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日和11月2日向中信银行荆州分行办理结构性存款,并于近日赎回,收回本金3.5亿元,获得收益31.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产品名称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赎回金额(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中信银行荆州分行 | 20,000.00 | 2025/11/01 | 2025/11/28 | 1-1.65 | 20,000.00 | 24.41 |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中信银行荆州分行 | 15,000.00 | 2025/11/02 | 2025/11/28 | 1-1.63 | 15,000.00 | 17.42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4亿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4亿元。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