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人,实际参会董事
人,其中董事项君先生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42,254.04万元
(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2月29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2025年
月
日为股权登记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