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7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825,139.17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13,420,007.96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46,667,591.3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11,153,114.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6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223,6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04%。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5,223,600.00 | 75,262,400.00 | 87,437,20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2,825,139.17 | 186,008,458.84 | 174,658,420.66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811,153,114.8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7,923,20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91,164,006.2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47,923,20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现金分红比例(%) | 129.69% |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中远期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