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8证券简称:海天味业公告编号:2026-012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书面意见: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并签署相关协议进行规范,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该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程雪、管江华、廖长辉、黄文彪、文志州回避表决,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关联人原材料 | 江苏天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96,127,966.16 | 217,378,789.75 | 采购供应计划调整 |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4,944,413.00 | 302,250,753.96 | 采购供应计划调整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215,781,014.78 | 125,407,309.82 | ||
| 小计 | 716,853,393.94 | 645,036,853.53 | ||
| 购买关联人包装物 | 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408,547,500.00 | 348,020,850.55 | |
| 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227,600,000.00 | 189,069,174.31 | ||
| 佛山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62,100,000.00 | 54,507,513.01 | ||
| 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4,323,847.30 | ||
| 南宁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54,161,887.01 | 49,499,184.85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106,194.69 | 166,523.73 | ||
| 小计 | 753,515,581.70 | 645,587,093.75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44,247.79 | 49,987.43 | |
| 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40,000.00 | 33,264.61 | ||
| 江苏天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2,700,000.00 | 16,822,174.83 | 关联人采购需求减少 | |
| 南宁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17,920.00 | |||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2,045.33 | ||
| 佛山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10,000.00 | 61,244.50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6,009,436.07 | 6,483,475.37 | ||
| 小计 | 29,103,683.86 | 23,770,112.07 | ||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4,539,225.41 | 4,431,189.14 | |
| 江苏天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333,934.39 | 4,538,777.47 | ||
| 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00 | 12,500.00 | ||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4,559,580.73 | ||
| 佛山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1,717,390.00 | 1,448,038.84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18,513,438.83 | 18,652,274.95 | ||
| 小计 | 33,123,988.64 | 33,642,361.13 | ||
| 接受关联人服务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75,471.70 | 123,730.65 | |
| 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375.24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27,479,314.92 | 27,018,663.95 | ||
| 小计 | 27,554,786.62 | 27,142,769.84 | ||
| 向关联人租出 | 江苏天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102,936.35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资产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 | 962,497.23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1,270,664.97 | 1,271,742.20 | ||
| 小计 | 1,773,664.97 | 2,337,175.78 | ||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4,151.84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131,715,992.29 | 53,159,266.29 | 设备计划需求延后 | |
| 小计 | 131,715,992.29 | 53,213,418.13 | ||
| 向关联人出售资产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 | ||
| 小计 | 20,000.00 | |||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及动力 | 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3,482,892.84 | 4,015,371.65 | |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52,407.94 | 412,403.69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15,423,763.58 | 19,692,494.18 | ||
| 小计 | 19,459,064.36 | 24,120,269.52 | ||
| 总计 | 1,713,120,156.38 | 1,454,850,053.75 | ||
注:上述金额为含税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全年)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关联人原材料 | 江苏天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72,861,100.00 | 2.77 | 42,718,937.92 | 217,378,789.75 | 2.36 | 采购供应计划调整 |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457,600,000.00 | 4.65 | 78,361,833.16 | 302,250,753.96 | 3.29 | 采购供应计划调整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40,560,000.00 | 0.41 | 14,421,075.38 | 125,407,309.82 | 1.36 | ||
| 小计 | 771,021,100.00 | 7.83 | 135,501,846.46 | 645,036,853.53 | 7.01 | ||
| 购买关联人包装物 | 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208,810,000.00 | 4.34 | 48,395,087.38 | 348,020,850.55 | 7.80 | 采购供应计划调整 |
| 佛山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287,040,000.00 | 5.97 | 47,231,399.81 | 54,507,513.01 | 1.22 | 采购供应计划调整 | |
| 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2,160,000.00 | 0.04 | 795,545.33 | 4,323,847.30 | 0.10 | ||
| 南宁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50,490,000.00 | 1.05 | 13,256,461.35 | 49,499,184.85 | 1.11 | ||
| 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169,477,400.00 | 3.53 | 31,205,863.76 | 189,069,174.31 | 4.24 | 采购供应计划调整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5,000.00 | 0.00 | 3,220.00 | 166,523.73 | 0.00 | ||
| 小计 | 717,982,400.00 | 14.93 | 140,887,577.63 | 645,587,093.75 | 14.47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 | 0.00 | 6,975.00 | 49,987.43 | 0.00 | |
| 南宁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00 | 0.00 | 17,920.00 | 0.00 | |||
| 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30,000.00 | 0.00 | 33,264.61 | 0.00 | |||
| 江苏天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870,000.00 | 0.05 | 2,550,410.00 | 16,822,174.83 | 0.05 | ||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316,000.00 | 0.00 | 28,208.66 | 302,045.33 | 0.00 | ||
| 佛山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70,000.00 | 0.00 | 61,244.50 | 0.00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1,800,000.00 | 0.01 | 140,795.41 | 6,483,475.37 | 0.02 | ||
| 小计 | 18,156,000.00 | 0.06 | 2,726,389.07 | 23,770,112.07 | 0.07 | ||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6,027,000.00 | 0.87 | 338,642.44 | 4,431,189.14 | 0.81 | |
| 江苏天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892,500.00 | 0.85 | 728.50 | 4,538,777.47 | 0.83 | ||
| 佛山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7,800,000.00 | 1.12 | 854,470.35 | 1,448,038.84 | 0.26 | ||
| 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0.00 | 12,500.00 | 0.00 | |||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4,763,000.00 | 0.69 | 249,568.43 | 4,559,580.73 | 0.83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479,891.74 | 1.65 | 532,813.31 | 18,652,274.95 | 3.41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全年)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
| 小计 | 35,972,391.74 | 5.18 | 1,976,223.03 | 33,642,361.13 | 6.14 | ||
| 接受关联人服务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40,000.00 | 0.01 | 142,726.60 | 123,730.65 | 0.01 | |
| 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0.00 | 375.24 | 0.00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26,448,600.00 | 1.31 | 367,424.01 | 27,018,663.95 | 1.42 | ||
| 小计 | 26,588,600.00 | 1.32 | 510,150.61 | 27,142,769.84 | 1.43 | ||
|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江苏天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0 | 0.57 | 102,936.35 | 0.55 | ||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030,000.00 | 5.31 | 69,552.00 | 962,497.23 | 5.10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410,000.00 | 2.12 | 1,271,742.20 | 6.73 | |||
| 小计 | 1,550,000.00 | 8.00 | 69,552.00 | 2,337,175.78 | 12.38 | ||
| 购买关联人资产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54,151.84 | 0.00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100,000,000.00 | 7.29 | 7,409,426.87 | 53,159,266.29 | 4.46 | 按设备交付计划预估 | |
| 小计 | 100,000,000.00 | 7.29 | 7,409,426.87 | 53,213,418.13 | 4.46 | ||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及动力 | 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 | 4,020,000.00 | 0.84 | 391,793.09 | 4,015,371.65 | 0.91 | |
| 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450,000.00 | 0.09 | 98,971.45 | 412,403.69 | 0.09 | ||
|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24,536,800.00 | 5.10 | 4,161,942.26 | 19,692,494.18 | 4.46 | ||
| 小计 | 29,006,800.00 | 6.03 | 4,652,706.80 | 24,120,269.52 | 5.46 | ||
| 合计 | 1,700,277,291.74 | 3.19 | 293,733,872.47 | 1,454,850,053.75 | 2.99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庞康;注册资本:84178.0664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0年3月6日;注册地:佛山市南海区;经营范围:调味品、食品、饮料、豆制品、农副产品、酒、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经销:塑料制品、纸制品、玻璃制品、五金、百货、普通机械、钢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饮食、货运、信息咨询服务;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持资质证经营)。(生产制造项目另设场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荣富;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9月26日;注册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江苏天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邬存斌;注册资本:7,058.823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4月13日;注册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食品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烽;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5月24日;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包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俊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9日;注册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玻璃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俊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5日;注册地:开平市苍城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南宁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永立;注册资本:11454.5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年3月16日;注册地: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普通玻璃容器制造;光学玻璃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仪器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嘉兴海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年8月31日;注册地: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广东海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婕妤;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4月27日;注册地:深圳;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前述企业中,广东海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天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海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海天集团的全资孙公司;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南宁粤玻实业有限公司为海天集团全资子公司天玻包装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公司董事程雪、管江华、廖长辉、黄文彪、文志州为关联董事。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不会对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嘉兴海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称“嘉兴海天”)签订《嘉兴海天合作框架协议》,与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称“海天集团”)签订《提供配套服务框架协议》、《资产采购框架协议》,与广东海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海天保理”)签订《海天商业保理合作框架协议》,与海天集团签订《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及《包装材料采购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与嘉兴海天之《嘉兴海天合作框架协议》
于2025年5月12日,公司与嘉兴海天签订合作协议,经经销商同意,公司向嘉兴海天提供经销商相关信息,作为嘉兴海天对经销商贷款审批的参考。嘉兴海天使用自有资金向提出申请的经销商提供授信、贷款服务。嘉兴海天自主负责借款人的资质和信贷风险审核及贷后运营工作,自行决定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就上述交易,公司不对经销商提供任何担保。公司与嘉兴海天无需向对方支付费用。
该协议期限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7年6月30日。自2025年至2027年,嘉兴海天向经销商提供的贷款总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10.8亿元和13亿元。
该合作协议对公司与经销商原有的购销交易不构成影响,包括且不限于销售价格、销售条件、销售流程等。
(二)公司与海天集团之《提供配套服务框架协议》
1.签订时间
于2025年6月3日,公司与海天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向海天集团提供配套服务,包括物流、工程及物业管理等服务。
2.生效条件
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的原则,协议双方根据具体服务分别订立相关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提供配套服务的具体条款及条件。
3.生效日与到期日
该协议期限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7年12月31日,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4.定价政策
对于物业管理等定制服务而言,服务对价由本公司和海天集团参考历史交易
价格、服务性质及市场定价方法协商确定。对于物流等其他服务,服务对价由本公司与海天集团参考市场价格,并综合考虑交付时间、服务性质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三)公司与海天集团之《资产采购框架协议》
1.签订时间于2025年6月3日,公司与海天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向海天集团采购酿造设备和包装设备。
2.生效条件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的原则,协议双方根据具体资产分别订立相关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资产采购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3.生效日与到期日该协议期限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7年12月31日,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4.定价政策对于公司采购的定制化设备,采购价格由本公司与海天集团参考历史交易价格、有关设备的类型及规格、交易量及市场定价方法协商确定。对于其他设备,公司与海天集团参考市场价格,并考虑产品与服务质量、交付时间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四)公司与海天保理之《海天商业保理合作框架协议》于2023年5月18日,公司与海天保理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为期两年,2025年5月18日公司与海天保理续签该协议。公司根据供应商的申请,向供应商开具电子凭证,公司承担根据该电子凭证的实际金额向海天保理付款的责任。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资金需求选择在电子凭证到期后收款,或在到期前将其转让至上游供应商及海天保理进行融资。海天保理根据供应商的交易记录、信用资质等情况,按市场化原则确定供应商融资利率,并按电子凭证金额扣除融资利息后向供应商提供贷款。供应商是否进行保理融资不影响其与公司原有的购销交易,包括采购价格、结算周期、付款期限等。
续签的框架协议期限为两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开具的电子凭证最高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五)公司与海天集团之《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
1.签订时间于2025年6月3日,公司与海天集团签框架协议,向海天集团采购蚝汁、淀粉及其他原材料。
2.生效条件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的原则,协议双方根据具体原材料分别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原材料采购的具体条款及条件。
3.生效日与到期日该协议期限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7年12月31日,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4.定价政策公司向海天集团采购原材料的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并考虑产品类型、质量、规模及供应稳定性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对本公司而言,这些条款不逊于本公司与第三方的交易条款。
(六)公司与海天集团之《包装材料采购框架协议》
1.签订时间于2025年6月3日,公司与海天集团签框架协议,向海天集团采购玻璃瓶等包装材料。
2.生效条件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的原则,协议双方根据具体包装材料分别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包装材料采购的具体条款及条件。
3.生效日与到期日该协议期限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7年12月31日,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4.定价政策公司向海天集团采购包装材料的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并考虑产品类型、质量、规模及供应稳定性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对本公司而言,这些条款不逊于本公司与第三方的交易条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经济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相关交易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