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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
投资种类向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等专业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债券以及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以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债券以及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投资期限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委托理财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部门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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