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证券代码:603089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 郑念辉 | 郑连平 | 陈灵辉 | ||
| 杨华珍 | 李连军 | 曲 亮 | ||
| 方年锁 |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 郑念辉 | 陈灵辉 | 王 筠 | ||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声明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
| 李连军 | 曲 亮 | 郑连平 | ||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正裕工业 | 指 |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指 |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 股东会 | 指 |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承销管理办法》 | 指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 《实施细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 《发行方案》 | 指 |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
| 《认购邀请书》 | 指 |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A股 | 指 | 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主承销商、保荐人、广发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国泰海通统称“联席主承销商” |
|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注:本报告书数值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释 义 ...... 7
目 录 ...... 8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9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1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8
五、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 2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30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 30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1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4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5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2
一、备查文件 ...... 42
二、备查方式 ...... 4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Add Industry(Zhejiang)Co.,Ltd. |
| 股票上市板块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
| 股票代码 | 603089.SH |
| 股票简称 | 正裕工业 |
| 法定代表人 | 郑念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001484027193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40,033,268元 |
| 成立日期 | 1998年8月20日 |
| 上市日期 | 2017年1月26日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路1号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路1号 |
| 互联网网址 | www.addchina.com |
| 电子邮箱 | add@addchina.com |
| 经营范围 | 汽车配件、纺织品、塑料制品、手工工艺品(上述两项不含许可证项目)、水暖管件、阀门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7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年9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2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5年12月16日,上交所出具《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1月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6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17名发行对象发出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及缴款通知书》。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11日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6〕75号),截至2026年3月10日16:00止,广发证券指定的投资者认购资金的缴款专户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449,999,993.43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1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76号),截至2026年3月11日,正裕工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685,963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9,999,993.43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065,682.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934,311.39元。其中:股本人民币35,685,963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09,248,348.39元。
(四)股份登记及托管情况
发行人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
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3月3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1.10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61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3.60%。
(四)发行数量
根据《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540,540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45,0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11.10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1股)和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5,685,963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40,540,540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五)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7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具体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月) |
| 1 | 青岛高创澳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79,064 | 29,999,997.04 | 6 |
| 2 | 济南建投山工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3 | 德清升华立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2,553 | 24,999,993.33 | 6 |
| 4 | 绍兴上虞舜越控股有限公司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5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6 |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7 |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79,064 | 29,999,997.04 | 6 |
| 8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833,465 | 123,999,993.65 | 6 |
| 9 | 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379,064 | 29,999,997.04 | 6 |
| 10 | 台州市资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379,064 | 29,999,997.04 | 6 |
| 11 | 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12 | 台州市交投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13 |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14 | 倪政顺 | 2,379,064 | 29,999,997.04 | 6 |
| 15 | 俞逸修 | 1,586,042 | 19,999,989.62 | 6 |
| 16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17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72,327 | 11,000,043.47 | 6 |
| 合计 | 35,685,963 | 449,999,993.43 | - | |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3.43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065,682.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934,311.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上限45,000.00万元。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2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2026年3月2日,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时确定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130名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等文件。前述130名投资者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日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53名投资者、公司前20名股东中的12名股东(剔除了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以及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0家、证券公司2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10家。
在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日(2026年3月5日)上午9:00前,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19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
文件,上述过程均经过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见证。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 1 | 薛小华 |
| 2 | 金海兵 |
| 3 | 台州伟星智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4 | 陈学赓 |
| 5 | 苏州裕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6 | 卢春霖 |
| 7 | 韩连胜 |
| 8 | 王平 |
| 9 | 济南建投山工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0 |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11 | 倪政顺 |
| 12 | 俞逸修 |
| 13 | 丁志刚 |
| 14 | 陈蓓文 |
| 15 | 陈策 |
| 16 | 张凌木 |
| 17 | 王伟文 |
| 18 | 吴晓琪 |
| 19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6年3月5日上午9:00-12:00,在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49名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材料。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缴纳保证金。上述49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有效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 1 | 章一平 | 11.60 | 1,500.00 | 是 | 是 |
| 2 | 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89 | 3,000.00 | 是 | 是 |
| 12.26 | 4,000.00 | ||||
| 11.73 | 5,000.00 | ||||
| 3 | 绍兴上虞舜越控股有限公司 | 13.18 | 1,500.00 | 是 | 是 |
| 12.49 | 3,000.00 | ||||
| 4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1.10 | 3,000.00 | 是 | 是 |
| 5 | 汤燕燕 | 11.15 | 1,500.00 | 是 | 是 |
| 6 | 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89 | 1,500.00 | 是 | 是 |
| 12.50 | 4,000.00 | ||||
| 12.00 | 5,000.00 | ||||
| 7 |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95 | 3,000.00 | 是 | 是 |
| 8 | 济南建投山工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28 | 1,500.00 | 是 | 是 |
| 9 |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1.81 | 1,500.00 | 是 | 是 |
| 10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60 | 4,500.00 | 是 | 是 |
| 11 | 台州市交投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89 | 1,500.00 | 是 | 是 |
| 12.50 | 4,000.00 | ||||
| 12.00 | 5,000.00 | ||||
| 12 | 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20 | 1,500.00 | 是 | 是 |
| 13 |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长基金 | 11.20 | 1,500.00 | 是 | 是 |
| 11.11 | 2,000.00 | ||||
| 14 |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德洋基金 | 11.21 | 1,500.00 | 是 | 是 |
| 11.10 | 1,600.00 | ||||
| 15 | 台州市资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2.89 | 3,000.00 | 是 | 是 |
| 12.25 | 3,500.00 | ||||
| 16 | 俞逸修 | 12.77 | 2,000.00 | 是 | 是 |
| 17 | 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11.10 | 9,000.00 | 是 | 是 |
| 18 |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38 | 1,500.00 | 是 | 是 |
| 19 | 青岛高创澳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87 | 3,000.00 | 是 | 是 |
| 20 | 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28 | 2,300.00 | 是 | 是 |
| 21 | 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9 | 4,000.00 | 是 | 是 |
| 11.83 | 4,500.00 | ||||
| 11.28 | 5,500.00 | ||||
| 22 | 吴晓琪 | 11.36 | 1,500.00 | 是 | 是 |
| 23 | 薛小华 | 11.73 | 1,500.00 | 是 | 是 |
| 11.31 | 2,000.00 | ||||
| 11.13 | 2,600.00 | ||||
| 24 | 台州伟星智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1 | 2,900.00 | 是 | 是 |
| 25 | 徐秀龙 | 12.25 | 1,500.00 | 是 | 是 |
| 11.90 | 3,200.00 | ||||
| 11.75 | 4,600.00 | ||||
| 26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2.66 | 1,500.00 | 不适用 | 是 |
| 12.28 | 2,000.00 | ||||
| 27 |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98 | 1,500.00 | 是 | 是 |
| 28 | 张奇智 | 12.14 | 1,500.00 | 是 | 是 |
| 29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10 | 1,500.00 | 是 | 是 |
| 30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21 | 5,100.00 | 不适用 | 是 |
| 31 | 倪政顺 | 12.88 | 3,000.00 | 是 | 是 |
| 32 | 聊城润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2.25 | 1,500.00 | 是 | 是 |
| 33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10 | 1,500.00 | 是 | 是 |
| 11.88 | 3,000.00 | ||||
| 3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1.78 | 6,100.00 | 是 | 是 |
| 35 | 丁志刚 | 11.79 | 1,500.00 | 是 | 是 |
| 11.59 | 2,000.00 | ||||
| 36 | 陈策 | 11.11 | 1,600.00 | 是 | 是 |
| 37 | 陕西长盈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24 | 1,900.00 | 是 | 是 |
| 38 | 德清升华立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18 | 2,500.00 | 是 | 是 |
| 39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88 | 3,900.00 | 不适用 | 是 |
| 12.89 | 12,400.00 | ||||
| 12.24 | 18,900.00 | ||||
| 40 | 陈蓓文 | 11.49 | 4,200.00 | 是 | 是 |
| 11.29 | 4,500.00 | ||||
| 11.10 | 4,700.00 | ||||
| 41 | 陕西盈泰航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24 | 3,000.00 | 是 | 是 |
| 42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1.79 | 3,600.00 | 是 | 是 |
| 11.40 | 5,300.00 | ||||
| 11.15 | 7,200.00 | ||||
| 43 |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2.89 | 1,500.00 | 是 | 是 |
| 11.86 | 2,000.00 | ||||
| 44 | 陈学赓 | 11.33 | 1,500.00 | 是 | 是 |
| 45 | 王明波 | 11.90 | 3,000.00 | 是 | 是 |
| 11.80 | 5,000.00 | ||||
| 4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2.99 | 1,500.00 | 不适用 | 是 |
| 12.24 | 4,200.00 | ||||
| 12.00 | 9,600.00 | ||||
| 47 | 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20 | 2,500.00 | 是 | 是 |
| 48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61 | 3,000.00 | 是 | 是 |
| 12.42 | 5,500.00 | ||||
| 11.65 | 7,500.00 | ||||
| 49 | 金海兵 | 11.73 | 1,500.00 | 是 | 是 |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61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35,685,963股,募集资金总额449,999,993.43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7名,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月) |
| 1 | 青岛高创澳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79,064 | 29,999,997.04 | 6 |
| 2 | 济南建投山工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3 | 德清升华立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2,553 | 24,999,993.33 | 6 |
| 4 | 绍兴上虞舜越控股有限公司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5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6 |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7 |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79,064 | 29,999,997.04 | 6 |
| 8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833,465 | 123,999,993.65 | 6 |
| 9 | 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379,064 | 29,999,997.04 | 6 |
| 10 | 台州市资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379,064 | 29,999,997.04 | 6 |
| 11 | 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12 | 台州市交投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13 |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14 | 倪政顺 | 2,379,064 | 29,999,997.04 | 6 |
| 15 | 俞逸修 | 1,586,042 | 19,999,989.62 | 6 |
| 16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89,532 | 14,999,998.52 | 6 |
| 17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72,327 | 11,000,043.47 | 6 |
| 合计 | 35,685,963 | 449,999,993.43 | - | |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上交所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青岛高创澳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出资额 | 5,200万元人民币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青岛高创澳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主要经营场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崂山智慧产业园8号楼208室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2MACKGY8P2R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 | 2,379,064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2、济南建投山工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济南建投山工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出资额 | 5,000万元人民币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山东凯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主要经营场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七区6号楼科创金融大厦12层1204房间79(一址多照)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0MAK7TQEM89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 | 1,189,532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3、德清升华立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德清升华立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出资额 | 30,000万元人民币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湖南升华立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德清地理信息小镇C区16幢1-105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21MAEGWGP12L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 | 1,982,553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4、绍兴上虞舜越控股有限公司
| 名称 | 绍兴上虞舜越控股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叶琦杰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体育场路18号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04MAETYNC381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 | 1,189,532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郑成武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 | 1,189,532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6、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刘悦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4层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7MA8NNPWT75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获配数量 | 1,189,532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7、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主要经营场所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606号创投大厦22楼B2201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2MAK4U1DH5Q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 | 2,379,064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 | 9,833,465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9、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名称 | 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阮翔军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府中路188号开投商务大厦19楼1902室(自主申报)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02MAC7LWC2X2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获配数量 | 2,379,064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0、台州市资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名称 | 台州市资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庞晓锋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投金融大厦1幢1201室-11(自主申报)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00MA2ALMNC9H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 | 2,379,064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1、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名称 | 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18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李战胜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白云街道市府大道391号202室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00787707236H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财务咨询;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花卉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 | 1,189,532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2、台州市交投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名称 | 台州市交投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李国献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东海大道3123号2118室(作为办公使用)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0068070254X0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 | 1,189,532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3、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名称 |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出资额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主要经营场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雅苑路196号金控大厦2102室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25MACYA0WC63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 | 1,189,532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4、倪政顺
| 姓名 | 倪政顺 |
| 身份证号 | 350181************ |
| 住所 | 上海市松江区****** |
| 获配数量 | 2,379,064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5、俞逸修
| 姓名 | 俞逸修 |
| 身份证号 | 310101************ |
| 住所 | 上海市松江区****** |
| 获配数量 | 1,586,042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6、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名称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资本 | 16,480.3118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严晓珺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062562113E |
| 经营范围 |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 | 1,189,532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7、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杨冰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88室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MACAQF836T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 | 872,327股 |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济南建投山工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清升华立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上虞舜越控股有限公司、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资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交投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倪政顺、俞逸修均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获配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青岛高创澳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本次正裕工业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3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有关工作。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 1 | 青岛高创澳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2 | 济南建投山工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C5类普通投资者 | 是 |
| 3 | 德清升华立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C4类普通投资者 | 是 |
| 4 | 绍兴上虞舜越控股有限公司 | C5类普通投资者 | 是 |
| 5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6 |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C3类普通投资者 | 是 |
| 7 |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C3类普通投资者 | 是 |
| 8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9 | 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C3类普通投资者 | 是 |
| 10 | 台州市资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C5类普通投资者 | 是 |
| 11 | 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C3类普通投资者 | 是 |
| 12 | 台州市交投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C3类普通投资者 | 是 |
| 13 |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4 | 倪政顺 | C5类普通投资者 | 是 |
| 15 | 俞逸修 | C4类普通投资者 | 是 |
| 16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7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保荐代表人:王振华、闫嘉琪
项目协办人:曾可歆
(二)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海通大厦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0666经办人员:黄仕宇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龙海涛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12层电话:010-56500900传真:010-56500999经办律师:崔白、吴雨欣
(四)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程志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博奥路与平澜路交叉口润奥商务中心T2写字楼26楼
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经办注册会计师:吕安吉、刘江杰、程雷、徐晓阳
(五)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程志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博奥路与平澜路交叉口润奥商务中心T2写字楼26楼
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江杰、徐晓阳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025年7月31日,发行人原控股股东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正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裕企业管理”)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存续分立事项,决议存续分立并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分别过户给台州于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乐控股”)、台州豪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享控股”)及台州至高君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高君合控股”)。2025年12月5日,发行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完成的公告》,正裕企业管理向于乐控股、豪享控股及至高君合控股合计转让的98,490,59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至此,发行人控股股东由正裕企业管理变更为于乐控股,并且于乐控股与豪享控股、至高君合控股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2025年12月10日,本次发行完成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 1 | 台州豪享控股有限公司 | 34,471,709 | 14.36% | A股流通股 | - |
| 2 | 台州至高君合控股有限公司 | 32,009,443 | 13.34% | A股流通股 | - |
| 3 | 台州于乐控股有限公司 | 32,009,443 | 13.34% | A股流通股 | - |
| 4 | 郑连平 | 15,429,749 | 6.43% | A股流通股 | - |
| 5 | 郑念辉 | 15,332,549 | 6.39% | A股流通股 | - |
| 6 | 郑连松 | 14,511,904 | 6.05% | A股流通股 | - |
| 7 | 林忠琴 | 4,602,700 | 1.92% | A股流通股 | - |
| 8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2,087,265 | 0.87% | A股流通股 | - |
| 9 | 李霞 | 949,900 | 0.40% | A股流通股 | - |
| 10 | UBS AG | 736,764 | 0.31% | A股流通股 | - |
| 合计 | 152,141,426 | 63.41% | - | -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模拟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 1 | 台州豪享控股有限公司 | 34,471,709 | 12.50% | A股流通股 | - |
| 2 | 台州至高君合控股有限公司 | 32,009,443 | 11.61% | A股流通股 | - |
| 3 | 台州于乐控股有限公司 | 32,009,443 | 11.61% | A股流通股 | - |
| 4 | 郑连平 | 15,429,749 | 5.60% | A股流通股 | - |
| 5 | 郑念辉 | 15,332,549 | 5.56% | A股流通股 | - |
| 6 | 郑连松 | 14,511,904 | 5.26% | A股流通股 | - |
| 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833,465 | 3.57% | 限售流通A股 | 9,833,465 |
| 8 | 林忠琴 | 4,602,700 | 1.67% | A股流通股 | - |
| 9 | 青岛高创澳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79,064 | 0.86% | 限售流通A股 | 2,379,064 |
| 10 |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79,064 | 0.86% | 限售流通A股 | 2,379,064 |
| 11 | 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379,064 | 0.86% | 限售流通A股 | 2,379,064 |
| 12 | 台州市资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379,064 | 0.86% | 限售流通A股 | 2,379,064 |
| 13 | 倪政顺 | 2,379,064 | 0.86% | 限售流通A股 | 2,379,064 |
| 合计 | 170,096,282 | 61.69% | - | 21,728,785 | |
注:由于发行后公司第9至13名股东股份数量一致,故均列示为前十大股东。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5,685,96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郑连平、郑念辉、郑连松三人(以下简称“郑氏三兄弟”)。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注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 | 35,685,963 | 12.94%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0,033,268 | 100.00% | 240,033,268 | 87.06% |
| 合计 | 240,033,268 | 100.00% | 275,719,231 | 100.00% |
注:以截至2025年12月10日的股本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情况。
本次发行前,郑氏三兄弟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143,764,79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9.89%,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郑氏三兄弟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143,764,79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2.14%,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四)本次发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上市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影响。本次发行不会改变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和管理关系上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自身内部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9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和发行结果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经查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项目协办人: | |||
| 曾可歆 | |||
| 保荐代表人: | |||
| 王振华 | 闫嘉琪 | ||
| 法定代表人: | |||
| 林传辉 |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 |||
| 朱 健 |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
| 龙海涛 | ||||
| 经办律师: | ||||
| 崔 白 | 吴雨欣 |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 程志刚 |
| 刘江杰 |
| 徐晓阳 |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 程志刚 |
| 刘江杰 |
| 徐晓阳 |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9号);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及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方式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路1号
电话:0576-87278883
传真:0576-87278883
联系人:陈灵辉
查询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