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269证券简称:海鸥股份公告编号:
2025-049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
月
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会议由董事长金敖大先生召集主持,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刘立先生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由专人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关联董事金敖大、吴祝平、杨华、许智钧、刘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
票。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该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关联董事金敖大、吴祝平、杨华、许智钧、刘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和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敖大、吴祝平、杨华、许智钧、刘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为保障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
)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公司拟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