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已于2025年12月1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
月
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梅盛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曹梅盛女士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根据《公司章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8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鉴于公司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由纪茂利先生、魏霄女士、葛凡女士组成,由纪茂利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暨召集人,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
名赞成;
名反对;
名弃权。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