股票简称:苏州龙杰
股票代码:
603332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Longjie Special Fiber Co., Ltd.
(注册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
号))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1-1-2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席靓女士的配偶和一致行动人。邹凯东先生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
)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总股本为216,347,184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693,92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15,653,264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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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及2024年度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5.96
元/股调整为
5.74
元/股。
4、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6,778,52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原则及2024年度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5.96元/股调整为5.74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7,421,602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在前述范围内,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5、邹凯东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建设项目。
7、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席文杰先生和席靓女士,二人系父女关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鉴于发行对象邹凯东先生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席靓女士之配偶和一致行动人,邹凯东先生本次认购后持股比例较高,且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的实际情况,邹凯东先生将与席文杰先生和席靓女士共同控制公司,三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将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动,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席文杰先生和席靓女士二人共同控制变更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和邹凯东先生三人共同控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或承担。
9、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作出了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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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10、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7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至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并对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了明确。
1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本公司均没有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
13、本次发行经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董事会、2024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届满前,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对上述事项按照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本次定价公允、有效,未损害公众股东利益。
二、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风险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经营业绩大幅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6,620.71万元、159,864.11万元、167,869.78万元和70,073.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040.66万元、1,437.87万元、5,776.35万元和3,325.08万元,业绩波动幅度较大。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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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主要原因为2020年以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的影响,下游服装、家纺等需求疲软,涤纶长丝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同时国际原油价格处于高位,生产成本较高,导致涤纶长丝毛利率大幅下滑,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2023年下半年以来,下游服装、家纺等行业开始回暖,需求逐步上升,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毛利率有所提高,同时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能释放、产销量增加及产品结构优化,使得公司经营业绩逐步向好。
整体来看,宏观经济环境、消费者需求变动、下游行业需求变动、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动、产品结构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都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重要影响。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消费者需求变动等因素导致需求不达预期或出现下滑,或者因同行业公司扩产过度导致行业供需结构失衡、或公司工艺技术升级难以跟进消费者需求的变动趋势,或应收账款或存货出现重大资产减值损失,或出现地缘政治动荡、重大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形,均可能导致公司销售收入、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波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和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作出的。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使公司产品优化升级、调整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带来较大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投资建设期,且质量要求较高,建设过程中,不能完全排除因组织管理不善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未能如期完成或投资突破预算等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的风险存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虽然公司在项目选择时已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评估,项目均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业务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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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产生偏差,从而导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并进一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募投项目未来实际产生的效益本身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提示投资者,公司虽然为此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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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公司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 ...... 3
二、特别风险提示 ...... 5
目 录 ...... 8
释 义 ...... 10
一、普通术语 ...... 10
二、专业术语 ...... 1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7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6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6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 47
六、未决诉讼、仲裁等事项 ...... 49
七、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等相关情况 ...... 49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1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1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 ...... 53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53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5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4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4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55八、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5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6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 62
1-1-9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 ...... 63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71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71
六、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71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71
八、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 72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73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7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73
三、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73
四、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74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75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75
二、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说明 ...... 75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76
一、行业和经营风险 ...... 76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 78
三、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 ...... 79
有关声明 ...... 81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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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苏州龙杰 | 指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
| 本次发行 | 指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
| 龙杰投资 | 指 | 张家港市龙杰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
| 龙杰有限 | 指 | 张家港市龙杰特种化纤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
| 新凤鸣 | 指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尤夫股份 | 指 |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 桐昆股份 | 指 |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恒力石化 | 指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海利得 | 指 |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恒逸石化 | 指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荣盛石化 | 指 |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盛虹集团 | 指 | 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国望高科 | 指 | 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 |
| 股东大会 | 指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CCF | 指 | 中国化纤信息网,于1997年创办,专业从事纺织化纤信息服务的行业网站。目前已是国内纺织化纤业界数据专业咨询网站之一。 |
| 百川盈孚 | 指 | 百川盈孚(www.baiinfo.com)是中国大宗商品市场信息供应商之一,涉及能源、化工、农化、煤化工、橡塑、聚氨酯、农业、钢铁、有色、非金建材、纸品、新材料等大类行业中众多产业链。 |
| 董事会 | 指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公证天业、会计师 | 指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A股 | 指 | 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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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审核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
| 《公司章程》 | 指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有效的《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 指 |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 |
二、专业术语
| 聚酯纤维 | 指 | 由二元醇与二元酸或ω-羟基酸等缩聚而成的聚酯线型大分子所构成的合成纤维,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纤维、聚萘二甲酸乙二酯(PEN)纤维等 |
| 涤纶 | 指 | 聚酯纤维中的一个重要品种,是我国对聚对苯甲酸乙二酯纤维的商品名称 |
| PTT纤维 | 指 | 以PTT聚合物为原料生产各种PTT纤维长丝和短纤维。PTT纤维保持了PET纤维的基本优点,即尺寸稳定性、电绝缘性和耐化学药品性等,同时又具有PET纤维不具备的性能,如优良的回弹性、柔软性、染色性等 |
| 新型聚酯纤维 | 指 |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PBT)纤维、聚萘二甲酸乙二酯(PEN)纤维等 |
| 旦(D) | 指 | 纤度单位,是指在公定回潮率下,9,000米长的纤维或纱线所具有重量的克数,克数越大纤维或纱线越粗 |
| dpf | 指 | 单丝旦数,是denier per filament的缩写 |
| 比表面积 | 指 | 单位质量物料所具有的总面积,单位是m2/g。通常指的是固体材料的比表面积,例如粉末、纤维、颗粒、片状、块状等材料 |
| 合成纤维 | 指 | 以煤、石油、天然气等为原料,经反应制成合成高分子化合物(成纤高聚物),经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 |
| 化学纤维 | 指 | 以天然或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为原料经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 |
| 人造纤维 | 指 | 以含有天然高分子化合物(纤维素)为原料,经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主要产品有粘胶纤维、醋酯纤维等 |
| 差别化纤维 | 指 | 通过化学、物理及工艺等方式改性,以改进服用性能为主,在技术或性能上有很大创新或具有某种特性、与常规品种有差别的纤维新品种 |
| 复合纤维 | 指 | 在纤维横截面上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高分子化合物,这种化学纤维称为复合纤维(BIcomponent fiber,Composite fiber) |
| 生物基聚酯纤维 | 指 | 以可以降解的生物基原料经过生物转化等方法制备单体替代部分或全部的石油基单体,再经过聚合、成形得到的纤维,如聚乳酸(PLA)纤维、生物基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纤维等 |
| 有光、半消光、全消光 | 指 | 在熔体中加入二氧化钛以消减纤维的光泽。如果在熔体中不加二氧化钛为大有光纤维,加入小于0.25%-0.35%为半消光纤维,大于2.5%为全消光纤维 |
| 超细纤维、极细纤维 | 指 | 常规聚酯纤维的线密度为1.4~7.0dtex,线密度在0.11~0.55dtex之间的为超细纤维,线密度在0.11dtex以下的为极细纤维 |
| PTA | 指 | 精对苯二甲酸,在常温下是白色粉状晶体,无毒、易燃,若与空气混合在一定限度内遇火即燃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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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G | 指 | 乙二醇,无色、无臭、有甜味、粘稠液体,主要用于生产聚酯纤维、防冻剂、不饱和聚酯树脂、润滑剂、增塑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炸药等 |
| PET | 指 |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是由PTA和MEG为原料经直接酯化连续缩聚反应而制得的成纤高聚物,纤维级聚酯切片用于制造PET短纤和PET长丝 |
| PTT | 指 |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取得产业化开发成功的新型高分子材料 |
| FDY | 指 | 全拉伸丝,英文名称为Fully drawn yarn,在纺丝过程中引入拉伸作用,利用纺丝拉伸一步法生产的具有高取向度和中等结晶度的化纤长丝。纤维已经充分拉伸,可以直接用于纺织加工 |
| POY | 指 | 预取向丝,英文名称为Pre-orientied yarn或者Partially oriented yarn,是经高速纺丝获得的取向度在未取向丝和拉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 |
| DTY | 指 | 拉伸变形丝,又称加弹丝,英文名称为Draw textured yarn,指在加弹机器上进行连续或同时拉伸、经过假捻器变形加工后的成品丝 |
| 1,3-丙二醇 | 指 | 1,3-丙二醇是一种化学物质,分子式为C3H8O2,简称为1,3-PDO |
| 共聚酰胺 | 指 | 多种二元酸与一种或多种二元胺共聚合,多种二元胺与一种或多种二元酸共聚合,内酰胺与氨基酸共聚合或二元酸和二元胺的混合物与内酰胺共聚合所生成的聚酰胺 |
| 熔体纺、熔体直纺 | 指 | 指用对苯二甲酸和乙二醇为原料,通过酯化和催化聚合反应制得的聚酯熔体直接经过过滤、增压、计量、冷却、上油、牵伸、定型、卷绕等生产聚酯纤维长丝的生产方式 |
| 切片纺 | 指 | 指将聚酯熔体进行铸带、切粒后制成切片,再以聚酯切片为原料,经过加热、熔融、挤压、计量、冷却、上油、牵伸、定型、卷绕等生产聚酯纤维长丝的生产方式 |
| 腈纶 | 指 | 指聚丙烯腈纤维,主要以丙烯腈为主要链结构单元的聚合物纺制纤维 |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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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Suzhou Longjie Special Fiber Co., Ltd. |
| 成立日期 | 2003年6月11日(有限公司成立) |
| 2011年5月24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 |
| 股本 | 人民币21,634.7184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席文杰 |
| 注册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
| 办公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
| 股票简称 | 苏州龙杰 |
| 股票代码 | 603332 |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董事会秘书 | 何小林 |
| 证券事务代表 | 陈 龙 |
| 联系电话 | 0512-56979228 |
| 传真号码 | 0512-56979228 |
| 电子信箱 | longiie@suzhoulongiie.com |
|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jslongjie.com |
| 经营范围 | 化学纤维及化学纤维品制造、加工,化纤原料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专注于差别化涤纶长丝、PTT纤维等差别化、新型聚酯纤维长丝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 主要产品 | 通过产品的持续创新,公司已形成了仿麂皮纤维系列、仿皮草纤维系列、PTT纤维系列等核心特色产品,达到上百个规格品种,产品的差别化率达到98%以上。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在相应细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 |
(二)公司股权结构
1、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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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质押股份 (万股) |
| 1 | 张家港市龙杰投资有限公司 | 11,211.2000 | 51.82% | 0 |
| 2 | 席文杰 | 688.6880 | 3.18% | 0 |
| 3 | 席 靓 | 688.6880 | 3.18% | 0 |
| 4 | 杨小芹 | 401.5206 | 1.86% | 0 |
| 5 | 何小林 | 288.2880 | 1.33% | 0 |
| 6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 229.2000 | 1.06% | 0 |
| 7 | 潘正良 | 91.0000 | 0.42% | 0 |
| 8 | BARCLAYS BANK PLC | 79.0749 | 0.37% | 0 |
| 9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69.3920 | 0.32% | 0 |
| 10 | 於红忠 | 68.1000 | 0.31% | 0 |
| 合计 | 13,815.1515 | 63.85% | 0 |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持有公司
51.82%
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3.18%
、
3.18%
股份,通过控股股东龙杰投资控制公司
51.82%
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58.19%
的表决权,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系父女关系,二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1-1-15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421,602股,以上限17,421,602股计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3,376.88万股,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合计控制公司
53.85%
的表决权,邹凯东先生预计持股比例最高至
7.45%
。邹凯东先生为席靓女士的配偶、一致行动人。同时,邹凯东先生自2017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0-2023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其对公司生产经营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结合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将与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共同控制公司,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1.30%
的表决权。
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席文杰先生和席靓女士二人共同控制变更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和邹凯东先生三人共同控制。
1、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龙杰投资,其基本情况如下:
| 中文名称 | 张家港市龙杰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2567801642B |
| 成立日期 | 2011年1月12日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席文杰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收益,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龙杰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杨小芹 | 151.33 | 15.133 |
| 2 | 席文杰 | 143.34 | 14.334 |
| 3 | 席靓 | 143.33 | 14.333 |
| 4 | 赵满才 | 75.00 | 7.500 |
| 5 | 何小林 | 60.00 | 6.000 |
| 6 | 王建荣 | 50.00 | 5.000 |
| 7 | 曹红 | 40.00 | 4.000 |
邹凯东先生持股比例为其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不含通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获配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进而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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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8 | 秦娅芬 | 20.00 | 2.000 |
| 9 | 钱夏董 | 20.00 | 2.000 |
| 10 | 倪建康 | 18.00 | 1.800 |
| 11 | 徐志刚 | 15.00 | 1.500 |
| 12 | 王建新 | 15.00 | 1.500 |
| 13 | 陈建华 | 15.00 | 1.500 |
| 14 | 夏建春 | 12.00 | 1.200 |
| 15 | 周颉 | 12.00 | 1.200 |
| 16 | 陆惠斌 | 10.00 | 1.000 |
| 17 | 刘元芳 | 10.00 | 1.000 |
| 18 | 惠德忠 | 10.00 | 1.000 |
| 19 | 包连英 | 10.00 | 1.000 |
| 20 | 陈英武 | 10.00 | 1.000 |
| 21 | 徐宏 | 10.00 | 1.000 |
| 22 | 黄素祥 | 10.00 | 1.000 |
| 23 | 曹伟 | 10.00 | 1.000 |
| 24 | 宋拥军 | 10.00 | 1.000 |
| 25 | 袁亚琪 | 8.00 | 0.800 |
| 26 | 陆华 | 8.00 | 0.800 |
| 27 | 丁丽华 | 8.00 | 0.800 |
| 28 | 王建华 | 8.00 | 0.800 |
| 29 | 张洪保 | 8.00 | 0.800 |
| 30 | 陆建南 | 8.00 | 0.800 |
| 31 | 蔡永生 | 8.00 | 0.800 |
| 32 | 范勇 | 8.00 | 0.800 |
| 33 | 宋少丰 | 8.00 | 0.800 |
| 34 | 张新洪 | 8.00 | 0.800 |
| 35 | 黄利彬 | 5.00 | 0.500 |
| 36 | 陶振丰 | 5.00 | 0.500 |
| 37 | 赵卫星 | 5.00 | 0.500 |
| 38 | 陆云 | 5.00 | 0.500 |
| 39 | 陆建忠 | 5.00 | 0.500 |
| 40 | 李清华 | 5.00 | 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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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41 | 钱江东 | 5.00 | 0.500 |
| 42 | 郁建良 | 5.00 | 0.50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0 | |
2、实际控制人
席文杰先生: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5031966********,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现任公司董事长。
席
靓女士: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5821989********,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现为公司证券部员工。
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将与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共同控制公司,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1.30%
的表决权。
邹凯东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5821987********,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纤维行业中的聚酯纤维长丝细分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从事的行业所属的产业层级关系为C28化学纤维制造业。
(一)行业管理体制
我国对聚酯纤维长丝行业的管理采取了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
1、政府职能部门
我国政府对聚酯纤维长丝行业的宏观调控主要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设的产业司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设的消费品工业司来实施。
产业司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消费品工业司的主要职能包括承担纺织、轻工、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工作。
2、行业自律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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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CCFA)为我国化纤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由从事化学纤维生产、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及有关社会团体组成,协会宗旨是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促进技术进步,推动全行业的发展,承担对各个细分行业的引导和服务职能。
(二)产业政策
2021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发展回收与利用服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畅通汽车、纺织、家电等产品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再利用全链条,实现产品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最大化;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搭建绿色发展促进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的市场主体,推动提高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水平。
2021年6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发布的《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中明确要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升级,建设创新能力强、附加值高、安全可靠的纺织产业链、供应链。《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在“十四五”发展形势中指出,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发展机遇,新一轮科技革命深入发展,材料科技占据前沿位置,以高性能、多功能、轻量化、柔性化为特征的纤维新材料,为纺织行业价值提升提供重要路径、新一代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与纺织行业加深融合,正在推动纺织产业链、供应链提质增效,带来业态更新与价值延伸。我国科技创新的基础设施条件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技术应用与创新生态不断丰富,跨界创新、融合创新实践不断涌现,为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2022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化纤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化纤产量在全球占比基本稳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高性能纤维研发制造能力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80%。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纤维占比提高到25%以上,生物基化学纤维和可降解纤维材料产量年均增长20%以上,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进一步发展,行业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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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形成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构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设化纤强国”的发展目标。
202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十四五”以来,我国纺织工业统筹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行业发展,产业规模保持稳定,科技创新稳步提升,时尚与品牌引领力不断增强,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优势基础得到巩固。纺织工业是国民经济和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是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构筑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选择。本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现代化纺织产业体系建设取得实质进展,规模以上纺织企业营业收入稳中有增,发展质量效益保持良好水平,纺织工业国际优势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规模以上纺织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3%。智能制造加快推进,70%的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高性能纤维、高端纺织装备、战略性产业用纺织品自给率基本满足需求。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形成20家全球知名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时尚引领力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得到健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水资源消耗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质量和规模不断提高。”旨在促进高性能合成纤维的研发、加快推进智能制造,进一步巩固提升纺织工业的国际优势地位。2023年12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将“智能化、超仿真等差别化、功能性聚酯(PET)及纤维生产”等归为鼓励类项目。2023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我国传统制造业“大而不强”“全而不精”问题仍然突出,低端供给过剩和高端供给不足并存,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基础不牢,资源约束趋紧、要素成本上升,巩固提升竞争优势面临较大挑战,需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转型升级。《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我国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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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支撑制造业比重保持基本稳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增强。
2025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五部门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提升实物消费质量,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加强汽车、家电、家居、电子产品、纺织服装、食品等领域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开展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提升“中国制造”整体形象。深入开展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服装服饰、珠宝首饰、皮革制品、化妆品等精品化国潮化时尚化。
2025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5纺织服装“供给促升级”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推动纺织服装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以消费升级引领纺织服装产业升级,通过产业链对接、区域协同、国际拓展三大路径,推动纺织服装产业从规模扩张向技术驱动转型。
(三)行业发展概况
1、化学纤维及聚酯纤维简介
(1)化学纤维简介
纺织纤维包括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Chemical Fibers)两大类,其中,化学纤维是指以天然或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为原料经过化学处理和物理加工制得的纤维。根据原料的不同,化学纤维又可分为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
人造纤维指用某些天然高分子化合物或其衍生物做原料,经溶解后制成纺织溶液,最终制成纤维,主要品种包括粘胶纤维、醋酸纤维等。
合成纤维是指以煤、石油、天然气等为原料,经反应制成合成高分子化合物(成纤高聚物),经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
化学纤维的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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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纤维
人造纤维
合成纤维
粘胶纤维醋酸纤维
聚酯纤维聚酰胺纤维聚丙烯腈纤维
聚丙烯纤维聚乙烯醇纤维聚氯乙烯纤维聚氨酯弹性纤维其他:如碳纤维、芳
香族聚酰胺纤维等
其他
(2)聚酯纤维简介
①聚酯纤维概况
聚酯纤维是由二元醇与二元酸或ω-羟基酸等缩聚而生成的聚酯线型大分子所构成的合成纤维。目前,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聚酯纤维是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为原料制得的,简称PET纤维,我国对其的商品名称为涤纶;涤纶占聚酯纤维产量的90%以上。
涤纶具有一系列优良性能,如断裂强度和弹性模量高,回弹性适中,热定型效果优异,耐热耐光性好等;此外,还具有优秀的阻抗性(诸如,抗有机溶剂、肥皂、洗涤剂、漂白液、氧化剂等)以及较好的耐腐蚀性,对弱酸、碱等稳定,因此涤纶有着广泛的用途。
根据纤维长度的不同,涤纶可以分为涤纶长丝和涤纶短纤两大类:涤纶长丝指长度在千米以上的纤维,涤纶短纤则是几厘米至几十厘米的短纤维。其中,涤纶长丝产量较高、应用更为广泛。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涤纶长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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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已占我国涤纶总产量的近80%。
②涤纶长丝产品分类
根据用途不同,涤纶长丝可以分为民用涤纶长丝和工业用涤纶长丝。目前,民用涤纶长丝在涤纶长丝产业中处于主导地位。根据生产工艺及特性的不同,涤纶长丝可以分为初生丝、拉伸丝以及变形丝等,具体如下:
涤纶长丝
初生丝
拉伸丝
变形丝
未拉伸丝(UDY)半预取向丝(MOY)
预取向丝(POY)
高取向丝(HOY)
低速拉伸丝(DY)
全拉伸丝(FDY)
常规变形丝(TY)拉伸变形丝(DTY)
空气变形丝(ATY)
其中,FDY、POY及DTY是各类别中的主要品种,具体如下:
| 类别 | 产品特性 | 主要用途 |
| FDY | 具有强度高、毛丝断头少,染色均匀性好的特点,使产品在后加工时断头率低、退绕完全、消耗小、织物疵点少、染色均匀 | 适用于机织和针织加工,生产网眼布、涤塔夫、牛津布、雪克、西装里料、鞋用材料,并可用于生产各种绒类织物、雨披、伞面以及包覆纱等 |
| DTY | 具有一定的弹性及收缩性 | 是针织(纬编、经编)或机织加工的理想原料,适宜制作服装面料(如西装、衬衫)、床上用品(如被面、床罩、蚊帐)及装饰用品(如窗帘布、沙发布、贴墙布、汽车内装饰布)等 |
| POY | 具有强度高、丝筒成形好、产品均匀性好的特点,使得产品在后加工时加工速度快、断头率低、退绕完全、消耗小、染色均匀 | 适用于加工成高质量的低弹丝、网络丝、空气变形丝、缝纫线,前述产品用于生产各种仿丝、仿毛类服装面料,织造沙发面料、窗帘和汽车内部装饰布等,其织物悬垂性好、手感丰满、细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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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涤纶长丝的生产工艺
目前,聚酯纤维长丝的生产主要有切片纺及熔体直纺两种工艺。切片纺工艺具有生产转换灵活、产品开发便捷、适宜生产多组分及结构/功能复杂产品的特点,切片纺企业呈现产品特色化、专业化及新型化发展态势;熔体直纺工艺具有规模效应及成本优势,主要用以大规模生产常规产品及简单差别化产品,熔体直纺企业呈现规模化、产业链上游延伸的发展态势。A.切片纺切片纺生产工艺具有生产转换方便及转换成本低廉、产品开发便捷的优势,特别是在开发、生产超仿真纤维、多组分复合纤维等结构、功能等较复杂产品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相较于熔体纺生产企业,采用切片纺工艺的聚酯纤维长丝生产企业产能及产量规模相对较小,但产品特色较为明显,产品附加值高。
基于上述特点,在发展战略与趋势方面,优秀的切片纺企业基于各自的技术积累及产品研发优势,专注于差别化产品的开发,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满足并引导下游面料及终端服装、家纺等市场的需求,例如不断开发“五仿”(仿棉、仿麻、仿丝、仿毛、仿皮)纤维特别是高仿真动物皮毛纤维、包括弹性纤维和新型超/极细纤维等在内的功能性纤维以及利用生物基原料或回收再生原料等生产的环保型纤维等。在我国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切片纺工艺通过不断开发、生产差异化特色纤维,满足大众个性化需求。
B.熔体直纺
熔体直纺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及相对成本优势,熔体直纺生产企业通过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来提高其成本优势;但在生产技术含量较高、功能要求较多、多组分及结构较为复杂的差别化纤维方面存在一定困难,采用熔体直纺工艺路线的生产企业以生产常规产品及简单差别化产品为主。
基于上述特点,大规模熔体直纺企业的拓展动向及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和扩大涤纶长丝的产能,如荣盛石化、恒力石化向行业上游炼油业务延伸,桐昆股份在扩大其涤纶长丝产能的同时也相应配套了PTA产能,恒逸石化向上游炼油业务延伸并扩大涤纶长丝产能,新凤鸣则不断扩大其涤纶长丝的产能。
④PTT纤维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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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即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是由对苯二甲酸(TPA)和1,3-丙二醇(PDO)经酯化缩聚而成的聚合物,是一种新型聚酯纤维。1,3-丙二醇是生产PTT的关键原料与制约因素,目前,国内外生产1,3-丙二醇主要有化学法及生物工程法。因生物工程法具有原料可再生、生产成本低、绿色环保等优点,正逐步取代化学法成为1,3-丙二醇的主要生产方法,产能不断扩大。
目前,我国切片纺中仅少数企业具备了PTT纤维工业化生产的能力,但在PTT纤维加工、应用等下游领域,我国企业的工程化水平已居于世界前列,并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容量,呈快速发展态势。随着我国对生物基纤维产业资金及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生物基单体制备、提纯、聚合工艺技术的进一步研究及优化,以及生物基聚酯纤维产业链的上下游联动和协同创新,我国生物基聚酯纤维产业链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⑤聚酯纤维的差别化发展
差别化纤维(Differential Fibers)一词源于日本,一般泛指通过化学改性或物理改性制取的、以改进性能为主、在技术上或性能上有较大创新或具有某种特性,与常规品种有一定差别的纤维新品种。
聚酯纤维实现工业化生产以来,由于其强度高、弹性好、耐热耐化学品性能好,织物尺寸稳定性好以及可洗、挺括的特性,作为主要纺织原料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天然纤维的缺点,并缓解了天然纤维的紧缺状况。由于聚酯纤维存在如吸湿性差、易积聚静电、易吸尘沾污、不易染色等缺点,因而激发了人们开发差别化聚酯纤维的需求。
概括来讲,差别化聚酯纤维的发展先后经历了“异形化”、“功能化”、“功能复合化”三个阶段:
A.“异形化”阶段:为了改善聚酯纤维织物穿着舒适性差的问题,日本率先推出具有吸湿排汗功能的异形纤维,这种通过异形化来提升织物舒适感的差别化阶段是“异形化”阶段;
B.“功能化”阶段:随着人们对纺织品功能性的需求愈加强烈,具有诸如抗菌、抗紫外线、阻燃、抗静电等各种功能的聚酯纤维被相继开发出来,此为“功能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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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功能复合化”阶段:随着人们对产品功能多样化的需求与产品功能单一化的矛盾日益突出,赋予聚酯纤维复合功能成为新热点,该阶段为聚酯纤维的“功能复合化”阶段。
聚酯纤维的改性可以在聚酯合成、纺丝、织造及染整加工的各个阶段进行。
化工原料
PET聚合功能组分共聚
聚酯纤维纺丝
功能组份共混
工艺改性
织物
织造
功能组分接枝共聚织物后整理
目前,聚酯纤维改性技术主要有3种途径:
A.化学改性:常规聚酯纤维分子结构规整,是典型的线型高分子;化学改性工艺通过化学反应方式将第三或第四单体以化学键的方式接入到聚酯大分子主链上,通过改变其分子结构从而达到改变纤维性能的目的。阳离子可染纤维即通过化学改性制备而成。
B.物理改性:物理改性主要通过将具有功能性的微粒与聚酯切片共混制备成母粒,再将母粒按一定比例加入到切片进行纺丝。防紫外线纤维、抗静电纤维、导电纤维等都通过物理改性制备而得。
C.工艺改性:随着纤维制备工艺的不断发展,人们通过在纤维制备过程中改变生产工艺参数或改变纤维截面形状来达到改变纤维性能的目的。
在实际生产中,往往将不同的改性途径结合使用,制备差别化聚酯纤维。
2、行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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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纤维行业发展概况
纤维材料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涉及到民生及众多工业领域。随着石油化工、生物、信息技术等学科的进步,纤维材料也在不断深入发展,人们开始利用化学、物理改性手段,开发出多种改性纤维、功能纤维。特别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们对纺织纤维的需求范围及性能要求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促使化学纤维的染色、光热稳定性、抗静电、防污、阻燃、抗起球、蓬松度、吸湿性等性能都有了较大改进,各种仿棉、仿麻、仿丝、仿皮、仿毛的改性产品也逐步进入市场,差别化纤维的比例不断提升。
①国际化纤工业的发展概况
在全球化时代,联动发展成为全球化纤工业发展的新形势。各国在提高自身竞争力、占领市场和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重新定位各自化纤行业的产业定位及对未来产业布局的思考,呈现出东西方不同的技术发展模式和特点。
欧洲、日本、北美等化纤工业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发展特点是减少或退出常规品种,加大高新技术及产品研发力度。欧洲作为全球化纤第二大产区,生产企业致力于差异化、精细化产品的生产,并注重可持续发展及行业上下游的协同创新;日本化纤工业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的产量下滑后,调整了纤维品种结构,不断扩大和发展高性能纤维并积极开展“智能织造”;美国为确保自身纤维产业处于世界前沿,专门设立了革命性纤维与织物织造创新机构(RFT-IMI),借助数字化革命和物联网技术,促使纺织纤维与多学科、多领域技术交汇融合,并催生了“智能纤维”这一重要产业。
韩国、中国台湾等化纤工业迅速发展的国家或地区正在调整常规品种发展战略,强化产业链整体竞争优势。韩国在功能性纺织品制造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其在加强纺织、时尚与技术融合的同时,加强全球品牌建设,着重发展高附加值功能性纺织品;中国台湾地区在常规产品的生产上不具备优势,其化学纤维产业已不再向量进行扩张,而主要依赖于差异化产品及市场来推动其发展。
②我国化纤工业的发展概况
我国化纤工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在经过七十年的发展后,我国己经成为世界第一大化纤生产国和主要出口国,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化纤产量为7,475万吨,同比增长8.8%,居全球首位。近年来,借助于石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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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备制造技术的推动,我国化纤工业结构不断优化,“十三五”期间化学纤维总体差别化率、产业集中度也不断提升。从未来发展看,我国化纤工业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进入“新常态”,依靠拼设备、规模、产量、成本的时代已经过去,资源、渠道、品牌、标准、产品性能成为当前我国化纤工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未来,我国化纤工业需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通过增量控制、存量优化、应用拓展,依靠科技创新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2)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概况
①国际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概况
目前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聚酯纤维是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为原料制得的,可简称为PET纤维,我国对其的商品名称为涤纶,其占比达到聚酯纤维产量的90%以上。
就区域分布来说,目前涤纶的产能、产量主要集中于亚洲,特别是中国大陆地区。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2024年我国涤纶长丝产量为4,980万吨,同比增加10.45%,增长速度较快,持续为全球主要的涤纶长丝生产基地。
目前,全球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围绕减少或退出常规聚酯纤维的生产制造,加大高端化、差别化新产品研发力度,提升生产设备的智能化、自动化、柔性化及大型化,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新原料合成技术,特别是生物化工技术的发展和工业化应用;适合聚酯、纺丝、纺织加工产业链效率提升,且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生产技术以及开拓纤维复合材料的高新产业应用市场等几大方面展开。
②我国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概况
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引进聚酯纤维生产技术和设备,并在短时间内实现了大规模生产,发展迅速。伴随我国服装产业“世界工厂”的发展,产业链配套优势下我国涤纶产量占全球比例持续提升,目前,我国涤纶长丝产量的全球占比超过70%。
2014年-2024年,我国涤纶长丝由2,635万吨增长至4,98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6.6%。2022年,受下游纺织服装需求下滑影响,涤纶长丝产量同比出现下滑,也是近十年来首次负增长。2023年以来,随着下游纺织服装行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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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复苏,涤纶长丝的需求也开始回升,产销量增加。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我国对涤纶长丝的需求主要来源下游的服装纺织业、家纺及工业用纺织业,其中,服装纺织及家纺占据主导。随着经济的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我国对涤纶长丝的消费量整体也在不断提升,2014年-2024年,涤纶长丝的表观消费量由2,488.55万吨增加至4,594.25万吨。2022年,受下游纺织服装需求下滑影响,涤纶长丝表观消费量同比出现下滑,为近十年来首次出现下滑。2023年以来,随着下游纺织服装行业需求复苏,涤纶长丝的需求也开始大幅回升。
单位:万吨
| 项目 | 产量 | 进口量 | 出口量 | 表观消费量 | 增长率 |
| 2014年 | 2,635.12 | 10.76 | 157.33 | 2,488.55 | - |
| 2015年 | 2,958.07 | 10.72 | 169.01 | 2,799.78 | 12.51% |
| 2016年 | 2,996.96 | 11.93 | 197.67 | 2,811.22 | 0.41% |
| 2017年 | 3,009.32 | 12.74 | 204.21 | 2,817.85 | 0.24% |
| 2018年 | 3,125.57 | 12.80 | 229.66 | 2,908.71 | 3.22% |
| 2019年 | 3,731.00 | 11.13 | 272.14 | 3,469.99 | 19.30% |
| 2020年 | 3,869.28 | 8.74 | 274.34 | 3,603.68 | 3.85% |
| 2021年 | 4,286.00 | 12.29 | 305.07 | 3,993.22 | 10.81% |
| 2022年 | 4,276.00 | 8.83 | 335.37 | 3,949.46 | -1.10% |
| 2023年 | 4,509.00 | 6.95 | 403.38 | 4,112.57 | 4.13% |
| 2024年 | 4,980.00 | 7.55 | 393.30 | 4,594.25 | 11.71% |
2,635
2,9582,9973,009
3,126
3,731
3,869
4,2864,276
4,509
4,980
-5%0%5%10%15%20%25%
-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
2014年至今我国涤纶长丝产量及增长情况
产量(万吨)同比变动率
1-1-29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此外,我国涤纶长丝在产量、表观消费量迅速增长的同时,高品质差别化产品的比例也不断上升,差别化品种不断推陈出新,产销量持续增加。
③聚酯纤维行业未来发展情况
A.纺织服装市场稳步增长,推动涤纶长丝需求增长
涤纶长丝终端广泛应用于服装、家纺等领域,服装家纺消费占比近85%。纺织服装属于必选消费品,消费具有韧性,中长期需求有望平稳增长。从终端服装消费来看,据Statista、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的报告显示,2022年全球服装市场销售额为15,290亿美元,预计2027年将增长至19,440亿美元,2022-2027年年均复合增速预计为4.9%。终端服装消费的扩张有望带动上游纺织品需求增长,为涤纶长丝的增长奠定基础。
国内涤纶长丝的需求既看国内纺织服装需求,也看出口市场。中国纺织服装需求规模较大且需求量整体稳定增长,历史上中国涤纶长丝表观需求增速与纺织服装社会零售额增速趋势基本一致。2014年-2024年,涤纶长丝的表观消费量由2,488.55万吨增加至4,594.25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32%。2023年以来,随着下游纺织服装行业需求复苏,涤纶长丝的需求也开始大幅回升;2025年1-6月,中国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累计达7,426亿元,同比增长3.10%;带动涤纶长丝表观消费量同比增加5.37%,需求保持稳健增长态势。根据CCF、中金公司研究部的数据,预计未来我国涤纶长丝需求将保持5%左右的增长率。在国内进一步强化内循环、刺激消费的背景下,纺织服装消费将延续稳步上升趋势,进而带动涤纶长丝需求持续提升。
B.涤纶长丝在持续替代其他纤维,占比不断提升
涤纶长丝整体需求稳定增长的另一个动因来自对其他纤维的替代。因其结实耐用、弹性好、耐腐蚀、耐光性好、易洗快干等良好的性能特点,涤纶被广泛用于衣料、床上用品、各种装饰布料、产业用织物等纺织品中。涤纶纤维不仅可以纯纺,还可以与各种纤维混纺,这使得涤纶不断替代棉等天然纤维的用量。
同时,涤纶长丝技术进步带来产品性能多样化,研究出了诸如高弹性纤维替代氨纶,超细纤维、吸湿排汗纤维等替代锦纶,仿棉纤维替代棉纱和混纺纱,仿醋酸纤维替代醋酸纤维,仿麻纤维替代麻,改性涤纶(波斯纶)替代腈纶等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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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对其他纤维产品性能需求形成有效替代,涤纶市场空间不断增长。根据TextileExchange数据,涤纶在全球纤维用量中的占比已经从2000年的33%提升至2022年的54%,且2030年有望提升至57%,而棉等植物纤维的用量占比已经从2000年的43%下降至2022年的27%。
C.技术升级和需求多样化,推动高端差别化涤纶长丝的发展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服装面料不满足于其基本功能,还在外观、手感、舒适性、功能性、环保性、奢华度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速了弹性、吸湿速干性、抗静电、抗起球、阳离子可染、易染、光泽、蓬松性、仿真度等差别化长丝的开发和技术升级,不仅有单一改性纤维,更多的是复合改性纤维,拉动了阻燃、高强、导电、医用、环保等优质功能化、差别化纤维升级发展,推动涤纶长丝的差别化、高端化发展。
就发展趋势而言,我国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仍然以创新能力为着力点,积极推广智能制造与绿色制造,提升对功能性、绿色化、差异化、个性化消费升级需求的适应度。在抓住国家推行的供给侧改革历史机遇的基础上,坚持科技创新发展之路,走产品差异化路线,提高产品附加值,是我国聚酯纤维生产企业实现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
D.海外发展中国家市场空间广阔,涤纶长丝出口需求增长潜力大
纺织服装出口需求是涤纶长丝下游需求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联合国发布的《世界人口展望2024》,截至2025年6月1日,全球人口已达82.17亿,同时其预计截至2038年将进一步突破90亿。全球人口集中分布于亚洲、非洲、南美等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地区。此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多数国家的涤纶长丝消费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以印度为例,根据中经数据,2022年印度国内涤纶长丝表观消费量为209.4万吨,人均消费量仅为1.48kg。相较于印度,根据百川盈孚数据,我国2022年人均消费量已经达到18.19kg,未来伴随广大发展中国家对于涤纶长丝需求量的逐步提升,国内涤纶长丝出口有望继续维持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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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E.涤纶长丝行业新增产能放缓和落后老旧产能加速淘汰,优化涤纶供给结构2019年以来以桐昆股份为代表的龙头公司在国内民营大炼化投产高峰期背景下大幅扩充产能,国内涤纶长丝产能快速增长,该次扩产周期至2023年结束,2019-2023年期间,涤纶长丝行业年均新增产能超过300万吨,涤纶长丝产能年复合增速达7.5%。根据百川盈孚、CCF、华鑫证券研究所等数据,随着近些年涤纶长丝行业高速扩产进入尾声,未来几年涤纶长丝行业新建产能将会较大幅度放缓。
近年来,随着下游消费需求多样化、工艺技术升级和行业内竞争,具备产能规模、研发能力、产品品质、能耗节约等优势的龙头企业的竞争力不断提高,行业内装置老旧的中小产能加速淘汰,涤纶长丝行业集中度提升。根据百川盈孚统计,涤纶长丝行业在2021年-2023年期间分别淘汰产能120万吨、175万吨和101万吨,涤纶长丝行业整体呈现快速淘汰老旧产能的趋势。行业新增产能放缓和淘汰老旧产能推动涤纶长丝行业竞争格局和供给结构的优化。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聚酯纤维长丝行业的产业链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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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产业链中,公司所属行业处于产业链中下游,其直接上游为聚酯切片制造业,聚酯切片制造业的上游行业为化工原料制造业等。公司所处行业的直接下游为织造企业,其下游包括印染、后整理等细分行业,终端行业为服装、家纺用品制造等行业。
1、上游行业
(1)聚酯切片制造业
切片纺聚酯纤维长丝行业的直接上游为聚酯切片制造业,聚酯切片占聚酯纤维长丝生产成本的70%左右,两者的关联度很高。
聚酯切片属于PET的一种物理存在形式,PTA及MEG通过聚合反应后经过铸带、切粒等环节制备而成,其具体生产流程如下:
随着我国化纤产业的迅速发展,全球聚酯产能逐步集中于亚洲,特别是中国地区。我国聚酯切片主要生产厂家为石油化工企业,包括中国石化集团、恒力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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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恒逸石化、荣盛石化等。
因生产聚酯切片的原材料PTA、MEG均为石化行业产物,因此聚酯切片价格与原油价格变化的相关性较高。
(2)化工原料制造业
生产聚酯的原材料为PTA和MEG,两者均为石化行业产物。
①PTA
PTA由石化行业企业生产,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目前,全球PTA的产能主要集中在亚洲特别是中国,中国的PTA产能位列全球第一。目前,我国PTA产能主要集中于辽宁、浙江、江苏及福建等省份,产能充足,可充分满足下游聚酯行业需求。
②MEG
MEG为聚酯生产重要原材料,目前工业上生产乙二醇主要采用乙烯法,其生产流程如下:
2020年以前我国MEG高度依赖进口,进口依存度接近60%。随着近几年国内MEG产能大幅扩张,国产增量逐步替代进口,进口依赖度逐步下降。2024年我国MEG产量同比增长15.6%,预计未来两年,MEG新增产能200万吨/年。目前,我国对MEG的消耗主要集中于聚酯的生产,随着下游聚酯行业的高速发展,我国MEG的表观消费量也稳步增长,2011至2024年年均增长幅度为7.2%。
2、下游行业
聚酯纤维长丝经过织造、印染、后整理等生产工序被制成各类织物后,其终端需求主要来自服装、家纺和工业用纺织品,纺织行业的需求变化、景气程度、发展状况都直接影响着聚酯纤维市场以及更为上游的产业链环节。纺织行业产业链各个环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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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织造、染整行业
聚酯纤维长丝不同于短纤,无需经过纺纱环节可直接用于织造坯布,并经过染整等后处理制成面料,因此织造、染整行业为聚酯纤维长丝的直接下游。我国化纤长丝织物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等地区。化纤布价格除受到其原料化学纤维价格的影响外,还受到下游纺织服装行业需求以及市场供给等多因素的影响,价格变化存在一定波动。
(2)服装、家纺行业
公司产品主要为民用聚酯纤维长丝,主要应用领域为服装、家纺行业。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纺织服装生产国,服装行业占我国涤纶长丝消耗总量的一半以上。在国家促消费政策逐步显效、新型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市场活力等因素支撑下,近两年服装内销市场保持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国内限额以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达到14,691亿元,达到2018年以来的最高值,2025年上半年,该零售额达到7,426亿元,同比增长3.1%,仍维持了增长势头,显示了国内纺服需求的韧性。随着纺织品服装消费需求复苏,行业景气度将会稳步修复并实现增长。
家纺行业占我国涤纶长丝下游需求的30%左右。我国家纺用品行业经过前二十年的迅猛发展,现已步入稳定发展阶段。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家纺行业市场规模为2,567亿元,预计到2029年,行业收入规模超过2,900亿元,期间将保持3%左右的增速,平稳增长。
(五)行业利润变动情况
切片纺聚酯纤维长丝行业利润水平主要取决于上下游行业的变动情况。上游石化行业的PTA、MEG价格水平决定了聚酯纤维长丝的生产成本,下游织造、染整、服装及家纺等行业景气度决定了聚酯纤维的需求和价格水平。近几年来,受公共卫生事件、全球经济下行、国际地缘政治、市场竞争等的影响,原油价格及下游服装和家纺行业需求等波动幅度较大,使得涤纶长丝行业利润水平产生较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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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
聚酯纤维长丝行业上游的原料供应受到原油价格的影响,下游纺织行业的需求则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及消费水平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2、行业的区域性
我国聚酯纤维长丝的产能、产量呈现出较强的区域性特征,主要集中于浙江、江苏、福建、上海等几省市,上述地区聚酯纤维长丝的产量占比达90%以上。
3、行业的季节性
受春节休假、下游纺织企业春节前消化库存、备货减少等因素的影响,通常情况下聚酯纤维长丝下半年的销售情况会优于上半年。
(七)行业竞争格局
1、不同工艺的生产企业形成不同的竞争格局
我国聚酯纤维产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熔体直纺和切片纺两种生产工艺路线,采用不同工艺的生产企业相应形成了相应的竞争格局:
(1)熔体直纺企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
熔体直纺工艺路线具备明显的规模效应优势和相对成本优势,主要用以生产市场容量较大的普通产品和常规差别化产品,对于生产技术含量较高、功能要求较多、多组分及结构较为复杂的差别化产品存在一定困难。
以熔体直纺工艺为主的生产企业通过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及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来提高其成本优势。随着大容量的熔体直纺装置的快速发展和装置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形成了如桐昆股份、盛虹集团(国望高科)、新凤鸣等一批营业收入达到百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
(2)切片纺企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
切片纺工艺具有产品开发便捷、产品转换方便且转换成本低廉的优势,特别是在开发诸如集多功能于一体的超仿真纤维、集多组分于一体的复合聚酯纤维等产品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优秀的切片纺生产企业基于各自的技术工艺积累及产品研发优势,专注于开发差异化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满足终端服装、家纺等市场的多样性需求,引导下游市场趋势。基于切片纺工艺的上述特点,切片纺企业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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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规模较熔体直纺企业相对规模较小,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但主要切片纺企业产品特色明显,产品附加值较高,呈现出了一批“专、精、特、强”的切片纺企业。
2、同行业企业情况
公司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为桐昆股份、新凤鸣、海利得和尤夫股份,其相关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简介 |
| 1 | 桐昆股份 |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桐乡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233。2023年,桐昆股份实现营业收入826.40亿元,净利润8.21亿元。2024年,桐昆股份拥有1020万吨PTA的年生产能力,聚合产能约为1300万吨/年,涤纶长丝产能约为1350万吨/年,产能无增长。在生产装备方面,桐昆股份既拥有熔体直纺设备,又拥有灵活可调的切片纺设备。 |
| 2 | 新凤鸣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浙江省桐乡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225。2024年末,新凤鸣的总资产530.46亿元,净资产172.57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70.91亿元,净利润11.00亿元。2024年,新凤鸣民用涤纶长丝产能约为805万吨,产量达754.24万吨。 |
| 3 | 海利得 |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浙江省嘉兴市,主营业务为化学纤维、其他纺织材料、橡胶和塑料制品等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工业长丝、灯箱布、聚酯切片、装饰膜、蓬盖布、帘子布、石塑地板等。主要从事涤纶工业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年,其涤纶长丝产能合计约为32万吨,产量达到31.16万吨。 |
| 4 | 尤夫股份 | 尤夫股份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是主营业务为涤纶工业丝的国资控股企业。2024年,公司实现收入22.8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3.57万元;涤纶工业丝的设计产能为30万吨,产量为22.49万吨。 |
资料来源:
Choice、公司年报等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一直专注于差别化涤纶长丝、PTT纤维等差别化、新型聚酯纤维长丝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涵盖了FDY、POY、DTY复合丝等差别化产品工艺类别。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民用纺织领域,少量应用于工业领域。
公司采取切片纺工艺,依托于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先进的生产技术及设备,通过产品的持续创新,已形成了仿麂皮纤维系列、仿皮草纤维系列等核心特色产品,达到上百个规格品种。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仿真动物皮毛、仿麂皮面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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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面料等服饰、家纺面料的生产。
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PTT纤维的规格种类丰富,在相应细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公司坚持“创新创造大不同”的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物理改性、化学改性及工艺改性并举,通过技术改造、在线添加、功能复合等方式赋予产品特定的性能,实现产品的持续创新,满足市场对于纺织面料在舒适、观感及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领域。随着公司自身技术的积累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的产品由早期的仿真丝、仿棉等差别化品种逐渐发展到以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PTT纤维等为主的差别化、新型聚酯纤维产品。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1、公司的产品结构
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涤纶长丝、PTT纤维等聚酯纤维长丝,涵盖了FDY、DTY及POY等产品工艺类别。公司各系列品种包含不同旦数、单纤数的产品,产品种类规格达上百种。
| 公司产品图示 | ||
(1)根据产品特性及应用领域分类
根据产品特性及应用领域等的不同,公司的主要产品划分如下:
| 产品系列 | 产品特性 | 应用领域 | 代表品种 |
| 仿麂皮纤维(海岛纤维)系列 | ①单丝纤度最细的纤维之一,可达0.1dpf以下; ②比表面积较大、毛细芯吸作用较强、光散射性好; ③织物与天然麂皮相比,具有质地轻薄、手感柔 | ①可制成仿麂皮面料、超高密织物等; ②织物广泛运用于服装、鞋帽、箱包、家纺用品及产业领域等 | 高收缩海岛纤维系列、易染型海岛纤维系列、低碱量环保海岛纤维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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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系列 | 产品特性 | 应用领域 | 代表品种 |
| 软、体感舒适、透气性好、光泽柔和等优点 | |||
| 仿皮草纤维系列 | ①部分物理特性十分接近天然皮毛纤维; ②织物在外观、手感、保暖性等方面与天然皮草相差无几,且更易储存、保养; ③可根据市场需求对织物风格作出个性化调整,具有更广泛的应用 | 可以用于生产服装面料、鞋帽面料及保暖材料、毛绒玩具面料、家纺用品面料等 | 仿貂毛纤维系列、仿羊毛纤维系列、仿兔毛纤维系列 |
| PTT纤维系列 | ①具有优异的回弹性、易染性、抗污性、耐磨性等优异性能; ②PTT纤维织物具有柔软、回复性好、抗褶皱、尺寸稳定、易染色等优点 | ①单组分PTT纤维可用于制作地毯材料、高档服装面料等; ②PTT-PET复合组份纤维可用于制作运动服饰、功能性服饰、弹力牛仔等服饰面料 | PTT记忆纤维系列、PTT弹性纤维系列 |
除上述主要产品系列外,公司的产品还包括差别化工业纤维系列、阳涤复合纤维系列、涤锦复合纤维系列等其他品种,根据其特性的不同广泛应用于民用、工业用纺织领域。
(2)根据生产工艺分类
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公司的聚酯纤维长丝涵盖了FDY、DTY及POY三大工艺产品类别。
2、主要产品介绍
(1)仿麂皮纤维系列
仿麂皮纤维学名为海岛纤维,为目前单丝纤度最细的纤维之一,是将两种热力学非相容性高聚物按一定比例进行共混纺丝或复合纺丝,制得的具有“海”、“岛”(连续相为“海”,分散相为“岛”)结构的双组份纤维。海岛纤维是一种过渡状态,经开纤去除“海”组分或“岛”组分后,会得到单丝纤度极细的超细、极细纤维或中空、微孔纤维,用其生产的织物的功能性与舒适性已类似甚至超过某些天然材料,得到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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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麂皮纤维截面、织物及应用示例 | ||
公司的仿麂皮纤维系列主要代表产品如下:
①高收缩海岛纤维
公司通过POY海岛纤维及FDY高收缩纤维生产工艺,结合DTY复合加弹技术生产高收缩海岛纤维。该纤维在经过后道处理后,极细纤维包覆在高收缩纤维的表面呈绒圈状,用其生产的织物具有丰富的绒感及柔软饱满的手感,适用于制作高级时装、高级家纺用品等。
②易染型海岛纤维
公司通过在线添加技术并结合自主研发的共聚酰胺母粒PBS生产易染型海岛纤维,其在上色率及染色效率方面均有显著提升,大大提高了后道处理的生产效率,降低了织物的染色成本。
③低碱量环保海岛纤维
公司通过对纺丝组件的技改升级,在保证海岛纤维能够正常开纤的前提下,将“海”组分与“岛”组分的比例降低至约1:9,远低于常规海岛纤维中3:7的比例。该升级换代海岛纤维既能节约原料用量,又大大减少了后处理过程中污水的排放。
(2)仿皮草纤维系列
公司通过工艺升级、设备改造并结合在线添加等技术实现了仿皮草涤纶纤维的生产,用其制成的织物可达到高仿/超仿天然动物毛皮的效果。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仿兔毛纤维系列、仿羊毛纤维系列和长毛绒纤维系列体系,并通过技术、工艺的升级、创新,持续实现产品的迭代更新,不断提升织物的仿真度。与传统的腈纶仿皮草织物相比,涤纶仿皮草织物有触感柔滑细腻、视觉立体感强、抗压耐压、光泽自然以及后道加工简便等优势,对腈纶具有较强的替代作用。
公司仿皮草纤维主要代表产品如下:
①仿貂毛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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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对纺丝工艺及设备进行改进,制成的仿貂毛纤维光泽自然、柔滑性好,绒毛浓密丰厚、羽长自然竖立,耐磨性也较高,尤其是纤维弹性回复率可达100%,能经受上万次折挠而不断裂。广泛应用于秋冬装、家纺等织物中。
仿貂毛纤维织物及应用示例
②仿兔毛纤维系列
公司通过对纺丝工艺及设备进行改进,结合在线添加等技术制成的仿兔毛纤维具有刚性强、滑度好等特点。织物具有立感强、柔滑性好、光泽自然等优异特性,并兼具不起球、不掉毛、蓬松度好等优点,与天然动物皮毛在观感上十分接近。
| 仿兔毛纤维织物及应用示例 | ||
③仿羊毛纤维系列
公司通过对纺丝工艺的改进,结合特殊切片干燥等技术,并对卷绕设备改造升级制成的仿羊毛纤维具有径向差异性及可调节的潜在卷曲性,可以满足不同纺织面料的要求,多个品种规格获评为高新技术产品。仿羊毛纤维织物卷曲效果自然、手感丰满舒适。仿羊毛纤维主要用于生产各种毛绒风格服装、鞋帽面料及毛绒玩具面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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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羊毛纤维截面、织物及应用示例 | ||
(3)PTT纤维系列
公司的PTT纤维主要包括PTT记忆纤维及PTT弹性复合纤维等,用其生产的织物具有优异的回弹性、易染性、抗污性及耐磨性等优良性能。PTT纤维系列代表产品如下:
①PTT记忆纤维
公司运用优化的PTT一步法生产工艺生产PTT记忆纤维,用其生产的织物具有优异的回弹性、易染性、色牢度、耐磨性和低吸水性,可用作地毯材料、高档风衣及夹克面料等。
| PTT记忆纤维截面、织物及应用示例 | ||
②PTT弹性复合纤维
公司以PTT切片和PET切片为主要原料,通过复合纺丝工艺制得的PTT弹性复合纤维的弹性回复率及卷曲率等性能指标显著优于普通弹性纤维,用其生产的织物具备弹力紧致、持久保型的优良特性,适用于生产运动服饰、弹力牛仔等服装。
| PTT弹性复合纤维截面、织物及应用示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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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供应商的选择主要遵循质优价廉、地域就近及供货稳定的原则。对于聚酯切片等主要原材料,公司会同时选择若干家供应商进行采购。目前,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与公司地理位置接近的企业。市场上聚酯切片供应充足,普通切片价格每日在中国化纤信息网公布,价格透明。
在供应商选择时,由采购部、品质管理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对其经营资质、生产能力、质量控制、供货及时性、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经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采购部于每年末会对当年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供货及时性、服务及价格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符合要求的继续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流程为:公司每年年底制订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采购部门据此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生产部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提出下月物资需求计划,经审批后,由采购部门具体负责执行。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调整”的模式来组织生产。
每年年底,公司根据当年的生产及销售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销售总计划,并以此制定相应的年度生产指标;每月月底,公司根据阶段性的销售及市场情况并结合库存状况对月度销售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依此相应调整月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生产。各车间每天向公司上报生产情况,公司据此跟踪生产状态。
3、销售模式
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方式,由销售人员进行产品推广、客户服务和信息调研,公司客户均为国内客户,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上海和山东等周边地区。公司每年年底根据本年的销售情况、下一年度市场预期需求并结合公司的品牌市场战略制订下一年度各产品的销售计划及新产品的推广方案。
公司主要采取先款后货或款货两讫的原则,主要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等结算方式;公司对少量优质客户给予一定信用额度和信用期。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产品成本核算、供需状况确定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以价格表形式发放到公司销售部门。销售部门根据价格表执行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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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销售流程为: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协议,对产品质量、交付方式、货款结算、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公司依据客户具体采购信息进行收款和发货。
(四)业务经营资质
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涉及特殊的经营资质。
(五)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公司产品根据应用及特性主要分为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及PTT纤维;根据工艺类别分为FDY、DTY及POY,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 公司产品应用及特性类别 | 对应产品的工艺类别 |
| 仿麂皮纤维系列 | FDY仿麂皮纤维 |
| DTY仿麂皮纤维 | |
| POY仿麂皮纤维 | |
| 仿皮草纤维系列 | FDY仿皮草纤维 |
| PTT纤维系列 | FDY-PTT纤维 |
| DTY-PTT纤维 | |
| POY-PTT纤维 |
在聚酯纤维长丝行业,主要根据纺丝速度、取向程度、生产流程方面的差异将聚酯纤维长丝分为FDY、POY及DTY等工艺类别。根据工艺类别,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及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产品 | 2025年1-6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FDY差别化产品 | 47,056.96 | 67.37 | 113,360.59 | 67.81 | 112,807.67 | 71.04 | 68,559.25 | 65.74 |
| DTY差别化产品 | 21,556.76 | 30.86 | 49,689.31 | 29.72 | 42,694.12 | 26.89 | 34,759.81 | 33.33 |
| POY差别化产品 | 186.94 | 0.27 | 1,236.82 | 0.74 | 1,141.25 | 0.72 | 972.04 | 0.93 |
| 其他 | 1,044.35 | 1.5 | 2,892.76 | 1.73 | 2,140.81 | 1.35 | - | - |
| 合计 | 69,845.02 | 100.00 | 167,179.48 | 100.00 | 158,783.85 | 100.00 | 104,291.0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结构的变化较为稳定,以FDY差别化产品、DTY差别化产品为主。
2、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数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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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 时间 | 产能 | 产量 | 销量 | 自用量 | 产能利用率 | 产销率 |
| 2025年1-6月 | 111,600.00 | 96,793.65 | 74,594.60 | 18,221.85 | 86.73% | 95.89% |
| 2024年度 | 221,000.00 | 206,422.76 | 160,881.39 | 32,333.87 | 93.40% | 93.60% |
| 2023年度 | 215,000.00 | 175,772.79 | 156,241.70 | 29,635.17 | 81.75% | 105.75% |
| 2022年度 | 210,000.00 | 130,198.48 | 101,297.44 | 23,557.12 | 62.00% | 95.90% |
注1:产销率=(销量+自用量)/产量*100%。注2:公司部分FDY和POY产品领用后用于生产DTY。
(六)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普通切片、全消光切片、水溶性切片、PTT切片等,其供应情况稳定。公司生产过程主要消耗的能源是电力,供应充足。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其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6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 采购 金额 | 占比 | 采购 金额 | 占比 | 采购 金额 | 占比 | 采购 金额 | 占比 | |
| 普通切片 | 17,782.46 | 33.40 | 39,807.34 | 29.71 | 37,379.74 | 32.06 | 27,307.50 | 30.86 |
| 全消光切片 | 19,273.95 | 36.21 | 53,228.78 | 39.72 | 44,730.79 | 38.37 | 32,972.09 | 37.26 |
| 水溶性切片 | 2,552.15 | 4.79 | 6,620.22 | 4.94 | 6,664.65 | 5.72 | 6,625.03 | 7.49 |
| 高收缩切片 | 2,699.36 | 5.07 | 2,678.90 | 2.00 | 2,674.65 | 2.29 | 2,119.64 | 2.40 |
| PTT切片 | - | - | 3,780.92 | 2.82 | 2,510.19 | 2.15 | 2,182.05 | 2.47 |
| 合计 | 42,307.92 | 79.47 | 106,116.16 | 79.19 | 93,960.02 | 80.59 | 71,206.32 | 80.46 |
注:占比为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
2、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耗用的能源主要为电力,报告期各期,公司电力的采购数量、均价如下:
| 时间 | 2025年1-6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电费(万元) | 7,725.55 | 17,389.61 | 15,473.31 | 12,287.39 |
| 采购数量(万度) | 13,098.15 | 27,967.35 | 24,539.71 | 19,501.53 |
| 均价(元/度) | 0.59 | 0.62 | 0.63 | 0.63 |
(七)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生产设备、房屋
1-1-45
1、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为生产办公用的厂房、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等,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类别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值 | 成新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31,942.92 | 15,156.00 | 16,786.92 | 52.55% |
| 机器设备 | 90,316.24 | 60,071.83 | 30,244.42 | 33.49% |
| 运输设备 | 659.58 | 490.00 | 169.58 | 25.71%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19.87 | 272.49 | 47.37 | 14.81% |
| 合计 | 123,238.61 | 75,990.32 | 47,248.28 | 38.34% |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明细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原值(万元) | 净值(万元) | 成新率 |
| 1 | 卷绕机组 | 36,078.10 | 10,424.44 | 28.89% |
| 2 | 加弹机组 | 11,040.29 | 2,609.16 | 23.63% |
| 3 | 纺丝机组 | 8,975.57 | 2,632.30 | 29.33% |
| 4 | 干燥机组 | 1,030.02 | 439.65 | 42.68% |
| 5 | 空调机组 | 1,027.13 | 307.78 | 29.96% |
| 6 | 废气处理系统 | 759.29 | 443.48 | 58.41% |
| 7 | 冷水机组 | 630.37 | 214.87 | 34.09% |
| 8 | 中水回用处理系统 | 398.23 | 284.73 | 71.50% |
| 合计 | 59,939.01 | 17,356.42 | 28.96% | |
3、主要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 序号 | 房产证号 | 用途 | 房屋坐落 | 面积(㎡) | 取得方式 |
| 1 | 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66389号 | 工业 | 杨舍镇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路19号)15 | 33,518.31 | 自建 |
| 2 | 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66391号 | 工业 | 杨舍镇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路19号)1,2,3 | 5,705.83 | 自建 |
| 3 | 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66392号 | 工业 | 杨舍镇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路19号)4,5,6 | 41,587.18 | 自建 |
| 4 | 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66395号 | 工业 | 杨舍镇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路19号)13 | 3,094.85 | 自建 |
| 5 | 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34961号 | 工业 | 杨舍镇西二环路230号 | 25,656.65 | 自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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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房产证号 | 用途 | 房屋坐落 | 面积(㎡) | 取得方式 |
| 6 | 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72324号 | 工业 | 杨舍镇西二环路230号16幢,19幢 | 46,056.16 | 自建 |
| 7 | 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06812号 | 工业 | 杨舍镇西二环路230号 | 76,858.12 | 自建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以“张国用(2016)第006583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上述“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66391号、第0000366392号、第0000366395号、第0000366389号”房屋所有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455亿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房产不存在抵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租赁房产的情形。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公司秉承“创新创造大不同”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品质求生存,紧跟市场需求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产品创新能力,不断推陈出新,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公司坚持差异化、专业化的发展思路,在现有系列特色产品基础上,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扩大研发投入,提升装备水平,继续大力开发超仿真、高性能、多功能等高附加值产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公司打造为国内的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龙头企业。
(二)未来三年业务发展目标和规划
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锐意进取,不断开拓,目前已发展成为专业研发、生产及销售差别化涤纶长丝、PTT纤维等聚酯纤维长丝的企业,产品涵盖了FDY、POY、DTY复合丝等差别化产品工艺类别。随着国内外纺服需求的复苏,业务发展形势较好。
未来三年,公司主要任务是以现有产品为基础,提升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增加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产品的产销量,加快公司在目标市场的重要客户的引入,提升公司在目标市场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品质稳定的优势,持续提升公司的营运能力;同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扩大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加快新产品的开发进度,使公司产品更好地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断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持续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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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的认定标准
、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号》,“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号》,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报表科目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万元)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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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万元)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175.61 | 否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14.01 | 否 |
| 其他应收款 | 58.22 | 否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44.61 | 否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否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28.02 | 否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向银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该等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 1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公司结构性存款2025110期 (编号:JGCK2025110) | 6,010.52 |
| 2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公司结构性存款2025024期 (编号:JGCK2025024) | 5,034.85 |
| 3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公司结构性存款2025063期 (编号:JGCK2025063) | 18,079.69 |
| 4 | 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058期V款 | 12,050.55 |
| 合计 | 41,175.61 | |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主要是为了提高临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以现金管理为目的,不属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的情形,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财务性投资相关要求,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均系银行承兑汇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其他应收款系正常经营产生,均为员工备用金和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持有至到期大额存单;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不存在类金融业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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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
六、未决诉讼、仲裁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存在一宗尚未完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即公司与苏州因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为公司”)服务费合同争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苏州龙杰与因为公司因项目顾问服务合同服务费纠纷,双方分别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作出的立案通知书。法院分别于2025年1月16日、2025年3月13日组织双方开庭,案号分别为(2024)0582民初19217号、19276号。2025年6月24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支付苏州因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费499.10万元,公司已就该案件计提预计负债499.10万元。目前,公司与因为公司均提起上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上述尚未完结的诉讼案件涉及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或公司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对其生产经营或公司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七、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等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行政处罚情形如下:
2022年4月24日、2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公司新车间6条涤纶长丝生产线中5条正在生产,该车间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一个排气筒排放,经查,公司当时所持有的排污许可证中无该排气筒,公司增设该排气筒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即于2022年3月开始排放污染物。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据此,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
1-1-50
本次处罚相对轻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四)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公司本次环保处罚系因新车间新增一个排气筒未及时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导致公司被处罚,处罚金额属于法定处罚金额的下限,相对轻微。
公司在开展新车间项目之前,于2017年7月取得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注册表(张环注册[2017]183号)(以下简称“环评意见”),在上述环评意见中已批准公司在该项目通过增设排气筒对废气进行治理和排放,因此,公司新车间项目投产新增排气筒事项不属于未批先建的情形。
在重新申领新排污许可证之前,公司新车间通过排气筒排气,排放指标达标,未超过环评意见的排放标准,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取得新的排污许可证。2022年8月,公司缴纳了上述罚款20万元。2022年9月,公司编制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完成新车间项目环保验收工作。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因新车间新增一个排气筒未及时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导致公司被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属于法定处罚金额的下限,相对轻微。公司新车间投产新增排气筒不属于未批先建等情形,仅为未及时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且已经积极整改。因此,该项处罚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的行为。公司不存在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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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聚酯纤维行业的可持续增长
公司所处行业为民用聚酯纤维行业,下游主要应用于纺织、服装等领域,与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能力具有较大相关性。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纤维消费量将保持快速增长,巨大的需求空间将为聚酯纤维行业持续增长提供坚实的保障。
差别化聚酯纤维作为一类新颖的化纤材料,为整个纺织行业开发各种新颖面料、提高产品档次、调整行业产品结构奠定基础。随着消费水平的提升,终端消费者对服饰多样化、功能化、个性化的需求提高,增加了下游纺织产业对功能化、个性化纤维产品需求,推动差别化聚酯纤维市场空间不断扩大。
2、国家政策支持发展聚酯纤维行业,积极推动我国差别化聚酯纤维技术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支持化学纤维行业的发展,尤其是推动差别化聚酯纤维的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将超仿真等功能性化学纤维生产等归为鼓励类项目;2022年商务部等
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中提到促进货物贸易发展,推动扩大服装、鞋、箱包、化纤、农产品等优势产品出口;2022年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提高常规纤维附加值,实现常规纤维高品质、智能化、绿色化生产,开发超仿真、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纤维产品;工信部发布的《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明确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升级,建设创新能力强、附加值高、安全可靠的纺织产业链、供应链。
3、聚酯纤维产品不断创新,差别化聚酯纤维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随着聚酯纤维产品的工艺、技术不断创新,差别化聚酯纤维及其面料织物在性能、质感、外观、舒适性、环保性、奢华度等方面不断进步,推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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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差别化聚酯纤维市场应用广度、深度的拓展,例如仿羊毛、仿兔毛涤纶长丝的部分高端品种在经过织造、印染、后整理等加工工序后获得的面料织物在毛高、粗细、形态、手感等各方面与天然动物皮毛十分接近,为仿皮草纤维替代天然动物皮毛的应用奠定基础。因此,在聚酯纤维产品创新和消费者对面料织物的多样化、高端化需求的推动下,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市场前景广阔。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提升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产品的产销量,增强公司竞争力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对服装、家纺产品差异化需求的增加,对布料的风格、弹性等提出了更多的需求。聚酯纤维作为布料的主要原料,其对布料的风格、弹性等具有决定性作用,布料需求的多样化为差别化聚酯纤维产品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公司在化学纤维行业经营
余年,通过技术创新,开发出一系列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产品,如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PTT纤维及复合纤维,是国内少数掌握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公司在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细分市场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
2023年以来,公司产销量不断增长,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免染海岛纤维、三组份复合纤维、高强母丝等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的技术研发和生产,该等聚酯纤维产品定位高端、附加值高,项目建成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巩固公司在细分领域的优势,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2、彰显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二人为父女关系。席靓女士配偶邹凯东先生自2016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核心职位,在公司经营和发展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通过本次发行,邹凯东先生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邹凯东先生成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该等股权安排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稳定,促进对邹凯东先生的激励,推动其更好地为公司服务,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受宏观经济、股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股价出现波动,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将会提高,彰显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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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公司价值的信心,有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有利于向市场以及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形象。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邹凯东先生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席靓女士之配偶、一致行动人,同时,邹凯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有关本次发行对象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之“八、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票价格为
5.9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
)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总股本为216,347,184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693,920股,
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15,653,264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及2024年度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5.96
元/股调整为
5.74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6,778,523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
1-1-54
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原则及2024年度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5.96
元/股调整为
5.74
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7,421,602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建设项目。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1,634.72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3.18%
、
3.18%
股份,通过控股股东龙杰投资控制公司
51.82%
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58.19%
的表决权。
若发行对象邹凯东先生认购数量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3,376.88万股,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合计控制公司
53.85%
的表决权,邹凯东先生预计持股比例最高至
7.45%
。邹
1-1-55
凯东先生为席靓女士的配偶、一致行动人。同时,邹凯东先生自2017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0-2023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其对公司生产经营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结合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将与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共同控制公司,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1.30%
的表决权。
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席文杰先生和席靓女士二人共同控制变更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和邹凯东先生三人共同控制。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发行,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
八、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发行对象简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其本人简历如下:
邹凯东先生: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2009年
月至2013年
月,任中国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信贷经理;2013年
月至2016年
月,任上海银行张家港支行信贷经理;2016年
月至2023年
月,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7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除本公司外,邹凯东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其他任职。
1-1-56
3、发行对象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邹凯东先生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
4、发行对象最近五年诉讼等受处罚情况
邹凯东先生最近
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监管措施,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邹凯东先生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邹凯东先生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邹凯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席靓女士之配偶,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邹凯东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此,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如与邹凯东先生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6、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邹凯东先生参与上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详见《苏州龙杰: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邹凯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的情况。
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7、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邹凯东用于本次认购的具体资金来源主要为获取的苏州龙杰历年现金分红、席靓和邹凯东多年的薪酬、投资收益等家庭积累和合法的自筹资金,具有可行性,不能足额筹集的风险较低。
1-1-57
邹凯东先生已就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来源作出如下承诺:“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全部为本人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将上市公司或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主体外的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人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股权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为进一步明确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的下限,邹凯东出具了《关于本次发行最低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本人与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数量不超过16,778,523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原则及2024年度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5.96元/股调整为5.74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7,421,602股。本人承诺认购苏州龙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最高认购金额为本次拟募集的资金金额上限,即人民币10,000.00万元,最低认购数量为13,937,283股,最高认购数量为17,421,602股,在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或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要求等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则本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调整认购规模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8、关于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1-1-58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先生和席靓女士合计控制公司
58.19%
的股份,鉴于本次发行对象邹凯东先生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席靓女士之配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后,邹凯东先生和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成为公司共同的实际控制人,若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因素,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1.30%
股份。
邹凯东先生已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认购对象邹凯东先生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前,席文杰先生和席靓女士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58.19%
,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因素,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和邹凯东先生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增加至
61.30%
,控制权进一步巩固,且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预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不会对公司的上市地位产生影响。因此,席文杰先生和席靓女士免于发出要约。
9、关于邹凯东作为本次认购对象的主要考虑
(1)有利于家族内部传承,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席文杰先生系邹凯东先生的岳父,其于1966年出生,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实际控制人,并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考虑到公司传承与长期发展,席文杰先生于2023年卸任公司总经理,邹凯东先生开始担任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决策、生产经营等工作。因而,邹凯东先生作为本次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有利于家族内部传承,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2)使邹凯东先生与公司的利益更加一致,推动其更好地服务公司
1-1-59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二人为父女关系。席靓女士配偶邹凯东先生自2016年进入公司,近十年来,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核心职位,在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已成为公司的核心管理层。
本次发行前,邹凯东先生仅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0.28%股权,不存在其他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邹凯东先生作为本次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后,邹凯东最高将直接持有公司7.45%的股份,并对公司股东会产生重大影响,成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同时邹凯东本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为三年。因此,本次发行有利于使邹凯东先生与公司的利益更加一致,推动其更好地服务公司,助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2024年
月
日,公司与邹凯东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邹凯东
签订时间:
2024年
月
日
二、认购数量、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金额、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认购数量:认购数量不超过16,778,523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认购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认购方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认购价格:乙方的认购价格为
5.9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甲方审议本次发行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1-1-60
(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
)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认购金额:乙方就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向甲方支付的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
、限售期:乙方认购的甲方股票自甲方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由于甲方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票,亦遵照上述限售安排;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乙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支付方式:在甲方本次发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乙方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扣除保荐等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关于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
、其他约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本次发行的认购款后
个工作日内,应当指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办理完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将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于乙方名下。
三、协议的生效、有效期及终止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及加盖公章,并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立即生效:
(
)本次发行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
、本协议应于中国证监会作出对甲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决定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履行完毕。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本协议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完毕的,其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负法律责任。
1-1-61
(
)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之义务履行完毕;
(
)本协议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
(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本协议第九条中的不可抗力因素;
(
)甲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注册/发行;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不予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决定不予注册;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四、违约责任主要条款
、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如甲方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决定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而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拟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或导致本次发行最终未能实施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已按照本协议约定缴纳认购款的,甲方应于
日内将乙方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乙方。
、本协议生效后,如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后续不能在本协议规定的《缴款通知书》约定的认购款项支付时间内向指定的账户一次性划入全部认购款项的,甲方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资格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在乙方后续按时足额交付了认购款项的前提下,除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足额交付所认购股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所认购股票。
1-1-62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 项目实施主体 | 项目 备案文号 | 环评批准 文号 |
| 1 | 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建设项目 | 19,740.00 | 10,000.00 | 苏州 龙杰 | 张行审投备〔2024〕659号 | 张经审批〔2024〕46号 |
| 合计 | 19,740.00 | 10,000.00 | - | - | - |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差别化涤纶长丝、PTT纤维等聚酯纤维长丝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产品的持续创新,公司已形成了仿麂皮纤维系列、仿皮草纤维系列、PTT纤维系列等核心特色产品,达到上百个规格品种,产品的差别化率达到98%以上。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在相应细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公司是行业内“专、精、特、强”的代表性企业,公司先后被评为江苏省高技术差别化纤维工程技术中心、中国精细化涤纶长丝研发和生产基地及国家复合纤维研发生产基地等,并荣获全国化纤行业“十二五”最具技术创新突破奖,拥有强大的研发创新及综合实力。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收入分别为106,620.71万元、159,864.11万元、167,869.78万元和70,073.04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公司秉承“创新创造大不同”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品质求生存,紧跟市场需求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产品创新能力,不断推陈出新,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公司坚持差异化、专业化的发展思路,通过不断扩大研发投入,提升装备水平,大力开发超仿真、高性能、多功能、绿色环保纤维
1-1-63
等高附加值产品,致力于将公司打造为国内的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龙头企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迎合市场需求、顺应公司发展战略,将全部用于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建设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后将有效提高公司在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免染海岛纤维、三组份复合纤维、高强母丝等差别化产品的产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巩固公司在细分领域的优势,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的公司现有厂区内,公司已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已完成了厂房建设。本项目将利用现有厂房进行重新装修、建设或装修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和购置生产设备,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本项目设计产能4万吨/年,项目拟主要用于生产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免染海岛纤维、三组份复合纤维、高强母丝等差别化聚酯纤维产品,提升公司在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新增产能的合理性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有助于提高我国聚酯纤维产品差别化率,提升产业竞争力我国是化纤大国,化纤产量自1998年起连续保持世界第一,但产业“数量型”增长明显,大宗、常规产品偏多,改性纤维、高仿真纤维、特殊功能纤维、超细微纤维等产品占比相对较低。近年来,我国化纤行业加大创新力度,化学纤维的差别化率进一步提高,但仍与发达国家差别化率存在有一定差距。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生产高端差别化纤维产品,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我国聚酯纤维产品的差别化率,提升产业竞争力。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近年来,随着聚酯纤维产品的工艺、技术不断创新,差别化聚酯纤维及其面料织物在性能、质感、外观、舒适性、环保性、奢华度等方面不断进步,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例如仿羊毛、仿兔毛涤纶长丝的部分高端品种在经过织造、印染、
1-1-64
后整理等加工工序后获得的面料织物在毛高、粗细、形态、手感等各方面与天然动物皮毛十分接近;高性能母丝因其高强度加工特性、高均匀度性能等优势在高端婚纱、高端女装面料应用广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将有效提高公司在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免染海岛纤维、三组份复合纤维、高强母丝等差别化产品的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3)巩固公司在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细分领域行业地位,增强竞争力
经过
余年的持续研发及创新,公司已形成了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和PTT纤维三大主打特色产品系列,在行业内已经建立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及良好的品牌形象,产品需求旺盛。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实现批量生产高/超仿兔毛、羊毛纤维的企业之一。在此背景下,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扩大产能,提高产品差别化率,充分利用已有市场优势、管理优势和技术优势,巩固自身在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细分市场的行业地位,增强竞争实力。
(4)当前公司产能已接近饱和,亟需扩建高端产能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2023年以来,随着下游服装、纺织行业需求逐步回暖,行业前期大规模扩产周期结束,老旧低端产能逐步出清,涤纶长丝供需结构在不断改善。公司产销量快速提高,2024年度,公司综合产能利用率已达90%,接近饱和。此外,公司客户数量众多,覆盖下游各类纺织企业,客户需求量大,特别是高端差别化产品,因此,公司亟需扩建高端产能,以满足客户需求。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游市场前景广阔
涤纶长丝行业的下游是服装、家纺等纺织行业。中国纺织服装需求规模较大且需求量整体稳定增长,2013年-2024年,涤纶长丝的表观消费量由2,274万吨增加至4,594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60%。2023年以来,随着下游纺织服装行业需求复苏,涤纶长丝的需求也开始大幅回升。根据CCF、中金公司研究部的数据,预计未来我国涤纶长丝需求将保持5%左右的增长率。此外,我国纺织服装出口需求约占整体消费的50%,是涤纶长丝下游需求重要的组成部分,亚洲、非洲、南美等以发展中国家的涤纶长丝消费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仍有较大增长空间,下游需求的增长推动国内涤纶长丝的增长。涤纶因其优异性能、竞争性的价格、环保优势等被广泛用于衣料、床上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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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装饰布料、产业用织物等纺织品中。随着涤纶长丝工艺和技术进步,各类高性能差别化涤纶产品能够对其他纤维产品性能需求形成有效替代,推动涤纶市场空间不断增长,诸如高弹性纤维替代氨纶,超细纤维、吸湿排汗纤维等替代锦纶,仿棉麻纤维替代棉麻等植物纤维,仿皮草替代动物纤维等,根据Textile Exchange数据,涤纶在全球纤维用量中的占比已经从2000年的33%提升至2022年的54%,且2030年有望提升至57%。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服装面料的要求不断增加,不满足于其基本功能,还在外观、手感、舒适性、功能性、环保性、奢华度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速了弹性、吸湿速干性、抗静电、抗起球、阳离子可染、易染、光泽、蓬松性、仿真度等差别化长丝的开发,推动涤纶长丝差别化的提升,特别是高端差别化产品市场的增长。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增产能4万吨,新增产能相对涤纶长丝市场较小,涤纶长丝市场空间大且稳定增长,涤纶长丝行业差别化、高端化发展趋势,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奠定基础。
(2)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方向
为了加快我国化纤工业的转型升级,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将超仿真等功能性化学纤维生产等归为鼓励类项目;2022年商务部等
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中提到促进货物贸易发展,推动扩大服装、鞋、箱包、化纤、农产品等优势产品出口;2022年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提高常规纤维附加值,实现常规纤维高品质、智能化、绿色化生产,开发超仿真、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纤维产品;工信部发布的《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明确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升级,建设创新能力强、附加值高、安全可靠的纺织产业链、供应链。
上述产业政策为公司开展募投项目及其未来产能消化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市场环境。
(3)公司强劲的产品开发能力,为募投项目生产适销产品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是国内聚酯纤维长丝创新性、功能性、差别化研发和生产的先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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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特色企业,被中国化纤工业协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等单位授予“江苏省高技术差别化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精细化涤纶长丝研发和生产基地”、“国家复合纤维研发生产基地”等。苏州龙杰的产品差别化率超过98%,是国内新产品研发和生产的龙头企业,也是差别化生产的特色企业,被业内誉为差别化涤纶生产“专业户”。公司在产品开发、技术研究、工艺升级等方面积累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公司已取得数十项专利。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化纤行业内多项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公司具备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凭借对产品开发、工艺创新、流程控制不断优化升级,对国内外差别化聚酯纤维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趋势与方向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能够快速响应消费者需求,强劲的产品开发能力,为本次募投项目生产适销对路产品提供技术支撑。
(4)公司具备品牌优势以及成熟的供、销网络,为产能消化奠定市场基础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民用聚酯纤维长丝领域。经过20余年的经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积累了丰富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储备。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销售体系,具有畅通的销售渠道和成熟稳定的客户群体。优秀的产品质量、完善的营销体系及丰富的市场管理经验使公司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公司多项产品被评为“江苏省名牌产品”,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上述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后产能消化奠定了市场基础。
(5)公司具备开展募投项目相应的业务人员
公司始终专注于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
余年的发展与积累,已经培养并形成了一批业务能力强、技术过硬、对公司文化高度认同的行政管理人员、研发技术人员、销售人员以及众多操作熟练的一线生产工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关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管理人员将主要通过内外部竞聘的方式确定,一线生产人员可以通过内部调用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同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进度,公司将制定详细的人才培养计划,确保相关业务人员能够胜任募投项目所需的岗位工作,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运行。
综上,公司当前产能为
22.1
万吨/年,产能利用率已处于历史较高水平,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增产能
万吨/年,扩产幅度相对较小。本次募投项目用于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免染海岛纤维、三组份复合纤维、高强母丝等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的技术研发和生产,该等聚酯纤维产品定位高端、附加值高,符合国家相关产
1-1-67
业政策和涤纶行业发展方向。涤纶长丝市场整体持续向好,预计未来涤纶行业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且随着消费者需求升级及多样化,推动高端差别化涤纶长丝市场更高增长,为发行人消化本次募投新增产能奠定基础,同时公司已具备开展本次项目充足的技术、市场和人员储备。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前景较好,具备必要性、可行性。本次新增产能具有合理性。
(三)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等
1、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入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已取得,相关情况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平整场地等、厂房改造与装修等、设备到货安装调试、职工培训、试生产等工作安排。项目预计建设周期12个月,具体建设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 项目进度(月)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前期准备、平整场地等 | ||||||||||||
| 厂房改造与 装修等 | ||||||||||||
| 设备到货安装 调试 | ||||||||||||
| 职工培训 | ||||||||||||
| 试生产 |
(四)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9,74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60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34.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项目。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1-68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金额 | 占比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建设投资 | 17,606.00 | 89.19% | - | - |
| 1.1 | 工程费用 | 16,913.00 | 85.68% | 是 | 10,000.00 |
| 1.1.1 | 建筑工程费用 | 100.00 | 0.51% | 是 | |
| 1.1.2 | 设备购置费 | 15,861.00 | 80.35% | 是 | |
| 1.1.3 | 设备安装费 | 952.00 | 4.82% | 是 | |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86.00 | 0.94% | 是 | |
| 1.3 | 基本预备费用 | 507.00 | 2.57% | 否 | -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2,134.00 | 10.81% | 否 | - |
| 合计 | 19,740.00 | 100.00% | - | 10,000.00 | |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不用新建厂房,建筑工程费用主要为原有厂房改造和装修,估算为
100.00万元。
(2)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设备购置费为15,861.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台/套/位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平均单价 | 金额 |
| 1 | 纺丝、卷绕装置 | 108 | 61.25 | 6,615.00 |
| 2 | 化纤配套设备 | 4 | 680.00 | 2,720.00 |
| 3 | 切片结晶干燥机组 | 23 | 40.00 | 920.00 |
| 4 | 包装成套设备 | 2 | 400.00 | 800.00 |
| 5 | 组件装置 | 2,020 | 0.20 | 398.00 |
| 6 | 组件清洗与组装装置 | 6 | 58.33 | 350.00 |
| 7 | 物检化验设备 | 3 | 100.00 | 300.00 |
| 8 | 泵板成套设备 | 6 | 41.67 | 250.00 |
| 9 | 喷丝板 | 3,000 | 0.05 | 150.00 |
| 10 | 湿切片输送装置 | 8 | 14.00 | 112.00 |
| 11 | 水解清洗炉 | 5 | 22.00 | 110.00 |
| 12 | 全自动配料机 | 3 | 30.00 | 90.00 |
| 13 | 干切片输送装置 | 11 | 7.00 | 77.00 |
| 14 | 供配电设备 | 1 | 1,000.00 | 1,000.00 |
| 15 | 复合式空调机 | 5 | 130.00 | 650.00 |
1-1-69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平均单价 | 金额 |
| 16 | 冷冻机组 | 4 | 165.50 | 662.00 |
| 17 | 离心式空压机 | 2 | 160.50 | 321.00 |
| 18 | 其他设备 | - | - | 336.00 |
| 合计 | - | - | 15,861.00 | |
(3)设备安装费用
本项目设备安装费按照设备购置费的约6%计取,设备安装费金额为952.00万元。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86.00万元,含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节能评价咨询费、安全评价费、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费、工程保险费、引进设备国内检验费等。
(5)基本预备费用
本项目基本预备费用按照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安装费和工程其他费用之和的约3%计取,基本预备费金额为507.00万元。
(6)铺底流动资金
公司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收入规模及各项资产、负债的周转情况对流动资金需求进行估算,根据产品生产、原材料储备等需要,并考虑产品销售情况和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收支状况,参照企业现有实际经营情况,本项目所需铺底流动资金为2,134.00万元。
上述各项投资支出均为项目建设的必要支出,测算过程合理。
(五)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本项目建设期12个月。建设期第2年预计达产50%,建设期第3年预计全部达产,项目达产后效益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T2年 | T3年 | …… | T6年 | T7年 | …… | T11年 |
| 营业收入 | 23,593.63 | 47,187.25 | 47,187.25 | 47,187.25 | 47,187.25 | ||
| 营业成本 | 21,118.07 | 38,400.94 | 38,400.94 | 38,400.94 | 38,400.94 | ||
| 税金及附加 | 97.40 | 194.81 | 194.81 | 194.81 | 194.81 | ||
| 经营利润 | 2,378.15 | 8,591.49 | 8,591.49 | 8,591.49 | 8,591.49 | ||
| 期间费用 | 1,783.12 | 3,529.05 | 3,529.05 | 3,491.86 | 3,491.86 |
1-1-70
| 项目 | T2年 | T3年 | …… | T6年 | T7年 | …… | T11年 |
| 利润总额 | 595.03 | 5,062.45 | 5,062.45 | 5,099.64 | 5,099.64 | ||
| 所得税费用 | 148.76 | 1,265.61 | 1,265.61 | 1,274.91 | 1,274.91 | ||
| 净利润 | 446.27 | 3,796.83 | 3,796.83 | 3,824.73 | 3,824.73 |
注:项目前期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摊销期限为5年,故T+6摊销完成,此后费用略有下降。
1、营业收入
本次募投项目营业收入预测根据目标市场的需求进行合理分析,综合考虑不同产品技术水平、生产工艺、需求量变化趋势等因素,结合行业供需及项目特点,确定产销量规模及投产计划。项目主要产品为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免染海岛纤维、三组份复合纤维、高强母丝等差别化聚酯纤维产品,产品价格以公司现有相同或类似结构产品单价或类似产品预期市场价格作为主要测算依据,销售数量根据所建工厂的配套生产能力及未来市场需求预计来估算。建设期第2年预计达产50%,建设期第3年预计全部达产,项目计算期内,达产后年销售收入47,187.25万元。
2、营业成本
项目营业成本包括原材料消耗费、直接人工费、制造费用、折旧费和燃料及动力费等。原材料消耗费参考主要原材料的市场现有价格;直接人工费根据项目拟投入人员数量,参照目前公司年平均工资测算;制造费用中折旧费根据项目新增固定资产金额,参考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计提,其他制造费用根据公司历史财务数据进行测算。项目计算期内,达产后年营业成本为38,400.94万元。
3、税金及附加
项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项目计算期内,达产后年税金及附加为194.81万元。
4、期间费用
项目期间费用中的人工工资及福利根据项目拟投入人员数量,参照目前公司年平均工资测算,其他费用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数据中各项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进行测算。T+3全部达产时的期间费用合计为3,529.05万元。综上,本项目建设期12个月。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47,187.25万元。公司选用市场较为通行的12%作为折现率。经测算,项目动态
1-1-71
投资回收期为5.21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1.95%。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效益较好,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涤纶长丝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累了大量的技术与经验,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和生产管理能力,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项目选址位于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的公司现有厂区内,公司已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已完成了厂房建设。本项目将利用现有厂房进行重新装修、建设或装修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和购置生产设备,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取得等相关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已取得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行审投备〔2024〕659号)和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张经审批〔2024〕46号)。
六、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在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1-72
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规模。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净资产将提高,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随着项目的建成达产,预计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会提升。
八、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并得到公司现有能力和资源的有力保障,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竞争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1-1-73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战略目标。随着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公司在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细分市场的产能将进一步扩大,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公司将按照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继续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如果根据公司后续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3.18%
、
3.18%
股份,通过控股股东龙杰投资控制公司
51.82%
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58.19%
的表决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发行对象邹凯东先生认购数量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3,376.88万股,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合计控制公司
53.85%
的表决权,邹凯东先生预计持股比例最高至
7.45%
。邹凯东先生为席靓女士的配偶、一致行动人。同时,邹凯东先生自2017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0-2023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其对公司生产经营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结合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将与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共同控制公司,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1.30%
的表决权,成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
邹凯东先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
1-1-74
发行对象邹凯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
邹凯东先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邹凯东先生为席靓的配偶、一致行动人,同时,邹凯东先生自2017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后,因邹凯东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成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除公司向其支付薪酬外,公司与发行对象邹凯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况。
1-1-75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9年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3.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44
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04.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22.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82.4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
月
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末,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公司自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1-1-76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行业和经营风险
1、经营业绩大幅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6,620.71万元、159,864.11万元、167,869.78万元和70,073.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040.66万元、1,437.87万元、5,776.35万元和3,325.08万元,业绩波动幅度较大,2022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主要原因为2020年以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的影响,下游服装、家纺等需求疲软,涤纶长丝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同时国际原油价格处于高位,生产成本较高,导致涤纶长丝毛利率大幅下滑,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2023年下半年以来,下游服装、家纺等行业开始回暖,需求逐步上升,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毛利率有所提高,同时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能释放、产销量增加及产品结构优化,使得公司经营业绩逐步向好。
整体来看,宏观经济环境、消费者需求变动、下游行业需求变动、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动、产品结构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都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重要影响。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消费者需求变动等因素导致需求不达预期或出现下滑,或者因同行业公司扩产过度导致行业供需结构失衡、或公司工艺技术升级难以跟进消费者需求的变动趋势,或应收账款或存货出现重大资产减值损失,或出现地缘政治动荡、重大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形,均可能导致公司销售收入、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波动。
2、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聚酯纤维长丝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尤其是国内经济增速下降、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及欧债危机影响,聚酯纤维长丝行业的景气度自2013年到达谷底,之后受行业短期供需影响有所波动,总体处于低位徘徊;2016年以来,行业供需格局得以改善,聚酯纤维长丝行业景气度有所回升;2020年至2022年期间,由于下游需求减弱,聚酯纤维长丝行业进入调整期,2023年起,聚酯纤维长丝行业内外需均开始逐步复苏。
1-1-77
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发生较大波动,我国的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下游行业需求复苏不及预期,对聚酯纤维长丝行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可能会随着行业调整而出现下降的风险。
3、市场竞争风险
聚酯纤维长丝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近年来,行业内领先企业一直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且部分龙头企业通过收购中小企业抢占市场份额。
公司凭借雄厚的研发创新能力、特色的产品体系、先进的生产技术形成了较强的综合竞争力,但如果公司不能正确判断和准确把握行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保持其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将面临现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4、管理风险
公司已积累了成熟的管理经验并培养出一批管理人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包括投资决策、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公司的收入和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员工人数也将相应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更加趋于复杂,这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规范、产品研发及质量管控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水平未能随业务规模扩大及时优化及提升,将使公司一定程度上面临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PET切片、PTT切片等聚酯切片,原材料采购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聚酯切片的价格主要受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市场供求等因素影响,公司的产品价格会根据聚酯切片价格的变化而相应调整。聚酯切片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会对公司产品成本影响较大,若公司不能转嫁原材料价格变化带来的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1-1-78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加,较大的存货余额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资金运作效率。如果未来出现由于公司未及时把握下游行业变化或其他难以预计的原因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并出现价格下跌的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对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等因素的变化较为敏感,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下降,或者国际原油价格提升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则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8、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涤纶长丝的生产、研发和制造,产品以内销为主,但部分客户涉及出口销售,主要出口地区包括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国际贸易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如各国政治局势、经济政策等变动会影响该国的国际贸易政策和关税水平。2025年以来,美国对中国商品开启了多轮加征关税,关税政策会影响公司下游客户的出口业务,若未来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加剧,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价格转嫁,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及相关事项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就上述事项通过审核或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2、认购对象的资金短缺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由邹凯东先生认购,其已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且承诺认购的金额为8,000万元-10,000万元。邹凯东先生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邹凯东先生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并已就本次认购资金作出了规划安排,但仍不排除外部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邹凯东先生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足,从而存在认购对象的资金短缺风险,该等风险将导致本次发行面临迟滞、不能足额募集或不能最终实施完成的风险。
3、股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1-1-7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控、本公司经营状况、股票市场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心理变化等种种因素,都会对公司股票价格带来较大波动,给投资者带来风险。此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或因法律法规等影响本次发行定价,将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投资者的收益和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和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作出的。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使公司产品优化升级、调整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带来较大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一定投资建设期限,且质量要求较高,建设过程中,不能完全排除因组织管理不善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未能如期完成或投资突破预算等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的风险存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虽然,公司在项目选择时已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评估,项目均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业务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从而导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并进一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
1-1-80
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提示投资者,公司虽然为此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1-81
有关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 席文杰 | 邹凯东 | 王建新 | |||
| 何小林 | 关乐 | 冯晓东 | |||
| 梁俪琼 | 陈达俊 |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 钱夏董 | 徐志刚 | 景丹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2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张家港市龙杰投资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席文杰 |
1-1-83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席文杰 | 席靓 | |
1-1-84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
曾
开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王
攀
欧阳志华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5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____________
邓 舸
董事长:
____________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6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
| 张学兵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 经办律师: | |||||
| 王秀伟 | 帅丽娜 | 段博文 |
1-1-87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W[2023]A605号、苏公W[2024]A590号和苏公W[2025]A361号)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
| 李钢 | 徐晶 |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 张彩斌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88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趋势,同时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发行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的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将增加,导致每股收益可能会在短期内出现小幅下降的情况,为了填补股东即期回报,公司决定采取如下措施:
、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公司在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免染海岛纤维、三组份复合纤维、高强母丝等差别化产品的产能,优化产品结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建设,并提前实施各项前期工作,包括人才和营销储备等,从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证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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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具体条件和比例、时间间隔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未来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邹凯东先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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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五、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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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