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电魂网络股票代码:603258
信息披露义务人:余晓亮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435号电魂大厦
权益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
| 上市公司、公司、电魂网络 | 指 |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余晓亮 |
| 本报告书 | 指 |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姓名 | 余晓亮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44512219**********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435号电魂大厦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了《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918,0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1%。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1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47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3%,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刻度。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及尚未实施完毕的前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3,875,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324,9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355,5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68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人持有公司股份12,194,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刻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余晓亮 | 无限售流通股 | 13,875,213 | 5.69% | 12,194,813 | 5.00% |
| 合计 | 13,875,213 | 5.69% | 12,194,813 | 5.00% | |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及本报告书第6页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其他买卖电魂网络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
余晓亮日期:2026年1月14日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
| 股票简称 | 电魂网络 | 股票代码 | 60325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余晓亮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3,875,213股持股比例:5.69%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1,680,400变动比例:-0.69%变动后持股数量:12,194,813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3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
余晓亮日期: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