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69证券简称:长飞光纤公告编号:临2025-05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郭韬先生的辞职报告。郭韬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郭韬先生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需要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郭韬 | 非独立董事 | 2025年11月17日 | 2026年7月31日 | 工作原因 | 否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郭韬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辞任自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郭韬先生于2020年
月加入公司董事会,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战略布局、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郭韬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管景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管景志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袍金拟定为每年人民币380,000元(经扣除所有税项后)。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李长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变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为BingshengTeng(滕斌圣)先生、宋玮先生、李长爱女士,滕斌圣先生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备查文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管景志先生简历管景志先生,
岁,博士。管景志先生自2015年
月起担任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自2017年10月起担任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管景志先生亦自2017年7月起担任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1993年4月至2002年5月,管景志先生历任上海贝尔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秘书、董事长秘书、销售服务大区总裁。自2002年5月至2017年
月,管景志先生历任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服务大区总裁、商务运营负责人、执行副总裁、党委委员,并自2012年
月至2017年
月担任该公司监事。自2010年1月至2021年8月,管景志先生亦担任上海富欣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上海富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管景志先生于1990年7月从清华大学获得电子工程学士学位,于1993年4月从南京邮电大学获得通信及电子系统硕士学位,于2000年1月获得复旦大学&挪威管理学院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08年10月从香港理工大学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管景志先生亦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于本公告日,管景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管景志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管景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