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666,66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59元,共募集资金2,372,666,678.53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82,666,678.53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公司已于2023年1月19日将承销保荐费增值税16,415,094.34元缴存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账号为17265201040018305的人民币募集资金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9,814,672.87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59,267,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05,926.71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3,460.19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4,306.13 | |
| 购买理财 | B3 | 278,000.00 | |
| 赎回理财 | B4 | 258,000.00 |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补充流动资金 | B5 | 62,140.06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7,132.63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71.72 | |
| 购买理财 | C3 | 198,000.00 | |
| 赎回理财 | C4 | 209,0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C5 | 37.01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6 | 30,563.48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70,592.82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977.85 | |
| 购买理财 | D3=B3+C3 | 476,000.00 | |
| 赎回理财 | D4=B4+C4 | 467,0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D5=B5+C5 | 62,177.07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6=C6 | 30,563.48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D5 | 38,571.19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8,571.19 | |
| 差异 | G=E-F | 0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汇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大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 | 42050162860800000990 | 11,209,440.21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38580180809135666 | 8,246,172.29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 | 17265201040018305 | 221,994.85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 8111501081168888888 | 366,034,293.57 | 报告期内新设 |
| 合计 | 385,711,900.92 |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不包括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0.9亿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基于目前国内气凝胶行业和市场现状,未来几年气凝胶行业将面临供需不平衡的局面,市场竞争将会比较激烈,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并暂缓实施,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5,193.59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新建生产车间及配套的液氯仓库、罐区、控制室、循环水站、冷冻站、变配电室等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配套公辅设施。
鉴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因供需关系产生的变化导致项目经济性进一步下降,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5,038.77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且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该项目拟新建两个生产车间、一个充装车间、一个电子级产品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编制单位: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05,926.7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69.6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0,232.3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769.8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4.39%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 | 否 | 51,272.44 | 不适用 | 51,272.44 | 2,165.48 | 30,231.15 | 58.96[注1] | 2024-12-31 | 8,492.82 | 是 | 否 | |
| 年产2000吨超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 | 是,此项目取消 | 37,503.17 | 2,464.40 | 2,464.40 | 3.10 | 2,464.4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 否 | 23,218.08 | 不适用 | 23,218.08 | 166.39 | 15,691.63 | 67.58[注1] | 2022-7-31 | [注2] | 是 | 否 | |
| 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 是,此项目取消 | 17,155.00 | 1,961.41 | 1,961.41 | 1,961.41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15,193.59 | 15,193.59 | 2,849.96 | 5,729.45 | -9,464.14 | 37.71 | 2025-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科研中心与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000.00 | 不适用 | 15,000.00 | 1,947.70 | 14,514.78 | -485.22 | 96.77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35,038.77 | 35,038.77 | 0.00 | -35,038.77 | 0 | 2027-10-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1,778.02 | 不适用 | 61,778.02 | 37.01 | 62,177.07 | 399.05 | 100.6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205,926.71 | - | 205,926.71 | 7,169.64 | 132,769.89 | -44,589.08 | - | - | 8,492.82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近年来,国内气凝胶行业成为热点,行业内较多主体拟新建和扩建产能,由于目前国内气凝胶制备技术相对成熟,供应端的快速增长基本成为定局。同时在需求端,气凝胶在节能住宅、新能源汽车等消费领域大量应用的预期暂未实现,现阶段下游需求增长无法与供应端相匹配。公司认为,基于目前的行业和市场现状,未来几年气凝胶行业将面临供需不平衡的局面,市场竞争将会比较激烈,项目盈利空间有限。2.年产2000吨超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系采用化学合成方式制备高纯石英砂,受设备、工艺、环境要求等限制,较提纯工艺路线生产、使用成本均更高,且实际应用中处理工艺更加复杂。2024年99.99%以上高纯石英砂进口均价为14.64万元/吨,不及高纯合成石英砂单位成本的一半。随着国内高纯石英矿的发现和提纯工业水平的进步,高纯石英砂供应水平逐年提升,进口量及进口价格亦同步下降。根据海关数据,2024年99.99%以上高纯石英砂进口量较2022年下降54.70%,均价下降22.70%。在当前情况下,由于供需关系产生的变化导致项目经济性进一步下降。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次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2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05,467,119.87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完成上述先期投入资金的置换。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19.8亿元,到期赎回20.9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0.9亿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0,428.5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自2023年6月12日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1,089.8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待置换金额为0。 |
[注1]部分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提前建设,且因投入时间早于决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项目的董事会日,不满足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条件,部分自有资金未予置换,其中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8,630.96万元、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8,499.39万元。[注2]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生产的三氯氢硅全部自用,没有对外销售。该项目可以保障公司关键原料供应和质量,有助于提高产品性能与一致性,实现绿色循环,间接效益显著,报告期内仅减少盐酸外运一项即可节约运费约2,140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1-6月编制单位: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 | 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 15,193.59 | 15,193.59 | 2,849.96 | 5,729.45 | 37.71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 | 年产2000吨超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 | 35,038.77 | 35,038.77 | 2027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50,232.36 | 50,232.36 | 2,849.96 | 5,729.45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基于目前国内气凝胶行业和市场现状,未来几年气凝胶行业将面临供需不平衡的局面,市场竞争将会比较激烈,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并暂缓实施,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5,193.59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新建生产车间及配套的液氯仓库、罐区、控制室、循环水站、冷冻站、变配电室等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配套公辅设施。2.鉴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因供需关系产生的变化导致项目经济性进一步下降,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5,038.77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且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该项目拟新建两个生产车间、一个充装车间、一个电子级产品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