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董事孙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孙闯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孙闯先生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任有关而须知会公司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之事宜。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浩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浩杰先生将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孙闯 | 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2025 | 2026年12 | 工作 | 否 | 不适用 | 否 |
|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年9月12日 | 月19日 | 变动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孙闯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孙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孙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孙闯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尽快补选董事及对应专委会委员。
孙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其他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高质量发展、规范治理以及制定战略规划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孙闯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提名候选人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浩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浩杰先生将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浩杰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简历沈浩杰先生,男,199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6月至今,任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