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公司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反担保基本情况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公司同新(安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同新”)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东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整,期限三年;明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拟为上述贷款1,5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明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1,500万元,反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公司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对外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对外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同新(安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23年11月24日
(三)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宝塔山路和淮河大道东北角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2MAD62GR37F
(五)法定代表人:周锦峰
(六)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节能管
理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865.47 | 3,619.43 |
| 负债总额 | 2,343.34 | 3,097.30 |
| 流动负债总额 | 1,426.91 | 1,897.30 |
| 净资产 | 522.13 | 522.13 |
| 科目 | ||
| 营业收入 | 420.13 | 95.64 |
| 利润总额 | -0.001 | 23.39 |
| 净利润 | -0.001 | 22.13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明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4年3月24日
(三)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龙山东路30号12楼
(四)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2095383234A
(五)法定代表人:杜宏钧
(六)注册资本:30050万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信用证担保、金融产品发行担保、再担保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融资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物流监管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2,556.34 | 41,923.83 |
| 负债总额 | 12,516.11 | 11,323.15 |
| 流动负债总额 | 11,308.44 | 9,615.48 |
| 净资产 | 30,040.24 | 30,600.68 |
| 科目 | ||
| 营业收入 | 863.19 | 1,660.99 |
| 利润总额 | -560.45 | -774.28 |
| 净利润 | -560.45 | -774.28 |
四、本次反担保的主要内容安徽同新拟向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东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三年,明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明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500万元,反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公司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反担保合同》为准。
五、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反担保事项系为满足控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其经营发展的持续性与稳健性。该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