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暨合资公司设立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执行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并办理或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62000万元整,其中:
乐山高新投以货币出资15000万元,占股比例24.1935%;乐山股权基金以货币出资15000万元,占股比例24.1935%;辽宁燃机以实物、技术和货币(根据实际情况,在实物和技术资产评估值不足32000万元时以货币出资补足,预计现金出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等出资32000万元,占股比例51.613%。后续根据合资公司发展需要,乐山高新投、乐山股权基金双方可以同比例增资。具体内容详见《福鞍股份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0)。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合资公司的设立工作,并取得了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四川福鞍燃气轮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MAK34TCP8T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62,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刘迎春
6、成立日期:2025年12月3日
7、住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南新大道3168号2楼2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机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