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基于对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以及为维护股价稳定和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计划自2025年5月7日起(含当日)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增持专项再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2025年5月7日至9月4日期间,玲珑集团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增持专项再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11,986,795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0.82%,累计增持金额约1.80亿元,增持金额已达到区间上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
| ?其他:__________ |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_583,349,027_股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_39.86_%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英诚贸易有限公司 | 201,400,000.00 | 13.76% | 英诚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香港注册设立的公司 |
| 王希成 | 1,125,800.00 | 0.08% | 王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合计 | 202,525,800.00 | 13.84%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增持主体名称 |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5年5月7日 |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2025年5月7日~2025年11月6日 |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2亿元~3亿元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不适用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不适用 |
|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 | 2025年5月7日~2025年9月4日 |
|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及数量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11,986,795股A股股份 |
|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 | 约1.80亿元 |
|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0.82% |
|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 | 约1.80亿元 |
|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 | 11,986,795股 |
|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 | 0.82% |
| (占总股本) | |
|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 | 公司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增持专项再贷款)安排执行后续增持 |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是?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是?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是?否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后续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