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3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3,005,37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9.3194 |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5,672,486股,即总股本187,897,282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2,224,796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春华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72,937,614 | 99.9072 | 65,860 | 0.0902 | 1,900 | 0.0026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337,614 | 98.4619 | 65,860 | 1.4950 | 1,900 | 0.0431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蓉蓉、李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