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9号)同意,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0,944股,发行价格为
35.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4,036,785.76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6,538,460.64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7,498,325.12元。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18日出具了《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5)验字2112000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合肥分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开立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序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8112301011401129972 | 注销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在中信合肥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8112301011401129972)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账户余额为0元,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