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申请银行授信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6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申 请银行授信权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授予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 公司单笔人民币25,000 万元以下(含25,000 万元)、累计人民币30,000 万元以 下(含30,000 万元)的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决策权限。经营管理层可使用 前述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资产抵押贷款、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贷款、开立承兑汇票、发行商业本票、汇票贴现、信用 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借款和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 款和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对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单笔人民币 25,000 万元以上(不含25,000 万元),40,000 万元以下(含40,000 万元)、累计 人民币40,000 万元以上(不含40,000 万元),60,000 万元以下(含60,000 万元) 的新增银行授信的独立决策权限。董事会可使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 资金贷款、资产抵押贷款、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贷款、 开立承兑汇票、发行商业本票、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 等银行业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董事会可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借款和授 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和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