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拟对在2024年完成回购的8,364,853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364,853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418.7046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582.2193万元。 |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1,418.7046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0,582.2193万股,均为普通股。 |
|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