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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3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67.4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212.1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以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202,600.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0,224,732.00元(含税),约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46%。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5月29日,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以下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1、中期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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