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鲁振国监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雁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