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并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 扬中幸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投资金额(万元) | 40,000 |
| 投资进展阶段 | ?完成?终止?交易要素变更?进展 |
| 特别风险提示 | ?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发生重大变更?其他:合伙企业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使用H股募集资金,若基金投资未达到预期收益,可能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金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可能面临投资项目退出困难、回收周期延长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存在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如违规投资、未披露重大事项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若基金管理人丧失管理能力,可能导致基金更换管理人或提前清算,存在影响投资进度及收益的风险。 |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2025年
月
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并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为有效利用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提升股东回报;加强对光器件、芯片及核心IC企业的布局,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和供应链韧性;提高下游市场覆盖率,扩大市场影响力,多样化公司的投
资组合及最大化战略及经营协同效应,公司拟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受让陈璐持有的扬中幸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99.99%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份额10,000万元,已实缴出资
万元),并与上海知风之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扬中幸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受让并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7)。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上海知风之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陈璐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已转让完毕,且合伙企业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扬中幸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上海知风之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5年12月17日
备案编码:SBKK71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是公司使用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与专业机构共同进行的投资,能够充分利用专业机构在投资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以获取中长期投资回报。同时,通过重点布局光器件、芯片及核心IC领域企业,能够加强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掌控力,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和供应链韧性,提高下游市场覆盖率和扩大市场影响力,多样化公司的投资组合及最大化战略及经营协同效应,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并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合作投资事项不会新增关联交易或导致同业竞争。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 序号 | 首次披露日期 | 投资标的名称 | 投资进展阶段 | 投资金额(万元) |
| 1 | 2025年12月9日 | 扬中幸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 | 40,000 |
| 2 | 2018年6月16日 | 南通剑桥-邦盛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定名) | 投资协议未签署,终止设立合伙企业 | - |
| 合计 | 40,000 | |||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