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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 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 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 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 年3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5 年年度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前述议案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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