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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2025年度独立董事林志权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志权

2025年,本人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证券上 市地监管规则,以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认真履职,通过 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中切实发挥了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委员。本人简历如下:

目前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陆氏集团(越 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3至2019年期间担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

从事香港执业会计师约35年,自1992年至2013年担任安永会计 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顾问,在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方面具 有广泛经验。本人拥有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 计学高级文凭,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 公会资深会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除获得独立董事薪酬以外,本人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 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经本人 对独立性情况的自我评估,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事前沟通会议,充分发挥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本人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年度和 中期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持续关注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重大人事 任免、全面风险管理、重要制度修订等方面的事项。2025年,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注:1.会议出席情况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均已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名薪酬

关联交易控

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

制委员会

专门会议

2/3 13/13 5/6 6/6 8/9 4/4

(二)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情况

2025年,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议了公司 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 议案,及时、有效地沟通所关注事项,进一步了解公司审计部 门工作职能,监督内部审计功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同时,本 人高度重视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监督外部审计师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参与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事先沟通会议,讨论公司 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听取审计师关于公司 定期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及审阅情况的汇报,并对外部审计师年 度、季度商定程序及新增服务范围的事先批准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公司业绩发布 会,认真听取公司境内外投资者关心关注的问题,高度重视与 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公司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5年,本人参加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召开的专门会议,

与董事长和其他独立董事从宏观形势、业务发展、风险管理等

多方面提出观点和看法,并对公司关注低利率环境下的风险变

化、重视员工权益以及抓住老龄化机遇等方面提出了有建设性

意义的观点和看法,向公司董事长就“十五五”时期公司高质

量发展建言献策。

2025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调研,分别就上

海市分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另类投资整体情况及科创基金投资

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实地考察了公司在沪不动产投资项目和

科创基金投资项目。本人积极参加与公司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

的沟通,认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专门听取了“迈向可持续高

质量发展:人身险行业趋势变化及公司转型升级策略”“公司

境外投资工作汇报”专题汇报。

2025年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的反洗钱合规培训、ESG与气

候风险培训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

规履职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中国大连高级经理

学院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与董事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以

及北京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度董事专题培训等,持续学习跟进

监管政策和要求的变化,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反舞弊履职要点,

不断拓展更新专业知识,努力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满足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定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多方面的资料, 包括监管新规、资本市场简讯、行业信息、公司经营信息等, 有助于独立董事持续跟进了解公司自身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 展信息;公司也为独立董事提供了足够资源及外部专业意见, 为独立董事做出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和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审批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履行关联交易监督职责, 依照有关规定审阅了公司关联方确认等事项,对公司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有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 联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进行了充分论证,敦促关联交 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进行,为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方面 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二)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本人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 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整体情况,并形 成了书面意见。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职责,与外 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本人高度重视内控评价工作,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相关议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用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师, 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香港报告审计师。本 人认为公司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 续聘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就聘 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规定, 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职相关职责和义务。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5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薪酬 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副总裁、总裁助 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召开了事先 沟通会议,并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本人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薪酬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四、总体自评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了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发挥了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助力提升公司董

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建设,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与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和联络均非常顺畅。

2026年,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行使 《公司法》及监管规则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本人将严格恪守独 立董事职责,勤勉履职、审慎尽责,全面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的核心作用。同时,本人将积极发挥对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职责,聚焦对财务信息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把关,强化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的全过程监督与成效评估,以切实行动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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