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年度报告前导
2025年度报告前导
在数字经济浪潮奔涌的时代,创新既是应对时代之变的破局之道,更是重塑行业价值的必然选择。中国太保立足行业发展与民生所需,以创新为引擎,激活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创新,是对传统模式的超越。从将带病体人群纳入保障,到为国家级新区量身打造年金模式,中国太保打破惯性思维,让保障创造出更多可能。创新,是对业务逻辑的重构。当事后理赔变为事前干预,中国太保用数智化体系重塑服务流程,让守护前置、风险早防。创新,是对服务价值的释放。秉持“以人为本”的初衷,中国太保用科技成果让代理人更专业,让理赔员更专注,让每一个普通人感到被懂得、被守护。中国太保以创新破局,以科技赋能,以温度护航,在技术革新与模式突破中,持续夯实保险保障能力,诠释新时代保险企业的发展内核与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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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克拉玛依广袤的戈壁滩上,太保寿险的保险规划师张敏深耕保险服务多年,是当地寿险行业的服务标杆。在 2025 年,她借助数智化工具迎来了职业生涯的“二次成长”,让服务焕发了全新活力。张敏有许多客户是油田职工和家属,他们工作节奏快,无暇听取冗长的产品介绍,对保障的需求务实且精准。过去,张敏为匹配一位客户的需求,常要翻遍产品手册、整理几十页资料,还常因抓不准核心需求事倍功半。直到智能客户经营系统全面落地,一切开始变得不一样。她会先通过“AI助理”线上录入客户的职业特征、家庭结构、过往投保记录,系统会自动生成详细的客户画像和需求标签,并提出针对性的经营策略、话术建议和定制化的产品方案。数智化的工具不仅提升了服务效率,更让她以专业赢得信任。某位客户因为身体指标异常,担心通不过核保,张敏借助系统工具分析,为客户提供了针对性的健康建议和保障方案,顺利完成了投保。这件事在客户圈里传开后,不少人都专门来找她投
保,她的业绩也实现了翻倍增长。张敏常说:“以前展业靠‘腿勤嘴勤’,现在靠‘数智赋能’,公司的数智化工具就像我的‘三头六臂’,让我能精准懂客户、专业解难题。”
张敏的成长并非个例,在太保寿险,无数像她一样的代理人正在感受数智化转型带来的便利。这一切都源于太保寿险新研发的“六兵”智能化应用体系。2025年,公司科技研发团队经与近千名代理人座谈交流和陪访展业,梳理出营销队伍管理的实际痛点,明确了“体系化思考、小切口落地、全场景覆盖”的研发思路,聚焦代理人“获客-服务-成长”的核心场景,设计针对性的破解方案。2025年初,“六兵”AI体系正式落地,把代理人管理细化为从选兵、练兵、养兵、用兵、带兵到援兵的六个环节,并在每个环节设置了智能化辅助方案。“选兵”助力智能招募,通过160多个优增标签、240多项特征分析,将人选“合不合适”从经验判断升级为数据分析,大大提高了新人的招募质量;“练兵”环节打造AI智能金牌教练,提供丰
从“戈壁单兵”到“六兵赋能”:
保险规划师的“二次成长”
「智能化应用体系重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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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灵活的情景演练,结合一线场景打造数智早训新模式,使代理人在同等条件下产能高出15.7%;“养兵”环节实现一键调用海量营销资源并提前读取客户行为数据,预判需求,引导代理人在合适的时机触达合适的客户;“用兵”环节建立了核心引擎智能客经助理,精准为代理人提供客户策略,目前已覆盖超16万代理人,高频使用助理的用户在触达客户后,30天转化率提升1.23倍;“带兵”环节实现展业数据的分钟级分析,月均沉淀优秀案例超600个,为开展营销队伍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援兵”环节构建风控合规、营运服务智能化能力,赋能智能风控在2025年实现增量减损1.6亿元,理赔自动化率提升至22%。
在太保寿险,一场静水流深的数智化转型正加速推进。目前,大模型月均调用量已突破3,000万次,如同一条奔涌的数字河流,持续灌溉业务运行的各个环节。以“六兵”体系为代表的数智化核心能力,已全面覆盖数十万外勤队伍与近三万内勤员工的日常作业。从“经验驱动”到“数据和智能驱动”,“六兵”体系正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深刻改变着代理人的展业模式,它让代理人的服务更加精准、专业、高效,让“责任、智慧、温度”的服务承诺,扎根戈壁,传递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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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均每天处理案件10到15个,每个案件要录入字段大约50个。这些字段‘隐藏’在客户提供的照片和单证中,先要眼找,然后脑记,最后手打录入。高峰期电话不停,客户急,我更急,还容易出错。有时为核实一个案件,需要搜索大量的信息,导致客户等待时间较长。”这是在线理赔员小王工作的日常。在客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小王需要电话联系客户,提供远程在线理赔服务,她一边指导客户处理事故、拍摄照片、提供单证,一边查勘定损、采集信息、录入页面,不由得感慨道:“我每天努力在线上奔跑,希望把一切做到最好,但是总感觉效率上不去、时间不够用。”
理赔员与她的AI搭档“灵析”「“智能作业”重构车险理赔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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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适应系统”到“系统赋能于人”,“灵析”的诞生,标志着公司在理赔科技领域又一次里程碑式的跨越。它将前沿AI大模型深度融入核心流程,实现了对传统人机交互模式的颠覆性重塑。继2021年“理赔工厂”开创行业先河之后,太保产险再度突破,以“灵析”引领小额案件理赔迈入全新时代,这不仅是一项技术的革新,也让每一位理赔员能够更专注、更专业、更有成就感地服务客户所需。
这不仅是小王的困境,更是团队的难题。2024年,太保产险在线理赔服务量突破350万件,占车险理赔案件的一半。如何能让整个团队从简单、机械的录入作业中解脱出来,更好更快地服务更多客户,是一道绕不过去的课题。2025年,太保产险成立AI攻坚项目组,力求应用AI大模型等前沿技术,打造一款能彻底改变在线理赔作业模式的智能工具。历经数月攻关,自主研发的在线理赔智慧员工“灵析”正式诞生,成为了业内首个深度融合“作业辅助、风险预警、品质管理”全链路的AI员工,也是理赔员的“全能搭档”。小王作为首批试点用户,清晰记得第一次与“灵析”并肩作战的场景:那天下午,她接到一起追尾事故报案。她像往常一样,一边安抚客户焦急的情绪,一边准备整合信息录入案件。“我的指令下达不久,屏幕侧的‘灵析’界面已经亮起提示。”小王回忆时仍带着欣喜,“‘灵析’快速完成了查勘信息采集,车型、碰撞部位、历史出险记录,一目了然。”更让她惊讶的是,大约一分钟后,一份附带风险提示与处置建议的评估报告,以及对本次服务沟通的质检评分,已全部生成。“灵析”通过识别和录入相关字段,将需要人工录入的字段占比下降到10%以内,大大提升了理赔工作的效率。“灵析”的优势不止于“快”。对于理赔员,它也像一位“服务监督官”,能够检核理赔员的服务话术是否规范、关键动作是否到位,并给出优化建议,推动每一次客户服务都趋向标准、规范、高
品质。同时,它借助检索增强生成(RAG)技术构筑了“动态防火墙”,检索分析与当前案件特征最相关的风险规则与历史案例,将风险隐患阻断在萌芽状态。
“它不像个工具,更像一个经验老道、思维缜密、不知疲倦的搭档。”小王这样评价“灵析”。它解放了在线理赔员的双手,让其投入到更有价值的工作中去。小王现在有更多的时间与客户进行深度沟通,指导客户处理事故和理赔,有更多的精力复盘自己的案件处理情况,专业价值感和岗位获得感显著提升。如今,她所在团队的作业效率整体提升超过30%,案件品质评分同比上升25%,客户满意度也因响应速度与专业能力的提升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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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当时我们差点就放弃了建立企业年金的念头。”一家位于上海临港新片区外资高科技企业的负责人回忆起两年前的情景,仍感慨不已。
他所在的企业落地临港,拥有一批高学历、高技能的年轻研发团队。如何留住这些人才,成为企业管理层的心头大事。企业年金本应是留住人才的“金钥匙”,却因为程序复杂、门槛较高,成了企业“想建建不起、想办不会办”的难题。
就在他们犹豫不决的时候,一通电话改变了局面。“我们是长江养老的工作人员,临港管委会正在牵头推动一项新的人才年金计划,您有兴趣了解一下吗?”
这项后来被命名为“临港新片区人才企业年金计划”的创新机制,彻底打破了传统企业年金的“围墙”。由长江养老作为受托人,采取了“片区统一发起、企业自主加入、人才分档激励、多方共同缴费”的全新模式?企业不需要单独设计制度、单独备案,而是像“拎包入住”一样,直接加入片区统一搭建的年金平台。
“灵活、简便、成本可控,我们第一时间就加入了。”那位负责人说,“对我们而言,这不只是一个福利工具,更是一种价值观的契合?我们希望与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让他们在临港安心扎根。”2024年8月,这项计划正式落地,成为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在人才激励机制上的一次重要突破。它解决了传统企业年金发起主体比较零散、全员建立门槛较高和成本增加带来的加入意愿不足问题,精准匹配了科创企业激励人才和降低运营成本的需求,有效减轻了中小企业的年金管理负担,大幅提升了企业建立年金的积极性和管理效率,实现了员工强化养老保障、企业凝聚核心骨干、片区打造人才高地和企业年金制度扩面的“四赢”。在上海市人社局的专业指导和临港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这一创新实践也荣获了2023-2024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
而在距离上海一千多公里的河北雄安,另一场关于年金的创新试验,也在悄然推进。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人一直有个心愿,为来到雄安新区干事创业的各类企业提供一套更灵活、更人性化的企业年金保障。带着这样的期许,长江
年金“进片区”,保障“加速度”「创新模式赋能区域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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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开启了又一次积极探索。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论证、打磨,2025年2月,雄安新区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正式推出。鼓励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同步建立企业年金,允许部分人员先行加入、较低比例缴费、使用简化程序,并建立更弹性的民主程序和更优化的备案服务。
“这是真正‘以人为本’的机制。”一位首批加入的高新科技企业负责人表示,“员工能提高退休后的收入,企业也能享受税收优惠,更重要的是,这项制度传递了一个信号?雄安不仅是干事创业的地方,也是能让人才安心养老的地方。”
从上海临港到河北雄安,从“片区统一发起”到“自动加入机制”,长江养老在两大国家级新区的热土上,不仅种下了年金扩面的“试验田”,也收获了两套具有标杆意义的创新模式。随后,这些经验又被复制到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安徽省级人才年金平台,进一步助力长三角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国家区域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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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商业健康险的聚光灯大多打在年轻、健康的“标准体”上。而一些风险更高、需求更迫切的人群,却长期面临“一险难求”的困境。太平洋健康险积极以“首创精神”,探索填补这一市场空白。
安心的托付,一个家庭的托底“我爱人住过很多次医院,身体状况一直不太好。我们最需要的医疗险,总是在投保时被拒之门外。”60岁黄先生的开场白,道出了无数家庭的隐痛。他的爱人既往病史复杂,体检还查出肝部结节。多次的手术经历,让“健康告知”成为跨不过的高墙。转机出现在黄先生偶然看到的朋友圈信息:“三高结节可投保的医疗险?家安芯”。带着疑虑和期待,黄先生尝试申请投保。极简的健康告知、明确针对三高与结节人群的投保政策,让他顺利又便捷地实现了多年夙愿。此后,黄太太确诊肝部恶性肿瘤并进行手术,医疗费自付部分近50万元。巨大的经济压力如山般袭来。困局之中,黄先生想起了那份刚刚生效不久的保单。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提交了理赔申请。没有想象中的繁琐流程,只需拍照上传发票和病历。“我们前后申请了17次理赔,最快的一次,当天就
收到了理赔款。前后共赔付了37万多!”黄先生回忆时,声音依然难掩激动,“后续的放化疗费用也不用担心了。这份保障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托住了我们。”“被懂得”的保障,一份专属的守护赵女士的故事,始于上海一家三甲医院乳腺科的门诊。作为一名乳腺癌术后复诊的患者,她对于未来的担忧,远不止于疾病本身。复发风险、昂贵的靶向药、漫长的康复过程……每一个问题都沉重地压在她的心头。在候诊时,诊室门口一份“申爱保”的商业健康保障手册吸引了她的注意。手册上清晰的说明,这是专为乳腺癌患者设计的保障。带着好奇与期盼,她走向医院的便民服务中心。驻点服务人员小刘接待了她,并进行了耐心的讲解。几经考虑后,她说:
“‘申爱保’最打动我的,是它包含了‘随诊津贴’。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它让我感觉到,设计这份产品的人,真的懂我们患者?他们知道定期复查对我们有多重要,也在鼓励我们坚持规范化治疗。”几天后,赵女士将成功投保的消息告诉了小刘:“谢谢你的耐心,我最终决定选择‘申爱保’。”
黄太太和赵女士的经历,代表了中国太保对带病体与中老年市场这片“深水区”的探索。
生命的微光,保障的温度「破冰“带病体”市场,让守护不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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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安芯”:一张覆盖全民的保障网。2022年5月,“家安芯”系列医疗险正式问世,标志着中国太保开启了带病体健康险经营的系统性探索。产品上市即明确指向三高、结节、糖尿病等多种常见慢病人群,实现了从单病种向多病种非健康体医疗险的突破。经过三次产品迭代,将服务从“被动理赔”全面升级为“主动健康管理”。截至2025年末,“家安芯”已为数以万计像黄先生家庭一样的带病体客户送去保障,累计赔付超3,380万元。让不同健康状况、不同年龄的人都能找到匹配的保障。“申爱保”:一场医疗与保险的深度融合。如果说“家安芯”是拓宽保障的“广度”,“申爱保”则代表了攻克特定领域难题的“深度”,实现了保障创新必须根植于真实的医疗场景和患者旅程的愿景。在政府、专业机构的合力下,通过近20万份真实临床数据精准洞察,让“申爱保”实现了科学定
价。“申爱保”提供100万元的保额,动态涵盖数十种创新特药,直击患者“用不起好药”的痛点。更关键的是,它创新实现了术前可投保,并支持上海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通过科技与模式的创新,将“规范化随访”与“随诊津贴”相结合,把保险服务深度嵌入患者的康复管理。中国太保对带病体人群的关怀,从未止步于一张保单或一笔赔款。从“家安芯”织就广泛的安全网,到“申爱保”深耕乳腺癌领域的保障新模式。我们深知,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悲欢,每一份保单背后,都是一份沉甸甸的托付。我们将持续以“首创精神”,聚焦曾被忽视的保障需求,用更精准的产品、更温暖的服务,守护好每一份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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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执着提醒,一场生命守护
上海瑞金医院的康复病房里,35岁的互联网大厂市场总监赵女士翻阅着和医赔通管家小李的聊天记录,回想起这半年间小李的三次“执着”提醒,不由得感慨道:“要是没有小李的这份主动与坚持,我早把结节的小问题拖成大麻烦了。医赔通真的做到了把我的健康放在心上。”故事始于2025年2月一次普通感冒的线上问诊。“小李,我感冒总不好,喉咙老感觉痒。”赵女士在医赔通专属聊天框发出这些文字后,小李立刻对接在线医生进行线上问诊。问诊时赵女士提到“半年前体检有甲状腺结节,身边不少同事都有”。项目冲刺期的她每天连睡够6小时都难,并未重视医生的复诊提醒。第一次提醒,被“没时间”轻轻带过医赔通后台AI在问诊后悄然“亮灯”,“甲状腺结节+未定期复查+长期熬夜”的关键词将赵女士划入“高风险关注名单”。身为有五年临床护理和三年理赔经验的管家小李深知边界欠清的结节最忌拖延,当天傍晚就向赵女士发出了预约消息:“您的结节按指南需6个月内复查,我可以帮您预约瑞金医院复查的专家号,您什么时候方便?”刚结束3小时项目会的赵女士回复:“最近没时间。”小李懂职场人的“健康拖延症”,但风险从不等“有空”,默默在台账记下“一个月后再次跟进”。
「从“被动理赔”到全周期“主动管理”」
第二次提醒,被“推销”误解搁置
3月,见赵女士仍未复查,小李以分享结节科普文章的方式发起了第二次提醒,并附言:“有和您类似情况的客户及时复查控住了风险,如需要我可帮忙预约。”正熬夜赶方案的赵女士看到消息烦躁地回复:“别再向我推销了!”小李没有辩解,转而化身“健康伙伴”,每周发一条简短贴士:“熬夜后喝杯银耳梨水,润喉护甲状腺。”
第三次提醒,在疼痛中被采纳
5月,复查窗口期只剩最后一周,小李再次发去消息,语气温和却有力:“赵女士,您喉咙是不是常有异物感?结节加长期熬夜风险不低,本周一定要去检查,好吗?”吞咽时的刺痛让刚结束4小时谈判的赵女士心头一紧,松口道:“那……就周五下午吧。”
一道微疤,换得一份安心
超声报告显示结节升至4a级,医生要求立刻细针穿刺。赵女士站在走廊,手指边发抖边发语音:
“小李,4a级……是不是癌?”小李秒回:“别紧张,4a是中等风险,不是确诊!我马上帮你约最快穿刺!”10分钟内,小李通过医赔通与瑞金医院“总对总”协作通道,将原本需等待一周的穿刺安排到次日,并向赵女士发送了微创治疗成功案例和指南:
2025 年 年度报告前导
“早期10年生存率达98%,别慌,我一直在。”穿刺结果为“可疑恶性”,医生建议做微创消融术,小李协助安排了手术。术后病理确诊为早期甲状腺乳头状癌,因发现及时,未突破包膜,无需放化疗。
出院那天,小李又帮赵女士约了一个月后的复查号,赵女士红了眼:“之前我还嫌你烦,要是没这三次提醒,真不敢想后果。”小李笑着说:“医赔通不只是理赔,更是即买即用的就医管家,您的健康,我们守护。”术后理赔更是让赵女士感受到了医赔通的效率。在资料提交后, 1 万多元就诊费用迅速到账。完全康复的赵女士回公司分享经历,当天就有20多位同事主动添加了医赔通管家。
赵女士的故事,正是医赔通创新实践的缩影。医赔通是太平洋健康险推出的一站式“就医+理赔”解决方案,是发力民生保障、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的首创。自2024年推出以来,依托太保集团的大康养服务生态布局,将“保险+医疗+科技”深度融合,通过AI预警、管家主动干预、三甲医院绿色通道及快速理赔服务,编织起覆盖“防—诊—疗—赔—康”的全周期健康守护网络,并通过次均线上问诊费用低于线下就诊费用的优势,达成“减次数、降赔付”的效果,实现企业成本节约、员工体验及福利提升、保险公司控费三方共赢。截至2025年12月,医赔通已服务超28.9万人,客户好评率为96%。医赔通正逐步凭借“风险预防、全程陪伴”的模式,主动干预、高频服务,成为持续守护客户健康的坚实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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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报告
2025
年度报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经营业绩
重要提示公司简介及释义经营概览董事长致辞
15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17 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47 内含价值
公司治理
59 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77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95 公司治理情况121 环境和社会责任
财务报告
其他信息
审计报告/独立审计师报告已审财务报表
129 信息披露索引133 备查文件目录
提示申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特提请注意
重要提示
2025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2025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
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根据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透明度规则(United Kingdom’s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s Disclosure Guidanceand Transparency Rule)第4.1.12(3)条,本公司董事分别确认就其所知以下两点:(1)根据所适用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本集团整体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及损益;及(2)本报告公允地载列本集团整体业务发展及表现以及业务状况的回顾,以及对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的说明。
三、 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本公司负责人傅帆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罡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徐蓁女士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根据总
股本9,620,341,455股,按每股人民币1.15元(含税)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11,063,392,673.25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6年度。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会批准。
六、 本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资本管理风险和集团特有风险,有关本公司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举措见本报告“公司治理情况”部分。
七、 本公司不存在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八、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简介及释义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及释义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太保法定英文名称: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简称:CPIC法定代表人:傅帆董事会秘书:苏少军股东查询: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电话:021-58767282传真:021-68870791电子信箱:ir@ cpic.com.cn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号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号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19年9月3日,本公司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90号交银金融大厦南楼变更为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号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号邮政编码:200010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cpic.com.cn电子信箱:ir@ cpic.com.cn信息披露报纸(A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登载A股公告的指定网站: http://www.sse.com.cn登载H股公告的指定网站: http://www.hkexnews.hk登载GDR公告的指定网站:
https://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A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简称:中国太保A股代码:601601H股上市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股简称:中国太保H股代号:02601GDR上市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GDR证券全称: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GDR证券代码:CPIC会计师事务所(A股):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厦17层
签字会计师:郭杭翔、莫艾琦会计师事务所(H股):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
方广场安永大厦17层
会计师事务所(GDR):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厦17层
签字会计师:郭杭翔
公司简介及释义
2025年度报告
释义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公司、公司、中国太保、太保集团、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保寿险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太保产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太保资产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太保香港中国太平洋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江养老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联安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太平洋安信农险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太平洋健康险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太保资本太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太保科技太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太保寿险(香港)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太保投资(香港)
中国太保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银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结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伦交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中国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新会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继于2017年和2020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23、24、37以及25号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企业管治守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1内列载的《企业管治守则》《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大股东
具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下的含义,指拥有公司股本权益的人,而其拥有权益的面值不少于公司有关股本面值的5%GDR全球存托凭证ESG环境、社会与治理元人民币元pt百分点
经营概览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概览2025年主要业绩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包括太保寿险和太保寿险(香港),比较期数据按同口径重述。
2、包括太保产险、太平洋安信农险及太保香港。
3、待股东会审议通过。
集团营业总收入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营运利润
36,523+6.1%
+40.1%
年度现金股利分配
注3
1.15
元/股(含税)
435,156+7.7%
集团客户数(千)
189,546 +6,370
集团内含价值
注1
613,365+9.1%
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53,505 +19.0%
206%273%
集团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集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4pt+17pt
5.7%
总投资收益率
+0.1pt
6.1%
集团投资资产综合投资收益率
+0.1pt
-1.0pt
产险
注2
承保综合成本率
97.6%
+3.2pt
寿险
注1
新业务价值率
19.8%
寿险
注1
新业务价值
18,609
客均保单件数(件)
2.35
3.4%
净投资收益率
-0.4pt
经营概览
2025年度报告
核心竞争力
公司深耕保险主业,是中国领先的综合性保险集团。坚持价值与效益优先,整体经营业绩稳中向好,市场地位持续巩固,价值创造能力有效提升,可持续发展根基不断夯实,服务实体经济与社会民生的质效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专注
稳健
创新
责任
公司专注保险主业,积极发挥综合经营优势,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专业化能力持续增强,各业务板块均衡发展。人身险板块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持续丰富产品矩阵,提升“健康、养老、财富管理”保障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水平;积极构建多元化渠道优势,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数智化、年轻化销售队伍,增强银保业务、职域业务等发展动能,有效提升客户经营能力。财产险板块坚定服务新发展格局,创新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加强对乡村振兴、“一带一路”的产品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强气候风险管理能力,加快风险定价和风险减量管理能力建设。资产管理板块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稳健投资、责任投资”,持续优化资负联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符合保险资金特征的跨周期资产配置能力,把握结构性机会,长期投资收益率持续覆盖负债成本,有力支持公司价值增长和稳健经营。
公司秉持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评价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持续优化以法人治理主体责任为基础的治理架构,健全权责清晰、有效制衡的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相关制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健全兼顾长期与当期、发展与风控的经营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强化高质量发展的经营导向,有效激发队伍活力。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深化分级分类穿透管理,提升重点领域风险预警监测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转型创新,积极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一批行业首创产品和重大示范项目加速落地,耐心资本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不断彰显。加快丰富健康险产品矩阵,实现从保医保到保自费、从保未病到保已病的保障能力升级。构建“防-诊-疗-复-养”康养服务生态,推动保险产品与康养服务深度融合,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验。全面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持续建设保险大模型基座与算力平台,积极打造数智化应用,在寿险客户经营、营销队伍赋能、产险风险减量服务、健康险理赔等业务场景,有效助推效能提升。
公司坚持保险为民,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为客户、员工、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公司着力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提升客户体验,推进消保示范区和智能消保建设。公司健全人才制度体系,明确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坚持年轻化、专业化导向,持续推进集团及各级机构管理层新老交替及后备队伍建设,畅通员工职涯路径,提升员工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公司注重股东利益,持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明确中长期分红政策,为股东提供稳健、可持续、可预期的投资回报。公司积极推动ESG理念深度融入经营管理全流程,有效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不断巩固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的互利共赢关系,进一步彰显企业社会责任。
经营概览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荣誉
● 中国太保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征集活动”“2025年上市公
司可持续发展实践案例征集活动”和“2025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最佳实践案例征集活动”中分别荣获“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最佳实践”
● 中国太保荣获明晟(MSCI)ESG最高评级“AAA”级
● 太保产险在《第一财经》主办的“2025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评选活动中获评“年度财产保险公司”
● 太保寿险、太保资产、太保资本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25(第十届)中国保险业方舟奖”评选活动中,
太保寿险“优护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品牌”荣获“保险业普惠金融实践方舟奖”;太保资产荣获“高质量发展保险资管公司方舟奖”,其固定收益部荣获“金牌保险投资团队方舟奖”;太保资本发起设立的“太保战新并购私募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荣获“保险资金支持实体创新方舟奖”
● 太保寿险、太保资产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2025上证鹰?金理财”评选活动中荣获“年度保险资产管
理品牌奖”,太保资产“太平洋卓越新趋势产品”荣获“年度权益类保险资管产品奖”
● 太保寿险在《金融时报》主办的“2025年度金龙?金融力量案例”评选活动中,“太保寿险?《蛮好的人生》
电视剧品牌合作”入选“金融品牌和文化建设案例”
● 太平洋健康险在《中国银行保险报》主办的“2024-2025‘金口碑’年度保险产品评选活动”中,“蓝医保?
长期医疗险(好医好药版)”荣获“‘金口碑’年度医疗保险产品奖”
● 长江养老荣获《亚洲资产管理》“2025 Best of the Best Awards”评选三项大奖,分别为“China, Best
Pension Manager(中国最佳养老金管理人)”“China, Best ESG Manager(中国最佳ESG管理人)”“China,Best Enterprise Annuity Scheme – Golden Sunshine Collective Enterprise Annuity Scheme(中国最佳企业年金计划(金色晚晴计划))”
● 中国太保荣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2024年度金融科技发展奖”,其中“基于大模型的‘人工智能+’数
智化赋能项目”和“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荣获二等奖,“保险全场景应用数据库创新项目”荣获三等奖
● 中国太保荣获《亚洲周刊》颁发的“2024年度亚洲卓越品牌大奖”,获颁上海市人民政府第二届“上海
慈善奖”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中国太保股东朋友们:
过去一年,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复杂严峻。与此同时,中国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发展韧性进一步增强。国内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深入,绿色发展与低碳转型、民生保障与健康养老、乡村振兴与农业安全、风险防范与社会治理等稳步推进,为保险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注入强劲活力。中国太保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积极应对内外部形势变化,坚持价值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长期能力建设,取得稳健经营成果。2025年,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4,351.56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保险服务收入2,889.10亿元,同比增长3.4%;集团归母净利润535.05亿元,同比增长19.0%;集团归母营运利润365.23亿元,同比增长
6.1%,收入和盈利水平保持稳健增长态势。截至2025
年末,集团内含价值
注
6,133.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9.1%;集团归母净资产3,021.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7%;集团管理资产规模3.8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9.8%,整体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这一年,我们深化转型,主业发展向优向好。寿
险业务坚持价值增长主线,推动多元渠道模式升级。新业务价值
注
186.09亿元,同比增长40.1%;新业务价
值率
注
19.8%,同比提升3.2个百分点。代理人渠道深
化职业化、专业化和数智化队伍建设,核心人力产能进一步提升,银保渠道、团政渠道价值贡献稳步增长。深化客户分层经营,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新保期缴中分红险占比已提升至半数以上,业务品质保持良好态势。产险业务坚持效益优先,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承保盈利水平有效改善,承保利润显著增长,保费收入保持平稳。车险业务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渠道专业化建设,经营韧性不断增强;非车险主动压降高风险、低效益业务,全面推进“防减救赔”一体化风险减量管理体系建设。投资端着力打造跨市场、
跨周期的资产配置能力,把握资本市场机遇,集团投资资产综合投资收益率继续保持较好水平,为集团的利润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这一年,我们锐意进取,服务大局彰显担当。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良性互动。科技金融方面,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构建“科创无忧”综合保险等专属产品体系,科技保险保障金额逾67万亿元,科技投资规模超1,300亿元。绿色金融方面,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绿色
562,250
集团营业总收入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435,156
2025年320,000
540,000
380,000
580,000
440,000
620,000
集团内含价值
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末
+9.1%
2025年末
613,365
404,089
+7.7%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保障金额超310万亿元;积极发行绿色保债计划、ABS和REITs,绿色投资规模超3,000亿元。普惠金融方面,大病、长护及惠民保业务覆盖全国262城超5亿人次,为超1,700万户次农户提供农险风险保障约1.3万亿元,农险理赔惠及农户近600万户次。养老金融方面,丰富康养服务供给,“太保家园”布局13城15园,在住长者逾3,000人,“源申康复”医院厦门、济南两地开业,康养服务累计覆盖客户超1,200万;上海临港新片区人才企业年金计划、雄安新区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等创新实践有序落地。数字金融方面,持续建设保险大模型基座与算力平台,在寿险客户经营、营销队伍赋能、产险风险减量服务、健康险理赔等业务场景深化数智化经营,有效提升运营效率和效能。这一年,我们破立并举,创新步伐更加有力。服务中国车企“走出去”,在泰国累计为超2万台中国出
口新能源车辆提供保障,成为国内险企在新能源车险国际化服务领域首个成功案例。发布“太保优护2.0”数智赋能方案,将AI嵌入基金测算和失能评估等环节,推动效率、准确性和风控能力迈上新台阶。成功发布300亿元战新并购基金和200亿元私募证券基金,为实体经济注入金融活水。平稳完成监事会改革,完善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公司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创新资本运作,溢价发行零票息H股可转债,创下多项历史纪录,成功吸引众多国际长线投资者参与,为公司未来主业发展与战略推进提供有力支撑。完善ESG治理体系,发布集团五年减碳目标,深化气候风险量化管理能力建设,明晟ESG评级跃升至AAA最高等级,跻身国际领先水平。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五年来,面对内外部多重挑战,我们始终保持信心和定力,坚
2025年度报告
35,00045,00055,000
集团归母净利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19.0%
2025年
53,505
定不移深化转型改革,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环境的不确定性,推动公司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持续前行。截至2025年末,集团管理资产规模近3.9万亿元,内含价值五年累计提高33%以上,累计利润总额超2,200亿元。集团客户总数稳步提升至近1.9亿,持有两张及以上保单的客户数、客均保单件数均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客户价值和黏性进一步提升。“十五五”时期,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保险业的发展必须洞察长期趋势,主动应变拓新。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加快突破,创新领域的新兴风险和融资需求为保险企业的负债端和资产端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加剧“未富先老”挑战,也激发了居民多层次养老金融产品和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人工智能深刻影响消费者认知模式与行为习惯,催生新的产业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对创新保险产品服务提出更多要求。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行业转型仍在爬坡过坎阶段,一方面,保险“两器三网”功能重要性日益凸显,需要进一步升级能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另一方面,面对个人营销体制改革、产险承保盈利承压、低利率时代和权益市场震荡等因素的叠加,行业对培育新增长动能,开创新发展空间的需求更加迫切。新起点孕育新机遇,新征程呼唤新作为。面向“十五五”,中国太保已经确立建设“具有市场引领力与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保险金融服务集团”的愿景目标,将继续深化改革攻坚,奋进一流征程,积极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努力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我们将夯实业务基本盘,以专业经营巩固竞争优势。寿险业务将坚持价值主线,纵深推进业务转型。代理人渠道在稳固队伍基盘的基础上,加快绩优队伍发展,进一步提高人均产能;银保渠道把握市场机遇,深化中高端客户开发,巩固价值增长基础;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推动产品服务资源与客户需求精准匹配,优化利源结构。产险业务将聚焦增强承保盈利能力,
31,000
270,000
34,000
290,000
37,000
310,000
集团归母营运利润
集团归母净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2024年末
+6.1%
+3.7%
2025年
2025年末
36,523
34,425
302,143
291,417
44,960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
2024年末2025年末
单位:千183,176
3,300,000
160,000
3,600,000
180,000
3,900,000
200,000
集团管理资产
集团客户数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末2025年末
优化业务结构,培育增长新动能。积极探索新能源车险、智能驾驶等领域模式创新,加强新客群、新产品、新业务的精准定价、专业核保和理赔能力建设,健全风险减量管理和风险分散机制。积极应对低利率环境,持续优化资产负债联动机制,强化资产负债成本收益匹配和久期匹配,提升大类资产配置和执行能力,为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夯实基础。
我们将把握时代机遇,推进三大战略转型突破。大康
养战略方面,抢抓健康险新政机遇,创新商业健康险产品,增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优势,以服务驱动产品创新和风险减量管理;强化养老金专业管理,加快发力养老金融,推动企业年金市场扩面,做大第二支柱规模,抢抓个人养
老金业务,打造产品服务结合的解决方案,构建第三支柱差异化竞争优势。国际化战略方面,加强前瞻性战略研究,提升跨境服务供给能力和全球资产配置能力,以香港为跨境连接的“桥头堡”和业务创新的“首发地”,推动重点市场业务布局,逐步融入国际市场。“人工智能+”战略方面,着力强化数智化革新,搭建企业级人工智能能力体系,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应用的场景化、规模化研发落地,促进效率效能提升、业务流程再造、客户体验优化和服务模式创新。我们将着力深化改革,锻造面向未来的长期竞争力。
持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在“两会一层”新架构下进一步夯实治理根基,通过形成责权清晰和运营高效的治理机制,明确激励约束的市场化导向,进一步释放基层经营活力。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构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人才发展机制,为中国太保的长期发展夯实专业后备队伍。健全风险合规管理体系,强化研判预警,提升精准把控风险和实战应对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值管理机制,巩固价值创造基础,强化价值传导和价值经营,稳步提升对投资者的回报。2026年是中国太保建司35周年,也是公司“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向“十五五”壮阔新征程,我们将坚定围绕“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以三十五载的深厚积淀为底气,乘势而上、抢抓机遇,以改革之勇攻坚克难,以创新之力破局前行,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交出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优异答卷!
注:包括太保寿险和太保寿险(香港),比较期数据按同口径重述。
+9.8%3,542,660
+3.5%189,546
3,891,033
2025年度报告
经营业绩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内含价值
经营业绩
2025年度报告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经营业绩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
本年
比上年
增减(%)
2023年营业收入435,156404,0897.7323,945利润总额66,06855,56318.932,001净利润
注
53,50544,96019.027,257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注
52,33044,92616.527,135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95,523154,40426.6137,8632025年末2024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3年末总资产3,144,7672,834,90710.92,343,962股东权益注
302,143291,4173.7249,586注: 以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单位:人民币元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3年
基本每股收益
注1
5.564.6719.02.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
注1
5.444.6716.52.82
稀释每股收益
注1
5.544.6718.62.83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注1
18.016.61.4pt1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1
17.616.61.0pt11.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注2
20.3216.0526.614.33
2025年末2024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3年末
每股净资产
注1
31.4130.293.725.94
注:
1、 以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2、 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93,717106,779144,40890,252净利润
注
9,62718,25817,8157,805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注
9,62416,60017,8688,238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64,55855,94548,89426,126注: 以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11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注
1,003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额
少数股东应承担的部分(28)
合计1,175
注: 上海瑞永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起成为本集团的
子公司,其纳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产生一次性收益影响约人民币16.03亿元;本公司发行的H股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权价值重估损益等影响合计约人民币-6.00亿元。
3其他主要财务、监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指标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2024年1-12月
集团合并
投资资产注1
3,039,9872,734,457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
注2
4.64.1
保险服务收入288,910279,473保险服务费用252,043243,147保险合同资产–22保险合同负债2,466,6072,229,514已发生赔款负债110,044105,497未到期责任负债2,356,5632,124,017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47,74646,081分出保费的分摊15,42515,891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4,19214,466承保财务损失101,83592,520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8812,103太保寿险
注3
签发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 边际
352,981342,149当期初始确认签发的保险 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
19,88518,456太保产险三年平均承保综合 成本率(%)
注4
97.997.7
三年平均承保综合 赔付率(%)
注5
70.169.3
注:
1、 投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等。
2、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三年
平均投资收益率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数据计算。
3、 包括太保寿险和太保寿险(香港),比较期数据按同口径重述。
4、 承保综合成本率=(保险服务费用+ 承保财务损益+ 提取保费准备金+(分
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 保险服务收入。
5、 承保综合赔付率=(已决赔款+ 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 亏损合同损益
+ 承保财务损益+ 提取保费准备金+(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 保险服务收入。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经营业绩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经营业绩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1公司业务概要
一、主要业务
公司通过旗下子公司提供各类风险保障、财富规划以及资产管理等产品和服务。公司主要通过太保寿险为客户提供人身保险产品和服务;通过太保产险、太平洋安信农险为客户提供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通过太平洋健康险为客户提供健康险产品及健康管理服务;通过太保资产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以及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通过长江养老开展养老金融服务及相关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太保资本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通过国联安基金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太保科技提供市场化科技赋能支持和服务。2025年,全国保险行业
注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12万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人身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36万亿元,同比增长8.9%;财产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76万亿元,同比增长3.9%。按原保险保费收入计算,太保寿险、太保产险分别为中国第三大人寿保险公司和第三大财产保险公司。
注:保险行业数据来自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二、合并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重要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货币资金62,78929,357113.9时点因素及发行H股可转债影响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4,51210,905124.8时点因素长期股权投资14,61622,520(35.1)合营企业转为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28,1478,951214.5合营企业转为子公司在建工程1,0862,489(56.4)转增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1,7762,921(39.2)合营企业转为子公司衍生金融负债2,372962,370.8发行H股可转债应交税费3,7222,48050.1时点因素应付债券22,67810,286120.5发行H股可转债租赁负债1,5712,722(42.3)合营企业转为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4,5177,362(38.6)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其他综合损益(17,390)14,917(216.6)
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利润表项目2025年1-12月2024年1-12月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投资收益52,65726,90795.7证券买卖收益等增加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损失)
94(540)(117.4)该类投资收益增加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8812,103(58.1)金融假设变化利息支出(4,164)(2,728)52.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利息支出增加信用减值损失(1,155)(531)117.5金融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8)(406)(93.1)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减少其他业务成本(1,720)(1,106)55.5合营企业转为子公司其他综合损益(32,910)6,800(584.0)
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经营业绩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2业绩概述中国太保坚持专注保险主业,坚守价值,坚信长期,持续深化客户需求导向,总体经营业绩积极向好,公司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太保寿险纵深推进业务转型,推动多元渠道建设,优化产品结构,价值增长表现良好。太保产险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承保盈利有效改善,保费收入保持平稳,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资产管理坚持穿越周期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强化专业化投资能力,实现良好投资业绩。
一、经营业绩
2025年,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4,351.56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保险服务收入2,889.10亿元,同比增长3.4%。集团净利润注1为535.05亿元,同比增长19.0%;集团营运利润
注1、2
为365.23亿元,同比增长6.1%。集团内含价值
注3为6,133.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1%,其中集团有效业务价值
注3、4为2,406.9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0%。寿险业务
注3新业务价值
186.09亿元,同比增长40.1%;新业务价值率19.8%,同比提升3.2个百分点。财产险业务
注5承保综合成本率为97.6%,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集团投资资产综合投资收益率为6.1%,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寿险业务
注3
新业务价值实现快速增长,新业务价值率稳步提升
> 新业务价值186.09亿元,同比增长40.1%;新业务价值率19.8%,同比提升3.2个百分点;> 规模保费2,958.55亿元,同比增长12.7%;> 寿险营运利润289.16亿元,同比增长4.8%;合同服务边际余额3,529.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2%;> 产品转型成效显现,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浮动收益型产品占比显著提升;强化业务品质管理,保单继续率保持高位。财产险业务
注5承保盈利有效改善,保费收入保持平稳
> 承保综合成本率97.6%,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其中,承保综合赔付率70.6%,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承保综合费
用率27.0%,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原保险保费收入2,038.67亿元,同比增长0.2%;> 车险深化新能源车经营,加强精细化管控,提升经营韧性;非车险着力优化业务结构,全面构建一体化风险减量管理体系。
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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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坚持基于保险负债特性的战略资产配置,投资业绩表现良好> 债权类金融资产占比72.4%,较上年末下降3.5个百分点;股权类金融资产占比16.7%,较上年末上升2.2个百分点,
其中核心权益
注6
占比13.4%,较上年末上升2.2个百分点;> 集团投资资产综合投资收益率6.1%,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总投资收益率5.7%,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净投资收益率3.4%,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集团管理资产38,910.3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8%;其中,第三方管理资产规模8,510.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3%。注:
1、 以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2、 营运利润以财务报表净利润为基础,剔除短期波动性较大的损益表项目和管理层认为不属于日常营运收支的一次性重大项目。其中,短期投资波动为产/寿/
健康险等子公司,适用于除浮动收费法以外业务,考虑实际投资收益与长期预期投资收益假设的差异,及其所得税影响。一次性重大项目调整包括考虑当期税前利润抵扣项金额与过去年度平均税前利润抵扣项金额的影响差异。
3、 寿险业务包括太保寿险、太保寿险(香港),比较期数据按同口径重述。
4、 以集团应占寿险业务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填列。
5、 财产险业务包括太保产险、太平洋安信农险及太保香港。
6、 包括股票和权益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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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二、主要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指标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12月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12月
变动(%)主要价值指标
集团内含价值
注1
613,365562,2509.1有效业务价值
注1、2
240,698212,95713.0集团净资产
注3
302,143291,4173.7太保寿险一年新业务价值
注1
18,60913,27940.1太保寿险新业务价值率(%)
注1
19.816.63.2pt太保产险承保综合成本率(%)97.598.6(1.1pt)集团投资资产综合投资收益率(%)6.16.00.1pt主要业务指标
保险服务收入288,910279,4733.4 太保寿险
注1
85,98083,5772.9 太保产险197,191191,3973.0集团客户数(千)
注4
189,546183,1763.5客均保单件数(件)2.352.340.4月均保险营销员(千名)181184(1.6)太保寿险综合退保率(%)
注1
1.41.7(0.3pt)总投资收益率(%)5.75.60.1pt净投资收益率(%)3.43.8(0.4pt)第三方管理资产851,046808,2035.3主要财务指标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3,50544,96019.0 太保寿险
注1
42,16535,82517.7 太保产险9,8647,37633.7基本每股收益(元)
注3
5.564.6719.0每股净资产(元)
注3
31.4130.293.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太保集团27325617pt 太保寿险22821018pt 太保产险24422222pt
注:
1、包括太保寿险和太保寿险(香港),比较期数据按同口径重述。
2、以集团应占寿险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填列。
3、以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4、集团客户数是指该期末,至少持有一张由太保集团下属子公司签发的、在保险责任期内保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视为一个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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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人身保险业务太保寿险坚持价值增长主线,纵深推进业务转型,加快构筑高质量发展新格局,通过深化客户分层分类经营,加快推动多元渠道模式升级,实现新业务价值快速增长,新业务价值率稳步提升。太平洋健康险持续提升专业化经营能力,保险服务收入和净利润实现良好增长,经营韧性进一步增强。
一、太保寿险
注1
(一)业务分析
太保寿险核心经营业绩稳中向好,规模与价值实现双升,盈利能力、业务品质保持良好态势。2025年实现规模保费2,958.55亿元,同比增长12.7%。内含价值达4,654.7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2%;新业务价值达186.09亿元,同比增长40.1%;新业务价值率19.8%,同比提升3.2个百分点。净利润421.65亿元,同比增长17.7%;营运利润289.16亿元,同比增长4.8%。太保寿险坚持以客户为出发点、产服为切入点、队伍为落脚点,转型呈现积极成效。一是深耕客户分层经营,牵引客层上移,持续优化客户结构。2025年太保寿险中客
注2及以上客户占比28.1%,同比提升5.4个百分点,其中,代理人渠道26.6%,同比提升5.1个百分点;银保渠道中客
注2及以上客户占比41.0%,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高客
注2、极高客
注2人数实现快速增长。二是推进“2+N”多元渠道模式升级,打造特色专业化队伍,提升经营质效。代理人渠道队伍规模基本企稳,核心人力产能同比提升,银保渠道、团政渠道职域业务价值大幅增长,价值贡献稳步提升。三是持续完善产服供给体系,强化牵引浮动收益型产品发展,多措并举优化产品结构。2025年分红险新保期缴规模保费大幅增长,新保期缴中分红险占比提升至50.0%,其中代理人渠道新保期缴中分红险占比达61.4%。注:
1、太保寿险经营业绩均包含子公司太保寿险(香港),比较期数据按同口径重述。
2、 中客指当年新保业务有效长险应缴总保费在30万元(含)至240万元的客户;高客指当年新保业务有效长险应缴总保费在24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客户;
极高客指当年新保业务有效长险应缴总保费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
太保寿险规模保费(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2.7%
2025年2024年
295,855
太保寿险一年新业务价值及价值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新业务价值新业务价值率+40.1%2024年2025年
+3.2
pt
16.6%
19.8%
13,27918,609代理人渠道银保渠道团政渠道其他渠道
61,61817,5435,088
211,606
262,408
42,09915,8501,980
20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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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渠道的分析
太保寿险构建以代理人渠道、银保渠道为主的多元渠道格局,拓展多元化价值增长路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规模保费295,855262,40812.7
代理人渠道211,606202,4794.5 新保业务36,91036,8960.0 续期业务174,696165,5835.5银保渠道61,61842,09946.4 新保业务39,39129,07335.5 续期业务22,22713,02670.6团政渠道17,54315,85010.7 新保业务14,98913,9347.6 续期业务2,5541,91633.3其他渠道
注
5,0881,980157.0
注:其他渠道为直销业务、经纪业务。
(1) 代理人渠道
太保寿险强化体系化能力建设和数智赋能,推动代理人渠道高质量发展。客户经营方面,围绕客户旅程和经营流程,建立客户温度和客户价值经营体系,通过分层经营实现客层上移;产服供给方面,基于客户多元化需求,持续丰富产品与服务供给,提供差异化的保险保障和服务解决方案;队伍建设方面,聚焦重点区域,围绕“职业化、专业化、数智化、年轻化”的“四化”队伍建设,强化锻造绩优个人和绩优组织。2025年,代理人渠道实现规模保费2,116.06亿元,同比增长4.5%。太保寿险2025年月均保险营销员18.1万人,期末保险营销员18.5万人,队伍规模保持基本稳定。2025年月均核心人力4.6万人;核心人力月人均首年规模保费63,605元,同比增长17.1%。坚决落实“报行合一”监管政策要求,持续推动费用结构优化和投产效能提升,2025年下半年核心人力月人均首年佣金收入同比增长22.0%,增速较上半年显著改善。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核心人力月人均首年规模保费(元)63,60554,33017.1核心人力月人均首年佣金收入(元)6,6966,868(2.5)
(2) 银保渠道
太保寿险银保渠道坚持以价值为核心,不断增强银保发展动能。深化战略渠道合作,夯实股份行合作,加强国有行突破;提升渠道经营效能,优化人网配置,推进网点深耕;立足客户财富管理需求,持续丰富产服生态;聚焦专业化队伍打造,坚持优建、优管、优训,队伍产能持续向好;纵深推进数智化建设,助力经营效能提升。2025年,银保渠道实现规模保费
616.18亿元,同比增长46.4%,其中新保期缴规模保费169.56亿元,同比增长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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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团政渠道
太保寿险团政渠道坚持“扬长优短,长短融合”的经营策略。职域业务聚焦重点行业标杆项目打造,强化企业项目下个人客户综合价值开发。团险业务推进矩阵式精细化管理模式,提升自主渠道经营能力。普惠保险紧扣政策导向,抢抓长护保险项目机遇,彰显“太保优护”服务品牌。2025年,团政渠道实现规模保费175.43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职域业务实现新保期缴规模保费11.2亿元,同比增长22.9%;民生保障普惠覆盖人群超2.3亿人次。
2、按业务类型的分析
太保寿险积极响应养老金融、健康中国等国家重大战略,持续深化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覆盖客户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出多款分红年金特色产品,完善多元渠道养老产品布局,2025年商保年金新保规模保费430.42亿元,同比增长93.4%。创新推出重疾险、中高端医疗险等产品,深化“保险+服务”模式,2025年健康险新保规模保费138.45亿元,同比增长2.8%。强化浮动收益型产品体系建设,推出多款分红终身寿险产品,牵引客层上移,优化业务结构,2025年分红型保险新保期缴规模保费221.5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新保期缴中分红险占比提升至50.0%。依托“防-诊-疗-复-养”康养服务体系,持续优化目标客群服务体验,增强客户粘性,赋能主业发展。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规模保费295,855262,40812.7
传统型保险187,524172,8228.5 其中:新保期缴22,12839,487(44.0)分红型保险61,18756,0669.1 其中:新保期缴22,1562,443806.9万能型保险34,34421,38360.6短期保险12,80012,1375.5
2025年太保寿险前五大产品信息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排名产品名称险种规模保费主要渠道
1长相伴(传世版)终身寿险传统险17,183代理人渠道
2保利盈(典藏版)两全保险传统险14,152银保渠道
3长相伴(盛世版)终身寿险传统险13,582代理人渠道
4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分红险10,479代理人渠道5鑫相伴(A款)终身寿险传统险8,245银保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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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单继续率
太保寿险持续强化业务品质管理,2025年个人寿险客户13个月保单继续率97.3%,整体维持高位水平;个人寿险客户25个月保单继续率95.5%,同比提升3.0个百分点。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个人寿险客户13个月保单继续率(%)
注1
97.397.4(0.1pt)个人寿险客户25个月保单继续率(%)
注2
95.592.53.0pt
注:
1、13个月保单继续率:发单后13个月继续有效的寿险保单保费与当期生效的寿险保单保费的比例。
2、25个月保单继续率:发单后25个月继续有效的寿险保单保费与当期生效的寿险保单保费的比例。
4、前十大地区规模保费
太保寿险规模保费主要来源于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省市。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规模保费295,855262,40812.7
江苏34,01130,09913.0浙江30,45925,35320.1河南21,93521,3252.9山东20,99819,9035.5广东20,34416,04126.8上海19,28514,90729.4河北14,12613,5594.2北京11,7619,59822.5山西10,69010,2004.8湖北10,63010,0156.1 小计194,239171,00013.6其他地区101,61691,40811.2
(二)利源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保险服务业绩及其他28,43827,9311.8其中:保险服务收入85,98083,5772.9 保险服务费用(55,749)(53,583)4.0总投资收益
注1
119,497100,67518.7财务承保损益
注2
(98,635)(86,522)14.0投资业绩20,86214,15347.4税前利润49,30042,08417.1所得税(7,135)(6,259)14.0净利润42,16535,82517.7注:
1、总投资收益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卖出回购利息支出、信用减值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和投资业务相关税费等。
2、财务承保损益包含承保财务损失和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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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收入。2025年为859.8亿元,同比增长2.9%。保险服务收入按照当期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而确认,并剔除了投资成分注。注:投资成分,是指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生均须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保险服务收入85,98083,5772.9 长险74,40672,8892.1 短险11,57410,6888.3
保险服务费用。2025年为557.49亿元,同比增长4.0%。保险服务费用包括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并剔除了投
资成分。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保险服务费用55,74953,5834.0 长险44,30142,7143.7 短险11,44810,8695.3投资业绩。2025年为208.62亿元,同比增长47.4%。投资业绩为投资收益高于准备金要求回报的部分。受投资资产规模上升、资本市场波动和权益投资策略优化影响,投资业绩同比增长。综合上述原因,2025年太保寿险实现净利润421.65亿元,同比增长17.7%。
二、太平洋健康险
太平洋健康险锚定“新产品、新渠道、新科技”战略方向,持续提升专业化经营能力。发展速度稳步提升,2025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89.33亿元,同比增长14.4%,其中互联网、医疗生态等自营业务以及与太保产寿险协同的合作业务,均实现良好增长。发展质量不断优化,新会计准则下2025年保险服务收入达到36.83亿元,同比增长39.7%;净利润2.60亿元,同比增长185.7%。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实现累计盈利,经营韧性进一步增强。全面践行“产品即服务”的价值主张,为客户提供有温度、更专业的健康保障和服务。丰富“蓝医保”产品矩阵,在“好医、好药、好服务”方面持续突破,切实提升客户获得感。强化“医+药+险”联动发展,深化与头部医院合作,推出“申爱保”带病体产品,推动医疗数据应用转化,实现商保产品在医疗场景的新突破。升级迭代“企安芯”团体健康保障方案,打造“医赔通”服务工具,为用户提供“就医+理赔”一站式解决方案,通过线上问诊、线下优选医疗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帮助用户实现良好就医体验的同时,初步实现控费成效。得益于持续的产服创新,2025年公司的年轻及家庭客群快速增长,带病体客群覆盖持续扩面。在协同业务方面,发挥专业经营优势,全力为太保产寿险公司提供产品创新、服务运营等业务支持。连续三年迭代“家安芯”,成为寿险老年客户的医疗险托底产品;与寿险合作新一代“乐享百万2025”与“安享百万2025”,推出银保专属高端医疗险,助力寿险客户经营。与产险合作上线“太健康全能保”家庭版及“太健康免健告”等产品,提升车险客户健康险渗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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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业务太保产险坚持效益优先理念,以精准施策驱动提质增效,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承保盈利有效改善,保费收入保持平稳,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车险围绕客户经营,强化品质管控,深化数字化赋能,持续深耕新能源车领域并积极助力新能源车企出海,切实提升经营韧性与盈利水平。非车险优化内部资源配置,以结构改善驱动价值增长,全面构建“防减救赔”一体化风险减量管理体系。太平洋安信农险和太保香港实现稳健发展。
一、太保产险
(一)业务分析
2025年,太保产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014.99亿元,同比增长0.1%,保险服务收入1,971.91亿元,同比增长3.0%。实现承保利润48.36亿元,同比增长81.0%。承保综合成本率97.5%,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其中承保综合赔付率
70.4%,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承保综合费用率27.1%,
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
1、按险种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原保险保费收入201,499201,2430.1 机动车辆险110,511107,3023.0 交强险29,47528,4593.6 商业险81,03678,8432.8 非机动车辆险90,98893,941(3.1) 责任险23,07522,2093.9 健康险20,29820,2880.0 农业险19,93919,2783.4 企财险7,9627,8361.6 其他19,71424,330(19.0) 其中:个人信用保证保险(1,691)3,830(144.2) 其余21,40520,5004.4
太保产险承保综合成本率(单位:%)
承保综合费用率承保综合赔付率2024年2025年
-1.1pt
-0.7pt
-0.4pt
97.5
70.4
27.1
98.6
70.8
27.8
太保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车险车险2024年2025年
+0.1%-3.1%
+3.0%
201,499
110,511
90,988201,243
107,302
93,941
经营业绩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1) 机动车辆险
太保产险车险业务平稳有序发展,通过推进个人客户经营体系建设、提高渠道专业化建设水平、加强品质精细化管理,实现发展趋稳、结构优化、成本下降。2025年,车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105.11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家用车业务占比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新能源车险原保险保费收入250.17亿元,占车险保费比例达22.6%。车险承保综合成本率95.6%,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承保利润水平实现近年最优。
(2) 非机动车辆险
太保产险非车险把握行业转型发展和增速换挡的窗口期,主动调整业务结构,优化整合内部资源,全面推进“防减救赔”一体化风险减量管理体系建设。2025年,非车险原保险保费收入909.88亿元,同比下降3.1%。受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影响,个人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6.91亿元,规模较上年压缩55.21亿元,风险敞口大幅收窄。非车险整体承保综合成本率99.9%,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剔除个人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影响后,非车险承保综合成本率97.0%,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主要险种中,健康险、企财险实现扭亏为盈。责任险业务持续强化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实体经济的功能定位,加快研发适配新技术、新业态的责任保险产品,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坚持稳健经营,从严管控重点领域高风险业务,深化高赔付项目及险种的精细化治理,切实推动责任险业务提质增效。2025年原保险保费收入230.75亿元,同比增长3.9%;承保综合成本率
102.3%,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
健康险业务提质增效。一方面深耕政保合作,强化品质管控,升级风控技术,强化服务能力,夯实政策性健康险业务根基;另一方面聚焦商业险创新,精准匹配市场需求,优化场景化销售,实现流程智能化,打造多元化增长引擎。2025年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02.98亿元,同比基本持平;承保综合成本率95.0%,同比下降9.3个百分点。农业险业务服务三农,聚焦粮食安全与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升级业务模式。扩大三大主粮及重要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种植收入保险覆盖面,丰富特色农产品险种,推动渔业保险发展,构建差异化保障体系;深化“农业保险+”模式创新,强化新技术运用,优化“精准承保、精准理赔”管理,提升服务质效与合规水平。2025年原保险保费收入
199.39亿元,同比增长3.4%;承保综合成本率103.2%,
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企财险业务深耕传统领域,持续巩固在电力、石化等支柱行业的领先地位;积极拓展绿色能源、半导体等新兴领域,聚焦科技保险核心抓手,助力科创企业抵御各类风险,加快布局银行渠道、交叉场景及优质小微业务。在风险管控层面,深化风勘、核保、理赔一体化建设,强化汛期等重点风险管控,提升风险预判与应对能力,护航业务稳健发展。2025年原保险保费收入79.62亿元,同比增长1.6%;承保综合成本率94.1%,同比下降9.7个百分点。
(3) 主要险种经营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12个月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险种名称
原保险保费收入
保险金额承保利润
承保综合成本率(%)
机动车辆险110,511119,992,2504,81795.6责任险23,0754,583,999,699(529)102.3健康险20,298425,389,54657495.0农业险19,939636,606(595)103.2企财险7,96223,146,14951294.1
2、前十大地区保费收入
太保产险前十大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合计1,349.18亿元,约占全司的67.0%,占比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原保险保费收入201,499201,2430.1
广东26,70526,0732.4江苏23,50023,1021.7浙江20,93220,0184.6上海16,12515,3974.7山东10,76511,463(6.1)四川8,2138,0631.9北京7,7607,05410.0湖南7,5097,2234.0河北6,7797,077(4.2)河南6,6307,331(9.6) 小计134,918132,8011.6其他地区66,58168,442(2.7)
经营业绩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3、分渠道保费收入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太保产险按渠道类别统计的原保险保费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原保险保费收入201,499201,2430.1
代理渠道120,027117,7012.0直销渠道49,97854,629(8.5)经纪渠道31,49428,9138.9
(二)利源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保险服务收入197,191191,3973.0保险服务费用(189,681)(184,658)2.7分出再保险合同净损益
注1
(652)(843)(22.7)
承保财务损失及其他
注2
(2,022)(3,224)(37.3)承保利润4,8362,67281.0 承保综合成本率(%)97.598.6(1.1pt)总投资收益
注3
8,7657,55416.0其他收支净额(989)(1,089)(9.2)税前利润12,6129,13738.0所得税(2,748)(1,761)56.0净利润9,8647,37633.7
注:
1、 分出再保险合同净损益包括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分出
再保险财务收益等。
2、 承保财务损失及其他包括承保财务损失、提取保费准备金等。
3、 总投资收益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性房地
产租金收入、卖出回购利息支出、资本补充债利息支出、投资相关税费和信用减值损失等。
保险服务收入。2025年保险服务收入1,971.91亿元,同比
增长3.0%,主要因整体业务规模增长等影响。其中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收入1,096.59亿元,同比增长3.1%,非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收入875.32亿元,同比增长2.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保险服务收入197,191191,3973.0
机动车辆险109,659106,3293.1非机动车辆险87,53285,0682.9
保险服务费用。2025年保险服务费用1,896.81亿元,同比增长2.7%,主要因业务规模增长带来赔付、费用的增长。其中机动车辆保险服务费用1,036.33亿元,同比增长1.4%,非机动车辆保险服务费用860.48亿元,同比增长4.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保险服务费用189,681184,6582.7机动车辆险103,633102,1691.4非机动车辆险86,04882,4894.3
分出再保险合同净损益。2025年分出再保险合同净损失
6.52亿元,同比减少1.91亿元,主要受分出业务规模、分
出业务结构以及相关业务赔付率影响。承保财务损失及其他。2025年承保财务损失及其他20.22
亿元,同比下降37.3%,主要受利率持续下降影响,导致负债的货币时间价值金额下降。总投资收益。太保产险持续加大委托投资能力建设,优化
权益投资策略,提高债券市场的机会把握能力,2025年总投资收益87.65亿元,同比增长16.0%,主要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已实现收益同比增长。综合上述原因,2025年太保产险实现净利润98.64亿元,同比增长33.7%。
二、太平洋安信农险
太平洋安信农险以都市农险品牌为牵引,持续聚焦农险专业化、差异化经营,以农业保险为基本盘,向乡村建设、农村治理、农民增收、农民家庭财产、意外、健康等三农领域拓展,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持续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2025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20.62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农业险14.92亿元,同比
增长11.3%。保险服务收入25.18亿元,同比下降3.5%。承保综合成本率99.7%,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净利润1.80亿元,同比增长27.7%。
三、太保香港
公司主要通过太保香港开展境外财产险业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香港总资产15.86亿元,净资产4.05亿元,2025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06亿元,承保综合成本率97.2%,净利润0.40亿元。
经营业绩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资产管理业务公司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稳健投资、责任投资”的理念,积极探索资产负债管理创新模式,进一步完善穿越周期的战略资产配置体系,通过数字化赋能持续提升和强化投研能力与合规风控能力。公司在战略资产配置的牵引下开展有纪律且灵活的战术资产配置,严控信用风险,持续延展固定收益资产久期,降低再投资风险;积极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不断强化以权益投资为重点的主动投资管理能力,投资业绩表现良好,集团管理资产规模保持稳定增长。
一、集团管理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末,集团管理资产达38,910.3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8%,其中集团投资资产30,399.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2%;第三方管理资产8,510.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3%;2025年第三方管理费收入为30.57亿元,同比增长41.1%。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变化(%)
集团管理资产3,891,0333,542,6609.8 集团投资资产3,039,9872,734,45711.2 第三方管理资产851,046808,2035.3 其中:太保资产245,395294,187(16.6) 长江养老476,867406,40117.3 国联安基金116,12399,80616.3 太保资本1,20593628.7 太保投资(香港)11,4566,87366.7
二、集团投资资产
2025年,在中国宏观政策加力提效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双重驱动下,中国经济发展势头持续向好,金融市场流动性保持充裕。以人工智能、机器人、绿色经济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加速拓展,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权益资产结构性机会不断显现,A股与H股均整体呈现强势上涨态势,市场预期明显改善。无风险利率维持低位震荡并向上适度波动,宽松的货币环境和机构配置需求推动债市稳健运行。近年来公司积极探索资产负债多元匹配管理新模式,初步构建了净投资收益率加成的资负管理新方法论,在综合考虑产品管理、投资管理、财务与资本管理等诸多因素基础上,寻求建立统一的系统平台、专业术语与管理工具,以实现资产端与负债端的高质量联动。公司基于对宏观环境长期趋势的展望,进一步落实精细化的哑铃型资产配置策略,一方面,持续加强长期利率债的配置,以延展固定收益资产久期;另一方面,适当增加公开市场权益类资产以及未上市股权等另类投资的配置,以提高长期投资回报;同时,持续管控信用类资产的配置比例,积极防范信用风险。公司在战略资产配置的牵引下,开展有纪律且灵活的战术资产配置,积极主动应对权益市场波动和利率中枢趋势下行带来的双重挑战。公司关注价值增长,深度推进投资管理专业化能力建设,完善规范化、标准化投管体系,积极探索境外投资、多维度投资策略和创新型投资工具的运用;将提升资产配置能力与强化资本约束有机结合,全面夯实资本及投资管理的基础支撑;进一步完善信用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将ESG理念深度融入投资管理的全流程,加强绿色投资布局,推进构建气候韧性的战略资产配置体系。
经营业绩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从投资集中度来看,公司投资持仓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金融业、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能源等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强。公司权益类资产投资品种相对分散;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相关的偿债主体综合实力普遍较强,除政府债外,主要交易对手包括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等大型国有企业。
(一)集团合并投资组合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占比(%)2024年12月31日占比(%)
投资资产(合计)3,039,987100.02,734,457100.0按投资对象分
现金、现金等价物87,3012.940,2621.5定期存款187,3106.2173,8186.4债权类金融资产2,203,80772.42,074,16875.9 -债券投资1,855,65661.01,642,18160.1 -债券型基金10,0290.39,6630.4 -优先股44,6581.549,2271.8 -债权投资计划
注1
235,4817.7265,4039.7 -理财产品投资
注2
34,0911.171,4212.6 -其他23,8920.836,2731.3股权类金融资产507,31916.7398,21014.5 -股票337,65411.1255,0659.3 -权益型基金71,0622.352,6791.9 -理财产品投资
注2
23,1100.820,7950.8 -其他75,4932.569,6712.5长期股权投资14,6160.522,5200.8投资性房地产28,1470.98,9510.3其他投资
注3
11,4870.416,5280.6按会计核算方法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注4
52,6011.764,8442.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
注51,948,23964.11,749,98664.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注6
714,87323.5667,22524.4长期股权投资14,6160.522,5200.8其他
注7
309,65810.2229,8828.4注:
1、 债权投资计划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和不动产项目。
2、 理财产品投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托公司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
3、 其他投资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和衍生金融工具等。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报表中债权投资。
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报表中其他
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报表中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
7、 其他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
金、投资性房地产等。
14.5
0.8
0.3
0.6
75.9
2024??
60.1
0.4
1.8
9.7
2.6
1.3
6.4
1.5
?????????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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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6.7
0.5
0.9
0.4
72.4
2025??
61.0
0.3
1.5
7.7
1.1
0.8
6.2
2.9
经营业绩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1、按投资对象分
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债券投资占投资资产的61.0%,较上年末上升0.9个百分点;其中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占投资资产的46.1%。固定收益类资产久期为11.7年,较上年末增加0.3年。在企业债及非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中,债项或其发行人的评级达到AA级及以上的占比达98.3%,其中,AAA级占比达96.6%。公司拥有专业的信用风险管理团队和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进行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管理。公司持续优化集团一体化的信评管理体系,依托内部信用评级体系评估拟投资债券的主体和债项的信用等级、识别信用风险,并结合宏观市场环境和外部信用评级等因素,在全面、综合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并对存量债券的信用风险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跟踪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视,按照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流程主动管控信用风险。公司信用债持仓行业分布广泛,风险分散效应良好;公司高度重视信用风险管理,严格控制房地产及相关行业的风险敞口,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精选投资标的;总体来看,公司持仓的偿债主体综合实力普遍较强,信用风险管控情况良好。公司股权类金融资产占投资资产的16.7%,其中股票和权益型基金占投资资产的13.4%,较上年末上升2.2个百分点。公司严格遵循有纪律且灵活的战术资产配置,持续推进投研资源整合和投研平台建设,通过战术资产配置体系加强对市场动态的跟踪研判,赋能投资决策;对权益类资产进行积极主动管理,持续强化“股息价值”核心策略,并围绕核心策略构建多元化的卫星策略,实现了稳健的投资收益。公司非公开市场融资工具投资规模为2,740.37亿元,占投资资产的9.0%。公司的非公开市场融资工具投资,在全面符合监管机构要求和内部风控标准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稳健经营的特点,严格筛选偿债主体和融资项目。从行业分布看,融资项目分散于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非银金融、不动产等行业,主要分布于北京、河南、湖北、山东、四川、浙江、福建、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总体看,公司目前所投资的非公开市场融资工具整体信用风险管控良好。具有外部信用评级的非公开市场融资工具占
97.2%,其中AAA级占比达96.9%,AA+级及以上占比达97.2%。高等级免增信的主体融资占70.1%,其他项目都有担保或
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信用风险总体可控。
非公开市场融资工具的结构和收益率分布
行业投资占比(%)名义投资收益率(%)平均期限(年)平均剩余期限(年)
基础设施39.54.28.95.0交通运输25.24.19.45.1非银金融17.53.45.04.0不动产8.04.011.27.9能源、制造业2.84.310.16.0其他7.04.28.54.2总计100.04.08.55.0
注:非公开市场融资工具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债权投资计划、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
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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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2、按会计核算方法分
新会计准则下,公司投资资产主要分布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其他三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占比较上年末上升0.1个百分点,主要是该类资产下的债券、股票投资占比有所提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占比较上年末下降0.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该类资产下的债券投资占比有所下降;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占比较上年末下降0.7个百分点,主要是该类资产下的债权投资计划占比有所下降;长期股权投资占比较上年末下降0.3个百分点,主要是合营公司占比略有下降;其他资产占比较上年末上升1.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该类资产下现金、现金等价物占比有所提高。
(二)集团合并投资收益
2025年,公司实现净投资收益851.99亿元,同比增长2.9%,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的增长。总投资收益1,416.34亿元,同比增长17.6%,主要原因是证券买卖损益大幅提升;受益于此,总投资收益率5.7%,综合投资收益率6.1%,同比均提升0.1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同比(%)
利息收入58,83255,9915.1分红和股息收入
注1
25,62726,109(1.8)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7406995.9净投资收益85,19982,7992.9证券买卖损益
注2
25,3441,3381,794.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注2
30,52137,713(19.1)投资资产减值损失(1,127)(916)23.0其他收益
注3
1,697(540)(414.3)总投资收益141,634120,39417.6净投资收益率(%)
注4
3.43.8(0.4pt)总投资收益率(%)
注4
5.75.60.1pt综合投资收益率(%)
注4、5
6.16.00.1pt注:
1、 分红和股息收入包括分红收入、股息收入和交易性金融工具及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持有期间产生的收益等。
2、 剔除公司发行H股可转债相关影响。
3、 其他收益包括权益法下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等。
4、 净投资收益率考虑了卖出回购利息支出的影响。净/总投资收益率、综合投资收益率的计算中,作为分母的平均投资资产参考Modified Dietz方法的原则计算且未
考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类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5、 计算综合投资收益率的分子包括总投资收益额、当期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类资产的变动影响及其当期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等。
经营业绩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三、第三方管理资产
集团第三方管理资产8,510.46亿元,其中,太保资产管理规模2,453.95亿元,占比28.8%;长江养老管理规模4,768.67亿元,占比56.0%。
(一)太保资产
2025年,低利率环境持续,资本市场运行继续受到多种非预期因素和突发事件的影响,高波动特性显著。太保资产积极培育跨市场跨周期的长期资金管理能力,聚焦服务客户需求,推进市场化业务结构调整,努力保持业务总量稳定。截至2025年12月末,太保资产管理的第三方资产规模为2,453.95亿元。太保资产落实监管要求,把防范风险放在首位,主动控制债权投资计划等传统另类投资业务的项目质量,全年新增登记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的规模约230亿元。太保资产贯彻特色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方针,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全年新增5单交易所ABS产品注册,新增5单交易所ABS产品发行。拓展绿色金融产品业务,发行了全国数据中心行业首单绿色持有型不动产ABS产品“太保资产-世纪互联数据中心持有型不动产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注册了首单汇集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主题的ABS产品“太保资产-天合富家新能源基础设施碳中和绿色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乡村振兴)”。太保资产围绕保险资金OCI投资策略、“固收+”策略及股息价值策略三大方向,精准发力,积极拓展组合类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和第三方受托专户业务。应对相关保险机构资产负债匹配需求,定制专属投资方案;稳步扩容“固收+”策略,发挥股息价值策略稳健特色,为机构投资者主动平衡收益与风险。受到低利率环境下货币类产品规模收缩的影响,2025年末第三方组合类资产管理产品与外部专户委托资产规模合计2,144.80亿元,较上年末有所下降。
(二)长江养老
2025年,长江养老坚定践行“以养老金融服务为核心”的发展战略,持续强化投资管理能力,优化客户服务体验,夯实风险防控体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江养老第三方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合计5,767.8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9.8%;第三方投资管理资产规模为4,768.67亿元,较上年
末增长17.3%。长江养老不断完善养老金投资策略,实现投资业绩与管理规模的协同增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信用债组合的累计投资业绩和管理规模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根据人社部公布的企业年金2025年三季度数据,长江养老企业年金单一固收
和集合固收组合的近三年累计投资业绩分别位列行业第2位和第3位,单一含权和集合含权组合的近三年累计投资业绩均位列行业第6位,企业年金四类投资组合业绩全部跻身行业前1/3。业务拓展取得积极进展,成功新增并续约多家大型央国企的企业年金的受托与投资管理业务,公司整体养老金业务新增管理规模超1,700亿元。同时,公司积极引领企业年金创新实践,以上海临港新片区人才企业年金计划为标杆,助力雄安新区建立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成功入选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人才年金受托管理机构,支持安徽构建省级人才企业年金平台并成为受托机构供应商,持续助力企业年金提质扩面,积极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及长三角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长江养老始终践行责任投资理念,依托养老金长期资金优势,积极布局绿色金融与科技创新领域,相关资产配置规模已达1,700亿元,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和可持续发展贡献。
客户经营
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围绕“一个客户、一个界面、综合服务”的目标,完善客户全生命周期“产品+服务”生态圈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性保险服务集团优势,推动客户价值的稳步提升。公司组织开展“太保服务”客户体验提升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卓越服务供给能力,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能力,不断擦亮“责任、智慧、温度”的特色服务标签。
一、个人客户经营
公司坚持客户导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综合化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服务客户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末,集团个人客户数超1.86亿,较上年末增长3.4%;持有两张及以上保单的个人客户数达4,433万,较上年末增长5.7%。公司不断丰富协同生态,持续提升客户价值,截至2025年末,持有多家子公司保单的个人客户数达1,156万,较上年末增长2.7%;太保寿险有效长险保单应缴总保费30万元及以上客户数较上年末增长8.1%;太保产险家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300万元及以上客户数达2,113万人,较上年末增长24.8%,个人客户车险保单续保率达78.1%,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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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末2024年末变动(%)
个人客户客均保单件数(件)2.352.340.4持有两张及以上保单的个人客户数(万人)4,4334,1935.7持有多家子公司保单的个人客户数(万人)1,1561,1262.7太保寿险有效长险保单应缴总保费30万元及以上客户数(万人)1741618.1太保产险车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300万元及以上客户数(万人)2,1131,69324.8注:表中客户数按投保人口径统计。
公司积极发挥综合经营优势,推进产品服务创新与精准客群经营。一是康养服务由“全”至“专”,构建“防-诊-疗-复-养”客户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截至2025年末,健康养老服务累计使用客户数突破1,200万。在疾病预防方面,体检服务快速增长,有效促进寿险客户加保与车险客户续保。在互联网诊疗方面,线上日问诊量稳步提升,截至2025年末突破6,000例,年度服务量快速攀升。在直付医疗网络建设方面,签约合作医疗机构达1,184家,复旦版中国医院综合排行榜中医院覆盖率超80%。在机构养老方面,“太保家园”已落地13城15园,建成交付床位数超1.1万张,长住长者超3,000人,护理床位占比逐步提升。在居家养老方面,“百岁居”持续升级居家养老服务体验,聚焦“安全、就医、照护”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覆盖面。在康复服务方面,“源申康复”已完成3家医院布局,其中厦门、济南医院已正式投入运营。青少年健康促进聚焦肌骨健康能力建设,已落地3家门店。二是深化产品服务创新,提升客群差异化经营能力。针对智能驾驶技术特点和客户个性化需求,开发智能驾驶专项保险服务保障方案,满足新兴市场的多样化需求。针对长者客户发布“太保优护”数智赋能方案,提升长护险服务效率、准确性和风控能力。针对年轻家庭客户持续丰富互联网产品矩阵,满足健康保障需求,创新青春版重疾。针对非标体客户,推出免健告可投保的蓝医保?百万医疗险,最高可投保年龄扩展至80周岁,满足非标体客户、高龄客户保障需求。三是做实综合服务,推动个人客户协同经营模式升级。公司加强个人客户协同经营的机制建设,创新线上线下融合、跨子公司协同的客群经营模式,打造专业化协同队伍,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保障及服务。公司有序推动跨子公司客户迁徙,促进产品、服务等客户经营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客户价值贡献。五年来,持有多家子公司保单的个人客户数、持有多张保单的个人客户数持续增长,累计提升13.0%、40.0%。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太保产险、太保寿险关键旅程交互型NPS(客户净推荐值)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太保产险、太保寿险消保监管评价评定保持行业领先。
二、团体客户经营
公司持续发挥集团综合优势,扩大重大客户战略合作,推动团体客户重点领域协同发展。深耕战略客户,打造战略合作典范。2025年战略客户业务保费同比增长17.4%。政保合作方面,强化战略互动,在绿色经济、养老金融、医疗健康、社会治理、服务实体经济等领域不断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金融客户方面,与银行等战略合作伙伴围绕“五篇大文章”创新合作生态,共建综合金融联盟。企业客户方面,不断提升面向央国企战略客户的风险减量服务能力,扩大合作领域。创办中国太保客户节,搭建多元化互动桥梁。公司依托国际进口博览会平台,举办“中国太保客户节”,打造生态联结的一体化客户活动交流平台。联合战略合作伙伴发布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跨境金融服务方案,全面升级全球化服务与风险减量能力,联动战略伙伴资源进行线上生态共建,吸引173.9万人次参与。强化客户经营协同共识,升级团体客户协同模式。太保寿险与太保产险协同开展团体客户职域服务业务,固化推动体系和作业流程。资产端、负债端协同对接,围绕为客户提供多维金融服务创新模式,深挖团体客户资源价值。
经营业绩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
一、ESG管理
公司在“十五五”规划中提出“坚持可持续发展,提升ESG表现”等相关要求,积极推动ESG理念与集团整体价值链深度融合。2025年,公司编制《绿色低碳转型规划》(2026-2028),明确ESG主要目标以及主要路径,为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夯实基础。
(一)主要目标
可持续金融产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备,行业领先的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模式初步形成,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能级持续提升。建立业内先进的低碳节能运营模式,有序降低运营端碳排放水平。提升ESG披露专业化水平,加大ESG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塑造有太保特色的ESG品牌和文化。
(二)ESG管理体系
中国太保建立了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董事会-管理层-执行层”的完整ESG治理架构,形成了包括管理制度、专业标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在内的完整管理闭环,为集团自上而下履行ESG实践提供了良好的管理基础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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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ESG实践
公司围绕国家战略方向,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在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等维度落实相关行动。先后签署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UN PRI)、联合国可持续保险原则(UN PSI)、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对接国际标准,努力提升ESG表现。2025年,公司MSCI ESG评级升至AAA级,成为中国大陆获得最高评级的保险机构。
(一)环境维度
> 绿色保险公司深化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加大对气候风险、绿色交通、碳金融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风险保障力度,2025年绿色保险保额超310万亿元。积极探索巨灾保障模式,在上海推出“巨灾保险+气象预警服务”,在宁波构建立体式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并创新全国性县域巨灾指数保险“安惠保”,为各地提供台风、降雨和低温等定制化保障。持续优化大型展会碳中和服务,将地方碳汇与国家级展会需求对接,推动林业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收益。支持中国新能源汽车全球化布局,联合推出行业首个覆盖“技术输出+本土服务”的跨境车险解决方案。首创碳收益损失保险、碳信息披露责任险等绿色保险产品,截至2025年底,太保绿色保险首创产品达40款。
> 绿色投资
公司发挥保险资金长期优势,深化对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领域的研究,提升绿色投资管理能力,截至2025年末,绿色投资规模超3,000亿元。健全责任投资管理体系,修订《ESG投资管理办法》,制定《投票指引(试行)》,明确基于尽责管理的投票原则与要求,推动ESG全面融入公司投资价值链。持续完善ESG投资系统平台,开发组合ESG评分、ESG评级分析报告等功能,为公司ESG投资决策提供支撑。加强资产组合碳管理能力,明确高碳资产管理要求,集团管理资产碳核算比例超80%,努力推动资产组合碳排放强度有序下降。
> 绿色运营公司持续加强碳排放管理,2025年形成首个覆盖集团整体的运营碳减排目标。升级优化运营碳足迹管理平台,定期开展碳数据校验与碳减排进度检视,为碳减排目标达成夯实基础。积极引导员工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发布碳减排倡议书,并在“太保e行”差旅平台增加碳排放提示,鼓励员工绿色出行。打造绿色建筑,北京太平洋保险大厦、成都太平洋保险金融大厦、广州太平洋金融大厦等楼宇获得LEED铂金级认证。探索碳普惠模式建设,“太保碳普惠”平台已覆盖全国超300个城市,累计用户超65万人。> 保护生物多样性公司致力于以绿色保险和公益助推生物多样性保护。创新生态碳汇类保险,覆盖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开发全国首个红树林碳汇条款及造林碳汇CCER保险,为生态价值转化与修复提供坚实保障。率先在上海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险,助力人类与城市栖居动物和谐共生。连续多年承保云南野生亚洲象肇事公众责任险。协同地方林业部门建立“林长制+古树名木保险”机制,为古树提供风险保障。持续推进三江源公益林建设,共造林2,000余亩、植树12万余株,助力“中华水塔”建设“绿色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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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维度
> 服务科技创新公司强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风险研究,持续探索科技保险新模式,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2025年,科技保险累计保额超67万亿元。创新推出中国首个专为人形机器人商业化应用设计的保险产品“机智保”,助力人形机器人在智能制造、商业服务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发挥保险资金长期优势,以耐心资本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起设立太保战新并购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目标规模300亿元,推动战新产业加快发展和重点产业强链补链。> 普惠保险公司不断创新普惠保险产品供给体系,提升保险服务可及性。截至2025年末,在办大病保险覆盖111个城市,承保约
2.27亿人次,赔付超95亿元;惠民保业务覆盖240个城市,标杆项目沪惠保自2021年设立以来,累计参保人次超3,300
万,五年累计赔付超27亿元。针对低收入人群、新市民、新就业形态人群,开发收入损失保险、职业伤害保险、就业救助责任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等产品。> 健康养老保障公司持续丰富健康养老保障体系。在健康保障方面,积极参与政策性长护险扩面,在57个城市服务覆盖超过1.2亿人;创新推出个人及团体客户中高端医疗险,深化“保险+服务”模式;“蓝医保”系列覆盖年轻人及年轻家庭,被保险人平均年龄28岁,累计服务客户数超300万;针对非标体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家安芯”带病体保险保费突破亿元,首创术前投保的“申爱保?乳腺癌复发保障”产品。在养老保障方面,积极参与国家多层次养老体系建设,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管理规模达到9,000亿元,新增管理规模超1,600亿元;商保年金推出多款分红特色产品,完善多元渠道养老产品布局,实现快速增长。
> 消费者权益公司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太保产险、太保寿险消保监管评价评定保持行业领先。2025年,公司围绕“夯实基础、强化治理、科技赋能、文化引领”,推动消保深入经营管理全过程。制定《金融教育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常态化金融教育宣传工作机制。开展多层次的金融宣传教育,“3?15”“5?15”“金融教育宣传周”等集中教宣活动累计触及消费者超7亿人次。公司积极扩大金融宣传教育覆盖面,针对农村金融知识薄弱、老年群体易受诈骗的特点,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讲解“养老投资骗局”等套路,普及金融工具使用与保险保障知识,送金融安全知识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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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权益和发展公司致力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持续优化薪酬、绩效、晋升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员工行为规范手册》,明确反歧视相关要求。构建企业年金等中长期福利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假期制度,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定期进行员工敬业度和满意度调查,邀请员工分享想法和感受,对内部管理效率进行评估和改善。不断丰富多层级人才培养体系,与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合作,为高管和青年人才定制专业化培训项目与课程体系。充分发挥“太保学习”在线平台功能,搭建面向全员的“AI+训战探索中心”学习与分享园地,推动员工AI素养提升。
> 乡村振兴公司持续推进农险业务提质增效,累计开发各类农险产品近5,000款,基本实现农林牧渔领域产品全覆盖。2025年,公司为超1,700万户次农户提供各类农业风险保障约1.3万亿元,农险理赔惠及农户近600万户次。深度参与中国农民丰收节,发布“振兴五保”综合风险保障服务方案。持续推进乡村帮扶,2025年共派出283名驻村干部,服务26个省(市、自治区),积极助力产业振兴、村容村貌改善以及基础设施建设。
> 社会公益
公司带动员工、客户及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2025年公司对外捐赠及消费帮扶金额超7,500万元。“太保蓝”公益基金聚焦一老一少,深耕认知障碍和孤独症领域,为老年人提供早筛、诊断、科普服务。打造孤独症孩子及家庭关爱帮扶模式,启动“爱伴童行”儿童公益项目,帮扶困境儿童。公司携手中国排球协会和全国体育发展基金会,持续开展小排球夏令营,助力青少年体育梦想。2025年,公司荣获“上海慈善奖”捐赠企业奖。
(三)治理维度
> 公司治理公司构建由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组成的公司治理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2025年,撤销监事会,公司治理架构由“三会一层”精简为“两会一层”,强化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有效提升决策效率与监督实效。持续打造专业、多元、均衡的高素质董事会团队,公司外部董事占比85.7%,女性董事占比35.7%,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提供有力支持。锻造一体化风控体系,集团偿付能力始终处于监管充分标准以上,保险子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持续行业领先。全面遵循信息披露法规要求,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连续12年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评级A级。有关情况,见本报告“公司治理情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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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贪污与反洗钱
公司落实《反舞弊工作暂行规定》《员工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范对舞弊或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问责程序,开通举报热线和举报邮箱,全面接受各类违规事件举报。制定《违规举报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保护举报人的措施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责任。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扎实开展“全民反洗钱,护航新生活”宣传月活动,及时组织专题培训与政策解读,持续夯实反洗钱内控基础,全面提升公司洗钱风险防范与合规管理水平。> ESG风险管理公司持续完善ESG风险管理体系,将ESG相关要求纳入《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偏好体系。完成负债端气候情景分析与压力测试,通过融合IPCC等国际情景模式与本土气象数据,探索构建中长期气候物理风险分析模型,增强气候风险量化管理能力。加强巨灾风险防控,成立保勘赔风控一体化项目组,形成巨灾风险闭环管控的保勘赔联动工作机制。2025年,公司ESG及气候风险应对实践荣获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ESG优秀案例、中上协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等荣誉。> 数据安全公司高度重视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落地。修订《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风险监测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规范》,明确消费者个人信息处理全生命周期的保护要求。深化网络安全宣传,推出《隐私保护》《数据防泄漏》专题培训及全员通关考试,有效提升全员数据安全防护意识。2025年,中国太保个人身份信息保护管理体系(ISO29151)证书顺利通过年度认证审核。
> 供应链管理公司持续完善绿色采购和供应商管理机制,实施《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链ESG管理指南(试行)》等制度。公司将ESG要求纳入供应商的年度考核,并建立基于年度考核结果的奖励与退出动态机制。2025年,公司对所有集中采购交易供应商进行了资质复审,并对其中181家重点供应商开展了第三方尽职调查,调查范围涵盖了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法人信息、业务情况、商业道德等多个方面。加强供应商数据安全管理,要求供应商严格遵守公司信息安全策略、制度和各项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公司对科技外包商进行了网络安全、数据隐私保护等培训,有效提高供应商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伦交所网站( 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 )及本公司网站( www.cpic.com.cn )披露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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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专项分析
一、合并报表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主要变动原因太保寿险42,10035,821资本市场上涨和保险服务业绩增长影响太保产险9,8647,376资本市场上涨和保险服务业绩增长影响母公司、合并抵销等1,5411,763集团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净利润下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0544,960资本市场上涨和保险服务业绩增长影响
二、流动性分析
(一)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5年2024年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523154,40426.6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84,387)(209,900)(1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69161,336(40.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94)93(631.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7,3335,933697.8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6.6%至1,955.23亿元,主要原因是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增加。本年度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2.2%至1,843.87亿元,主要原因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本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40.2%至366.91亿元,主要原因是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减少。
(二)资产负债率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变化资产负债率(%)
注
90.489.70.7pt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少数股东权益)/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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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动性分析
本公司从集团层面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流动性进行统一管理。集团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其现金流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股息及本身投资性活动产生的投资收益。本公司的流动性资金主要来自于保费、投资净收益、投资资产出售或到期及融资活动所收到的现金。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主要包括保险合同的有关退保、减保或以其他方式提前终止保单,保险的赔付或给付,向股东派发的股息,以及各项日常支出所需支付的现金。由于保费收入仍然持续增长,因此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通常为净流入。同时本公司注重资产负债管理,在战略资产配置管理的投资资产中,均配置一定比例的高流动性资产以满足流动性需求。此外,本公司的筹融资能力,也是流动性管理的主要部分。本公司可以通过卖出回购证券的方式及其他融资活动获得额外的流动资金。本公司认为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公司可预见的流动资金需求。
三、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见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和十五。
四、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之3。
五、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
变动幅度(%)主要原因
总资产3,144,7672,834,90710.9业务规模扩大总负债2,810,5432,516,42611.7业务规模扩大股东权益合计334,224318,4814.9
当期盈利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营业利润66,17455,71118.8资本市场上涨和保险服务业绩增长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0544,96019.0资本市场上涨和保险服务业绩增长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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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偿付能力
根据监管规定,本公司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和偿付能力充足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集团、太保寿险、太保产险、太平洋健康险、太平洋安信农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高于监管要求。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变动原因
太保集团核心资本450,600358,078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当期盈利等实际资本596,647503,745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当期盈利等最低资本218,444197,079保险业务发展及资产配置变化等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0618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73256太保寿险核心资本292,993213,418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当期盈利等实际资本425,176345,510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当期盈利等最低资本186,103164,313保险业务发展及资产配置变化等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713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8210太保产险核心资本63,33558,153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当期盈利等实际资本76,14370,698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当期盈利等最低资本31,20331,852保险业务发展及资产配置变化等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0318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44222太平洋健康险核心资本3,7633,294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当期盈利等实际资本4,5664,040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当期盈利等最低资本2,0941,716保险业务发展及资产配置变化等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8019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18235太平洋安信农险核心资本2,9292,868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当期盈利等实际资本3,1823,153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当期盈利等最低资本917940保险业务发展及资产配置变化等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31930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47335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控股保险子公司偿付能力信息详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伦交所网站( 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 )及本公司网站( www.cpic.com.cn )披露的相关偿付能力报告摘要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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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险合同负债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负债分为未到期责任负债与已发生赔款负债;其中未到期责任负债包含非亏损部分与亏损部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到期责任负债余额为23,565.6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9%;已发生赔款负债余额为1,100.4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3%。保险合同负债增长主要是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保险责任的累积所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本期变化额2025年12月31日
保险合同负债合计2,229,514237,0932,466,607未到期责任负债2,124,017232,5462,356,563 其中:非亏损部分2,109,847231,2212,341,068 亏损部分14,1701,32515,495已发生赔款负债105,4974,547110,044保险合同负债合计2,229,514237,0932,466,607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2,092,549225,1652,317,714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136,96511,928148,893
八、再保险业务
本公司根据保险法规及本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需要,决定本公司自留额及再保险的分保比例。为降低再保险的集中度风险,本公司与多家行业领先的再保险公司签订了再保险协议。本公司选择再保险公司的标准包括财务实力、专业能力、服务水平、理赔效率及价格条件,一般情况下优先选择记录良好并符合监管相关规定的国内外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包括被评为A-或更高评级的国际再保险公司。本公司选择的再保险合作伙伴主要有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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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末,本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公司名称主要业务范围注册资本
集团持股比例
注2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9,94898.5%251,07368,849207,07612,5969,864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及有关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代理外国保险机构办理对损失的鉴定和理赔业务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62898.3%2,738,377170,540211,10249,31442,100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3,00061.1%7,6945,0092,4461,4121,071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
2,10099.7%5,8665,0971,7161,031810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60099.7%11,4283,6324,399317260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涉及农村、农民的财产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1,08066.8%5,9523,1472,805173180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有关政府机构批准及同意的其他业务
15050.8%1,02080851412798
注:
1、 本表中各公司数据均为单体数据。关于本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的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部分和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
并范围”及“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2、 集团持股比例包括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
十、前五大客户
本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规模保费合计占本公司规模保费的比例约为0.60%,其中没有本公司关联方。鉴于本公司的业务性质,本公司无与其业务直接相关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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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
押的情况本公司主要资产为金融资产。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在证券投资过程中运用债券质押开展正常的回购业务,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9 未来展望
一、市场环境及趋势
2026年,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仍然复杂多变,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国新一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实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激发国内经济活力提供了有力的牵引。保险业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在支持创新发展、服务民生福祉、助力安全应急等领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人口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也为保险业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行业严监管态势持续深化,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合规管理和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要求不断提升,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更趋完善,都将有助于保险行业尤其是头部险企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二、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总基调,进一步强化使命、专注主业、完善治理,把握发展机遇,切实发挥“两器三网”功能,主动对接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多元化融资需求,凸显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公司将继续深化改革,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以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应对市场竞争,优化资产负债联动应对低利率时代,聚力实施大康养、国际化、“人工智能+”三大核心战略,持续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优化治理机制,夯实发展根基,不断提升服务能级和经营质效,全面建设具有市场引领力与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保险金融服务集团。
三、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举措
2026年,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上升,大国博弈深入演进,全球经济复苏动能趋弱,国内经济结构、人口结构深度调整。保险业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在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与国内外货币政策节奏分化共同作用下,市场利率中枢缓慢下行与区间震荡并存,对保险业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形成更为复杂的挑战;伴随中长期资金入市政策落地,保险资金权益配置中枢上移,市场波动带来的影响更为显著。极端气候与自然灾害频发态势延续,对经济社会运行和人民财产、健康安全的影响日益凸显,巨灾损失呈上升趋势。低利率环境叠加客户需求变化,传统产品策略和营销模式难以匹配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保险行业核心环节的深度应用,数据泄露、模型黑箱等新型数字化风险的传导和影响范围明显扩大,网络安全事件对业务连续性的威胁持续上升。公司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一是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管理。资产端前置参与负债产品开发、检视和优化全流程,负债端深化对资本市场、投资逻辑与风险约束的理解,促进资负两端协同共进。二是提升保险业务风险管控效能。增强精准定价、专业核保和理赔能力建设,强化风险减量管理;健全巨灾风险数据库与风险分散机制,提升气候风险应对能力;深化客户经营闭环,加快渠道高质量转型,丰富产品矩阵,切实防范利差损风险。三是筑牢新型风险防线。深化关键领域风险穿透,构建人工智能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对新业务、新模式、新技术的风险识别与评估,全面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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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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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告内含价值评估的独立精算审阅意见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韬睿惠悦”或“我们”)受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保集团”)委托,对太保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评估进行了审阅。这份审阅意见仅为太保集团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具,同时阐述了我们的工作范围和审阅意见。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范畴内,我们对除太保集团以外的任何方不承担或负有任何与我们的审阅工作、该工作所形成的意见、或该报告中的任何声明有关的责任、尽职义务、赔偿责任。
工作范围韬睿惠悦的工作范围包括:
> 审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集团内含价值、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保寿险”)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太保寿险(香港)”)的一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于中国大陆地区的业务,其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应按照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精协发[2016]36号)。对于香港地区的业务,其内含价值基于传统静态内含价值计算原则评估,而资本要求是根据香港风险为本资本制度计算,并反映在其有效业务价值和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
> 审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集团内含价值、太保寿险和太保寿险(香港)一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各种经济和营
运假设;
> 审阅太保集团计算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和太保寿险(香港)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结果,从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集团内含价值变动分析结果,以及太保寿险和太保寿险(香港)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敏感性分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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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意见
经审阅,韬睿惠悦认为太保集团在编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集团内含价值、太保寿险和太保寿险(香港)一年新业务价值过程中:
> 所采用的内含价值计算方法基于传统静态内含价值计算原则,并且与业务所在地区的行业实践一致。对于中国大陆地区业务,其所采用的方法符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各种营运假设的设定考虑到公司过去的经验、现在的情况以及对未来的展望;> 经济假设的设定与可获得的市场信息一致。韬睿惠悦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集团内含价值,太保寿险和太保寿险(香港)一年新业务价值的评估结果进行了合理性检查和分析。韬睿惠悦认为这些结果符合2025年年度报告“内含价值”章节中阐述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假设,在此基础上,认为总体评估结果是合理的。韬睿惠悦同时确认在2025年年度报告“内含价值”章节中披露的内含价值结果与韬睿惠悦审阅的内容无异议。韬睿惠悦的审阅意见依赖于太保集团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数据和资料的准确性。
代表韬睿惠悦Sean Deehan, FFA, FASHK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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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太保集团2025年度内含价值报告
一、背景
作为向投资者提供了解本公司经济价值和业务成果的辅助工具,本公司根据证监会对上市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大陆地区业务采用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精协发[2016]36号)(以下简称“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的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集团内含价值信息,并在本章节披露。本公司聘请了韬睿惠悦咨询公司(Willis Towers Watson)对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和评估结果的合理性进行了审阅,并对本次评估出具了独立精算审阅意见。本公司内含价值指经调整后净资产价值与太保集团应占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香港)”)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两者之和。太保寿险及太保寿险(香港)的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定义分别是截至评估时点的有效业务和评估时点前十二个月的新业务相对应的未来税后股东利益的贴现值,其中股东利益是基于有效业务价值评估和新业务价值评估有关的相应负债、要求资本及监管相关规定要求的最低资本计量标准而确定的。内含价值不包括未来销售的新业务价值。在计算太保寿险及太保寿险(香港)的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时,本公司采用了传统的静态现金流贴现方法。这种方法通过风险贴现率隐含地考虑了投资保证和保单持有人选择权的风险、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风险、信用风险以及资本占用成本等。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能够从两个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第一,内含价值包含的有效业务价值体现了在对未来经验的最佳估计假设下,公司现有有效业务预期的未来税后股东利益在评估日的贴现值。第二,新业务价值提供了衡量保险公司近期的经营活动为股东所创造价值的一个指标,从而也是评价保险公司业务潜力的一个指标。但是,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不应被认为可以取代其他衡量公司财务状况的方法。投资者也不应该单纯依赖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信息做出投资决策。内含价值是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以精算方法估算保险公司的经济价值。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内含价值的估值会随着关键假设的变化而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实际的经验可能与本报告中的评估假设有差异。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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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含价值及新业务价值的评估结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内含价值、太保寿险及太保寿险(香港)新业务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评估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注2
集团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372,667349,292 寿险业务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220,599205,863有效业务价值257,228228,037持有要求资本成本(12,348)(11,380)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有效业务价值244,880216,657集团持有的寿险业务股份比例98.29%98.29%集团应占寿险业务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240,698212,957集团内含价值613,365562,250 寿险业务内含价值465,479422,520
评估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注2
一年新业务价值19,77314,871持有要求资本成本(1,164)(1,592)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18,60913,279
注:
1、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跟汇总数有些细微差别。
2、“2024年12月31日”按2024年年报数据填列,并包含太保寿险(香港)结果。
本公司经调整净资产价值是指以本公司的股东净所有者权益为基础,调整准备金与价值评估相应负债等相关差异后得到,若干资产的价值已调整至市场价值。应注意本公司经调整净资产价值适用于整个集团(包括太保寿险、太保寿险(香港)及其他隶属于太保集团的业务),而所列示的有效业务价值及新业务价值仅适用于太保寿险及太保寿险(香港),不包括太保集团的其他业务,并且本公司内含价值中也不包括太保寿险及太保寿险(香港)有效业务价值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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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评估假设
在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时,本公司假设在中国大陆及中国香港地区现行的经济和法制环境下持续经营。太保寿险价值评估相应负债和要求资本的计量方法采用内含价值评估标准相关规定。本公司在设定各种营运精算假设时,主要是以公司各种可靠的经验分析结果为基础,并参考了中国大陆及中国香港地区保险市场的经验以及对经验假设的未来发展趋势的展望,因此代表了在评估时点可获取信息基础上对未来情况预期的最佳估计。以下汇总了在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有效业务价值以及新业务价值时所采用的主要评估假设:
(一)风险贴现率
计算太保寿险有效业务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传统险风险贴现率假设为8.5%,分红与万能等非传统险风险贴现率假设为
7.5%。
(二)投资收益率
太保寿险长期险业务的未来投资收益率假设为2025年4.0%,且以后年度保持在4.0%水平不变,短期险业务的投资收益率假设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在评估日前最近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水平而确定。长期险业务的未来投资收益率假设是基于目前的资本市场状况、本公司当前和预期的资产配置及主要资产类型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水平而确定。
(三)死亡率
死亡率假设主要根据行业经验表或定价假设为基准,结合本公司最近的死亡率经验分析和对未来的展望,视不同产品而定。其中,太保寿险主要根据中国人身保险行业标准的生命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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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疾病发生率
疾病发生率假设主要根据行业经验表或定价假设为基准,结合本公司最近的疾病发生率经验分析和对未来的展望,考虑了疾病发生率长期恶化趋势,视不同产品而定。其中,太保寿险主要根据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为基准。
(五)保单失效和退保率
保单失效和退保率假设是根据本公司最近的经验分析结果和对未来的展望,按照定价利率水平、产品类别、缴费方式和销售渠道的不同而分别确定。
(六)费用
单位成本假设是基于既往太保寿险的非佣金费用总额、根据各公司费用分析结果和对未来的展望而确定。同时,假设单位维持费用未来每年增加2.5%。
(七)保户红利
保户红利假设是基于分红保险的预期投资收益率、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而分产品确定。
(八)税率
太保寿险所得税率假设为每年25%。投资收益中豁免所得税比例为每年20%。假设的投资收益中豁免所得税的比例是基于本公司当前和预期的资产配置及主要资产类型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水平而确定。意外险业务的税收及附加比例遵循相关税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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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业务首年年化保费和新业务价值
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寿险业务分渠道的新业务首年年化保费和基于2025年末评估假设计算的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新业务首年年化保费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2025年2024年
注
2025年2024年
注
合计94,08080,02618,60913,279
其中:代理人渠道35,28435,28710,7809,650 银保渠道39,36029,0646,7433,327
注:“2024年”按2024年年报数据填列,并包含太保寿险(香港)结果。
五、内含价值变动分析
本公司集团内含价值从2024年12月31日到2025年12月31日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编号项目金额说明
1寿险业务2024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422,520
按2024年年报数据填列,并包含太保寿险(香港)结果2内含价值预期回报27,131
2024年内含价值在2025年的预期回报和2025年新业务价值在2025年的预期回报3一年新业务价值18,6092025年销售的寿险新业务价值4投资收益差异(2,597)2025年实际投资收益与投资收益评估假设差异5营运经验差异1,6422025年实际营运经验与评估假设的差异6评估方法、假设和模型的改变7,228经验假设、方法变动和模型完善7分散效应2,283新业务及业务变化对整体要求资本成本的影响8市场价值调整变化(4,479)资产市场价值调整的变化9股东股息(6,989)太保寿险支付给股东的股息
10其他12911寿险业务2025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465,47912集团其他业务2024年12月31日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151,64313利润分配前净资产价值变化24,63814利润分配(10,390)集团对股东的利润分配15市场价值调整变化(397)资产市场价值调整的变化16集团其他业务2025年12月31日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165,49517少数股东权益调整(17,609)少数股东权益对2025年内含价值的影响18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内含价值613,36519于2025年12月31日每股内含价值(人民币元)63.76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跟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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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敏感性分析
针对主要评估假设未来可能的变化,本公司对寿险业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业务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影响进行了评估。在每一项敏感性情景分析中,只对相关的现金流假设以及风险贴现率假设进行调整,其他假设均保持不变。敏感性情景测试分析主要考虑了以下一些主要假设:
? 风险贴现率假设+/-50个基点;? 投资收益率假设+/-50个基点;? 死亡率假设提高/降低10%;? 疾病发生率假设提高10%;? 退保率假设提高/降低10%;? 费用假设提高10%下表汇总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寿险业务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及新业务价值在各种敏感性情景测试下的分析结果: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有效业务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
情形1:基础假设244,88018,609风险贴现率假设+50个基点234,58317,758风险贴现率假设-50个基点255,97919,533投资收益率假设+50个基点312,48822,601投资收益率假设-50个基点177,71214,632死亡率假设提高10%243,45518,505死亡率假设降低10%246,29518,715疾病发生率假设提高10%236,26718,428退保率假设提高10%248,81318,551退保率假设降低10%240,79518,681费用假设提高10%241,04918,071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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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环境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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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
公司治理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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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及分配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5.05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15.37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2025年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82.68亿元。
公司利润分配将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现金分红金额根据公司“以营运利润为锚、以投资正向贡献而增加股息为辅,兼顾偿付能力约束”的利润分配政策厘定。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为
365.23亿元。
因此,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根据总股本9,620,341,455股,按每股人民币
1.15元(含税)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
11,063,392,673.25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6年度。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股利分配后,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仍满足监管要求。公司近三年未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会批准。近三年分红情况:
分红年度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元)(含税)(1)
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百万元)
(含税)(2)
分红年度的
净利润
注
(人民币百万元)(3)
比率(%)
(4)=(2)/(3)
20251.1511,06353,50520.720241.0810,39044,96023.120231.029,81327,25736.0
注:分红年度的净利润以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公司章程》
注
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除下述特殊情况外,公司利润分配时,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一)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低于金融监管总局要求的标准;(二)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的;(三)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的;(四)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化;(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分红的其他情形。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审慎研究并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董事会、股东会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与公众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施的监督。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注: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要求并
结合公司实际,本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2025年7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年8月29日,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前述修订。2025年12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以上修订内容。
公司2025年度分红派息中:
(1)对于A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
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本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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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的现金
红利,本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由QFII股东按照该《通知》的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
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以下简称“沪股通”)的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A股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投资本公司于伦交所发行的GDR的符合境内外相
关监管规则的合格投资者(GDR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扣缴所得税,Citibank, NationalAssociation作为GDR对应的境内基础A股股票名义持有人接收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如GDR投资者取得的分红收入需要享受相关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其他A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
缴纳。
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须披露的承诺事项。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承担境外核数师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其他职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4年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本公司2025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A股和H股)项目合伙人为郭杭翔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郭杭翔先生和莫艾琦女士。郭杭翔先生已连续4年担任本公司的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莫艾琦女士首年担任本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本公司支付上述审计机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638.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71.00万元(含税)。
公司治理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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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和仲裁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须披露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须披露的处罚或整改事项。
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治理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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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
违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担保合同。
股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须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
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诸多交易对手进行债券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质押式回购、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与资金运用及销售金融产品业务相关的日常交易,与Swiss Reinsurance Company Ltd(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再”)进行再保险业务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预计就资金运用、销售金融产品与再保险业务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上限,每笔交易可不再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资金运用、销售金融产品与再保险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分类汇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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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序号关联方交易内容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限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
的比例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买卖交易6,0001,0660.0809%2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金融产品500700.0148%3瑞再再保险业务8,6003,42411.9528%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均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均属本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未超出董事会批准的金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在本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二)按照行业监管标准本年度关联交易(含内部交易)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制定有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按照行业监管标准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一般关联交易授权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按照行业监管标准,2025年度,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本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各项份额与比例均符合行业监管要求。2025年度本公司公开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请详见本公司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本公司制定有完善的内部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集团内部交易的政策与要求。集团成员公司间发生的内部交易主要涉及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租赁等类型。具体情况详见财务报告,以及相关成员公司按照金融监管总局规则要求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的保险公司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大合同情况
委托理财情况。投资是本公司主业之一。公司投资资产管理主要采用委托投资管理模式,目前已形成以中国太保系统内管理人为主、外部管理人为有效补充的多元化投资管理格局。系统内投资管理人主要有太保资产、长江养老等;系统外投资管理人,包含基金公司、券商资管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公司根据不同账户或资产类别的投资目的、风险特征和投资管理人的能力优势来选择不同的投资管理人,并通过资产类别、投资策略和投资管理人的多样化和分散化合理分散风险。公司与各投资管理人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通过投资指引、动态跟踪沟通、绩效评价等措施牵引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并根据不同的投资资产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除本报告另有披露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须披露的重大合同情况。
公司治理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有关董事会工作情况及其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见本报告“公司治理情况”部分。
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中国一家领先的综合性保险集团公司,通过附属公司为全国各地的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广泛的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专业健康保险、养老金产品及服务。本公司还通过附属公司管理及运用保险资金并开展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
储备储备(含一般风险准备、其他综合损益、未分配利润)情况见财务报告附注六之28、29、30、31和48。
物业及设备和投资性房地产物业及设备和投资性房地产分别见财务报告附注六之12、13和11。
公司治理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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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摘要财务信息摘要见本报告“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部分。
H股可转换债券情况为更好地支持业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于2025年9月18日,本公司完成发行本金总额为15,556,000,000港元于2030年到期的零息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初始转换价为每股H股39.04港元(以下简称“转换价”),并于2025年9月19日开始在联交所上市和买卖。基于转换价,每股转换股份(定义见下文)的发行价格净额约为38.85港元。可转换债券的认购人为不少于6名独立认购人,彼等为独立专业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或其他投资者。于签署可转换债券的认购协议以订定H股可转债发行条款当日(即2025年9月18日),本公司H股收市价30.90港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转换债券未偿还之本金总额为15,556,000,000港元。报告期间内,概无任何可转换债券之转换权获行使,及概无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或本公司行使任何赎回权。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620,341,455股。根据转换价及假设可转换债券于2025年12月31日获悉数转换,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398,463,114股H股(以下简称“转换股份”),约占本公司当日现有已发行H股数目的14.36%及现有已发行股本的4.14%;以及约占本公司于债券获数转换后经发行转换股份扩大后已发行H股数目的12.55%及已发行股本的3.98%(亦假设本公司股本未因任何原因而发生变动)。假设可转换债券于2025年12月31日获悉数行使,对本公司当时已发行股份数量及本公司股权架构的摊薄影响如下:
可转换债券获悉数转换前的股权架构可转换债券按转换价获悉数转换后的股权架构
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总数
的概约百分比
A股股东6,845,041,45571.15%6,845,041,45568.32%H股股东2,775,300,00028.85%2,775,300,00027.70%债券持有人––398,463,1143.98%已发行股份总数9,620,341,455100.00%10,018,804,569100.00%
倘可转换债券获悉数转换,对每股盈利的影响分析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六、49。经考虑本集团的财务及流动资金状况,本公司预期有能力履行其于可转换债券项下的赎回义务。
公司治理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GDR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完成GDR初始发售,并于2020年7月9日完成GDR超额配售,初始发售及超额配售合计发行111,668,291份GDR,每份GDR发行价格为17.60美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1,965,361,921.60美元。于报告期末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于报告期初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之间的差异,主要为报告期内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用途与招股说明书一致。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情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
于报告期初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上述募集资金的
预期用途
报告期内投入使用的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于报告期末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上述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时间计划
1,965,361,921.60
美元
622,053,190.19美元及人民币491,342,568.44元注
(1)70%以上的募集资金净
额将会围绕保险主业,用于在境外发达市场及新兴市场择机进行股权投资、合作结盟及兼并收购,逐步发展境外业务;
–
473,653,284.50美元、76,992.20
港币及人民币764,443,824.44
元
注
(i)不超过0.795亿美元将用于支付认购HTCP CAPITAL LPF(泰保新经济有限合伙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后续投资款项;(ii)约人民币7亿元将用于支付参与设立上海市健康养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后续投资款项;(iii)不超过人民币2.97亿元将用于支付认购南京太保二期大健康产业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的后续投资款项;(iv)不超过人民币2.38亿元将用于支付认购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的后续投资款项;(v)剩余部分公司将视业务发展和市场机会进行投入。
(2)最多达30%或剩余的
募集资金净额将依托本公司境外投资平台,用于搭建海外创新领域投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健康、养老、科技等方向;
约48,000,000.00美元(相当于募集资金总额的2.44%)用于认购HTCP CAPITAL LPF(泰保新经济有限合伙基金)的基金份额。
如果本公司认为在上述的任何特定领域没有符合预期的机会,则对应的募集资金净额部分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满足一般企业用途。
(i)约33,942,994.27美元(约人民币2.42亿元,相当于募集资金总额的1.73%)用于支付日常经营支出;(ii)约18,717,166.04美元(约人民币1.35亿元,相当于募集资金总额的0.95%)用于认购南京太保二期大健康产业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iii)约33,607,711.47美元(约人民币2.42亿元,相当于募集资金总额的1.71%)用于认购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注:人民币金额为已结汇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公司治理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H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根据一般性授权完成发行本金总额15,556,000,000港元于2030年到期的零息可转换为本公司H股股份的债券,发行2025年可转换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总计约为15,479.6百万港元将用于:(i)支持保险主业;(ii)支持“大康养、人工智能+、国际化”三大战略实施;及(iii)补充营运资金等一般企业用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发行2025年可转换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先前披露的所得款项净额的拟定用途概无变动。本公司预计将根据该等拟定用途于可转换债券发行起计5年内悉数使用所得款项净额。于2026年,公司拟按照上述拟定用途合计使用不超过2.50亿港元的所得款项净额,其中,不超过2.43亿港元将用于支持本公司大康养、人工智能+、国际化三大战略的实施;不超过0.07亿港元用于本公司风险减量体系建设,支持保险主业发展。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履行相应必要的监管程序,确保使用合法、合规。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9月11日及2025年9月18日的公告。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见财务报告附注十六。
银行借款
除本公司发行的债券以及投资业务中涉及的卖出回购业务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借款余额约为人民币2.89亿元。本公司发行的债券详情见财务报告附注六之23和附注六之32。
公司治理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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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慈善及其他捐款本报告期内公司慈善及其他捐款总额约为人民币6,111.19万元。
股本及公众持股量本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见本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部分。据本公司从公开途径所得数据及据董事于本报告刊发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所知,自2011年1月12日起直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少于25%的已发行股本一直由公众持有及本公司不少于15%的H股本一直由公众持有。自2026年1月1日起,本公司由公众持有的已发行H股占本公司H股所属类别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5%以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对公众持股量的最低要求。
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订立委任任何个人或实体就本公司的所有业务或主要业务承担管理及行政职责的管理合约。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现任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简介见本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部分。
董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就本公司所知,本公司董事无任何业务竞争利益,未与本公司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
公司治理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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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服务合约及薪酬本公司董事均未与本公司或附属子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不能终止,或除法定补偿外还须支付任何补偿方可终止的服务合同。董事的薪酬情况见本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部分。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合规委员会以及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有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见本报告“公司治理情况”部分。
董事于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的权益就本公司所知,本公司董事(及或其关连实体)并未在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所订立且就本公司的业务而言属重大的任何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有具相当分量的利害关系。本公司董事亦无与本公司签订任何一年内若由本公司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除法定赔偿外)的服务合约。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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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认购股份或债券的权利本公司未授予董事或其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认购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股份或债券的权利。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就本公司董事所知,于2025年12月31日,下列本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在存置之权益登记册中记录,或根据《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规定需要通知本公司和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姓名职务身份股份类别股份数目占类别发行股份的比例(%)占发行总股份的比例(%)
傅帆董事长、执行董事实益拥有人H股220,400 (L)0.01 (L)0.00 (L)
赵永刚执行董事、总裁实益拥有人A股12,900 (L)0.00 (L)0.00 (L)
(L)代表长仓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详细持股情况见本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除本报告披露外,于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并不知悉任何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或其相关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分)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在存置之权益登记册中记录,或根据《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规定需要通知本公司和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公司治理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的权益及淡仓就本公司董事所知,于2025年12月31日,下列人士(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记录于本公司存置之权益或淡仓:
主要股东名称身份股份类别股份数目
占类别发行股份
的比例(%)
注1占发行总股份的比例(%)
注1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注2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H股313,108,600 (L)11.28 (L)3.25 (L)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注2
实益拥有人H股282,419,000 (L)10.17 (L)2.94 (L)Ping An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投资经理H股251,186,800 (L)9.05 (L)2.61 (L)JPMorgan Chase & Co.
注3
实益拥有人H股
79,756,589 (L)77,621,530 (S)
2.87 (L)
2.80 (S)
0.83 (L)
0.81 (S)
投资经理H股
76,401,129 (L)
5,023,400 (S)
2.75 (L)
0.18 (S)
0.79 (L)
0.05 (S)
持有股份的保证权益的人H股537,909 (L)0.02 (L)0.01 (L)
核准借出代理人H股111,719,630 (L)4.03 (L)1.16 (L)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注4
实益拥有人H股192,068,400 (L)6.92 (L)2.00 (L)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H股6,428,400 (L)0.23 (L)0.07(L)
实益拥有人A股97,128,7001.42 (L)1.01 (L)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A股642,954,1079.39 (L)6.67 (L)BlackRock, Inc.
注5
Blackrock, Inc.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H股
161,816,230 (L)15,824,000 (S)
5.83 (L)
0.57 (S)
1.68 (L)
0.16 (S)
(L)代表长仓;(S)代表淡仓;(P)代表可供借出的股份注:
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发行股份共9,620,341,455股,其中包括A股6,845,041,455股及H股2,775,300,000股。
2、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视为或当作于本公司共313,108,600股H股(长仓)中
拥有权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之公司持有的股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控制之公司名称股份数目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82,419,000 (L)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2,800 (L)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8,686,800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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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JPMorgan Chase & Co.被视为或当作于本公司共268,415,257股H股(长仓)(占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2.79%),82,644,930股H股(淡仓)(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86%)及111,719,630股H股(可供借出的股份)中拥有权益。JPMorgan Chase & Co.直接或间接控制之公司持有的股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控制之公司名称股份数目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China) Company Limited23,000 (L)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Taiwan) Limited2,437,000 (L)J.P. Morgan SE1,640 (L)J.P. MORGAN MARKETS LIMITED2,400 (L)J.P. Morgan Securities LLC
4,351,796 (L)3,813,887 (S)Highbridge Capital Management, LLC
9,477,458 (L)5,023,400 (S)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3,118,159 (L)J.P. Morgan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12,996,112 (L)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115,237,430 (L)J.P. Morgan Alternative Asset Management, Inc.3,400 (L)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Asia Pacific) Limited44,826,600 (L)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75,940,262 (L)73,807,643 (S)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Holdings Inc.
72,881,729 (L)5,023,400 (S)JPMorgan Chase Holdings LLC
77,235,925 (L)8,837,287 (S)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Asia) Inc.47,263,600 (L)J.P. Morgan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
75,941,902 (L)73,807,643 (S)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75,941,902 (L)73,807,643 (S)J.P. MORGAN FINANCIAL INVESTMENTS LIMITED2,400 (L)J.P. Morgan Broker-Dealer Holdings Inc.
4,351,796 (L)3,813,887 (S)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3,118,159 (L)J.P. MORGAN CAPITAL HOLDINGS LIMITED
75,940,262 (L)73,807,643 (S)
(L)代表长仓;(S)代表淡仓;
4、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被视为或当作于本公司共198,496,800股H股(长仓)(占已发行股份
总数的2.06%)及740,082,807股A股(长仓)(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68%)中拥有权益。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之公司持有的股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控制之公司名称股份数目
上海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6,428,400 (L)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609,929,956 (L)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3,024,151 (L)
(L)代表长仓
公司治理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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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BlackRock, Inc.被视为或当作于本公司共161,816,230股H股(长仓)及15,824,000股H股(淡仓)
中拥有权益。BlackRock, Inc.直接或间接控制之公司持有的股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控制之公司名称股份数目
BlackRock Finance, Inc.
161,816,230 (L)15,824,000 (S)Trident Merger, LLC857,600 (L)BlackRock Investment Management, LLC639,800 (L)BlackRock Investment Management, LLC217,800 (L)BlackRock Holdco 2, Inc.
160,958,630 (L)
15,824,000 (S)BlackRock Financial Management, Inc.
160,107,830 (L)7,433,200 (S)BlackRock Financial Management, Inc.
850,800 (L)8,390,800 (S)BlackRock Holdco 4, LLC
88,576,864 (L)
2,597,600 (S)BlackRock Holdco 6, LLC
88,576,864 (L)
2,597,600 (S)BlackRock Delaware Holdings Inc.
88,576,864 (L)
2,597,600 (S)BlackRock Institutional Trust Company, National Association
25,580,864 (L)
2,597,600 (S)BlackRock Fund Advisors62,996,000 (L)BlackRock Capital Holdings, Inc.
7,226,761 (L)
3,972,800 (S)BlackRock Advisors, LLC
7,226,761 (L)
3,972,800 (S)BlackRock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
64,304,205 (L)
862,800 (S)BR Jerse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P.
61,999,731 (L)
792,400 (S)BlackRock Lux Finco S.à r.l.2,337,254 (L)BlackRock Japan Holdings GK2,337,254 (L)BlackRock Japan Co., Ltd.2,337,254 (L)BlackRock Holdco 3, LLC
52,141,284 (L)
792,400 (S)BlackRock Canada Holdings ULC
2,304,474 (L)
70,400 (S)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Canada Limited
2,304,474 (L)
70,400 (S)BlackRock Australia Holdco Pty. Ltd.1,427,400 (L)BlackRock Investment Management (Australia) Limited1,427,400 (L)BlackRock (Singapore) Holdco Pte. Ltd.8,431,047 (L)BlackRock HK Holdco Limited7,263,031 (L)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North Asia Limited4,925,777 (L)BlackRock Cayman 1 LP
52,141,284 (L)
792,400 (S)BlackRock Cayman West Bay Finco Limited
52,141,284 (L)
792,400 (S)BlackRock Cayman West Bay IV Limitied
52,141,284 (L)
792,400 (S)BlackRock Group Limited
52,141,284 (L)
792,400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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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之公司名称股份数目
BlackRock Finance Europe Limited12,425,835 (L)BlackRock (Netherlands) B.V.102,400 (L)BlackRock (Netherlands) B.V.2,494,159 (L)BlackRock Advisors (UK) Limited16,600 (L)BlackRock International Limited186,800 (L)BlackRock Group Limited-Luxembourg Branch
39,528,649 (L)
792,400 (S)BlackRock Luxembourg Holdco S.à r.l.
39,528,649 (L)
792,400 (S)BlackRock Investment Management Ireland Holdings UnlimitedCompany
37,356,113 (L)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Ireland Limited37,356,113 (L)BLACKROCK (Luxembourg) S.A.
2,134,736 (L)
792,400 (S)BlackRock Investment Management (UK) Limited3,914,076 (L)BlackRock Investment Management (UK) Limited5,898,600 (L)BlackRock (Netherlands) B.V. – German Branch – Frankfurt BlackRock102,400 (L)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Deutschland AG102,400 (L)BlackRock Fund Managers Limited3,914,076 (L)BlackRock Life Limited186,800 (L)BlackRock (Singapore) Limited1,168,016 (L)BlackRock UK Holdco Limited37,800 (L)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Schweiz AG37,800 (L)EG Holdings Blocker, LLC639,800 (L)Amethyst Intermediate, LLC639,800 (L)Aperio Holdings, LLC639,800 (L)Aperio Holdings, LLC639,800 (L)Aperio Group, LLC639,800 (L)
(L)代表长仓;(S)代表淡仓
除上述披露外,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记录于登记册内之权益或淡仓。有关本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见本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部分。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未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并无持有库存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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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认股权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无优先认股权;本公司亦无任何股份期权安排。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报告期内及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期,本公司已为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董事购买及维持一项集体责任保险,为其因执行公司职务承担的赔偿责任等提供相关保险保障,基于董事履职要求和环境确定投保金额。
业务回顾本公司业务的中肯审视、本公司面对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对本公司有影响的重大事件(如有)及本公司的业务前景,载列于本年度报告之“董事长致辞”“经营概览”“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及本报告“财务报告”部分中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中。此外,“董事长致辞”“经营概览”“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及“公司治理情况”中载有本公司表现的更多资料,当中包括财务关键表现指标、遵守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主要权益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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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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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本变动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公积金转股
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6,845,041,45571.15–––––6,845,041,45571.1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2,775,300,00028.85–––––2,775,300,00028.85
4、其他–––––––––合计9,620,341,455100.00–––––9,620,341,455100.00
三、股份总数9,620,341,455100.00–––––9,620,341,45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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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东情况
(一)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77,628家(其中A股股东73,972家,H股股东3,656家)截至2026年2月末股东总数:88,610家(其中A股股东84,999家,H股股东3,611家)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报告期内增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股份
种类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8.82%2,772,763,017+146,660––H股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05%1,352,129,014–––A股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35%1,284,277,846–––A股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34%609,929,956–––A股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87%468,828,104–––A股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其他2.82%271,089,843–––A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1.77%170,419,224-101,601,136––A股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2%146,539,460+55,590,000––A股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1%97,128,700-62,871,300––A股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5%91,868,387–––A股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无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接受其母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其行使68,818,407股A股普通股对应的股东会投票表决权。除此之外,本公司未获知上述股东存在其他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两者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经本公司询问并经相关股东确认,除此之外,本公司未获知上述股东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
无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的登记股东名册排列,A股股东性质为股
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3、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因联交所并不要求客户向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申报所持有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
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规定,当其持有股份的性质发生变化(包括股份被质押),大股东要向联交所及公司发出通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知悉大股东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发出的上述通知。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5、 报告期内,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公司A股股份55,590,000股,向上海电气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公司A股股份10,000,000股。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治理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公司主要股东的各个最终控制人都无法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因此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三)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介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1、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黄迪南,注册资本为280亿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力、能源基础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天然气资源的投资开发,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2、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胡爱民,注册资本为93.69亿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对冶金及相关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产权经纪,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管蔚,注册资本为280亿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资本运作、资产收购、包装和出让、企业和资产托管、债务重组、产权经纪、房地产中介、财务顾问、投资咨询及与经营范围相关的咨询服务,与资产经营、资本运作业务相关的担保。截至报告期末,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最终控制人与公司之间关系图如下:
注:
1、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353,096,253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06%。
2、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受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前述主体合计持有740,082,807股A股,合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7.69%。
14.06%14.0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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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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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
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应付税前薪酬总额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傅帆
董事长
男1964年10月
自2024年1月起
123.5
执行董事自2020年6月起赵永刚
执行董事
男1972年11月
自2024年4月起
137.5
总裁自2024年1月起黄迪南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男1966年12月自2019年6月起见注7路巧玲
非执行董事
女1966年3月
自2021年3月起
副董事长自2025年12月起王他竽非执行董事男1970年10月自2017年6月起30王昱华非执行董事女1976年5月自2025年12月起见注7
陈然非执行董事男1984年1月自2021年1月起30周东辉非执行董事男1969年4月自2021年1月起见注7John Robert
Dacey
非执行董事男1960年5月自2021年3月起20(见注7)
陈欣独立非执行董事女1968年11月自2025年4月起22.92林婷懿独立非执行董事女1964年10月自2019年7月起35罗婉文独立非执行董事女1954年1月自2023年7月起30金弘毅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8年6月自2024年2月起30黄显荣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2年12月自2026年1月起–
俞斌副总裁男1969年8月自2018年10月起126.4
马欣副总裁男1973年4月自2018年12月起127.4
苏罡
副总裁
男1973年9月
自2025年1月起
133.2首席投资官自2022年1月起
财务负责人自2025年1月起张卫东
总法律顾问
男1970年10月
自2018年10月起
198.0总审计师 自2024年8月起
审计责任人自2025年1月起王明超人力资源总监男1976年10月自2025年5月起118.3陈巍
首席合规官
男1967年4月
自2026年2月起
192.3
首席风险官自2024年8月起苏少军董事会秘书男1968年2月自2021年3月起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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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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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
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应付税前薪酬总额张毓华市场发展总监男1967年11月自2023年7月起191.9
王磊首席信息官男1978年4月自2025年6月起105.5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谢维青非执行董事男1979年7月2024年9月-2025年6月见注7蔡强非执行董事男1967年7月2024年9月-2025年4月10刘晓丹独立非执行董事女1972年6月2021年1月-2025年4月11.67姜旭平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55年5月2019年8月-2026年1月35朱永红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男1969年1月2018年7月-2025年8月见注7周丽贇
职工代表监事
女1974年9月
2024年9月-2025年12月
113.9
监事会副主席2024年10月-2025年12月董志强股东代表监事男1985年6月2024年9月-2025年12月见注7
顾强职工代表监事男1967年1月2021年1月-2025年12月188.0张远瀚总精算师男1967年11月2013年1月-2025年10月176.4
陈巍合规负责人男1967年4月2024年11月-2026年2月见上
合计 2,414.99注:
1、 本表所列的应付税前薪酬总额包含归属于2025年度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以及以
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根据《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保监发〔2012〕63号)和本公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将进行延期支付,支付期限为三年。本表所列的应付税前薪酬总额包含需延期支付部分。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绩效考核
结果的议案》,并于2026年3月26日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3、 本公司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均予以回避。
4、 本公司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5、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公司执行董事、原监事会副主席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尚在确认过程中,最终数额确认之后,将按规定披露。就本公司2023年、
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薪酬情况,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考核及主管部门确认,现将相关人士在本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任职期间税前薪酬金额补充披露如下(不包括已于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傅帆先生:93.0万元(2023年)、82.3万元(2024年),俞斌先生79.8万元(2023年),马欣先生77.1万元(2023年),苏罡先生239.7万元(2024年),张卫东先生165.9万元(2024年),陈巍先生157.7万元(2024年),苏少军先生167.8万元(2024年),张毓华先生166.3万元(2024年),孔庆伟先生2.7万元(2023年)、6.9万元(2024年),季正荣先生67.8万元(2023年)、11.5万元(2024年),周丽贇女士24.7万元(2024年),张远瀚先生101.9万元(2024年),周晓楠先生106.8万元(2024年)。
6、 本公司董事、离任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完成考核目标,无追索扣回情形。
7、 黄迪南先生、王昱华女士、周东辉先生、谢维青先生、朱永红先生、董志强先生不领取津贴。John Robert Dacey先生于2025年1-4月期间不领取津贴。
8、 报告期内,黄迪南先生在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领取薪酬;路巧玲女士在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领取薪酬;王他竽先生在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领取薪酬;
王昱华女士在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领取薪酬;陈然先生在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领取薪酬;周东辉先生在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薪酬;JohnRobert Dacey先生在富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领取薪酬;罗婉文女士在Jingtian & Gongcheng LLP领取薪酬。
9、 2025年4月,因工作变动原因,蔡强先生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2025年6月,因工作原因,谢维青先生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
10、 2024年8月,因工作原因,刘晓丹女士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鉴于刘晓丹女士的辞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刘晓丹女士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4年10月,本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欣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4月,陈欣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陈欣女士接替刘晓丹女士正式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日,刘晓丹女士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11、 2025年7月,林婷懿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满6年。鉴于林婷懿女士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林婷懿女士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公司治理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2、 2025年8月,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昱华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2025年12月,王昱华女士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
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13、 2025年8月,姜旭平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满6年,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显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鉴
于姜旭平先生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姜旭平先生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6年1月,黄显荣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黄显荣先生接替姜旭平先生正式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日,姜旭平先生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14、 2025年10月,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选举路巧玲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公司章程》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生效日起。2025年12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路巧玲女士正式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15、 2025年11月,本公司召开第五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丽贇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周丽贇女士的职工董事任职资格自金
融监管总局核准通过后生效。
16、 2025年8月,因工作变动原因,朱永红先生辞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职务。
17、 2025年8月,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年12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本公司监事会正式撤销,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18、 2025年1月,苏罡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张卫东先生担任本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
准。2025年5月,王明超先生担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5年6月,王磊先生担任本公司首席信息官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5年10月,因工作变动原因,张远瀚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职务。2026年2月,陈巍先生担任本公司首席合规官职务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不再担任本公司合规负责人。
19、 2025年12月,因本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本公司监事会正式撤销,周丽贇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董志强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顾强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二)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职务股份类别期初持股数本期增持股份数量本期减持股份数量期末持股数变动原因
傅帆董事长、执行董事H股210,40010,000–220,400二级市场买卖赵永刚执行董事、总裁A股12,900––12,900–俞斌副总裁
A股5,900––5,900–H股169,800––169,800–
马欣副总裁
A股15,000––15,000–H股142,000––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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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三)专业背景和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
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傅帆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傅先生曾任上投实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总裁,太保资产董事等。傅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
赵永刚先生,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太保寿险董事长。赵先生曾任太保寿险战略转型办公室主任、
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太保寿险人力资源总监,本公司副总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董事等。赵先生拥有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经济师职称。
黄迪南先生,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先生曾任上海汽轮机厂研究所科研员、科研三组副组长、所长助理、副所长,上海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裁办主任、副总裁、总裁,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于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证券代码:
601727,联交所证券代码:02727)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中国动力工程学会理事长,上海市电机工程学会理事长。黄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公司治理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路巧玲女士,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路女士曾任河北省石油化工供销总公司总会计师,国家化学工业部审计局行业指导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总署稽察特派员助理,中央企业工委国有大中型企业专职监事,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宝武集团中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财务部总经理、产业金融业发展中心总经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有限公司董事,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路女士拥有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职称。
王他竽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先生曾任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
王昱华女士,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王女士曾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副主管、主管,党委办公室主管、主任助理、纪检员(副经理级),监察室副主任,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王女士拥有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会计师职称。
陈然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先生曾任华宝投资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上海欧冶金诚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欧冶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陈先生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经济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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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周东辉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处长,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连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上海得强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周先生曾任中国烟草上海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处副处长,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投资处副处长、处长,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于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证券代码:600958,联交所证券代码:03958)非执行董事,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周先生拥有大学学历和高级会计师职称。
John Robert Dacey先生,美国国籍,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深顾问,富
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FWD Group Holdings Ltd,联交所证券代码:01828)董事,FWD ManagementHoldings Ltd董事。Dacey先生曾任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首席财务官、执行委员会委员,麦肯锡(McKinsey & Company)咨询合伙人,丰泰保险(Winterthur Insurance)首席策略官、执行委员会委员,安盛保险集团(AXA)亚太区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委员、日本及亚太区总部首席执行官。Dacey先生亦曾担任于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证券代码:601336,联交所证券代码:01336)非执行董事,富卫集团有限公司(FWD Group Ltd)董事,富卫有限公司(FWD Ltd)董事。Dacey先生拥有硕士学位。
陈欣女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证券代码:600999,联交所证券代码:06099)独立董事,于联交所上市的安东油田服务集团(联交所证券代码:03337)独立董事。陈女士曾任卢森堡国际银行执行委员会委员、全球中国业务主管,于上交所上市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交所证券代码:600000)伦敦分行筹备组负责人、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及伦敦分行行长。此前,陈女士还曾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业务司储备管理处副主任科员、储备管理司清算处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欧洲代表处交易室交易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风险管理处主任科员、综合处副处长、内部审计处兼人力资源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欧洲代表处交易室负责人、首席交易员,中国华欧投资有限公司(银杏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英国)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中国农业银行(英国)有限公司副行长。陈女士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林婷懿女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董事及义务司库。林女士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顾问、合伙人。林女士拥有工商管理学士及会计理学硕士学位,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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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罗婉文女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Jingtian & Gongcheng LLP(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香港首席管理合伙人。罗女士曾担任Mayer Brown的香港首席管理合伙人及亚洲区董事会主席,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审计和风险委员会主席,香港市区重建局非执行董事及其土地、安置及补偿委员会主席。罗女士曾多次被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为一些咨询委员会及法定组织成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议会议员薪津独立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委员,香港妇女事务委员会委员,香港经济发展委员会专业服务业工作小组委员等。罗女士在2021年7月荣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的荣誉勋章。罗女士拥有大学法学学历、法学学士荣誉学位,持有香港、英国、澳大利亚及新加坡的律师执业资格,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
金弘毅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瑞银投资银行亚太区负责人及瑞银集团中国总裁,瑞士
银行亚洲投行部负责人等职务。金先生还担任过于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交所证券代码:601658,联交所证券代码:01658)非执行董事。此前,金先生还曾就职于S.G.Warburg和伦敦普华会计师事务所。金先生持有英国专业会计师资格。金先生毕业于剑桥大学,获文科硕士学位。
黄显荣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证券及期货条例注册之持牌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和暄资本香港
有限公司的合伙人。黄先生同时担任于联交所上市的兆科眼科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代码:06622)、信星鞋业集团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代码:01170)、云白国际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代码:00030)、英诺赛科(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代码:02577)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先生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委员会委员,还担任香港医务委员会委员,“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咨询委员会委员及香港海洋公园董事局成员。黄先生曾任丝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持牌负责人,亦曾担任于联交所上市的思城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代码:01486)非执行董事、联交所上市的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代码:01916)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证券代码:600332,联交所证券代码:00874)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上交所上市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证券代码:900948)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先生拥有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董事学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以及美国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证券与投资协会特许会员。此外,黄先生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荣誉勋章及委任为太平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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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俞斌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太保产险董事长,太保科技董事长。俞先生曾任太保产险非水险部副总经理、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市场研发中心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太保产险市场总监、副总经理,太保在线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助理总裁等。俞先生拥有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
马欣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太平洋健康险董事长,太保寿险董事。马先生曾任太保寿险陕西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战略企划部总经理、战略转型办公室主任、转型总监、董事会秘书,太保产险董事,长江养老董事等。马先生拥有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
苏罡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财务负责人,太保资产董事。苏先生曾任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太保资产项目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兼另类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太保寿险副总经理,长江养老总经理、董事长、董事,太保资本董事长等。加入本公司之前,苏先生曾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苏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
2、高级管理人员
傅帆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傅先生的简历请参见上述“1、董事”。赵永刚先生,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赵先生的简历请参见上述“1、董事”。本公司其他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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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王明超先生,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王先生曾任太保寿险党务工作部/组织干部部部长,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资深副总经理,太保安联健康险合作业务部总经理、上海营业部总经理、销售总监、寿险个人合作业务中心负责人、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市场副总监,太保产险董事会秘书,太平洋健康险董事等。王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
陈巍先生,现任本公司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太保产险董事,太保资产董事。陈先生曾任本公司伦
敦代表处首席代表,太保香港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战略企划部总经理、审计总监、审计责任人、总审计师、行政总监、合规负责人,太保寿险董事会秘书,太保资产监事长,太平洋健康险总经理、董事等。陈先生拥有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工程师职称,并拥有英国特许保险协会会员(ACII)资格。
苏少军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太保产险董事,太保寿险董事。苏先生曾任太保产险承保部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太保产险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太保产险发展企划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电销中心总经理,本公司战略研究中心主任、转型副总监等。苏先生拥有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
张卫东先生,现任本公司总审计师、审计责任人、总法律顾问,太平洋健康险董事。张先生曾任本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太保产险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会主席,太保寿险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会主席,太保资产董事会秘书、董事,本公司风险合规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长江养老董事等。张先生拥有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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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张毓华先生,现任本公司市场发展总监。张先生曾任太保产险副总经理、董事,太保产险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太保产险四川分公司总经理等。加入本公司之前,张先生曾任职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共菏泽市委、市政府等。张先生拥有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王磊先生,现任本公司首席信息官,太保科技副董事长。王先生曾任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杭州研究院技术总监,网易宝有限公司总经理,网易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维沃移动通信(杭州)有限公司互联网数字金服事业部总经理等。王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股东单位名称担任的职务任期
黄迪南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8年起
路巧玲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金融业发展中心总经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2021年-2025年王他竽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自2021年起王昱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自2024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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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五)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的职务任期路巧玲
华宝信托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025年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21年起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2025年王他竽
上海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5年起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025年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025年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025年上海国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025年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5年起王昱华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监事自2024年起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自2024年起陈然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24年起周东辉
上海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处长自2022年起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连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自2015年起
上海得强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自2015年起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5年-2025年John Robert Dacey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首席财务官2018年-2025年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2012年-2025年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深顾问自2025年起
富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FWD Group Holdings Ltd)
董事自2022年起FWD Management Holdings Ltd董事自2024年起陈欣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起
安东油田服务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起林婷懿
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董事及义务司库自2012年起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起罗婉文
Jingtian & Gongcheng LLP(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香港首席管理合伙人自2018年起香港市区重建局
非执行董事及其土地、安置及补偿委员会主席
2019年-2025年
黄显荣
和暄资本香港有限公司合伙人自2020年起兆科眼科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起信星鞋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起云白国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起英诺赛科(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起
香港医务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起“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咨询委员会委员自2022年起
香港海洋公园董事局成员自2022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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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六)薪酬决策程序和确定依据
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批准。本公司根据人力资源专业咨询机构提供的市场薪酬水平,依据本公司经营状况、职位设置、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员工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如下:
本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008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90,631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91,639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员工数7,683
其专业、学历构成情况如下:
(一)专业类别
专业类别人数(名)占比
管理人员7,9218.64%专业人员35,92339.20%营销人员47,79552.16%
合计91,639100.00%
(二)学历类别
学历类别人数(名)占比
研究生6,8717.50%
本科61,15566.73%本科以下23,61325.77%
合计91,63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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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三)性别
性别人数(名)占比
女46,66750.92%男44,97249.08%合计91,639100.00%
(四)员工薪酬政策与培训
本公司已建立了“岗责匹配、业绩导向、市场对标、风险关联”的市场化薪酬绩效管理机制。员工基本薪酬根据其职位、岗位胜任力、工作经历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绩效、个人绩效等因素挂钩,并就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建立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本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紧密围绕“三化三服务”总体目标,坚持以“融合”为关键抓手,以“创新”为突破口,以服务人才发展为核心任务,积极推动数字化学习与创新发展。聚焦党建引领,探索党业融合,高质量完成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贯、“万名书记进党校”等重大党建项目,积极探索具有太保特色的党业融合新路径。聚焦人才培养,推进训战融合,组织实施高质量发展研修班、卓越金融人才等重点培训项目,持续推动训练内容与实战需求有机衔接。聚焦创新驱动,促进学创融合,推动“太保文创”“太保直播”等学习工具在业务一线的广泛应用,持续加强学习场景与业务场景的深度融合。聚焦服务主业,深化学业融合,全力支持产险、寿险等一线部门高效使用“太保学习”平台,保持用户高活跃度,并推动业务系统接入学习平台,实现学习与业务体系贯通。聚焦“AI+”战略,探索人机融合,重点推进智能化工具研发、AI素养提升、数字讲师等实战项目,积极探索在学习与生产融合方面的新模式新方法。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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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情况2025年,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香港上市规则》《英国上市规则》《英国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按照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参照国际最佳实践,通过不断优化集团化管理的架构,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加强与资本市场的交流沟通,不断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衡,追求公司治理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透明性,形成了较为完善、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本公司董事会致力于治理结构和机制的不断完善,不断深化公司治理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治理体系,并在维护子公司独立法人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和实现了集团一体化管理架构下的子公司治理方案,使得作为集团整体上市部分的公司治理功能重点体现在集团层面。本公司各子公司亦建立了满足公司运作要求的体系完整的制度架构,制定了体例统一、表述一致、兼顾特需的各项治理制度。本公司通过对子公司进行分类,对不同管控模式的子公司实行差异化管理,完善了集团整体的公司治理架构。2025年,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本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25年8月29日,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前述修订。2025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章程》核准生效之日起,本公司监事会正式撤销,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本公司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改为风险合规委员会。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运作,行使各自的权力,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确保了公司平稳运行。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行使公司的决策权,负责本公司的整体领导。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在总裁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及实施由董事会批准的策略。本公司通过各种制度保障和实际行动,有效地建立起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桥梁,为股东了解公司创造条件,为董事履职创造条件,充分保障了股东、董事对公司事务的知情权。
(一)关于股东及股东会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本公司重视股东的权利,在《公司章程》中详细规定了公司股东的权利及实现权利的方式,保障股东合法权利得到公平对待;本公司重视与股东的沟通,以便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了解,保护股东知情权;本公司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分红政策,保护股东收益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全部或部分股票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的方案;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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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中还详细规定了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以及在股东会上股东提出临时议案的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六条第(三)项及第七条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三条、《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但必须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有权提出议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议案列入股东会议程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要求另行召集临时股东会。有关股东向本公司查询的联系方式,见本报告“公司简介及释义”部分。2025年,本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
2025年6月11日,本公司在上海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等(详见刊载于上交所、联交所、伦交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告)。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87,492,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4%。2024年度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2025年8月29日,本公司在上海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详见刊载于上交所、联交所、伦交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告)。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84,459,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2025年,全体董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出席百分比(%)备注
执行董事
傅帆22100
赵永刚22100非执行董事
黄迪南22100
王他竽22100
王昱华00–
陈然22100
周东辉22100
路巧玲22100John Robert Dacey22100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欣22100
林婷懿22100
罗婉文22100
金弘毅22100
黄显荣00–
离任董事蔡强00–
谢维青11100
刘晓丹00–
姜旭平22100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
1、 2025年4月6日,因工作变动原因,蔡强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委员职务。
2、 2025年6月24日,因工作原因,谢维青先生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职务。
3、 2025年7月,林婷懿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满6年,鉴于林婷懿女士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林婷懿女士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4、 2025年8月29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昱华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2025年12月2日,王昱华女士的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5、 2024年8月28日,因工作原因,刘晓丹女士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鉴于刘晓丹女士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刘晓丹女士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4年10月14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欣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4月25日,陈欣女士的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刘晓丹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5月1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选举陈欣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
6、 2025年8月,姜旭平先生出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6年。2025年8月29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显荣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鉴于姜旭平先生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姜旭平先生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6年1月22日,黄显荣先生的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姜旭平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7、 2025年10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选举路巧玲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章程》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生效日起。2025年12月18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路巧玲女士正式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以上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公司股东会建立、健全了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为股东创造充分参与决策、平等行使股东权利的良好环境。本公司严格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公司治理和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承对股东负责的理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持续优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在《公司章程》里规定了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等条款,并通过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以及公开披露机制等,实现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二)关于董事、董事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目前,本公司现任董事共14名。其中,执行董事2名,为:傅帆先生、赵永刚先生;非执行董事7名,为:黄迪南先生、王他竽先生、王昱华女士、陈然先生、周东辉先生、路巧玲女士、John Robert Dacey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为:陈欣女士、林婷懿女士、罗婉文女士、金弘毅先生、黄显荣先生。本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达到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的人数、成员结构符合监管政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长或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审计师、审计责任人,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总精算师、总法律顾问、财务负责人、首席合规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就本公司所知,董事会成员之间在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方面不存有任何关系。特别是,本公司董事长和总裁之间在以上各方面不存在重大关系。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长由傅帆先生担任,总裁由赵永刚先生担任。董事长负责主持股东会与董事会以及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而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本公司董事长和总裁之间的职责分工在《公司章程》中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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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董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亲自或者通过委托方式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在深入了解议案内容的基础上作出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各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备注
执行董事
傅帆111100赵永刚111010
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书面委托傅帆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表决非执行董事
黄迪南111100王他竽111100王昱华1100
陈然111100周东辉111100路巧玲111100John Robert Dacey111100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欣8800林婷懿111100罗婉文111100金弘毅111100黄显荣0000离任董事
蔡强2110
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书面委托傅帆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表决谢维青5500刘晓丹3300姜旭平111100
注:
1、 2025年4月,因工作变动原因,蔡强先生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
2、 2024年8月,因工作原因,刘晓丹女士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鉴于刘晓丹女士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刘晓丹女士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4年10月,本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欣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4月,陈欣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刘晓丹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3、 2025年6月,因工作原因,谢维青先生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
4、 2025年7月,林婷懿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满6年。鉴于林婷懿女士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林婷懿女士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5、 2025年8月,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昱华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2025年12月,王昱华女士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
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6、 2025年8月,姜旭平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满6年,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显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鉴
于姜先生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姜旭平先生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6年1月,黄显荣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黄显荣先生接替姜旭平先生正式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日,姜旭平先生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7、 2025年10月,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选举路巧玲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公司章程》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生效日起。2025年12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路巧玲女士正式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8、 2025年11月,本公司召开第五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丽贇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周丽贇女士的职工董事任职资格自金
融监管总局核准通过后生效。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5年董事会共召开如下11次会议:
(1)本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张远瀚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等。
(2)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等。
(3)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武汉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
(4)本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太平洋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等。
(5)本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新型资产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的议案》。
(6)本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7)本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上海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8)本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等。
(9)本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可转换债券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0)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
(11)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刘龙先生为中国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总经理助理)的议案》等。
3、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勤勉尽责,认真落实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完成了股东大会交付的各项任务。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按每股人民币1.08元(含税)进行现金股利分配。该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7月实施完毕。
4、关于董事会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负责制订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并履行以下企业管治职能:
(1)发展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的政策及常规,并提出建议;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情况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2)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3)检讨及监察本公司的政策及常规符合所有法律及规例的要求;
(4)发展、检讨及监察适用于本公司全体雇员及董事的行为守则;
(5)检讨本公司对《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的披露要求的合规情况;
(6)检讨及监察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
报告期内,董事会已履行了上述企业管治职能。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监管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本公司主动加强与董事、监事的交流沟通,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信息报送,使董事、监事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及问责办法》,通过实施公开透明、严格规范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并融入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要求,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履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本公司董事、监事保持了履职所需要的独立性并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本公司已订立相关机制以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观点及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不时检视独立非执行董事持有合适资格及专业技能且已为本公司投入充分时间,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须每年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确认,以确认各自及其直系家属成员之独立性。通过制定和完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政策,明确董事提名政策、提名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董事任职标准,董事长与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于每年在没有执行董事出席之情况下举行至少一次会议。公司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董事会审议中国境内证券监管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全体董事均有权于需要时聘请独立专业顾问,通过信息报送制度、专题研讨会议、视察调研活动等帮助董事从多渠道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行业发展动态以便履职等内容,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公司每年检讨该机制的实施及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在履职过程中,均能够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基础上,以客观的立场发表独立的观点和意见。董事会已经完成每年一次对包括重要子公司在内的集团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年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的检讨,并持续监督发行人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该监控包括财务监控、运作监控及合规监控。对此,董事会已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公司风险管理、内部监控体系及程序是有效且充分的确认(公司具体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内幕信息/消息管理情况详见本章相应章节的描述)。董事会已经作出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检讨,董事会认为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是有效且充分的。
5、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末,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合规委员会
注
以及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专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建议供董事会参考。
注: 2025年7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年8月29日,本公司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前述修订。2025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改为风险合规委员会。
(1)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核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以及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方式;对公司的重大投资或者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识别、评估公司ESG风险与重要ESG议题,研究规划公司ESG战略,确定公司ESG目标、计划等,监督ESG规划执行情况等。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共召开如下8次会议: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议案2025年3月25日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等2025年4月24日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资本规划报告>的议案》等2025年5月26日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新型资产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的议案》2025年7月30日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审核《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2025年8月27日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听取《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ESG重点工作进
展情况报告》2025年9月10日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可转换债券并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议案》2025年10月30日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
审核《关于2025年寿险公司公开市场权益类资产战术配置区间上限调整的议
案》等2025年12月31日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
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委员组成及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应出席委员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傅帆(主任)执行董事8800
金弘毅独立非执行董事8800黄迪南非执行董事8800路巧玲非执行董事8800John Robert Dacey非执行董事8800离任委员
蔡强非执行董事1001
注:2025年4月6日,因工作变动原因,蔡强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委员职务。
(2)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提名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检讨公司的财务监控;持续监督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关联方识别维护报告,负责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健全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等。2025年12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了公司修订的《公司章程》,删除了与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研究和评价,确保内部监控系统有效运行。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每年听取总审计师汇报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取得管理层就公司内部控制系统有效且充分的承诺,检讨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是否有效。同时,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还不定期与总审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就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沟通,并通过参加审计中心的相关会议及进行部门调研等方式,与审计中心持续沟通内部控制情况,持续监控内控体系有效且充分。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2025年,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如下8次会议: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议案
2025年1月21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等2025年2月21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2024年年报沟通第一次会议
初步审阅公司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5年3月12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2024年年报沟通第二次会议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步审计意见等2025年3月25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
案》等2025年4月24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等2025年8月28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
议案》等2025年10月30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等2025年12月31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名单的议案》等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组成及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应出席委员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林婷懿(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8800
罗婉文独立非执行董事8800周东辉非执行董事8800
陈欣独立非执行董事0000王昱华非执行董事0000黄显荣独立非执行董事0000离任委员
谢维青非执行董事5500姜旭平独立非执行董事8800
注:
1、 2025年6月24日,因工作原因,谢维青先生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职务。
2、 2025年8月,姜旭平先生出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6年。2025年8月29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显荣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鉴于姜旭平先生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姜旭平先生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6年1月22日,黄显荣先生的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姜旭平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3、 2026年2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选
举王昱华女士、陈欣女士、黄显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及业绩公告,确保财务披露的完整性、透明度及一致性。根据年报工作要求,与外部审计师及公司管理层协商了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时间安排及方针方法,尤其关注报告中的关键事项。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前召开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未发现重大问题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并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后与之保持了充分及时的沟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在外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会议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形成了书面意见。在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上对年度报告形成决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外部会计师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监察了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酬金等事项,向董事会提交了外部审计师从事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工作总结,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工作表现表示满意,并在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上形成意见,同意将聘任外部审计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还特别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明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审核内部控制相关政策的修订以及其他重大事宜。通过每年与外部审计师进行两次单独沟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客观地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程序是否足够及有效,并听取管理层的相关回应。同时,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还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批准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按季度检讨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并有效参与对内部审计部门年度绩效的考核与评价。此外,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定期听取公司的重大风险事项和举报管理情况,并及时跟进相关进展。在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方面,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注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并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审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监督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与透明度和关联方识别的全面性。
(3)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提名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全体薪酬及绩效管理的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订薪酬与绩效管理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透过参照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方针及目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及年度绩效进行审查考评;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制度,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在适当时候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等。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董事提名政策: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可由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单独或者联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中国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认可的其他方式、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其他方式等提名。根据《提名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本公司董事提名的程序主要包括:由提名薪酬委员会广泛收集整理董事人选,搜集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名薪酬委员会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召集提名薪酬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的任职条件,对有关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名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新聘董事的建议和相关材料,并根据董事会决议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本公司在董事提名过程中已经遵守以上董事提名政策及程序。本公司亦注重董事的多元化。本公司认为,董事多元化给公司带来了广阔的视野和丰富的、高水准的专业经验,有利于促进决策科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此公司制定有专门的政策,并将其纳入了《提名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在评估董事会组成时,提名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将会考虑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资格、技能、知识和行业及地区经验等。提名薪酬委员会将会讨论及协定达到董事会多元化的可计量目标(如需要)并将该等目标推荐予董事会供采纳。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关于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要求,注重打造专业、多元均衡的高素质董事会团队,进一步提升董事会的专业决策能力。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从性别、区域、专业背景等方面均保持了良好的多元化结构:从性别方面看,董事会有男性董事9名,女性董事5名(占比约为35.7%)。同时,董事会有至少一名高级职位女性,董事会女性董事占比不足40%,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升女性董事占比;从区域分布方面看,有来自中国大陆地区董事9名,来自国外及中国香港地区董事5名;从专业方面看,有会计专业背景人士7名,法律专业背景人士1名,金融、管理、新技术等其他专业背景人士14名;从族裔方面来看,董事会有至少1名少数族裔董事。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董事性别/性别认同占比
注1董事人数
占董事会人数
的比例(%)
董事会高级职位人数
(总裁、资深独立非执行董事
注2和董事长)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占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的比例(%)
男性964.3411100.0女性535.7300未说明/不愿透露–––––注:
1、 根据《英国上市规则》第14节附录1。
2、 资深独立非执行董事指根据《英国上市规则》采纳的《英国公司治理准则》(2024年)第12条履行职责的个人。
3、 本表格的数据资料直接自相关个人收集。
董事族裔占比
注1
董事人数
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
董事会高级职位人数
(总裁、资深独立非执行董事
注2
和董事长)
高级管理人员
人数
占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的比例(%)
英国白人或其他白人(包括少数族裔白人群体)
17.1–––混合/多种族群体–––––
亚洲人/亚裔英国人1392.9711100.0黑人/非洲人/加勒比海人
/英国黑人
–––––其他种族(包括阿拉伯人)
–––––未说明/不愿透露–––––
注:
1、 根据《英国上市规则》第14节附录1。
2、 资深独立非执行董事指根据《英国上市规则》采纳的《英国公司治理准则》(2024年)第12条履行职责的个人。
3、 本表格的数据资料直接自相关个人收集。
2025年,提名薪酬委员会共召开如下6次会议: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议案
2025年3月25日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等2025年4月24日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12日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审核《关于提名黄锦文先生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年7月30日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审核《关于提名王昱华女士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2025年10月30日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审核《关于选举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等2025年12月31日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
审核《关于聘任刘龙先生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总经理助理)的议案》等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组成及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应出席委员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陈欣(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3300王他竽非执行董事6600金弘毅独立非执行董事6600黄显荣独立非执行董事0000离任委员刘晓丹(原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2200
姜旭平独立非执行董事6600
注:
1、 2024年8月28日,刘晓丹女士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鉴于刘晓丹女士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
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刘晓丹女士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4年10月14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欣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4月25日,陈欣女士的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刘晓丹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5月1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选举陈欣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
2、 2025年8月,姜旭平先生出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6年。2025年8月29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显荣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鉴于姜旭平先生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姜旭平先生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6年1月22日,黄显荣先生的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姜旭平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3、 2026年2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选举黄显荣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4)董事会风险合规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风险合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及传导机制、风险容忍度和风险管理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和重大风险的处置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操作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操作风险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制度等;对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及相关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产品设计、销售和投资的协调机制以及运行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并评估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对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合规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以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合规风险报告,督促落实整改及责任追究;监督公司合规管理,了解合规管理有效性和合规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等(2025年7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年8月29日,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前述修订。2025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改为风险合规委员会)。风险合规委员会每季度均听取首席风险官汇报季度风险评估报告,并于年度汇报时取得管理层就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有效且充分的承诺,检讨风险管理系统有效性。公司风险合规委员会通过与首席风险官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定期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及附属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管理状况,持续监督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并且,公司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等重大风险事件向董事会风险合规委员会报告的机制,如遇重大风险,董事会风险合规委员会将获得及时报告。2025年,风险合规委员会共召开如下5次会议: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议案
2025年3月25日
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等2025年4月24日
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偿付能力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等2025年8月27日
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等2025年10月30日
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等2025年12月31日
第十届董事会风险合规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等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风险合规委员会委员组成及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应出席委员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赵永刚(主任)执行董事5500王他竽非执行董事5500林婷懿独立非执行董事5500罗婉文独立非执行董事5500王昱华非执行董事0000
注:2026年2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选举王昱华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风险合规委员会委员。
(5)董事会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科技创新战略、规划以及总体工作目标;推动公司管理层建立有效的科技创新运作体系;指导和督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研究科技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重大事项等。2025年,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如下4次会议: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议案2025年3月25日
第十届董事会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2025年消保工作要点>的议案》等2025年4月24日
第十届董事会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审核《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办法>的议案》2025年8月27日
第十届董事会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听取《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等2025年12月31日
第十届董事会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审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灾难恢复报告>的议案》等
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组成及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应出席委员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陈然(主任)非执行董事4400周东辉非执行董事4400赵永刚执行董事4400黄显荣独立非执行董事0000离任委员
谢维青非执行董事2200姜旭平(原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4400
注:
1、 2025年6月24日,因工作原因,谢维青先生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职务。
2、 2025年8月,姜旭平先生出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6年,鉴于姜旭平先生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姜旭平先生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5年8月29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显荣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2026年1月22日,黄显荣先生的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姜旭平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3、 2026年2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选举陈然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显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
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2025年7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年8月29日,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前述修订。2025年12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删除了与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截至2025年12月17日,本公司监事共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人,为董志强先生;职工代表监事2人,为周丽贇女士、顾强先生。周丽贇女士为监事会副主席(2025年8月27日,朱永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的职务)。截至2025年12月17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核对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等。
1、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各监事出席情况如下:
监事姓名
应参加监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备注
离任监事
朱永红4310
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书面委托周丽贇副监事长出席会议并表决
周丽贇6600董志强6600
顾强6600
注:2025年8月27日,朱永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的职务。
2、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5年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
(1)本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张远瀚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等。
(2)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等。
(3)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武汉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
(4)本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上海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等。
(5)本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等。
(6)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四)董事、监事研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直面内外部经营环境、监管政策调整及客户行为和新技术进步等变化,重点聚焦价值主线,坚持价值经营、稳健经营,引领公司实现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在巩固市场地位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效益和价值,围绕战略重点,深化转型改革,加快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和未来谋划,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听取寿险年度市场策略、首季红推进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银保业务经营情况与下阶段发展策略,听取产险年度市场策略、开门红策略检视与下阶段发展策略、大灾应对情况汇报。本公司董事和监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深入研讨,明确解决路径,并对公司在体制机制改革、产品服务创新、应对监管新政、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战略方面的不断前行和积极实践表示了肯定。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积极参加内外部研讨,多渠道学习监管最新制度、最佳公司治理实践。报告期内,董事及监事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视察调研太保产险、寿险湖北分支机构、太保科技服务(武汉)有限公司,充分了解公司战略落地与基层业务发展情况,参观访问“太保家园”武汉、苏州、大理、北京、成都、上海普陀社区,深度体验高品质的康养服务等。
(五)董事、监事培训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注重自身履职能力的提高和保险政策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提升,参加了监管机构线上培训及公司举办的培训,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欣女士、林婷懿女士、姜旭平先生、金弘毅先生、罗婉文女士参加了上交所举办的2025年第5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执行董事傅帆先生、赵永刚先生,非执行董事王他竽先生、黄迪南先生、路巧玲女士、周东辉先生、陈然先生、JohnRobert Dacey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婷懿女士、罗婉文女士,参加了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海辖区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培训班(线上)。非执行董事王昱华女士参加了上交所举办的2025年第6期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初任培训。同时,针对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上交所、联交所等发布的各项监管新规,公司专门对全体董事、监事进行了解读与培训。另外,全体董事、监事还积极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关注监管动态,研习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及时了解监管动态,确保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包括:董事会“应知应会”的ESG知识培训、中国企业反腐败反商业贿赂规则及案例分享等。本公司也鼓励所有董事、监事参加相关培训课程,费用由本公司支付。自2012年起,所有董事均须向本公司提供其培训记录。
(六)审计师报酬
审计师报酬情况见本报告“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部分。
(七)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遵守《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股东通讯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发布《市值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市值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投资者沟通的重要性和规范性,增进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效率和良性互动关系,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已检视上述制度的实施情况,考虑到相关投资者沟通渠道及已采取的步骤和投资者反馈,公司认为,报告期内相关股东通讯政策实施有效。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聚焦投资者关切,围绕公司高质量发展重点成果,丰富沟通场景,提升投资者沟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多地召开线上、线下定期业绩说明会,举办年度、半年度业绩全球路演,创新开展以投资为主题的资本市场开放日活动,积极参加集体业绩说明会、策略会、投资者沟通会,支持与便利全球投资者与管理层直接、高效、公平交流,拓展投资者沟通的深度与广度。报告期内,通过多元沟通平台,公司累计投资者沟通交流约133次,向资本市场有效传递了公司的竞争优势和长期价值增长能力,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重要战略布局和经营政策实施进展的了解和认可度,帮助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形成合理预期,市值管理成效显著提升。同时,发挥投资者关系工作双向传导作用,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关键支持。公司坚持公平对待各市场、各地区、各类投资者,重点提升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成效。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业绩说明会前公开征求投资者关注问题,就分红政策、投资策略等中小投资者普遍关注问题,由管理层在说明会现场予以公开回应,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网络视频参会渠道和文字提问的可选路径,全部文字提问当日回复率100%;设专人维护投资者关系热线、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接听、收集和反馈投资者意见、建议,编制及发布中英文《投资者通讯》12期,通过上证E互动问答回复投资者提问50项,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降低中小投资者了解和研究公司成本。
(八)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内幕消息管理
本公司严格遵循各证券上市地监管规则,通过高效、合规、有序的信息披露,持续提升公司透明度。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规范编制和披露各项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作为在上海、香港、伦敦三地上市的保险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对标国际国内先进上市同业,持续拓展主动披露范围,创新非财务信息披露形式和传播形式,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坚持以清晰简明的表达并结合行业特点,完整、有效地向境内外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全面展示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和可持续发展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推进全员落实合规管理责任,确保全司范围内内幕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本公司已建立并不时检视专门的内幕信息/内幕消息管理制度,并综合运用制度宣导、风险提示、专项培训等方式,多措并举确保内幕信息/内幕消息管理的外部监管政策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根据多项内幕消息披露程序监管内幕消息的处理及发布,以确保内幕消息在获适当批准披露前维持保密,并以有效及一致的方式发布内幕消息。本公司亦密切关注保险行业监管政策和监管最新动态,主动结合保险集团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最新要求,进一步充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零监管处罚、零重大错漏,并连续十二年在上交所主办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A类评价。
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有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涵盖了会计、金融、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达到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提出了诸多意见与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其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实质性作用,不仅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过程中还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情况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2025年,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建议、利润分配政策建议、聘任审计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考核等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5年,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与董事长在上海单独举行了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的沟通会,就公司治理、经营管理、风险合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听取了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说明等报告。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2025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董事会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并且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参加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2025年,独立非执行董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非执行董事姓名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缺席(次)
现任董事
陈欣220
林婷懿220罗婉文220金弘毅220黄显荣000离任董事
刘晓丹000姜旭平220
注:
1、 2024年8月28日,因工作原因,刘晓丹女士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鉴于刘晓丹女士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刘晓丹女士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4年10月14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欣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4月25日,陈欣女士的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刘晓丹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5月1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选举陈欣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
2、 2025年8月,姜旭平先生出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6年,鉴于姜旭平先生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姜旭平先生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2025年8月29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显荣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2026年1月22日,黄显荣先生的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姜旭平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2025年,独立非执行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非执行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现任董事
陈欣8800
林婷懿111100罗婉文111100金弘毅111100黄显荣0000离任董事
刘晓丹3300姜旭平111100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非执行董事未有对本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有关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本公司股权结构分散,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为整体上市的综合性保险集团公司,本公司保持了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五方面完全独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由绩效考评方案订立、过程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四个环节组成。年度绩效考评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公司定期对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年度结束后,董事会根据全年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等挂钩。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本公司已建立了以岗位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市场为参考的市场化薪酬管理体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本公司持续完善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递延支付等制度,强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并严格执行追索扣回机制,引导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创造长期效益。对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或出现职责内风险损失超常暴露的,我司将重新核定相关年度的绩效薪酬,并视严重程度扣减、追回及止付相应期限的绩效薪酬及延期支付薪酬。本公司对总裁、副总裁实施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突出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以合同方式明确任期时限、岗位职责、薪酬待遇、考核要求、续聘和解聘等条件,深化激励约束机制改革。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本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核心内容之一。太保集团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与集团战略目标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集团在实现其战略目标过程中偿付能力的充足与稳定,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实现价值最大化。
(一)风险治理结构
本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风险管理部门统筹、三道防线协同、各司其职、全面覆盖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本集团及各子公司的董事会是所在机构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各自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状况承担最终责任。本集团董事会下设风险合规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履行风险管理职责。2025年,董事会风险合规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相关风险事项和报告。本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风险管理工作并设置首席风险官,按季向董事会风险合规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工作和风险状况,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合规与审计工作委员会。集团总部设立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集团各主要成员公司均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是经营管理层在风险管理领域各项决策的统筹实施机构,组织、指导、监督各部门执行管理层确定的各项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其他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均明确了风险责任人并设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岗位,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工作以及与风险管理部门的沟通。集团审计中心每年对集团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运行效果以及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实施审计评估,并向集团董事会汇报。
(二)风险管理策略与实施
1、风险管理策略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策略,是结合本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和经营特点,在风险管理目标的指导下,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实施规范的风险管理流程,采用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方式和手段,支持与促进集团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的实现。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风险偏好体系
本公司采用“稳健”的风险偏好,审慎管理经营中面临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和各保险子公司保持充足的偿付能力水平,在维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盈利和持续的价值增长,并保持良好的风险管理状况和市场形象,不断升级与三地上市相匹配的风控体系,逐步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成为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引领者。风险容忍度包括五个核心维度:充足的资本,稳定的盈利,持续的价值增长,适当的流动性,以及良好的风险管理状况和市场形象等。本公司确立集团总体风险限额,并传导到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性及需求,进一步分解细化各类风险的风险限额,并应用于日常的经营决策、风险监测和预警中,达到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良性互动和平衡。
3、风险管理实施
本公司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目标设定、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应对、风险报告和监督改进等。本公司运用包括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预算、资产负债管理、资本规划及压力测试等风险管理工具,管理集团及主要成员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及危机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公司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和应对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能力。
(三)风险管理工作情况
2025年,本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围绕集团战略推进和经营重点,持续优化集团风险管理体系,深化集团特有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强化风险限额约束和风险考核牵引;构建全面风险预警体系,开展重大经营事项前置风险评估,加强关键领域风险排查预警和应对;升级数智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提升风险穿透管理能力。
(四)主要风险情况
本公司2025年面临的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资本管理风险和集团特有风险。其中,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资本管理风险详见财务报告附注第十二条“风险管理”,其他风险的基本状况如下:
1、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公司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本公司对标保险集团声誉风险管理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的治理架构和工作程序,优化全流程管理和机构覆盖,加强常态化机制建设,三道防线协同运作,筑牢声誉风险管理的“防火墙”。公司每年开展声誉风险应急演练,评估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并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提交声誉风险管理专项报告。2025年,公司聚焦“防风险、固优势、促发展、创一流”的声誉管理工作目标,持续发挥行业声誉引领作用,深化落实制度保障、情景演练、培训宣传等各项工作,声誉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扎实有效,更加渗透业务一线;全场景的品牌传播体系运作有力,成功塑造市场良好口碑,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声誉环境。切实履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声誉风险管理专委会主任委员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建设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提升行业声誉管理水平、共建良好行业舆论生态注入强劲太保动能。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2、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本公司建立了完整的战略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工作程序,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市场环境、风险偏好、资本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同时结合战略风险偏好体系,开展涵盖全集团的风险管理工作。2025年,公司开展新一轮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科学审慎设定集团整体战略目标和重点工作举措,形成详细战略解码方案,确保集团整体战略有效执行。同时,结合集团新一轮战略规划制定,进一步完善战略风险管理机制,探索优化战略风险限额指标设定,指导子公司修订战略风险制度,强化集团一体化管控和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在战略风险管理上的有效应用,定期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报告战略风险评估和管理情况。
3、集团特有风险
公司面临的集团层面特有风险包括风险传染、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集中度风险、非保险领域风险等。
(1)风险传染
风险传染是指保险集团成员公司的风险通过内部关联交易或其他方式传染到集团其他成员公司,使其他成员公司或保险集团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严格管控关联交易行为,强化风险隔离管理机制,将传染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相关措施安排和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管理方面,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公司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管理因关联交易可能导致的集团内部风险传染,积极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关联交易管理各环节的准确性和数据处理能力,提升全流程系统化管理水平。本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集团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并在管理层设立了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明确相应管理职责。2025年,本公司根据监管规定持续完善重大内部关联交易限额指标监测,进一步强化关联交易数据标准化报送规范,持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风险隔离管理方面,本公司严格遵照相关监管规定,搭建风险隔离管理体系,制定风险隔离管理制度,明确法人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业务运营、信息管理、人员管理,以及品牌宣传、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和担保管理等领域风险防火墙管理要求,识别风险传染路径,建立并采取审慎的风险隔离管理机制和措施。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风险隔离相关领域的管理机制,完成资金、外包、信息管理等制度修订,推动财务、担保等领域风险隔离自查评估,定期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报告风险隔离管理情况。
(2)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
保险集团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是指集团股权结构、管理结构、运作流程、业务类型等过度复杂和不透明,而导致保险集团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严格遵照监管规定,修订了《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管理办法》和《股权管理办法》,定期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报告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管理情况。2025年,为更好压实风险管理责任、实现风险管理与业务管理的动态结合,本公司在成员机构管理系统内上线了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报告模块,根据集团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由集团总部及各级子公司定期对全集团组织机构不透明风险进行检视、评估和报告。2025年度本公司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的情况如下:
股权结构方面,本公司为上市保险控股集团,具有清晰的股权结构和管理结构,股权控制层级和管理层级均不存在超限情形。保险成员公司与集团内其他关联公司之间,以及集团各成员公司之间,均不存在交叉持股和违规认购资本工具的情况。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职能方面,集团及各子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已建立适配的组织结构,集子公司之间已建立条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集子公司之间组织边界清晰,不存在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的风险,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3)集中度风险
集中度风险是指成员公司单个风险或风险组合在集团层面聚合后,可能对保险集团造成非预期损失的风险。集中度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方面,本公司董事会对包括集中度风险在内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公司高级管理层承担包括集中度风险在内的风险管理实施责任。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机制,履行集团层面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工作,并指导集团内主要成员公司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各主要成员公司配合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工作,并建立本公司层面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机制,开展集中度风险管理工作。集中度风险管理策略及执行情况方面,本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制定集中度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从交易对手、投资资产行业、客户、业务等维度,定期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集中度风险,防范集中度风险对集团偿付能力或流动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制定并年度更新包含集中度风险限额指标的风险偏好体系,经董事会审批;定期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报告集中度风险状况及管理情况。本公司根据经营实际及风险特征,重点关注投资交易对手集中度风险,以及主要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和财务状况。2025年,集团及各主要成员公司依据《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要求,修订或制定了自身层面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规范集中度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集中度风险计量系统建设,保障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要求在主要成员公司层面的有效传导落实。集中度风险状况方面,2025年,本公司集中度风险整体可控,各维度集中度风险指标未发生超限情况,各主要投资交易对手评级稳定。全年未发生对本公司偿付能力或流动性产生实质威胁的重大集中度风险事件。
(4)非保险领域风险
本公司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优化集团资源配置、发挥协同效应、有效促进保险主业发展为原则开展非保险领域布局,围绕保险主责主业,聚焦健康、养老、科技等领域开展产业布局,加强产业联动,培育新的产品服务融合和供给方式,形成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增强整体竞争力。非保险成员公司投资方面,本公司建立以股权关系和公司治理制度为基础的非保险领域股权投资管理体系。本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在集团董事会对总裁授权范围内,组织、协调、监督集团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同时对集团总部投资项目及其他重要投资事务进行决策。相关非保领域投资项目符合外部监管机构和集团内部股权管理要求,符合公司在非保险领域的风险偏好与风险限额。非保险领域风险管理方面,本公司严格遵照监管相关要求,修订《非保险子公司管理办法》及《非保险领域风险管理办法》,进行业务及风险监测。2025年底,在成员机构管理系统内上线了非保领域风险报告模块,通过线上化工具定期进行非保险风险敞口、偿付能力影响等方面评估。定期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报告非保险领域风险状况及管理情况。本公司关注非保行业布局与战略匹配情况,及时对非保险领域的发展战略进行评估与调整。在资产、流动性等领域建立风险隔离机制,确保对非保险成员公司的投资不得损害保单持有人利益。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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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本公司一贯致力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遵循监管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保证经营管理行为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可靠、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经营效率效果提高、发展战略实现,达成内部控制目标,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议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置、主要内部控制制度、重大风险事件处置,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定期研究和评价。内部控制体系仅能就防范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保证,订立内部控制体系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架构,完善本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领导本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运行。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公司内控体系,围绕公司重点工作,聚焦内控建设重点,推动内部控制全面融入经营管理,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完整、全面控制、执行有效。公司统筹开展集团及各子公司风险与内部控制自评估工作,系统性优化自评估模式,整合操作风险自评估与内控自评估体系,通过定性、定量分析,精准识别固有风险及控制措施有效性。公司持续关注新规要求,分析内控差距,及时检视内控流程并完成内控制度的新建、修订或废止。公司强化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剖析问题成因,从制度、流程、系统等多维度落实整改举措,促进内部控制持续改进。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督办机制,定期跟踪缺陷整改进度,强化缺陷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贯彻落实操作风险监管新规,优化操作风险治理体系,提升精细化管控水平,推进操作风险管控体系与三大工具管理机制建设。建立集团关键风险指标库,修订完善2025年度操作风险偏好、容忍度及风险限额,规范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与报告全流程管理。坚持科技引领,打造新一代智能风控系统,将大数据分析、AI大模型、低代码开发等新技术融入内控作业流程及风险监测场景中,深化四大能力中心建设,突出智慧内控的价值赋能。2026年,公司将深入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五五”规划等会议精神和政策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集团党委和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坚持“风险穿透、合规下沉、系统管控、协同发力”,全面深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内控管理模式创新,实现内控管理从基础性保障向战略性价值创造的跃升。根据《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保监发〔2015〕113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2018第11号令)等要求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公司实行集团董事会直接领导、集团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下的内部审计模式。本公司实行内部审计集中化管理,集团总部设立审计中心,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统一开展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受托履行子公司内部审计职责,各子公司不再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和岗位。集团董事长分管审计工作;集团总审计师兼任集团审计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集团审计中心在集团党委、董事会领导下,按照董事会审批的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防控风险、促进发展的工作主线,主动对接公司发展战略,聚焦集团战略重点、监管关注重点和经营管理重点,着力揭示重大违规、预防重大风险、预警重大案件,创新推行审计项目批量轮次作业模式,加强资源统筹调配,高质高效完成各类审计项目。发挥审计咨询服务作用,聚焦关键领域开展调研项目,提出一批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受到管理层高度重视并予以采纳落实。立足数智审计能力创新,搭建动态审计监测平台,全力推动数据体系建设、技术手段创新,发挥数智驱动牵引审计转型的赋能作用。积极践行一体化风控,会同合规、风控及业务条线修订完成全司统一的缺陷分级认定标准,为评估风险、改善管理提供基本依据;加强与纪检、巡察、人力等条线沟通协作,成果信息互通共享,强化整改督导,形成监督合力。调优审计部门设置,持续完善组织架构,加强审计各部门专业化、特色化建设,激发组织活力;创新人才分层梯队培养模式,组织专项集训、干部研修、轮岗学习、定期培训等,稳步提升审计队伍综合能力;坚持基层党建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强化纪律约束,规范审计行为,推动形成良好氛围,不断加强审计队伍的纪律性和战斗力。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年内部审计监督未发现影响公司经营的系统性重大缺陷,守牢风险底线,相关监管对集团及主要子公司评价评级结果良好。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牵头对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本公司会计师还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详见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子公司管理控制情况
本公司以集团整体战略目标为牵引,强化对各子公司的战略管控,结合各子公司战略定位和实际经营状况,在维护子公司独立法人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建立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当、高效的分级分类管控模式,在落实集团管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各级公司的管理责任。根据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的战略定位和工作职责,本公司下辖子公司以优化集团资源配置、发挥协同效应、有效促进保险主业发展为原则开展经营。本公司坚持“一个太保”协同文化,根据集团战略管控重点和实现路径,加强战略传导,明确各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重点工作并定期追踪,同时通过集团战略预算考核体系确保集团整体战略目标和子公司责任目标的实现。本公司遵循保险集团以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政策指引,持续保持集团对关键业务领域和关键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实质管控,规范股权管理,持续完善一体化风险管控体系,强化风险管控能力。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情况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组织章程文件的变动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本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25年8月29日,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前述修订。2025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企业文化
本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和传承,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服务国之大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守护美好生活。我们深知企业文化是一家企业的灵魂,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增强凝聚力的基因和精髓。公司从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等多维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公司企业文化价值体系。我们以“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为使命,以“建设具有市场引领力与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保险金融服务集团”为目标,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创新共赢”为核心价值观,以“平时注入一点水,难时拥有太平洋”为品牌口号,通过持续开展企业文化宣导,全员践行企业文化,推动公司顺利开展战略转型,赋能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在日常营运中实践企业文化,有关企业文化与业务目标之间的联系及实践企业文化的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董事长致辞”及“经营概览”章节。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组织架构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公司治理情况
(一)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1、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环境和社会责任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情况
(一)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1、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公司锚定双碳战略目标,持续构建并完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负债端、投资端、运营端协同发力的资源优势,全面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绿色保险,助力绿色转型本公司提供绿色能源、绿色交通、减污降碳、生态环境四大领域的绿色保险产品,2025年绿色保险保额超310万亿元。
1、新能源汽车保险
打造国内险企在新能源车险国际化服务领域的首个成功案例,为中国车企“走出去”提供了强有力的风险保障支持。2025年,为超630万辆新能源车提供保障。
2、巨灾保险
因地制宜开发救助型、创新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别的巨灾保险。2025年,提供巨灾风险保额约1.15万亿元,为社会抵御巨灾风险提供坚实支撑。
3、生态碳汇保险
创新开发系列生态碳汇保险产品,增加生态固碳能力,涉及森林碳汇、草原碳汇、湿地碳汇、海洋碳汇、竹林碳汇等。2025年6月,成功签约贵州省江口县造林碳汇CCER保险项目。
4、清洁能源保险
为绿色能源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提供风险保障。2025年,为清洁能源产业提供保险保障超73万亿元。为风电产业提供保险保障超1.2万亿元,服务风电项目4,500个;为光伏产业提供保险保障超1.2万亿元,服务光伏项目1.7万余个;为水力发电产业提供保险保障超2,780亿元;为核电项目提供保险保障超1,800亿元。
5、绿色交通保险
截至2025年,累计承保全国50余座城市300多条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为超1.2万公里运营里程提供累计超3万亿元保险保障。
6、环境污染责任险
为4,000余家化工、电力等企业提供环境污染风险保障,额度超120亿元。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公司治理情况
(一)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1、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绿色投资,赋能产业升级本公司持续完善负责任投资管理体系,不断创新ESG主题产品,进一步挖掘绿色投资机遇,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产业基金等形式直接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建设,积极助力绿色产业发展。2025年,本公司绿色投资规模超3,000亿元。
1、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太平洋-武汉地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三期)投资
18.5亿元,用于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
等轨道交通项目,该项目获得联合赤道最高等级G1级绿色认证。太平洋-宁波轨交债权投资计划(二期)新增投资7.4亿元,用于宁波轨道交通4号线建设,该项目获得联合赤道最高等级G1级绿色认证。
2、债权投资绿色赋能
发行国电投新能源项目专项绿债,债券资金主要投向华北、西北地区的风电和光伏电站建设。发行广东省环保集团绿债,债券资金投向水系治理和污水治理的关键领域。发行全国数据中心行业首单绿色持有型不动产ABS,发行规模8.6亿,该项目获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最高等级(G-1)认证。
绿色运营,恪守环境友好
本公司坚持“绿色发展、节能减排”理念,制定明确减排目标,公司减碳生态与员工绿色行为协同,全方位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1、推广碳普惠平台
“太保碳普惠”平台持续吸引用户践行低碳生活、参与双碳目标行动。2025年,平台亮相上海碳博会、服贸会、投洽会、进博会等重大展会,吸引约5万名用户参与;对接“上海随申办”、与知名车企开展品牌联动,政企合作与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底,平台已覆盖本公司40家分公司、超300个城市,用户规模突破65万。
2、建设绿色园区
本公司929低碳运行示范园区通过节能改造降低能耗。2025年,绿电发电量15.37万度。太保家园自建项目均按绿色建筑三星标准打造,多个社区获绿色建筑三星预认证及WELL健康建筑金级(含中期)认证;北京、成都、广州太保大厦均取得LEED铂金级认证,全面践行绿色低碳与健康建筑理念。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情况
(一)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1、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3、践行绿色办公
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遵循《总部自用办公职场绿色运营管理指引》等制度;将“绿色发展节能减排”发展理念融入日常运营管理,制定考核指标方案,致力于减少资源消耗与碳排放,打造低碳、高效的办公环境。本公司所处行业并非高污染行业,主营业务活动不会对生态环境以及自然资源造成重大负面影响。2025年,本公司始终严守环境法规,未出现任何因环境违规而面临处罚的事件,亦未曾接收到有关环境问题的任何申诉信息。
生物多样,共建和谐家园
本公司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创新开发生物多样性主题保险产品,持续健全生物多样性投资管理机制。在西双版纳、普洱两地野生亚洲象肇事频发地区,连续十余年致力于推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截至2025年已推广至19个省份、超120个区县,累计保险保障超18.4亿元、赔付过亿元。2025年,在上海创新推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险,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貉”纳入保障;同时研发对虾、林木、古树名木等专属保险产品,多维度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2,000余亩青海三江源公益林每年减碳1,600吨,为守护“中华水塔”持续增添“太保绿”。
乡村振兴,绘就振兴新貌
创新农险及综合金融产品,构建多维协同的长效帮扶体系,彰显责任担当。
1、乡村帮扶
截至2025年底,累计投入乡村帮扶捐赠资金1,560万元,助力产业振兴、村容村貌改善、帮困助学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医疗帮扶。在乡村偏远地区开展大病保险、长护险、惠民保等各类医保合作项目,解决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有效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驻村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向重点帮扶地区派出驻村干部283人,服务26个省份的重点村,助力乡村振兴。
消费帮扶。通过工会福利、食堂定向采购、带货直播、产
品包销、员工自购等方式助力乡村农副产品销售,提升农户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截至2025年底,累计消费帮扶521.2万元。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公司治理情况
(一)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1、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农业保险
公司推进农险业务提质增效,累计开发5,000余款农险产品,基本实现农林牧渔领域产品全覆盖。2025年,新开发1,400余款农险产品,为超1,700万户次农户提供各类农业风险保障约1.3万亿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发布“振兴五保”综合风险保障计划,全面保障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保障粮食安全。丰富粮食安全保险供给,累计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作物提供风险保障1,286亿元,对300余种农作物实现保险全覆盖。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开展“一县一品”“一县多品”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截至2025年底,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00余款特色农产品提供风险保障服务。
农险数字化服务。打造新一代“三农”核心系统“彗智农”,可进行信息采集等承保全流程操作,精准、高效、智能守护“三农”高质量发展。创新打造“AI保处联动”项目,将收集理赔单证、鉴定单位盖章材料等线下繁琐流程转移至保处联动APP,最快当天可线上完成理赔全流程。本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详细情况,请参阅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及伦交所网站( 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 )披露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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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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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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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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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项刊载日期(2025年)是否刊载报刊H股公告1月4日×保费收入公告1月17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月22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1月23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1月25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1月27日H股公告2月7日×保费收入公告2月19日?H股公告3月4日
×H股公告3月13日保费收入公告3月15日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3月19日关于控股子公司董事长辞任的公告
3月22日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董事长的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3月27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
×
年度业绩推介材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审财务报表(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刘晓丹)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林婷懿)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罗婉文)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金弘毅)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姜旭平)偿付能力报告摘要节录(2024年年度)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H股公告4月2日关于筹划回购公司A股股份等相关事项的自愿性公告
4月8日?董事辞任公告
其他信息信息披露索引
2025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事项刊载日期(2025年)是否刊载报刊H股公告4月10日
×H股公告
4月12日保费收入公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4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4月29日?H股公告4月30日×关于参加上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024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5月1日?H股公告5月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5月13日
?保费收入公告5月15日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5月22日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5月27日?H股公告6月4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6月5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6月7日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月12日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保费收入公告6月14日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6月24日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6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6月28日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H股公告7月3日×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7月11日
?保费收入公告7月16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7月31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H股公告8月2日×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8月12日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保费收入公告8月14日?H股公告8月15日×关于召开2025年中期业绩说明会的公告8月22日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8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监事离任的公告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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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项刊载日期(2025年)是否刊载报刊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中期业绩推介材料偿付能力报告摘要节录(2025年半年度)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8月30日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股公告9月2日关于拟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15,556,000,000港元于2030年到期的零息H股可转换债券的公告
9月11日
?关于建议发行港元计值H股可转换债券的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9月16日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保费收入公告
9月19日关于H股可转换债券发行完成以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9月27日H股公告10月1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10月10日
?保费收入公告
10月17日H股公告×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10月22日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10月31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节录H股公告11月5日保费收入公告11月14日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11月22日H股公告12月3日×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12月5日
?关于披露2025年资本市场开放日相关报告的公告
12月10日2025年资本市场开放日材料×保费收入公告12月17日
?关于公司章程获核准及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12月24日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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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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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原件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2025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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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已审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公司资产负债表公司利润表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公司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附录: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P1P5P7P9P10P11P12P13P14P15A1
财务报告
2025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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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5004_B01号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复核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的会计
政策,包括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保险合同分组和确认、计量等。
● 了解、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与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流程相关内部
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包括主要假设的设定与批准、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与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相关的信息系统及其一般控制、系统间数据传输和计算等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
● 测试保险合同负债计量过程中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
性。
● 评估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所使用的主要假设,我们将管理层所使
用的主要假设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历史数据和适用的行业经验进行比对,并考虑了管理层作出相关判断的合理性。
● 评价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负债计量
方法的适当性,选取主要典型保险产品、合同组,通过独立重新计算保险合同负债等方式进行复核。
● 分析报告期间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评价关键变动对保险合同
负债的影响,以评估保险合同负债的总体合理性。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合同负债为人民币24,666亿元,占总负债的88%。由于保险合同负债涉及管理层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需要对保险合同分组、保险合同计量方法的适用性、责任单元的确定及未来不确定的现金流量等方面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也需要运用复杂的精算模型,并需要管理层在设定假设时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保险合同负债计量中运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用假设、赔付率、保单红利假设及非金融风险调整等。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0,附注三、30,附注六、24和附注十二、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划分为第三层次投资资产的估值我们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了解、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对投资估值流程实施的内部控制,
包括对基于模型的计算所采用的假设与方法的确定和批准,对内部自建估值模型的数据完整性和数据选择的控制,以及管理层对外部数据供应商提供的估值参数进行复核的控制。
● 对第三层次投资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实施的程序包括:
- 根据行业惯例和估值原则,评估了估值模型所使用的方
法;- 将估值模型中采用的假设与适当的外部第三方定价数据
(如:公开市场股价和中债收益率等)进行比较;- 针对选取的缺乏活跃市场的投资资产,使用来自外部的非
可直接观察的输入值独立检查其估值结果。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资产的账面余额为人民币约4,944亿元,占总资产的16%。由于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采用了估值模型和非可直接观察的参数及假设。这些估值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与第三层次投资资产的估值相关的固有风险重大,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8,附注三、30和附注十五。
四、其他信息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2025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
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郭杭翔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莫艾琦中国 ? 北京2026年3月26日
2025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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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附注六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162,78929,357衍生金融资产252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24,51210,905定期存款4187,310173,818金融投资:2,715,7082,482,029 交易性金融资产5714,868667,199 债权投资652,60164,844 其他债权投资71,772,0781,607,9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176,161142,014保险合同资产24–2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547,74646,081长期股权投资914,61622,520存出资本保证金106,9006,851投资性房地产1128,1478,951固定资产1225,85920,255在建工程131,0862,489使用权资产141,7762,921无形资产157,2577,347商誉161,3571,357递延所得税资产173,6433,464其他资产1816,05616,514资产总计3,144,7672,834,90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202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负债和股东权益附注六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衍生金融负债22,3729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218,930181,695预收保费20,23718,044应付职工薪酬2111,11610,169应交税费223,7222,480应付债券2322,67810,286保险合同负债242,466,6072,229,514应付手续费及佣金5,8355,942保费准备金201129租赁负债1,5712,722递延所得税负债174,5177,362长期借款154–其他负债2652,60347,987负债合计2,810,5432,516,426股本279,6209,620资本公积2879,93279,948其他综合损益48(17,390)14,917盈余公积295,1145,114一般风险准备3035,42029,928未分配利润31189,447151,8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02,143291,417少数股东权益3232,08127,064股东权益合计334,224318,481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144,7672,834,907
本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傅 帆苏 罡徐 蓁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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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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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六2025年2024年
一、营业总收入435,156404,089 保险服务收入33288,910279,473 利息收入3458,83255,991 投资收益3552,65726,9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94(54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327 其他收益19425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629,93237,713 汇兑损失(238)(64) 其他业务收入374,7793,810 资产处置收益38902
二、营业总支出(368,982)(348,378) 保险服务费用(252,043)(243,147) 分出保费的分摊(15,425)(15,891)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4,19214,466 承保财务损失39(101,835)(92,520)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398812,103 提取保费准备金(78)116 利息支出40(4,164)(2,72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21)(56) 税金及附加41(568)(439) 业务及管理费42(7,018)(8,239) 信用减值损失43(1,155)(531)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8)(406) 其他业务成本44(1,720)(1,106)
三、营业利润66,17455,711 加:营业外收入4519386 减:营业外支出46(299)(234)
四、利润总额66,06855,563 减:所得税47(10,669)(9,12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
合并利润表(续)
合并利润表(续)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六2025年2024年
五、净利润55,39946,441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55,39946,441 终止经营净利润––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0544,960 少数股东损益1,8941,481
六、其他综合损益的税后净额48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益6,7674,77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7,1256,035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358)(1,260)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益(39,677)2,025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损益(22)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
(57,621)105,0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信用损失准备
(98)22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46)23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18,065(103,211)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5(32) 其他综合损益(32,910)6,800
七、综合收益总额22,48953,2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1,13251,64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3571,595
八、每股收益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5.564.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5.544.6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5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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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损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小计
少数股东
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9,62079,94814,9175,11429,928151,890291,41727,064318,481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16)(32,307)–5,49237,55710,7265,01715,743
(一)净利润–––––53,50553,5051,89455,399
(二)其他综合损益(附注六、48)––(32,373)–––(32,373)(537)(32,910) 综合收益总额––(32,373)––53,50521,1321,35722,489
(三)收购子公司–––––––4,6704,670
(四)权益法核算引起的其他权益变动–(16)––––(16)–(16)
(五)利润分配––––5,492(15,882)(10,390)(1,010)(11,400) 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5,492(5,492)––– 2.对股东的分配–––––(10,390)(10,390)(400)(10,790) 3.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610)(610)
(六)其他综合损益结转留存收益––66––(66)–––
三、本年年末余额9,62079,932(17,390)5,11435,420189,447302,14332,081334,224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余额中包含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为人民币11.56亿元。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损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小计
少数股东
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9,62079,9507,9925,11425,462121,448249,58618,118267,70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2)6,925–4,46630,44241,8318,94650,777
(一)净利润–––––44,96044,9601,48146,441
(二)其他综合损益(附注六、48)––6,686–––6,6861146,800 综合收益总额––6,686––44,96051,6461,59553,241
(三)权益法核算引起的其他权益变动–1––––1–1
(四)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3)8,0027,999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3)8,0027,999
(五)利润分配––––4,466(14,279)(9,813)(651)(10,464) 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466(4,466)––– 2.对股东的分配–––––(9,813)(9,813)(231)(10,044) 3.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420)(420)
(六)其他综合损益结转留存收益––239––(239)–––
三、本年年末余额9,62079,94814,9175,11429,928151,890291,41727,064318,481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余额中包含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为人民币18.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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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附注六2025年2024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524,709482,537 保单质押贷款净减少额1,519521 收到的税收返还2341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497,7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2,911490,964 支付签发保险合同赔款的现金(196,475)(189,571) 支付分入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2,888)(1,965) 支付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2,844)(5,353)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2,441)(34,7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244)(26,393) 支付的各项税费(10,525)(10,2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65,971)(68,3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7,388)(336,5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95,523154,4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61,984728,928 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73,93866,70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3121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13336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6,483795,834 投资支付的现金(913,408)(1,001,33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460)(24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284)(3,87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18)(27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0,870)(1,005,734)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84,387)(209,9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4,242–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37,28264,57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20,22116,0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74588,6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026)(8,26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277)(13,01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3,751)(6,0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054)(27,2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69161,3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94)9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247,3335,933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5239,67333,740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5287,00639,67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5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公司资产负债表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附注八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118,3395,16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306–定期存款310,1326,997金融投资:56,13957,394 交易性金融资产426,31122,725 债权投资56,3278,301 其他债权投资618,78521,72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164,639长期股权投资870,46470,213投资性房地产91,9582,131固定资产1,7871,840在建工程33使用权资产226288无形资产274267其他资产10494561资产总计160,122144,857负债和股东权益衍生金融负债112,30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2700910应付职工薪酬236244应交税费1313应付债券12,391–租赁负债260329递延所得税负债464475其他负债13632780负债合计17,0022,751股本9,6209,620资本公积1479,31279,312其他综合损益161,1101,260盈余公积4,8104,810未分配利润48,26847,104股东权益合计143,120142,106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60,122144,85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公司利润表
公司利润表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附注八2025年2024年
一、营业总收入13,80013,087 利息收入1,4161,665 投资收益1511,6089,90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35 其他收益2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55818 汇兑(损失)/收益(119)28 其他业务收入638659
二、营业总支出(2,037)(1,905) 利息支出(118)(33) 税金及附加(73)(76) 业务及管理费(1,560)(1,563) 信用减值损失(48)(25) 其他业务成本(238)(208)
三、营业利润11,76311,182 加:营业外收入2617 减:营业外支出(48)(49)
四、利润总额11,74111,150 减:所得税(204)(333)
五、净利润11,53710,817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11,53710,817 终止经营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损益的税后净额16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益25322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53223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益(386)600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损益(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380)6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信用损失准备
(1)(3) 其他综合损益(133)823
七、综合收益总额11,40411,64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5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2025年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损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9,62079,3121,2604,81047,104142,106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150)–1,1641,014
(一)净利润––––11,53711,537
(二)其他综合损益(附注八、16)––(133)––(133) 综合收益总额––(133)–11,53711,404
(三)利润分配––––(10,390)(10,390) 对股东的分配––––(10,390)(10,390)
(四)其他综合损益结转留存收益––(17)–17–
三、本年年末余额9,62079,3121,1104,81048,268143,120
2024年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损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9,62079,3124234,81046,114140,279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837–9901,827
(一)净利润––––10,81710,817
(二)其他综合损益(附注八、16)––823––823 综合收益总额––823–10,81711,640
(三)利润分配––––(9,813)(9,813) 对股东的分配––––(9,813)(9,813)
(四)其他综合损益结转留存收益––14–(14)–
三、本年年末余额9,62079,3121,2604,81047,104142,10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
公司现金流量表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附注八2025年2024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税收返还1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407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357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88)(666) 支付的各项税费(483)(3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57)(8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28)(1,878)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7(793)(1,08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35517,964 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12,78911,49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3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53629,455 投资支付的现金(17,016)(18,2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18)(2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334)(18,5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0210,89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4,2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2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405)(9,834)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210)(1,11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9)(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734)(10,997)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3,508(10,9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35)6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713,482(1,123)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5,1636,286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18,6455,16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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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202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本集团的基本情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根据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2001]239号文批准,于2001年10月由原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改制而成。改制后本公司于2001年10月24日取得了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核发的注册号为100000100111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总股本为人民币20.0639亿元,注册地和总部地址为上海。本公司分别于2002年及2007年2月至2007年4月,通过向老股东增资和吸收新股东的方式发行新股,将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67亿元。本公司于2007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10亿股普通股A股股票,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77亿元。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07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于2009年12月在全球公开发售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H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86亿元。本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已于2009年12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于2012年11月非公开发行4.62亿股H股股票,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90.62亿元,并于2012年12月获得了原中国保监会对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批准。本公司于2013年2月5日取得注册号为10000000001110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于2015年12月15日,本公司更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11707B。
本公司于2020年6月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了102,873,300份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于2020年7月额外发行了8,794,991份GDR,每份GDR代表5股本公司A股股票。上述GDR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约人民币96.20亿元。
本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或“太保集团”)主要的经营业务为: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养老险及年金业务,并从事资金运用业务等。
本年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五。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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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本公司及本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本集团根据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三、17)、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三、20)、收入的确认(附注三、23)等。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详见附注三、30。
1. 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本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国家或地区设立的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位表示。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保险合同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下属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产险”)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设立时,将本公司作为投资投入以及其向本公司收购的资产和负债,按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本集团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以评估值计价的资产还原为历史成本。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支出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5.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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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企业合并(续)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续)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分别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
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他情况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如果或有对价被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其公允价值后续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如果或有对价被确认为一项权益,后续不需要按其公允价值重新计量,或有对价的后续交割在权益中予以确认。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在购买日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应当结合购买日存在的合同条款、经营政策、并购政策等相关因素进行分类或指定,主要包括被购买方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套期关系的指定、嵌入衍生工具的分拆等。但是,合并中如涉及租赁合同和保险合同且在购买日对合同条款作出修订的,应当结合修订的条款和其他因素对合同进行分类。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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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合并(续)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续)在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子公司(包括结构化主体),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比如表决权仅与行政工作相关,而相关运营活动通过合同约定来安排。结构化主体包括信托产品、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和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信托产品、股权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由关联的或无关联的信托公司或资产管理人管理,并将筹集的资金投资于其他公司的贷款或股权。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由关联的或无关联的资产管理人管理,并将筹集的资金投资于协议存款、基金、股票、债券等。债权投资计划由关联的或无关联的资产管理人管理,且其主要投资标的物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支持项目。信托产品、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和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通过签署产品合同授予持有人按约定分配相关信托产品、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和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的权利来为其运营融资。本集团持有的信托产品、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和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已签署产品合同。
未由本集团控制的所有信托产品、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和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均为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但当少数股东权益产生于其投资的结构化主体,则确认为一项负债,反映其份额对应的合并实体净资产。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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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合并财务报表(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集团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股权,按以下方法进行核算:
(1)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处理;
(2)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列于附注五。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分别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且通常自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的投资。
8. 外币折算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由此将产生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其余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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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外币折算(续)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按规定进行证券回购业务而融出的资金,按买入证券实际支付的成本入账,并在证券持有期内按实际利率计提买入返售证券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并不实际持有买入返售的证券。如若交易对手未能偿还该贷款,则本集团拥有对相关证券的权利。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按规定进行证券回购业务而融入的资金,按卖出证券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并在证券卖出期内按实际利率计提卖出回购证券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可能被要求以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提供额外抵押,而抵押资产将继续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
10.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当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或类似权力,本集团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以判断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包括:
(1) 与被投资方其他表决权持有者的合同安排;
(2) 其他合同安排的权力;以及
(3) 本集团的表决权和潜在表决权。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同时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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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本集团以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为基础,同时考虑本集团及其他方持有的现行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待处置该项投资时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11.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其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8-50年0%-5%1.90%至5.56%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当且仅当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之用途已改变时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转入和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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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固定资产的折旧釆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4-67年0%-3%1.45%至4.17%运输设备4-8年0%-10%11.25%至25.00%其他设备3-10年0%-10%9.00%至33.33%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等。
14. 无形资产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具体期限并不确定,故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主要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20-50年软件使用权1-10年特许经营权不确定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不进行摊销,需每年进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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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无形资产(续)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5.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当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16. 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是指本集团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
抵债资产以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账面价值与所取得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先冲减重组债权所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抵债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并进行减值测试,必要时进行调整。抵债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17.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金融资产已转移,并且(a)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得以履行、撤销或到期,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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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外,该等金融资产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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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购入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是指在初始确认时即存在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这些资产的减值准备为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累计变动。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等披露参见附注十二、3。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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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金融工具(续)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可转换债券本集团发行可转换债券时依据条款确定其是否同时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既包含负债也包含权益成份的,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并分别进行处理。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仅包含负债成份和嵌入衍生工具,即股份转换权具备嵌入衍生工具特征的,则将其从可转换债券整体中分拆,作为衍生金融工具单独处理,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发行价格超过初始确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的部分被确认为债务工具。交易费用根据初始确认时债务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分配的发行价格为基础按比例分摊。与债务工具有关的交易费用确认为负债,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交易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8. 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保险合同资产及再保险合同资产已经在相关会计政策中说明外,其余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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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资产减值(续)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9. 保险保障基金
本集团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20. 保险合同
20.1 保险合同的定义
保险合同,是指合同签发人与保单持有人约定,在特定保险事项对保单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时给予其赔偿,并因此承担源于保单持有人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保险事项,是指保险合同所承保的、产生保险风险的不确定未来事项。保险风险,是指从保单持有人转移至合同签发人的除金融风险之外的风险。
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本集团下列合同:
● 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含分入的再保险合同);
● 本集团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 本集团在合同转让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上述保险合同;
● 本集团所签发的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再保险合同,是指再保险分入人(再保险合同签发人)与再保险分出人约定,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对应的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等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是指赋予特定投资者合同权利以收取保证金额和附加金额的金融工具。附加金额由合同签发人基于特定项目回报相机决定,且预计构成合同利益的重要部分。
对于本集团签发的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适用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但列于“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的确认和计量”小节中的特殊事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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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保险合同(续)
20.1 保险合同的定义(续)
在合同开始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合同,属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 合同条款规定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清晰可辨认的基础项目;
● 预计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中的相当大部分支付给保单持有人;
● 预计应付保单持有人金额变动中的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
20.2 保险合同的识别、合并和分拆
保险合同的识别
本集团评估各单项合同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即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据此判断该合同是否为保险合同,只有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才是保险合同。对于合同开始日经评估符合保险合同定义的合同,后续不再重新评估。
本集团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时,认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
(1) 至少在一个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形下,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项可能导致签发人支付重大额外金额,即使保
险事项发生可能性极小,或者或有现金流量按概率加权计算所得的预期现值占保险合同剩余现金流量的预期现值的比例很小。额外金额是保险事项发生时比不发生时多支付金额(包括索赔处理费和理赔估损费)的现值。其中,对交易没有经济上的可辨认影响的,表明不具有商业实质。
(2) 至少在一个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形下,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项可能导致签发人按现值计算遭受损失。企业
判断是否因上述保险事项遭受损失的标准是保险事项发生的情形下的未来现金流出现值大于流入现值。但是,即使一项再保险合同可能不会使其签发人遭受重大损失,只要该再保险合同将对应的保险合同分出部分中几乎所有的保险风险转移给了再保险分入人,那么该再保险合同仍被视为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保险合同的合并
本集团基于整体商业目的而与同一或相关联的多个合同对方订立的多份保险合同,将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以反映其商业实质。保险合同的分拆
保险合同中包含多个组成部分的,本集团将下列组成部分予以分拆:
●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拆条件的嵌入衍生工具。
● 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但是与投资成分相关的合同条款符合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定义的仍
然适用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
● 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的承诺。
投资成分,是指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生均须根据保险合同要求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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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保险合同(续)
20.2 保险合同的识别、合并和分拆(续)
保险合同的分拆(续)
如果投资成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则视为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
(1) 投资成分和保险成分非高度关联。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投资成分和保险成分高度关联:
● 投资成分和保险成分不可单独计量,即无法在不考虑另一个成分的情况下计量其中一个成分。如果
一个成分的价值随另一个成分的价值变动而变动,则两个成分高度关联。
● 保单持有人无法从其中一个成分单独获益,只能在两个成分同时存在时获益。如果合同中一个成分
的失效或到期会造成另一个成分的失效或到期,则两个成分高度关联。
(2) 签发该保险合同的企业或其他方可以在相同的市场或地区单独出售与投资成分具有相同条款的合同。
一般而言,对于相关合同,本集团以保单现金价值等类似合同特征为基础确定不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保险合同服务,是指企业为保险事项提供的保险保障服务、为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持有人提供的投资回报服务,以及代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持有人管理基础项目的投资相关服务。企业分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不应考虑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须实施的其他活动,除非企业在该活动发生时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了保险合同服务之外的商品或服务。对于企业向保单持有人承诺的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如果保单持有人能够从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该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中受益,则应当将其作为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的承诺。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的承诺不可明确区分:该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承诺的相关现金流量及风险与合同中保险成分的相关现金流量及风险高度关联;企业提供了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承诺与保险成分进行整合。
本集团根据保险合同分拆情况分摊合同现金流量。合同现金流量扣除已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和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的现金流量后,在保险成分(含未分拆嵌入衍生工具、不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和不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的承诺)和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的承诺之间进行分摊。
20.3 保险合同的分组
本集团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同一保险合同组合。本集团将保险合同组合进一步细分形成保险合同组,并将保险合同组作为计量单元。保险合同组由一项或多项各自签发日之间间隔不超过1年且预计获利水平相似的保险合同组成。本集团以合同组合中单项合同为基础,逐项评估其归属的合同组。但有合理可靠的信息表明多项合同属于同一合同组的,本集团以多项合同为基础评估其归属的合同组。
本集团至少将同一合同组合分为下列合同组,并且不将签发时间间隔超过一年的合同归入同一合同组:
● 初始确认时存在亏损的合同组;
● 初始确认时无显著可能性在未来发生亏损的合同组;
● 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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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保险合同(续)
20.4 保险合同的确认
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签发的保险合同:
● 责任期开始日;
● 保单持有人首付款到期日,或者未约定首付款到期日时本集团实际收到首付款日;
● 发生亏损时。
合同组合中的合同符合上述时点要求时,本集团评估其归属的合同组,后续不再重新评估。责任期,是指企业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期间。本集团将合同组确认前已付或应付的、系统合理分摊至相关合同组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确认为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是指因销售、核保和承保已签发或预计签发的合同组而产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其对应合同组合的现金流量。合同组合中的合同归入其所属合同组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合同对应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事实和情况表明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可能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集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导致以前期间减值因素已经消失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
20.5.1 一般方法
初始计量
本集团以合同组作为计量单元,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合同服务边际,是指企业因在未来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将于未来确认的未赚利润。履约现金流量包括下列各项:
● 与履行保险合同直接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
● 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
● 非金融风险调整。
非金融风险调整,是指企业在履行保险合同时,因承担非金融风险导致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而要求得到的补偿。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不考虑企业自身的不履约风险。
本集团可以在高于合同组或合同组合的汇总层面估计履约现金流量,并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合同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应当符合:未来现金流量估计值为无偏的概率加权平均值;有关市场变量的估计与可观察市场数据一致;以当前可获得的信息为基础,反映计量时存在的情况和假设;与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分别估计,估计技术适合合并估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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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20.5.1 一般方法(续)
初始计量(续)本集团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考虑合同组内各单项合同边界内的现金流量。企业有权要求保单持有人支付保费或者有实质性义务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该权利或义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保险合同边界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企业无实质性义务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
● 企业有实际能力重新评估该保单持有人的风险,并据此可重新设定价格或承诺利益水平以充分反映该风
险;
● 企业有实际能力重新评估该合同所属合同组合的风险,并据此可重新设定价格或承诺利益水平以充分反映
该风险,且重新评估日前对应保费在定价时未考虑重新评估日后的风险。本集团采用适当的折现率对履约现金流量进行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及未包含在未来现金流量估计中的有关金融风险。适当的折现率同时符合下列要求:反映货币时间价值、保险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以及流动性特征;基于与保险合同具有一致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工具当前可观察市场数据确定,且不考虑与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无关但影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其他因素。
本集团在估计履约现金流量时考虑并单独估计非金融风险调整,以反映非金融风险对履约现金流量的影响。本集团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下列各项之和:
● 履约现金流量;
● 在该日终止确认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
● 合同组内合同在该日产生的现金流量。
上述各项之和反映为现金净流入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反映为现金净流出的,本集团将其作为首日亏损计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未到期责任负债与已发生赔款负债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未到期责任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期责任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已发生赔款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对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1)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2)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
所适用的加权平均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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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20.5.1 一般方法(续)
后续计量(续)
(3)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
亏损部分,以及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除外;
(4)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5)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
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上述(1)至(4)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本集团将在相关保险合同的开始时确定预计支付的现金流量的基础,如固定利率或随特定资产回报而变动的回报,以将相机现金流量的金额变动分解为金融风险相关假设变更导致的变动和相机抉择变动导致的变动。本集团将相机抉择变动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作为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并调整合同服务边际,而金融风险相关假设变更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本集团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导致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因当期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导致已发生赔款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额,以及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本集团在确认保险服务收入和保险服务费用时,不包含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本集团将合同组内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随时间流逝进行系统摊销,计入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保险服务费用,同时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以反映该类现金流量所对应的保费的收回。本集团将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的影响导致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额,作为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本集团考虑持有的相关资产及其会计处理,在合同组合层面对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的会计处理做出下列会计政策选择:
● 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全额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
● 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在合同组剩余期限内,采用系统合理
的方法确定计入各个期间保险财务损益的金额,其与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保险财务损益,是指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保险财务损益包括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承保财务损益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本集团按如下方法确定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摊计入保险财务损益的金额:
● 对于金融风险相关假设变更对企业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保险合同组,本集团采用合
同组初始确认时确定的、反映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特征的折现率,确定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的金额。
● 对于金融风险相关假设变更对企业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保险合同组,本集团根据合同
特征,采用实际分摊率法或预期结算利率法,确定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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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20.5.1 一般方法(续)
后续计量(续)
对于中期财务报表中作出的相关会计估计处理结果,本集团将在同一年度以后的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本集团对产生外币现金流量的合同组进行计量时,将保险合同负债视为货币性项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有关规定处理。资产负债表日,产生外币现金流量的合同组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选择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保险合同组合,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0.5.2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计量的特殊方法(“浮动收费法”)
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评估一项合同是否为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后续不再重新评估。分入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不适用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计量的特殊方法。
本集团按照基础项目公允价值扣除浮动收费的差额,估计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浮动收费,是指本集团因代保单持有人管理基础项目并提供投资相关服务而取得的对价,等于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减去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现金流量。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调整后予以确定:
(1)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2)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变动金额,但以下情形除外:
● 本集团使用衍生工具或分出再保险合同管理与该金额变动相关金融风险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
以选择将该金额变动中由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的影响导致的部分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但本集团将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该金额变动中的相应部分也应予以分解。
●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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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20.5.2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计量的特殊方法(“浮动收费法”)(续)
(3) 与未来服务相关且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以下情形除外:
● 本集团使用衍生工具、分出再保险合同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工具
管理与该履约现金流量变动相关金融风险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将该履约现金流量变动中由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的影响导致的部分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但本集团将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该履约现金流量变动中的相应部分也应予以分解。
●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
(4)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5)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
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根据(1)至(4)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对于本集团持有基础项目的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本集团选择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的金额等于其持有的基础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但上述(2)、(3)中对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的会计处理除外。
20.5.3 亏损保险合同组计量的特殊方法
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发生首日亏损的,或合同组合中的合同归入其所属亏损合同组而新增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亏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初始确认时,亏损合同组的保险合同负债账面价值等于其履约现金流量。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组在后续计量时发生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亏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
● 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发生变更,导致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
服务边际账面价值。
●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其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
边际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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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20.5.3 亏损保险合同组计量的特殊方法(续)
本集团在确认合同组的亏损后,将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下列变动额,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未到期责任负债中的亏损部分和其他部分:
(1) 因发生保险服务费用而减少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 因相关风险释放而计入当期损益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金额;
(3)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不计入当期保险服务收入。
本集团在确认合同组的亏损后,还将进行如下的会计处理:
● 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以及具
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确认为新增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亏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
● 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以及具
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减少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冲减当期保险服务费用;超出亏损部分的金额,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
20.5.4 保险合同组计量的简化处理方法(“保费分配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可以采用保费分配法简化合同组的计量:
● 本集团能够合理预计采用简化处理规定与根据前述一般方法计量合同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结果无重大差
异。预计履约现金流量在赔案发生前将发生重大变化的,表明该合同组不符合本条件;
● 该合同组内各项合同的责任期不超过一年。
本集团对其签发的保险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时,假设初始确认时该合同所属合同组合内不存在亏损合同,该假设与相关事实和情况不符的除外。
合同组内的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合同组初始确认时确定的折现率,对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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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20.5.4 保险合同组计量的简化处理方法(“保费分配法”)(续)
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合同组时,初始确认时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已收保费减去初始确认时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减去(或加上)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终止确认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的金额。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期初账面价值加上当期已收保费,减去当期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加上当期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金额和针对融资成分的调整金额,减去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的金额和当期已付或转入已发生赔款负债中的投资成分。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存在亏损时,本集团将该日与未到期责任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超过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计量已发生赔款负债。本集团计算相关履约现金流量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的影响。本集团将已收和预计收取的保费,在扣除投资成分并对重大融资成分进行调整后,分摊至当期的金额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本集团随时间流逝在责任期内分摊经调整的已收和预计收取的保费;保险合同的风险在责任期内不随时间流逝为主释放的,以保险服务费用预计发生时间为基础进行分摊。
20.6 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对于本集团签发的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适用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但下列各项特殊事项除外:
● 初始确认的时点为本集团成为合同一方的日期。
● 有支付现金的实质性义务的,该义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合同边界内。本集团有实际能力对其支付现金的
承诺进行重新定价以充分反映其承诺支付现金的金额及相关风险的,表明无支付现金的实质性义务。
● 本集团按照投资服务的提供模式,在合同组期限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合同服务边际进行摊销,计入当
期及以后期间损益。
20.7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确认和计量
20.7.1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确认
对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进行确认和计量除本小节(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确认和计量”)中提及的特别说明之外,适用保险合同的上述会计处理方法,但关于亏损合同组计量的相关方法不适用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其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但是,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分出成比例责任的,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该合同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和任一对应的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点中较晚的时点;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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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确认和计量(续)
20.7.2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计量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其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是指本集团为在未来获得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而产生的净成本或净利得。本集团在估计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的相关假设与计量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保持一致,并考虑再保险分入人的不履约风险。
本集团根据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转移给再保险分入人的风险,估计非金融风险调整。
本集团在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下列各项之和:
● 履约现金流量;
● 在该日终止确认的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
● 分出再保险合同组内合同在该日产生的现金流量;
●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
本集团将上述各项之和所反映的净成本或净利得,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净成本与分出前发生的事项相关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与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之和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期责任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摊回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对于订立时点不晚于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时点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本集团在初始确认对应的亏损合同组或者将对应的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亏损时,根据下列两项的乘积确定分出再保险合同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1)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的亏损;(2)预计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比例。本集团按照上述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调整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同时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对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进行后续计量时,调整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以反映对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变化,调整后的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不超过本集团预计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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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保险合同(续)
20.7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确认和计量(续)
20.7.2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计量(续)
资产负债表日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1)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2)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
所适用的加权平均利率;
(3) 在初始确认对应的亏损合同组或者将对应的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亏损时确定的分保摊回未到期
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以及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无关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转回;
(4)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分摊至对应的保险合同组且不调整其合同服务边际的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而导致的变动,以及对应的保险合同组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时因确认或转回亏损而导致的变动除外;
(5)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6)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本集团按照取得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分出再保险合同组在责
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根据(1)至(5)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损益。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导致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金额与未来服务无关,本集团不因此调整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本集团因当期取得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而导致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分出保费的分摊;因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摊回导致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账面价值的增加额,以及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本集团将预计从再保险分入人收到的不取决于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金额,作为分出保费的分摊的减项。本集团在确认分出保费的分摊和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时,不包含分出再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可以采用保费分配法简化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计量:
● 能够合理预计采用保费分配法与不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结果无重大差异。预计履约现
金流量在赔案发生前将发生重大变化的,表明该合同组不符合本条件。
● 该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内各项合同的责任期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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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保险合同(续)
20.8 修改和终止确认
保险合同条款的修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合同,并按照修改后的合同条款确认一项新合同:
● 假设修改后的合同条款自合同开始日适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 修改后的合同不属于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修改后的合同应当予以分拆且分拆后适用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发生变化。- 修改后的合同的合同边界发生实质性变化。- 修改后的合同归属于不同的合同组。
● 原合同与修改后的合同仅有其一符合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定义。
● 原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修改后的合同不符合采用保费分配法的条件。
保险合同条款的修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集团将合同条款修改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作为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变更进行处理。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履行、取消或到期而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保险合同。本集团终止确认一项保险合同的,进行如下处理:
● 调整该保险合同所属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扣除与终止确认的权利义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非金
融风险调整。
● 调整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 调整合同组在当期及以后期间的责任单元。
本集团修改原合同并确认新合同时,按照下列两项的差额调整原合同所属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因终止确认原合同所导致的合同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金额;修改日订立与新合同条款相同的合同预计将收取的保费减去因修改原合同而收取的额外保费后的保费净额。本集团在计量新合同所属合同组时,假设于修改日收到上述保费净额。
本集团因合同转让而终止确认一项保险合同的,按照因终止确认该合同所导致的合同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金额与受让方收取的保费之间的差额,调整该合同所属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本集团因合同修改或转让而终止确认一项保险合同时,将与该合同相关的、在以前期间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余额转入当期损益,但对于本集团持有基础项目的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除外。
20.9 列报
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合账面价值为贷方(借方)余额的,列示为保险合同负债(资产);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账面价值为借方(贷方)余额的,列示为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计入保险合同组合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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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折现的影响重大,预计负债的金额为预期履行义务所需的未来现金流于资产负债表日的现值。随时间推移而引致的折现现值的增加计入利息支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2. 股利分配
经股东会批准的亏损弥补及股利分配于批准当期确认入账。
23. 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
对于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本集团以合同组为计量单元,在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期间确认保险服务收入。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确认。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所使用的利率。
管理费收入
本集团根据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报酬的计算方法,按权责发生制计算确认管理费收入。在满足收入确认原则和管理费计提条件的前提下,管理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确认。
24.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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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租赁(续)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以下项目:
(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 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
本。本集团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等。租赁付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进行折现,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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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适用的税率为基础,并考虑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解释和实务。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
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
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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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本集团中国境内员工必须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和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本集团香港员工,本集团按照相应法规确定的供款比率参与了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本集团对上述社会保障的义务为根据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保险统筹费用,所缴费用由政府机构按规定统筹和支付给退休员工,并无没收相关供款且本集团不能动用已没收的相关供款减低现有的供款水平。
本集团中国境内部分地区的员工还参加了企业年金计划,由本集团按约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企业年金供款中因员工离职而未归属于其个人的企业年金缴费部分,并不用于抵消现有供款而是转入企业年金计划的公共账户,经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分配给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员工。
除此之外,本集团不负有重大的进一步支付员工退休福利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上述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上退休福利计划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员工支付自其内部退养次月起至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期间的各项福利费用,包括退养金、继续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保险统筹费用等。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在符合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关键员工实行延期支付计划,在员工服务期内计提,并确认为负债。该奖金的授予按照本集团对员工个人及公司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确定,并递延支付。
28.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应当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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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指由过去的事项引起而可能需要本集团承担的义务。由于该等义务发生的机会由某些不能由本集团完全控制的事件而决定,或是由于该等义务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并不能可靠地计量,因此本集团不确认该等义务。当上述不能由本集团完全控制的事件发生或该等义务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则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30.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基于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包括对在有关情况下视为合理的未来事件的预期,本集团对该等估计及判断进行持续评估。重大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1)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应基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2)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应基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例如,合同现金流量中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等。
(3) 对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的判断
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控制由本集团担任资产管理人的结构化主体时,需要管理层基于所有的事实和情况综合判断本集团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其他方的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如果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那么对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在判断本集团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考虑的因素包括资产管理人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取得的薪酬水平和因持有结构化主体其他利益而面临可变回报的风险敞口。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这些因素发生变化时,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025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0.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重大判断(续)
(4) 保险合同的分组和确认
对于签发的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在评估初始确认时是否存在亏损或无显著可能性在未来发生亏损,本集团需要作出判断,包括考虑:
● 使这些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假设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 用于对相关产品盈利性进行估计的信息。
(5) 保险合同计量方法的适用性
本集团在保险合同开始时评估其是否符合采用保费分配法或浮动收费法的条件。在进行此类评估时,需要管理层基于合同特征及相关事实和情况综合判断。
(6) 责任单元的确定
本集团将合同服务边际分摊至当期和未来预期提供的每一责任单元,并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的损益。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服务的提供模式,合理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元,即考虑每项合同所提供的利益金额或数量及预计责任期。本集团根据保险保障服务、投资回报服务及投资相关服务(如适用)的提供模式,考虑保险合同的条款及给付等特征,对保险合同所提供利益的金额或数量作出估计。对于提供多项服务的合同,本集团以各项服务相关的因素(包括预期最高给付额、投资成分等)为基础估计确定各项服务的权重。本集团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以及“对保险合同履约现金流量的计量”中提及的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等估计确定相关合同的预计责任期。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1) 对保险合同履约现金流量的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在计量保险合同负债过程中须对保险合同边界内的履约现金流量作出合理估计,该估计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同时考虑一定的非金融风险调整。履约现金流量计量使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折现率、保险事故发生率(主要包括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赔付率、退保率、费用、保单红利及非金融风险调整假设等。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0.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1) 对保险合同履约现金流量的计量(续)
(a)折现率本集团对于不随基础项目回报而变动的预计现金流量,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确定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影响的基础上,以基础利率曲线附加综合溢价确定折现率假设。综合溢价考虑税收、流动性效应和其他因素等确定。2025年12月31日采用的即期折现率假设为1.84%至4.80%(2024年12月31日:1.73%至4.80%)。本集团对于随基础项目回报而变动的预计现金流量,采用对应资产组合未来预期投资收益率为折现率。折现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投资策略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折现率假设。(b)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死亡率假设是基于本集团以往的死亡率经验数据及对当前和预期未来的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死亡率假设采用中国人身保险行业标准的生命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的相应百分比表示。疾病发生率假设是基于行业发病率或本集团产品定价假设及以往的发病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死亡率及疾病发生率假设受未来国民生活方式改变、医疗技术发展及社会条件进步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死亡率及疾病发生率假设。(c)赔付率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赔付率假设。(d)退保率退保率假设是基于本集团产品特征、以往的保单退保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而确定。退保率假设按照定价利率水平、产品类别和销售渠道的不同而分别确定。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退保率假设。(e)费用费用假设是基于本集团费用分析结果及对未来的预期,主要包括:保险获取现金流量、保单管理和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
2025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0.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1) 对保险合同履约现金流量的计量(续)
(f)保单红利保单红利假设基于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政策及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保单红利假设受上述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保单红利假设。(g)非金融风险调整本集团采用置信水平法等方法确定非金融风险调整。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计量签发的保险合同及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置信水平均为75%(2024年12月31日:置信水平为75%)。
(2) 运用估值技术估算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在缺乏活跃市场情况下,公允价值乃使用估值技术估算,该等方法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参照其他金融工具时,该等工具应具有相似的信用评级。对于现金流量折现分析,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乃基于现行市场信息及适用于具有相似收益、信用质量及到期特征的金融工具的比率所作出的最佳估计。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受到经济状况、于特定行业的集中程度、工具或货币种类、市场流动性及对手方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折现率受无风险利率及信用风险所影响。
(3)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信息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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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四、税项
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应缴纳的主要税项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企业所得税–按现行税法与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增值税–
按现行税法与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计缴,适用税率3%、5%、6%、9%或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1%、5%或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2%计缴。本集团中国境外业务应缴纳的主要税项及其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缴纳。本集团计缴的税项将由有关税务机关核定。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下列已合并子公司:
名称
法定主体类别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成立及注册地
经营所在地
注册资本(除特别注明外,
人民币千元)
股本/实收资本(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备注直接间接太保产险
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保险上海中国19,948,08819,948,08898.50–98.50太保寿险
股份有限公司
人身保险上海中国8,628,2008,628,20098.29–98.29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资产”)
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上海上海2,100,0002,100,00080.0019.67100.00中国太平洋保险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香港”)
有限责任公司
财产保险香港香港
港币250,000
千元
港币250,000
千元
–98.50100.00(1)上海太保不动产经营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不动产”)
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经营
管理
上海上海115,000115,000100.00–100.00长江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养老”)
股份有限公司
年金业务、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业务
上海上海3,000,0003,000,000–61.1062.16中国太保投资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投资(香港)”)
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香港香港
港币200,000
千元
港币200,000
千元
12.2587.46100.00
City Island Develop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City Island”)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控股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美元50,000元美元1,000元–98.29100.00Great Winwick Limited*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控股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美元50,000元美元100元–98.29100.00伟域(香港)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控股香港香港港币10,000元港币1元–98.29100.00Newscott Investments
Limited*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控股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美元50,000元美元100元–98.29100.00
2025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下列已合并子公司:(续)
名称
法定主体类别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成立及注册地
经营所在地
注册资本(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千元)
股本/实收资本(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备注直接间接
新域(香港)投资有限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控股香港香港港币10,000元港币1元–98.29100.00上海新汇房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汇房产”)*
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上海上海
美元15,600
千元
美元15,600
千元
–98.29100.00上海和汇房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和汇房产”)*
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上海上海
美元46,330千元
美元46,330千元
–98.29100.00太平洋保险在线服务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在线”)
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服务等山东中国200,000200,000100.00–100.00天津隆融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天津隆融”)
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天津天津353,690353,690–98.29100.00太平洋保险养老产业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养老投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产业
投资等
上海上海5,000,0005,000,000–98.29100.00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太平洋健康险”)
股份有限公司
健康保险上海中国3,600,0003,600,00085.0514.69100.00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安信农险”)
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保险上海中国1,080,0001,080,000–66.7667.78太平洋医疗健康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太平洋医疗健康”)
有限责任公司
医疗咨询服务等
上海上海2,200,0002,200,000–98.29100.00(2)太平洋保险代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代理”)
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专业
代理
上海上海50,00050,000–100.00100.00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国联安基金”)
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上海上海150,000150,000–50.8351.00太保养老产业发展
(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投资、房地产开发
经营等
成都成都1,083,4751,083,475–98.29100.00(3)太保养老(杭州)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投资、房地产开发
经营等
杭州杭州1,200,0001,073,000–98.29100.00(4)太保养老(厦门)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投资、房地产开发
经营等
厦门厦门900,000900,000–98.29100.00太保家园(成都)
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健康咨
询服务等
成都成都60,00043,000–98.29100.00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下列已合并子公司:(续)
名称
法定主体类别经营范围及
主要业务
成立及注册地
经营所在地
注册资本(除特别注明外,
人民币千元)
股本/实收资本(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备注直接间接太保养老(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养老投资、房地产开发
经营等
南京南京702,000588,556–98.29100.00(5)太保(大理)颐老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大理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项目建设与管理、养老服务等
大理大理608,000608,000–74.7076.00太保康养(上海)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陀)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投资、房地产开发
经营等
上海上海250,000250,000–98.29100.00太保家园(杭州)养老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等
杭州杭州60,00042,200–98.29100.00太保养老(武汉)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房地产开发
经营等
武汉武汉980,000980,000–98.29100.00太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上海上海100,000100,000–99.67100.00上海崇明太保家园养老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崇明)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项目
建设与管理、养老
服务等
上海上海1,253,0001,070,000–98.29100.00上海普陀太保家园养老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陀)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
护理机构服务、健康咨询服务等
上海上海30,00028,000–98.29100.00(6)北京博瑞和铭保险代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和铭”)
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代理
业务
北京中国52,00052,000–98.29100.00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香港)”)
有限责任公司
人身保险香港香港
港币4,000,000
千元
港币4,000,000
千元
–98.29100.00(7)太保养老服务(青岛)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房地产开发
经营等
青岛青岛227,000193,000–98.29100.00太保家园(厦门)养老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等
厦门厦门40,00030,000–98.29100.00太保养老(郑州)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房地产开发
经营等
郑州郑州650,000650,000–98.29100.00太保养老(北京)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房地产开发
经营等
北京北京800,000800,000–98.29100.00
2025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下列已合并子公司:(续)
名称
法定主体类别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成立及注册地
经营所在地
注册资本(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千元)
股本/实收资本(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备注直接间接太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等
上海上海700,000700,000100.00–100.00鑫保裕(广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鑫保裕”)
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等
广州广州3,650,0003,649,990–98.46100.00太保科技服务(武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科技武汉”)
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武汉武汉100,000100,000–100.00100.00太保健康管理(三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三亚三亚490,000490,000–98.29100.00太保家园(南京)养老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等
南京南京30,0007,000–98.29100.00上海静安太保家园养老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静安)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项目建设与管理、养老服务等
上海上海426,367426,367–98.29100.00太保家园(武汉)养老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健康咨询服务等
武汉武汉30,00018,500–98.29100.00(8)厦门源申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
康复医院”)
有限责任公司
医疗服务、医院管理等
厦门厦门160,000160,000–98.29100.00太保家园(苏州)养老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等
苏州苏州30,00011,000–98.29100.00(9)太保家园(北京)养老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
北京北京30,0003,000–98.29100.00(10)太保家园(郑州)养老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
郑州郑州45,00010,000–98.29100.00(11)太保养老(广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项目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投资、房地产开发
经营等
广州广州830,000518,000–98.29100.00(12)太保养老(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项目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房地产租赁等
苏州苏州300,000300,000–98.29100.00(13)济南源申康复医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康复医院”)
有限责任公司
医疗服务、医院管理等
济南济南260,000152,000–98.29100.00(14)上海瑞永景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永景房产”)
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
上海上海14,050,00014,050,000–68.8070.00(15)太保南山居(上海)养老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居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等
上海上海5,6005,600–98.29100.00(16)太保家园(三亚)养老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服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
三亚三亚30,00013,000–98.29100.00(17)太保致远(上海)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致远”)
有限责任公司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上海上海10,00010,000–99.67100.00(18)
*City Island的子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下列已合并子公司:(续)
(1) 太保香港
2023年12月,本公司与太保产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港币4.30亿元的交易对价将本公司持有的太保香港股权全部转让给太保产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转让已完成全部交易程序,太保产险持有太保香港100%股权。
(2) 太平洋医疗健康
经太保寿险董事会决议通过,向太平洋医疗健康增资人民币12.00亿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亿元变更为人民币22.0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已实缴全部投资款。
(3) 成都项目公司
太保寿险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都项目公司,2025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亿元变更为人民币
10.83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已实缴全部投资款。
(4) 杭州项目公司
太保寿险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杭州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实缴投资款增加至人民币10.73亿元。
(5) 南京项目公司
太保寿险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南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2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实缴投资款增加至约人民币5.89亿元。
(6) 上海(普陀)服务公司
养老投资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普陀)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3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养老投资公司实缴投资款增加至人民币0.28亿元。
(7) 太保寿险(香港)
经太保寿险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太保寿险(香港)增资港币30.00亿元,注册资本由港币
10.00亿元变更为港币40.0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实缴投资款增加至港币40.00亿
元,已实缴全部投资款。
(8) 武汉服务公司
养老投资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武汉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3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养老投资公司实缴投资款增加至约人民币0.19亿元。
(9) 苏州服务公司
养老投资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3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养老投资公司实缴投资款增加至人民币0.11亿元。
2025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信息
公司治理
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下列已合并子公司:(续)
(10) 北京服务公司
养老投资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3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养老投资公司实缴投资款增加至人民币0.03亿元。
(11) 郑州服务公司
养老投资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郑州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45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养老投资公司实缴投资款增加至人民币0.10亿元。
(12) 广州项目公司
太保寿险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广州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实缴投资款增加至人民币5.18亿元。
(13) 苏州项目公司
太保寿险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苏州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已实缴全部投资款。
(14) 济南康复医院
太平洋医疗健康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济南康复医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平洋医疗健康实缴投资款增加至人民币1.52亿元。
(15) 瑞永景房产
太保寿险与两家第三方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瑞永景房产,瑞永景房产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50亿元。其中,太保寿险持股比例为70.00%。于2025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已实缴全部投资款人民币98.35亿元。太保寿险于本年取得瑞永景房产的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具体见附注五、2。
(16) 南山居服务公司
养老投资公司与欧葆庭(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南山居服务公司(原太保欧葆庭(上海)养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6.00%和44.0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10亿元。于2025年1月,欧葆庭(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减资退出,股权变更后养老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养老投资公司已实缴全部投资款。
(17) 三亚服务公司
养老投资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三亚服务公司,于2025年1月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000MAEB4AFU2U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3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养老投资公司已实缴投资款人民币0.13亿元。
(18) 太保致远
太保资产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太保致远,于2025年5月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MAEL1A7M9J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1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资产已实缴全部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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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年发生的主要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如下:
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
成本
股权取得
比例(%)
股权取得
方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营业收入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购买日至
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净额瑞永景房产
2018年7月24日
9,83570.00现金出资
2025年6月30日
控制权转让日
194(347)39
(1) 合并成本及商誉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10,8979,294合并成本合计10,8979,294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0,897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2)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和负债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112112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待摊费用22,50119,448其他资产235235长期借款(5,627)(5,627)递延所得税负债(763)–其他负债(891)(891)净资产15,56713,277减:少数股东权益4,6703,983取得的净资产10,8979,294
本集团在确定瑞永景房产的资产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时,投资性房地产项下的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评估。除上述单独评估的资产外,瑞永景房产的其余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接近。
(3)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
股权的取得时点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比例(%)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
股权的取得成本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
股权的取得方式
瑞永景房产2018年7月24日70.009,835支付现金取得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
账面价值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
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损益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
主要假设
购买日之前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瑞永景房产9,29410,8971,603净资产调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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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续)
(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现金净额
2025年购买日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112减:本年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于本年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2
3、 于2025年12月31日,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如下:
名称
本集团投资占比(%)
产品规模人民币(千元)
业务性质
太保致远1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100.0019,776,709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1)权益类:国内证券交易所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定向增发,不含新股申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2)固定收益类:现金、银行活期存款、债券通用质押式逆回购。太保长航股权投资基金
(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保长航”)
99.9810,312,874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
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保大健康”)
90.908,155,679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国联安增富一年定期开放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0.008,062,610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国联安增裕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7.477,635,690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国联安基金、太保资本、太保致远等分别为该等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资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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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币种原币汇率折合人民币银行存款人民币37,8541.0000037,854
美元7737.028805,433港币19,7350.9032217,825其他3小计61,115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1,6741.000001,674
小计1,674合计62,789
2024年12月31日
币种原币汇率折合人民币银行存款人民币22,0451.0000022,045
美元8107.188405,820
港币2950.92604274
其他2
小计28,141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1,2141.000001,214
美元–7.188402
小计1,216合计29,357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52.97亿元(2024年12月31日:折合为人民币13.57亿元)。根据中国的外汇管理规定,本集团需在获得外汇管理机构批准后,通过有权进行外汇业务的银行将人民币兑换为其他货币。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原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为人民币40.81亿元(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2.21亿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特定用途资金等原因造成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88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79亿元)。
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和短期定期存款。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1天至3个月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存放于信誉良好且最近并无欠款记录的银行。货币资金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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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名义金额及其公允价值列示如下。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名义金额仅为资产负债表内所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提供对比的基础,并不代表所涉及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当前公允价值,因而也不能反映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
2025年12月31日名义金额资产负债可转换债券转股权14,221–2,306远期外汇合同6,108566合计20,32952,372
2024年12月31日名义金额资产负债股指期货8––远期外汇合同4,7132696合计4,7212696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银行间18,79510,380 交易所5,717525小计24,51210,905减:减值准备––合计24,51210,905
本集团未将担保物进行出售或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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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3个月以内(含3个月)5,1813,4523个月至1年(含1年)7,2625,3861年至2年(含2年)9,7977,9342年至3年(含3年)3,3029,7443年至4年(含4年)11,9102,5234年至5年(含5年)10,61811,910减:减值准备(29)(2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个月以内(含3个月)2,5878,8523个月至1年(含1年)26,0777,7161年至2年(含2年)27,74429,0262年至3年(含3年)22,21927,9803年至4年(含4年)37,79820,7814年至5年(含5年)22,84438,538其中:
摊余成本137,358129,338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1,9113,555合计187,310173,818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定期存款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08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0.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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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上市249,761216,255非上市465,107450,944合计714,868667,199债券272,353274,335 政府债4,9196,907 金融债245,192241,069 企业债22,24226,359股票212,808179,013基金84,88770,472非上市股权投资72,33466,707债权投资计划35,79542,150资管产品类投资24,58628,238其他12,1056,284合计714,868667,19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无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且其投资变现不存在重大限制。
6. 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上市3,1123,236非上市51,42963,205小计54,54166,441减:减值准备(1,940)(1,597)净额52,60164,844债券18,72621,852 政府债17,38516,435 企业债1,3415,417债权投资计划30,46135,482信托计划1,3635,065其他3,9914,042小计54,54166,441减:减值准备(1,940)(1,597)净额52,6016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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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上市75,02167,909非上市1,697,0571,540,063合计1,772,0781,607,972债券1,564,5771,345,995 政府债1,330,0021,139,037 金融债89,06468,666 企业债145,511138,292债权投资计划150,039163,085信托计划15,85450,715优先股33,84734,478其他7,76113,699合计1,772,0781,607,972其中:
摊余成本1,605,7011,366,390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166,377241,58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40.39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2.20亿元)。
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股票124,84676,052优先股8,70512,642永续债9,69918,878其他32,91134,442合计176,161142,014其中:
成本156,736131,934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19,42510,080
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是以长期持有或取得持有期间股利等为主要投资目标的非交易性权益投资。于2025年度,由于优化资产配置及资产负债管理原因,本集团处置了人民币198.64亿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4年度:人民币149.91亿元),因处置等原因而从其他综合损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112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124百万元)。于2025年度,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权确认的股息收入人民币73.76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57.78亿元),参见附注六、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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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长期股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投资成本
年初余额本年增加/(减少)
按权益法
调整的净损益
其他综合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股利分配
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权益法:
合营企业 瑞永景房产9,8359,543(9,294)(249)––––– 其他5246(2)4––(5)43–小计9,8879,589(9,296)(245)––(5)43– 联营企业 太嘉杉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太嘉杉”)(注1)
3,0933,016331(2)––(2)3,343– 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长三角协同优势”) (注2)
1,5322,353(194)42––(77)2,124– 上海新兴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兴技术”)
1,8561,818–64––(56)1,826– 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科创二期”)(注3)
1,4721,454132102––(19)1,669– 上海星启恒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星启恒泰”)(注4)
956–956––––956– 上海临港普洛斯国际物流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临港普洛斯”)
1,057987–(44)––(28)915– 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生物医药”) (注5)
813952(123)25––(37)817– 嘉兴易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嘉兴易商”)
901706–(31)–––675– 其他3,7882,160498183(25)(21)(6)2,789(541)小计15,46813,4461,600339(25)(21)(225)15,114(541)合计25,35523,035(7,696)94(25)(21)(230)15,157(541)
注1:太保寿险2025年向太嘉杉新增实缴出资人民币3.50亿元,同时收到退还项目成本人民币0.19亿元,投资份额仍为99.01%。注2:太保寿险2025年自长三角协同优势退还项目成本人民币1.94亿元,投资份额仍为27.75%。注3:太保寿险2025年向科创二期新增实缴出资人民币1.50亿元,同时收到退还项目成本约人民币0.18亿元,投资份额仍为25.00%。注4:太保寿险2025年向星启恒泰新增实缴出资人民币9.56亿元,投资份额为8.98%。注5:太保寿险2025年自上海生物医药退还项目成本约人民币1.23亿元,投资份额为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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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长期股权投资(续)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主要的联营企业明细资料如下:
名称
企业类型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除特别注明外,
人民币千元)
实收资本(除特别注明外,
人民币千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本公司表决权比例(%)直接间接太嘉杉 (注1)
有限合伙企业
上海不适用
股权投资
不适用3,122,67791310000MA1FL7MH5H–97.32不适用长三角协同 优势
有限合伙企业
上海不适用
股权投资
不适用4,437,31891310000MA1FL62E0U–27.28不适用新兴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薛晗
商务服务
453,250453,250913100006072011086–19.659.09科创二期
有限合伙企业
上海不适用
股权投资
不适用6,001,00091310000MA1FL7X9X1–24.57不适用星启恒泰
有限合伙企业
上海不适用
股权投资
不适用10,641,00091310115MAK286LX9B–8.83不适用临港普洛斯
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赵明琪房地产
美元119,990
千元
美元119,990
千元
913100007709009105–19.6512.50上海生物医药
有限合伙企业
上海不适用
股权投资
不适用7,030,03691310000MA1FL7HY2Y–12.00不适用嘉兴易商 (注2)
有限合伙企业
嘉兴不适用
股权投资
不适用950,50191330402MA2BCWUX4C–93.18不适用
注1: 本集团控股子公司太保寿险对太嘉杉的投资比例超过50%,但根据太嘉杉的合伙协议,本集团不能单方面主导太嘉杉的相关活动,因此本集团将太嘉杉作为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注2: 本集团控股子公司太保寿险对嘉兴易商的投资比例超过50%,但根据嘉兴易商的合伙协议,本集团不能单方面主导嘉兴易商的相关活动,
因此本集团将嘉兴易商作为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瑞永景房产–––20,0756,40013,675其他2,1891,7344552,2391,892347合营企业2,1891,73445522,3148,29214,022
合营企业净亏损:
2025年2024年
合营企业净亏损(36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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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长期股权投资(续)
主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年末资产总额年末负债总额本年营业收入总额本年净收益/(亏损)太嘉杉3,378133(2)长三角协同优势7,70143177152
其他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2025年2024年
净收益3,0452,662其他综合损益(180)28综合收益总额2,8652,690本集团在联营企业综合收益总额中所占份额274(94)年末本集团投资账面价值合计9,1067,56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已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41亿元。(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5.15亿元)
本集团对出现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在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评估时,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主要包括按公允价值减预计处置费用确定和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公允价值主要基于公开市场发行的股票的公允价值,采用适用的估值技术确定。现金流量现值基于管理层审批后的业务预算和调整后的折现率,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在业务预算期后的现金流按照稳定的增长率和终值推算。
10. 存出资本保证金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太保产险3,9893,989太保寿险1,7261,726太平洋健康险720720太平洋安信农险260260小计6,6956,695加:应计利息207158减:减值准备(2)(2)合计6,9006,85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太保产险、太保寿险、太平洋健康险和太平洋安信农险应分别按其注册资本的20%缴存资本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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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及建筑物原值:
2024年1月1日14,687 购置59 净转出至固定资产(1,316) 净转出至无形资产(25) 处置(3) 2024年12月31日13,402 购置386 净转出至固定资产(445) 无形资产净转入88 收购子公司20,027 其他(40) 2025年12月31日33,418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4,020) 计提(400) 净转出至固定资产336 净转出至无形资产6 处置1 2024年12月31日(4,077) 计提(628) 净转出至固定资产132 无形资产净转入(8) 收购子公司(380) 其他19 2025年12月31日(4,942)减值准备:
2024年1月1日– 计提(374) 2024年12月31日(374) 净转出至固定资产45 2025年12月31日(329)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28,147 2024年12月31日8,95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323.05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41.69亿元)。该公允价值乃由本集团参考独立评估师的估值结果得出。本集团对出现减值迹象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在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评估时,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主要包括按公允价值减预计处置费用确定和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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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投资性房地产(续)
公允价值主要基于同类物业的交易价格,采用适用的估值技术确定。现金流量现值基于管理层对于物业租赁收入的业务预算和调整后的折现率,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为人民币8,692百万元。
12.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原值:
2024年1月1日24,0151,1036,16331,281 购置4197504642 在建工程转入1,134––1,134 投资性房地产净转入1,316––1,316 减少(1)(88)(235)(324) 2024年12月31日26,5051,1126,43234,049 购置2473522619 在建工程转入3,588––3,588 投资性房地产净转入445––445 收购子公司2,789––2,789 减少(141)(95)(224)(460) 2025年12月31日33,2101,0906,73041,030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6,704)(896)(4,747)(12,347) 计提(812)(66)(523)(1,401) 投资性房地产净转入(336)––(336) 减少–85230315 2024年12月31日(7,852)(877)(5,040)(13,769) 计提(928)(61)(478)(1,467) 投资性房地产净转入(132)––(132) 收购子公司(126)––(126) 减少8592216393 2025年12月31日(8,953)(846)(5,302)(15,101)减值准备:
2024年1月1日(9)––(9) 计提(16)––(16) 2024年12月31日(25)––(25) 投资性房地产净转入(45)––(45) 2025年12月31日(70)––(70)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24,1872441,42825,859 2024年12月31日18,6282351,3922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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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固定资产(续)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原值约为人民币50.83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6.62亿元)的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已提足折旧,但仍在继续使用。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942百万元。
13. 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主要为楼宇建设项目,其变动明细如下:
2025年12月31日项目预算年初余额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本年转入无形资产
本年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处置年末余额
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
浙江2,6451623––––62424%江苏1,13321216––––23721%四川1,9382106––––1086%广东1,370590––––957%重庆1214––––542%上海1,6381,061133(1,180)(11)––373%甘肃3–2––––267%深圳6–3(2)–––150%河北2255(9)–––145%其他4,6401,3931,042(2,397)(28)––1052%
2,4892,224(3,588)(39)––1,086
2024年12月31日项目预算年初余额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本年转入无形资产
本年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处置年末余额
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上海1,404965100(4)–––1,06176%河南1,060223319––––54251%北京1,33089200––––28922%海南88887176––––26330%云南831108135––––24329%贵州351315––––2880%江苏1,137–24(3)–––212%广东1,370–5––––50%湖北1,620783123(906)––––56%辽宁1731633(166)––––96%其他3,37728109(55)(43)(2)–374%
2,4591,209(1,134)(43)(2)–2,489
本集团在建工程资金来源均属自有资金,在建工程余额中无资本化利息支出。本集团在建工程年末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无需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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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原值:
2024年1月1日7,5116277,544 增加1,460411,465 减少(1,873)(6)(14)(1,893) 2024年12月31日7,0984147,116 增加86742873 减少(2,443)(2)(2)(2,447) 2025年12月31日5,5226145,542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4,165)(5)(9)(4,179) 计提(1,171)(2)(1)(1,174) 减少1,151341,158 2024年12月31日(4,185)(4)(6)(4,195) 计提(947)(2)(2)(951) 减少1,377211,380 2025年12月31日(3,755)(4)(7)(3,766)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1,767271,776 2024年12月31日2,913–82,921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年末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无需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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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其他合计
原价:
2024年1月1日3,48010,732646–14,858 增加3431,028–21,373 在建工程转入–43––43 投资性房地产净转入25–––25 处置–(6)––(6) 2024年12月31日3,84811,797646216,293 增加261,153––1,179 在建工程转入1128––39 净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88)–––(88) 处置(11)(9)––(20) 2025年12月31日3,78612,969646217,403累计摊销:
2024年1月1日(243)(7,483)––(7,726) 计提(89)(1,116)––(1,205) 投资性房地产净转入(6)–––(6) 处置–6––6 2024年12月31日(338)(8,593)––(8,931) 计提(92)(1,129)–(1)(1,222) 净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8–––8 处置79––16 2025年12月31日(415)(9,713)–(1)(10,129)减值准备:
2024年1月1日及2024年12月31日–(15)––(15) 计提(2)–––(2) 2025年12月31日(2)(15)––(17)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3,3693,24164617,257 2024年12月31日3,5103,18964627,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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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商誉
2025年12月31日年初数增加减少年末数长江养老149––149City Island813––813国联安基金395––395博瑞和铭15––15小计1,372––1,372减:减值准备(15)––(15)净额1,357––1,357
2024年12月31日年初数增加减少年末数
长江养老149––149City Island813––813国联安基金395––395博瑞和铭15––15小计1,372––1,372减:减值准备(15)––(15)净额1,357––1,357商誉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计提处置
博瑞和铭(15)––(15)
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包括按公允价值减预计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公允价值参考市场上同类资产的交易价格,采用适当的估值技术确定。现金流量现值基于管理层审批后的商业计划和调整后的折现率,通过现金流量预测模型计算。在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按照稳定的增长率和终值推算。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采用的折现率范围为10.5%至15%,增长率为2%左右。
除对收购博瑞和铭形成的商誉已计提减值以外,本集团年末其他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未计提其他商誉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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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暂时性差异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37,442149,76850,712202,848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2691,076169676 佣金和手续费6952,7808533,412 资产减值准备7222,8886242,496 可抵扣亏损18,45073,80010,46941,876 租赁负债3931,5716812,722 其他2,1038,4122,57810,312合计60,074240,29566,086264,342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暂时性差异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58,937)(235,748)(68,364)(273,456) 收购子公司产生的公允价值调整(1,470)(5,880)(737)(2,948) 使用权资产(444)(1,776)(730)(2,921) 其他(97)(388)(153)(612)合计(60,948)(243,792)(69,984)(279,93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抵销金额抵销后余额抵销金额抵销后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56,431)3,643(62,622)3,464递延所得税负债56,431(4,517)62,622(7,36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的明细如下: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佣金和手续费
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亏损
收购子公司产生的公允价值调整
其他合计
2024年1月1日22,300(21,942)7906113,198(797)1,7975,957计入损益(6,183)(9,275)63867,27160580(7,398)计入权益34,716(37,019)–(73)––(1)(2,377)本年其他变动(121)41–––––(80)2024年12月31日50,712(68,195)85362410,469(737)2,376(3,898)收购子公司–––––(763)–(763)计入损益(7,226)(7,342)(158)657,98130(428)(7,078)计入权益(5,985)16,832–33––710,887本年其他变动(59)37–––––(22)2025年12月31日37,442(58,668)69572218,450(1,470)1,955(874)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亏损为人民币508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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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其他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1)11,40612,694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2)9511,017其他3,6992,803合计16,05616,514
(1) 其他应收款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2,9084,323应收外单位往来款3,5633,344应收关联方款项*1,7721,772应收银邮代理及第三方支付323314押金146267应收共保保费4963预缴税金186155其他2,7942,787小计11,74113,025减:减值准备(335)(331)净额11,40612,694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为合营企业上海滨江祥瑞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滨江祥瑞”)垫付的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约人民币17.72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7.72亿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15%(2024年12月31日:占比为14%)。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比例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11,741100%(335)3%
202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比例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13,025100%(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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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账龄及相应的减值准备分析如下:
账龄
2025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比例减值准备净额3个月以内(含3个月)7,21862%(45)7,1733个月至1年(含1年)1,65714%(28)1,6291年至3年(含3年)7596%(116)6433年以上2,10718%(146)1,961合计11,741100%(335)11,406账龄
202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比例减值准备净额3个月以内(含3个月)8,38164%(17)8,3643个月至1年(含1年)1,82814%(22)1,8061年至3年(含3年)6495%(91)5583年以上2,16717%(201)1,966合计13,025100%(331)12,694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位列前五名的应收款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前五名其他应收款金额合计2,6492,499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2)(13)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总额比例23%1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前五名其他应收款余额中,账龄三年以上的比例为67%。本账户余额中并无持本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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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其他资产(续)
(2)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原价:
2024年1月1日5,094 增加384 在建工程转入2 处置(2) 2024年12月31日5,478 增加316 处置(3) 2025年12月31日5,791累计摊销:
2024年1月1日(4,042) 计提(421) 处置2 2024年12月31日(4,461) 计提(381) 处置2 2025年12月31日(4,840)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951 2024年12月31日1,017
19. 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12月31日年初数计提转回转销及其他年末数定期存款减值准备8283(28)–137存出资本保证金减值准备2–––2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4,220932(231)(882)4,039债权投资减值准备1,597408(65)–1,940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1526––541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应收款33153(13)(36)335 -抵债资产20–––20 -其他7919(3)–9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4570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52––17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74––(45)329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25–––25商誉减值准备15–––15合计7,3001,523(340)(918)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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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资产减值准备(续)
2024年12月31日年初数计提转回转销及其他年末数定期存款减值准备7616(10)–82存出资本保证金减值准备21(1)–2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3,929626(325)(10)4,220债权投资减值准备1,377368(148)–1,597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9916––515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应收款31961(1)(48)331 -抵债资产20–––20 -其他13516(72)–79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16––2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5–––15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74––374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25–––25商誉减值准备15–––15合计6,4211,494(557)(58)7,300
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银行间195,923158,860 交易所23,00722,835合计218,930181,695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面值约为人民币2,065.40亿元(2024年12月31日:约为人民币1,694.26亿元)的债券作为银行间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的抵押品。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面值约人民币230.03亿元(2024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28.26亿元)的标准券作为交易所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的抵押品。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一般自卖出之日起12个月内购回。
21. 应付职工薪酬
2025年1月1日增加减少2025年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7,34118,641(17,453)8,529职工福利费10870(868)12社会保险费924,153(4,184)61住房公积金101,481(1,483)8工会经费57363(352)68职工教育经费1,089220(90)1,219管理人员延期支付奖金152238(242)148内部退养福利1,418986(1,333)1,071合计10,16926,952(26,005)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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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应付职工薪酬(续)
2024年1月1日增加减少2024年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6,78918,339(17,787)7,341职工福利费12921(923)10社会保险费1074,090(4,105)92住房公积金141,416(1,420)10工会经费55369(367)57职工教育经费965204(80)1,089管理人员延期支付奖金173235(256)152内部退养福利1,1321,241(955)1,418合计9,24726,815(25,893)10,169
本集团没有重大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因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补偿。
22. 应交税费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1,875663未交增值税57156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52155其他1,1241,100合计3,7222,480
23. 应付债券
于2023年3月9日,太保产险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70亿元的十年期资本补充债券。太保产险在第五个计息年度末享有附有条件的对该资本补充债的赎回权。该资本补充债券的初始票面利率为3.72%,每年付息一次,如太保产险不行使赎回条款,则从第六个计息年度开始到债务到期为止,后五个计息年度内的票面利率上升至4.72%。于2023年4月3日,太保产险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十年期资本补充债券。太保产险在第五个计息年度末享有附有条件的对该资本补充债的赎回权。该资本补充债券的初始票面利率为3.55%,每年付息一次,如太保产险不行使赎回条款,则从第六个计息年度开始到债务到期为止,后五个计息年度内的票面利率上升至4.55%。于2025年9月18日,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港币155.56亿元的五年期零息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在符合及遵守条款及条件的前提下,债券持有人可在自发行日期后第41日起直至到期日前7个工作日止的期间内,按照当期转股价格行使将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本公司H股股票的权利。本次可转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具有现金结算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持有人赎回选择权。本公司可转债发行时的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港币39.04元,应根据可转债条款约定的转股价格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发行人
2024年12月31日
本年发行溢折价摊销本年计息本年付息/偿还其他
2025年12月31日
本公司–12,44794––(149)12,392太保产险10,286––367(367)–10,286合计10,28612,44794367(367)(149)2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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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
2025年12月31日保险合同资产(除保险获取现金流资产外)
保险获取现金流资产
保险合同资产
保险合同负债(扣除保险获取现金流资产前)
保险获取现金流资产
保险合同负债签发的保险合同(含分入再保险合同)–––2,466,607–2,466,607
2024年12月31日保险合同资产(除保险获取现
金流资产外)
保险获取现金流资产
保险合同资产
保险合同负债(扣除保险获取现金流资产前)
保险获取现金流资产
保险合同负债签发的保险合同(含分入再保险合同)22–222,229,514–2,229,514
按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分析如下:
2025年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赔款负债
合计
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
合计非亏损
部分
亏损部分
非亏损
部分
亏损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的估计
非金融风险调整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2,055,5017,48429,5642,092,54954,3466,68673,8892,044136,965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1)–(21)–(22)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余额2,055,5017,48429,5642,092,54954,3456,68673,8682,044136,943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的合同(5,089)––(5,089)–––––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合同(56,189)––(56,189)(6)–––(6)其余合同(21,550)––(21,550)(206,076)–––(206,076)保险服务收入小计(82,828)––(82,828)(206,082)–––(206,082)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950)34,40832,458––154,3271,349155,676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22,071––22,07149,487–––49,487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2,819–2,819–397––397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
––(2,361)(2,361)––(7,319)(1,185)(8,504)保险服务费用22,07186932,04754,98749,487397147,008164197,056保险服务业绩(60,757)86932,047(27,841)(156,595)397147,008164(9,026)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75,6196071876,397861–885–1,746其他综合损益其他变动(118)(1)–(119)(6)–(17)(2)(25)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14,74492832,76548,437(155,740)397147,876162(7,305)投资成分(67,552)–67,552–(11,284)–11,284–– 收到的保费297,032––297,032231,250–––231,250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658)––(18,658)(48,561)–––(48,561)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01,791)(101,791)––(151,801)–(151,801) 其他现金流量1,102––1,102(10,152)–––(10,152)现金流量合计279,476–(101,791)177,685172,537–(151,801)–20,736其他变动(362)–(595)(957)(597)–(884)–(1,481)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余额2,281,8078,41227,4952,317,71459,2617,08380,3432,206148,893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281,8078,41227,4952,317,71459,2617,08380,3432,20614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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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续)
按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分析如下:(续)
2024年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赔款负债
合计
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
合计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
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的估计
非金融风险调整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709,8798,27928,9511,747,10951,5217,71564,4201,855125,511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3,480)4112,67757(335)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余额1,709,8798,27928,9511,747,10948,0418,12667,0971,912125,176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的合同(4,848)––(4,848)–––––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合同(59,615)––(59,615)–––––其余合同(18,695)––(18,695)(196,315)–––(196,315)保险服务收入小计(83,158)––(83,158)(196,315)–––(196,315)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678)34,11032,432––151,6681,176152,844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21,926––21,92648,365–––48,365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64–664–(1,459)––(1,459)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
––(2,689)(2,689)––(7,890)(1,046)(8,936)保险服务费用21,926(1,014)31,42152,33348,365(1,459)143,778130190,814保险服务业绩(61,232)(1,014)31,421(30,825)(147,950)(1,459)143,778130(5,501)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227,3412191,408228,968974–1,765–2,739其他综合损益其他变动46––4641913238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166,155(795)32,829198,189(146,972)(1,440)145,556132(2,724)投资成分(62,645)–62,645–(12,542)–12,542–– 收到的保费264,362––264,362222,761–––222,761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1,597)––(21,597)(46,715)–––(46,715)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94,288)(94,288)––(150,382)–(150,382) 其他现金流量(231)––(231)(9,600)–––(9,600)现金流量合计242,534–(94,288)148,246166,446–(150,382)–16,064其他变动(422)–(573)(995)(628)–(945)–(1,573)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余额2,055,5017,48429,5642,092,54954,3456,68673,8682,044136,943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1)–(21)–(22)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055,5017,48429,5642,092,54954,3466,68673,8892,044136,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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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分析如下:
2025年合同服务边际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非金融风险调整
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追溯调整的合同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
整法下的合同其余合同合计合计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725,63221,55114,419287,60443,343345,3662,092,549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1,447)(21,713)(4,084)(27,244)(27,244)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1,022)––––(1,022) 当期经验调整(33)–––––(33)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33)(1,022)(1,447)(21,713)(4,084)(27,244)(28,299)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21,538)1,807––21,12921,1291,398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229)(436)1,2299,843(407)10,665–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38338––––1,421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30,384)1,4091,2299,84320,72231,7942,819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2,090)(271)––––(2,361)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2,090)(271)––––(2,361)保险服务业绩(32,507)116(218)(11,870)16,6384,550(27,841)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68,9255445514,4711,9066,92876,397其他综合损益其他变动(117)–––(2)(2)(119)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36,301660333(7,399)18,54211,47648,437 收到的保费297,032–––––297,032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658)–––––(18,658)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01,791)–––––(101,791) 其他现金流量1,102–––––1,102现金流量合计177,685–––––177,685其他变动(957)–––––(957)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1,938,66122,21114,752280,20561,885356,8422,31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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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分析如下:(续)
2024年合同服务边际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非金融风险调整
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追溯调整的合同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下的
合同
其余合同合计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401,98019,40313,905288,51823,303325,7261,747,109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1,465)(22,876)(2,495)(26,836)(26,836)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1,015)––––(1,015) 当期经验调整(949)–––––(949)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949)(1,015)(1,465)(22,876)(2,495)(26,836)(28,800)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21,430)2,552––19,74119,741863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9,210)(1,049)1,44217,2761,54120,259–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16)(83)––––(199)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40,756)1,4201,44217,27621,28240,000664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2,427)(262)––––(2,689)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2,427)(262)––––(2,689)保险服务业绩(44,132)143(23)(5,600)18,78713,164(30,825)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220,4882,0055374,6861,2526,475228,968其他综合损益其他变动45–––1146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176,4012,148514(914)20,04019,640198,189 收到的保费264,362–––––264,362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1,597)–––––(21,597)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94,288)–––––(94,288) 其他现金流量(231)–––––(231)现金流量合计148,246–––––148,246其他变动(995)–––––(995)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1,725,63221,55114,419287,60443,343345,3662,09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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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续)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计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的64%(2024年12月31日:
64%)将于未来10年内进行摊销计入利润。
当期初始确认的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2025年签发的盈利合同签发的亏损合同合计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保险获取现金流16,1932,15818,351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其他145,79751,589197,386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小计161,99053,747215,737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估计(184,505)(52,770)(237,275)非金融风险调整1,3864211,807合同服务边际21,129–21,129本年内初始确认的合同的影响–1,3981,398
2024年签发的盈利合同签发的亏损合同合计
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保险获取现金流18,5733,81622,389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其他134,92334,982169,905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小计153,49638,798192,294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估计(175,421)(38,303)(213,724)非金融风险调整2,1843682,552合同服务边际19,741–19,741本年内初始确认的合同的影响–863863
根据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所对应的基础项目的资产或负债的分类,下表阐述了其公允价值: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348,864331,707其他债权投资744,340722,34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91553,972其他80,92553,338
1,225,0441,16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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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资产
按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的分析如下:
2025年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分保摊回未到期
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非亏损摊
回部分
亏损摊回部分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
合计非亏损摊
回部分
亏损摊回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的估计
非金融风
险调整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4,34544645615,2473,15288026,37942330,834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余额14,34544645615,2473,15288026,37942330,834分出保费的分摊(612)––(612)(14,813)–––(14,813) 摊回当年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6)465429––15,84526016,105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4–14–(4)––(4)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
––(134)(134)––(2,018)(202)(2,220)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2–2摊回保险服务费用–(22)331309–(4)13,8295813,883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612)(22)331(303)(14,813)(4)13,82958(930)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34153552209–165–374其他综合损益其他变动(34)(1)–(35)(1)–(13)(1)(15)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112)(8)334214(14,605)(4)13,98157(571)投资成分(154)–154–(5,540)–5,540–– 支付的分出保费248––24820,869–––20,869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42)(242)––(17,988)–(17,988) 其他现金流量(1)––(1)(864)–––(864)现金流量合计247–(242)520,005–(17,988)–2,017其他变动–––––––––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4,32643870215,4663,01287627,9124803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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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资产(续)
按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的分析如下:(续)
2024年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非亏损摊
回部分
亏损摊回部分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
合计
非亏损摊
回部分
亏损摊回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的估计非金融风险调整
合计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1,03541961712,0712,5141,20123,60336527,683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余额11,03541961712,0712,5141,20123,60336527,683分出保费的分摊(565)––(565)(15,326)–––(15,326) 摊回当年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6)(82)(118)––17,35625717,613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48–48–(322)––(322)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
––4949––(2,593)(200)(2,793)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11)–(11)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2(33)(21)–(322)14,7525714,487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565)12(33)(586)(15,326)(322)14,75257(839)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1991551,219238–614–852其他综合损益其他变动23––23(1)111112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65727(28)656(15,089)(321)15,3775825投资成分(359)–359–(5,655)–5,655–– 支付的分出保费2,022––2,02221,950–––21,950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492)(492)––(18,256)–(18,256) 其他现金流量990––990(568)–––(568)现金流量合计3,012–(492)2,52021,382–(18,256)–3,126其他变动–––––––––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4,34544645615,2473,15288026,3794233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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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资产(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分析如下:
2025年合同服务边际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非金融风险调整
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追溯调整的
合同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下的合同其余合同合计合计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2,4071862,206–4482,65415,247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171)–(72)(243)(243)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2)––––(2) 当期经验调整62–––––62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62(2)(171)–(72)(243)(183)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53)5––4848–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286)5957–170227–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31414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339)6458–23128914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
(127)(7)––––(134)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27)(7)––––(134)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404)55(113)–15946(303)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456578–1391552其他综合损益其他变动(35)–––––(35)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1760(35)–172137214 支付的分出保费248–––––248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42)–––––(242) 其他现金流量(1)–––––(1)现金流量合计5–––––5其他变动–––––––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2,4292462,171–6202,7911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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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资产(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分析如下:(续)
2024年
合同服务边际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非金融风险调整
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追溯调整的合同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下的
合同其余合同合计合计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9,2341882,431–2182,64912,071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171)–(63)(234)(234)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 当期经验调整(449)–––––(449)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449)–(171)–(63)(234)(683)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38)7––3131–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50)(21)(144)–21571–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9–394848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88)(14)(135)–28515048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
55(6)––––49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55(6)––––49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482)(20)(306)–222(84)(586)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1121881–8891,219其他综合损益其他变动23–––––23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653(2)(225)–2305656 支付的分出保费2,022–––––2,022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492)–––––(492) 其他现金流量990–––––990现金流量合计2,520–––––2,520其他变动–––––––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2,4071862,206–4482,65415,247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计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的69%(2024年12月31日:62%)将于未来10年内进行摊销计入利润。当期初始确认的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2025年2024年
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估计1821,120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235)(1,158)非金融风险调整57合同服务边际4831本年内初始确认的合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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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其他负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1)45,04441,086预提费用2,4732,456保险保障基金322401应付股利134其他4,7514,040合计52,60347,987
于2025年12月31日,其他负债中包括太保寿险(香港)一年期银行借款港币1.50亿元,折合人民币约1.35亿元,借款利率为一个月香港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上浮0.55%。
(1) 其他应付款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付资产支持证券款19,74116,098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15,65517,391应付购楼及工程款1,964889客户待领款1,8841,587应付共保款项1,2501,184应付待结算款9601,430应付采购款928846押金795807交强险救助基金271300应付报销款38367其他1,558187合计45,04441,086
本账户余额中并无持本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款项。
27. 股本
本公司股份种类及其结构如下:
2025年1月1日增(减)股数2025年12月31日
股数比例发行新股其他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0%–––0%小计–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6,84471%––6,84471%境外上市外资股2,77629%––2,77629%小计9,620100%––9,620100%
三、股份总数9,620100%––9,620100%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及缴足股份数量为9,620百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及缴足股份数量为9,620百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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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资本公积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股本溢价79,00879,008子公司增资等影响2,1052,105与少数股东的权益性交易影响(131)(131)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336352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时子公司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累计变动的再分配
(1,413)(1,413)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的影响2828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影响(3)(3)其他22合计79,93279,948
资本公积主要指发行股份产生的股份溢价,以及于2005年12月向境外投资者定向增发太保寿险的股份及本公司期后于2007年4月回购该等股份所产生的股份溢价。此外,本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增加了本公司2020年的资本公积。
29. 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
2024年1月1日及2024年12月31日5,114提取–2025年12月31日5,114
30.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从事保险、银行、信托、证券、期货、基金、金融租赁及财务担保行业的公司需要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补偿巨灾风险或弥补亏损等。其中,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总准备金;从事基金管理业务的公司按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资产管理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本集团从事上述行业的子公司在其各自年度财务报表中,根据中国有关规定以其各自年度净利润、年末风险资产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为基础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上述一般风险准备不得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一般风险准备
2024年1月1日25,462提取4,4662024年12月31日29,928提取5,4922025年12月31日3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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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数的金额,如果境外上市地允许,则可以采用中国会计准则确定未分配利润。依照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按下列顺序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 按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 支付股东股利。
当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经股东会决议,法定盈余公积亦可转为本公司注册资本,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后,留存本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公司2025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在提取必要的法定盈余公积之后,经股东会批准后本公司及其在中国的子公司还可以计提一部分净利润作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经股东会决议,任意盈余公积亦可转为本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2025年度未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本公司2026年3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分配2025年度股息约人民币110.63亿元(每股人民币1.15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
269.01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57.45亿元)。
32. 少数股东权益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太保产险1,039950太保寿险(注)22,77322,693瑞永景房产4,558–长江养老1,8951,611国联安基金633638太平洋安信农险1,0441,031大理项目公司139141合计32,08127,064
注:于2023年12月5日,太保寿险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2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2024年6月14日,太保寿险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8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债券存续期与太保寿险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太保寿险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按面值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该永续债分类为权益工具,因此,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少数股东权益中包括了太保寿险发行在外的上述其他权益工具的余额(含当年归属于该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累计可分配股利)人民币201.34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01.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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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保险服务收入
2025年2024年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与未到期责任负债变动相关的金额60,75761,232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27,24426,836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1,1441,245 预计当期发生的保险服务费用31,28431,394 与当期服务或过去服务相关的保费经验调整1,0851,757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22,07121,926未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小计82,82883,158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206,082196,315保险服务收入合计288,910279,473
34. 利息收入
2025年2024年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49,81946,196定期存款利息收入5,9375,924债权投资利息收入2,2563,063存出资本保证金利息收入20123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86142其他433430合计58,83255,991
35. 投资收益
2025年2024年
已实现收益/(损失) 交易性金融工具及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3,144(1,733) 其他债权投资2,2033,041 长期股权投资1,603– 衍生工具(17)3 债权投资327持有期间产生的收益 交易性金融工具及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18,25120,331 终止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1,017590 仍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 6,3595,188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94(540)合计52,65726,907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投资收益的汇回均无重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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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5年2024年
债券投资(7,757)10,378基金投资10,5117,577衍生工具(546)(66)股票投资26,63123,091其他1,093(3,267)合计29,93237,713
37. 其他业务收入
2025年2024年
管理费收入3,2142,352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740699其他825759合计4,7793,810
38. 资产处置收益
2025年2024年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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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净投资回报及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2025年2024年
净投资回报在损益中确认的投资回报
利息收入57,28054,160投资收益50,65525,41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9,36036,441信用减值损失(1,045)(507)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7)(406)小计136,223115,107在其他综合损益中确认的投资回报(66,971)147,376合计69,252262,483
2025年2024年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基础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37,190)(111,489) 保险合同计息、利率及其他金融假设变化(40,920)(120,216) 汇兑净损益(33)(2)合计(78,143)(231,707)其中:
在损益中确认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01,835)(92,520) 在其他综合损益中确认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23,692(139,187)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9262,071其中:
在损益中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8812,103 在其他综合损益中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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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利息支出
2025年2024年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2722,112债务469374租赁负债利息费用5888其他365154合计4,1642,728
41. 税金及附加
2025年2024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426379教育费附加313279其他553485减:当期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685)(663) 当期发生的其他保险履约现金流(39)(41)合计568439
42. 业务及管理费
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明细按照费用项目分类如下:
2025年2024年
工资及福利费23,51723,998广告宣传费(包括业务宣传费)7,0286,150专业服务费6,5676,036外包服务费3,0083,38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2,3422,241办公及差旅费2,1812,108固定资产折旧1,2271,229无形资产摊销1,1671,153使用权资产折旧9201,047物业费800812咨询费681637劳务费548567其他长期资产摊销415446交强险救助基金106153短期及低价值资产租赁费5058财报及内控审计费2726其他审计服务费1412其他5,7956,091小计56,39356,145减:当期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36,325)(35,271) 当期发生的其他保险履约现金流(13,050)(12,635)合计7,018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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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2024年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701301债权投资减值损失343220定期存款减值损失556其他信用减值损失564合计1,155531
44. 其他业务成本
2025年2024年
保户投资款利息支出8646投资性房地产折旧628396其他1,006664合计1,7201,106
45. 营业外收入
2025年2024年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5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贴59其他18872合计19386
46. 营业外支出
2025年2024年
公益捐赠及商业赞助7265政府罚没及违约金5153税收滞纳金及罚款13818其他3898合计29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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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所得税
2025年2024年当期所得税3,5911,724递延所得税7,0787,398合计10,6699,122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2025年2024年
利润总额66,06855,563按法定税率25%计算的税项16,51713,891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131(428)无须纳税的收入(11,000)(9,051)不可抵扣的费用710408其他4,3114,302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10,6699,122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源于其他地区应纳税所得的税项根据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按照适用税率计算。
48. 其他综合损益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损益其他综合损益发生额2025年1月1日
税后归属于本
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损益当期转
入损益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损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减:
所得税
税后归属于本
公司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损益
5,1916,69711,8889,023–66(2,256)6,6971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7,4576,87114,3289,500–(112)(2,375)6,871142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 变动
(2,266)(174)(2,440)(477)–178119(174)(6)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益9,726(39,004)(29,278)(50,678)(2,142)–13,143(39,004)(673)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损益
(97)(22)(119)(29)––7(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181,397(56,641)124,756(75,391)(1,437)–19,207(56,641)(9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信用损失准备
3,260(96)3,164749(880)–33(96)(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83(45)38(46)–––(45)(1)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174,881)17,756(157,125)23,994175–(6,104)17,756309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
(36)44845–––441合计14,917(32,307)(17,390)(41,655)(2,142)6610,887(32,307)(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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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其他综合损益(续)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损益其他综合损益发生额2024年1月1日
税后归属于本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损益当期转入损益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损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减:
所得税
税后归属于本
公司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损益
2634,9285,1916,367–239(1,592)4,928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1,6535,8047,4578,047–(124)(2,012)5,804107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 变动
(1,390)(876)(2,266)(1,680)–363420(876)(21)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损益
7,7291,9979,7263,693(883)–(785)1,99728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损益
(100)3(97)4––(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78,160103,237181,397144,731(4,702)–(35,007)103,2371,78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信用损失准备
3,0452153,260303(10)–(73)215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60238323–––23–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 变动
(73,431)(101,450)(174,881)(141,336)3,829–34,296(101,450)(1,761)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
(5)(31)(36)(32)–––(31)(1)合计7,9926,92514,91710,060(883)239(2,377)6,925114
49.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5年2024年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当期净利润53,50544,960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9,6209,620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5.5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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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每股收益(续)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本公司2025年度发行的155.56亿港元零息H股可转换债券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为假设,以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2024年度,本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2025年2024年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当期净利润53,50544,960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及汇兑损益净额(税后)(41)–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税后)442–调整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当期净利润53,90644,960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9,6209,620加: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的加权 平均数(百万股)
114–调整后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9,7349,620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5.544.67
50.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大额的现金流量列示如下:
2025年2024年
退保金25,40625,559广告宣传费(包括业务宣传费)7,0286,150专业服务费6,5676,036外包服务费3,0083,381保险保障基金2,3422,241办公及差旅费2,1812,108物业费800812咨询费681637劳务费548567委托管理费189457车辆使用费6575短期及低价值资产租赁费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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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大额的现金流量列示如下:
2025年2024年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收到的现金19,60016,000收到已合并结构化主体非控制性权益现金净额43258
(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大额的现金流量列示如下:
2025年2024年租赁付款支付的现金1,5221,606支付已合并结构化主体非控制性权益现金净额2,1444,414
51.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60,82427,55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6741,215现金等价物:
原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投资24,50810,902合计87,00639,673
5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5年2024年
净利润55,39946,441加:信用减值损失1,155531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8406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2,0951,801 使用权资产折旧9511,174 无形资产摊销1,2221,205 其他长期资产摊销4364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净收益(90)(2) 投资收益(52,657)(26,907) 利息收入(58,832)(55,99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9,932)(37,713) 利息支出4,1642,728 汇兑损失23864 递延所得税7,0787,398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的变动净额260,807218,020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资产的变动净额(1,620)(6,35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44)(1,49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5,1252,64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52315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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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5年2024年现金的年末余额62,49828,771减:现金的年初余额(28,771)(30,932)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24,50810,902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10,902)(2,80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7,3335,933
(3) 与筹资活动相关的主要负债余额变动如下:
2025年应付债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租赁负债其他年初余额10,286181,6952,72216,136现金活动12,08033,992(1,522)5,066非现金活动3123,243371981年末余额22,678218,9301,57122,183
七、分部报告
分部信息按照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分部列报。本集团的经营业务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分开组织和管理。本集团的每个经营分部提供面临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报酬的产品和服务。以下是对经营分部详细信息的概括:
● 人寿及健康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包括太保寿险、太平洋健康险和太保寿险(香港))承保的各种
人民币和外币人身保险业务;
● 财产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包括太保产险、太平洋安信农险和太保香港)承保的各种人民币和外币
财产保险业务;
● 资产管理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包括太保资产、长江养老、太保投资(香港)、国联安基金、太保资本
和太保致远)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
● 除上述业务分部外,其他业务分部对本集团经营结果影响不重大,因此未单独列示。
分部间的转移交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计量基础。本集团收入超过99%来自于中国境内的客户,资产超过99%位于中国境内。于2025年度,本集团前五名客户的规模保费合计占规模保费的比例为0.60%(2024年度: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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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部报告(续)
项目
2025年人寿及健康保险财产保险资产管理其他及抵销合计保险服务收入89,367200,058–(515)288,910利息收入52,6994,4142421,47758,832投资收益46,2312,656653,70552,6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1,444293(1,382)9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3––3其他收益45103182819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6,2072,5841011,04029,932汇兑损失(109)(25)–(104)(238)其他业务收入1,0903064,420(1,037)4,779资产处置收益6821–190营业总收入215,598210,1174,8464,595435,156保险服务费用(59,648)(192,433)–38(252,043)分出保费的分摊(1,093)(14,885)–553(15,425)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49413,828–(130)14,192承保财务损失(99,182)(1,999)–(654)(101,835)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490402–(11)881其他支出(7,039)(2,307)(2,245)(3,161)(14,752)营业总支出(165,978)(197,394)(2,245)(3,365)(368,982)营业利润49,62012,7232,6011,23066,174加:营业外收入29133–31193减:营业外支出(129)(119)(6)(45)(299)利润总额49,52012,7372,5951,21666,068减:所得税(7,165)(2,773)(615)(116)(10,669)净利润42,3559,9641,9801,10055,399补充信息:
资本性支出6461,1961012,7814,724 折旧和摊销费用1,7521,4652121,2754,704 信用减值损失68438234551,1552025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143,7442318(129,367)14,616 金融资产*2,383,600161,1839,889161,0412,715,713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5,64632,879–(779)47,746 定期存款141,38231,320–14,608187,310 其他69,83931,3844,95773,202179,382分部资产2,754,211256,99714,854118,7053,144,767 保险合同负债2,314,906152,475–(774)2,466,607 应付债券–10,286–12,39222,6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0,4971,0431,1596,231218,930 其他54,90722,8232,78921,809102,328分部负债2,580,310186,6273,94839,6582,810,543
*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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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部报告(续)
项目
2024年人寿及健康保险财产保险资产管理其他及抵销合计保险服务收入86,043193,983–(553)279,473利息收入49,0954,7252311,94055,991投资收益25,5061,73123(353)26,9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收益(16)262(552)(54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27––27其他收益4270826325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0,3212,039605,29337,713汇兑收益/(损失)11(103)–28(64)其他业务收入1,1792953,312(976)3,810资产处置收益11––2营业总收入192,198202,7413,7085,442404,089保险服务费用(56,147)(187,358)–358(243,147)分出保费的分摊(668)(15,816)–593(15,891)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42614,119–(79)14,466承保财务损失(87,794)(3,271)–(1,455)(92,520)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1,218912–(27)2,103其他支出(6,677)(1,868)(2,185)(2,659)(13,389)营业总支出(149,642)(193,282)(2,185)(3,269)(348,378)营业利润42,5569,4591,5232,17355,711加:营业外收入1552–1986减:营业外支出(78)(106)(1)(49)(234)利润总额42,4939,4051,5222,14355,563减:所得税(6,364)(1,769)(348)(641)(9,122)净利润36,1297,6361,1741,50246,441补充信息:
资本性支出7976151052,1503,667 折旧和摊销费用1,9621,5212338854,601 信用减值损失25123224245312024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115,8222369(93,547)22,520 金融资产*2,180,866146,8758,697145,6172,482,055 保险合同资产–22––22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5,57331,677–(1,169)46,081 定期存款134,81830,2862548,460173,818 其他45,15027,8674,40632,988110,411分部资产2,492,229236,96313,36692,3492,834,907 保险合同负债2,092,386138,275–(1,147)2,229,514 应付债券–10,286––10,28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75,8503,1128341,899181,695 其他52,55820,5362,74819,08994,931分部负债2,320,794172,2093,58219,8412,516,426
*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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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币种原币汇率折合人民币
银行存款人民币9071.00000907
美元4747.028803,329港币15,6000.9032214,090小计18,326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131.0000013合计18,339
2024年12月31日币种原币汇率折合人民币银行存款人民币6161.00000616
美元6327.188404,540港币20.926041小计5,157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61.000006合计5,163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0.66亿元(2024年12月31日:折合为人民币0.52亿元)。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银行间189– 交易所117–小计306–减:减值准备––合计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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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1年以内(含1年)5072,8771年至2年(含2年)5515072年至3年(含3年)6635483年至4年(含4年)2,5515194年至5年(含5年)5,8662,550减:减值准备(6)(4)合计10,1326,997
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上市2,9882,462非上市23,32320,263合计26,31122,725债券12,9209,402 金融债12,9209,400 企业债–2股票2,3441,686基金2,8983,381资管产品类投资3,0473,820非上市股权投资5,1024,436合计26,31122,725
5. 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非上市6,4188,341小计6,4188,341减:减值准备(91)(40)净额6,3278,301债权投资计划4,9836,855其他1,4351,486小计6,4188,341减:减值准备(91)(40)净额6,327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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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上市3,2813,940非上市15,50417,789合计18,78521,729债券18,78521,729 政府债13,85614,467 金融债1,8941,108 企业债3,0356,154合计18,78521,729其中:
摊余成本17,90320,340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8821,389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72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73百万元)。
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股票2,0571,809永续债102104其他2,5572,726合计4,7164,639其中:
成本4,1854,423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5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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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续)
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是以长期持有或取得持有期间股利等为主要投资目标的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于2025年度,由于优化资产配置及资产负债管理原因,本公司本年处置了人民币139百万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4年度:人民币357百万元),因出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从其他综合损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17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14百万元)。
于2025年度,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权确认的股息收入人民币1.58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1.50亿元),参见附注八、15。
8. 长期股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子公司 太保产险20,42420,424 太保寿险42,36642,366 太保资产1,3601,360 太保香港–240 太保不动产115115 太保投资(香港)2121 太保在线200200 太平洋健康险3,0813,081 太保科技700700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1,6951,561联营企业 泰保新经济有限合伙基金502145合计70,46470,213
本公司没有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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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及建筑物原值:
2024年1月1日5,004 净转出至固定资产(1,112) 净转出至无形资产(30) 2024年12月31日3,862 净转出至固定资产(15) 其他(43) 2025年12月31日3,804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1,881) 计提(124) 净转出至固定资产267 净转出至无形资产7
2024年12月31日(1,731) 计提(121) 净转出至固定资产(14) 其他20 2025年12月31日(1,846)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1,958 2024年12月31日2,13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52.26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54.01亿元),该公允价值乃由本公司参考独立评估师的估值结果得出。其中本公司的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给太
保产险、太保寿险、长江养老、养老投资公司、太平洋医疗健康和太保科技,并按各公司实际使用面积收取租金,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其作为本集团自用房地产转回固定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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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其他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收子公司往来款197300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4748应收股利1–其他249213合计494561
11. 衍生金融负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可转换债券转股权2,306–
1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银行间700910合计700910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面值约为人民币7.37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58亿元)的债券作为银行间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的抵押品。
13. 其他负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应付子公司往来款169174应付购楼及工程款–6其他463600合计63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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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资本公积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股本溢价79,00879,008资产评估增值301301其他33合计79,31279,312
15. 投资收益
2025年2024年
已实现收益/(损失) 交易性金融工具及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80(4) 其他债权投资5144 衍生工具(11)–持有期间产生的收益 交易性金融工具及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483430 终止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1710 仍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141140 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结构化主体股利收入10,6249,284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35合计11,608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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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其他综合损益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损益其他综合损益发生额2025年1月1日
税后归属于本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损益当期转
入损益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损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减:
所得税
税后归属于本
公司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益161236397337–(17)(84)2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61236397337–(17)(84)236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益1,099(386)713(461)(53)–128(386)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损益
2(5)(3)(6)––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
1,041(380)661(454)(53)–127(3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信用损失准备
56(1)55(1)–––(1)合计1,260(150)1,110(124)(53)(17)44(150)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损益其他综合损益发生额2024年1月1日
税后归属于本
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损益当期转
入损益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损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减:
所得税
税后归属于本
公司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益(76)237161297–14(74)23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76)237161297–14(74)237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益4996001,099849(50)–(199)600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损益
–22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
4406011,041851(50)–(200)6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信用损失准备
59(3)56(4)––1(3)合计4238371,2601,146(50)14(27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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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5年2024年净利润11,53710,817加:信用减值损失4825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330316 使用权资产折旧6477 无形资产摊销10782 其他长期资产摊销2726 投资收益(11,608)(9,90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55)(818) 利息收入(1,416)(1,665) 利息支出11833 汇兑损失/(收益)119(28) 递延所得税3926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129(14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32)(155)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793)(1,083)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5年2024年
现金的年末余额18,3395,163减:现金的年初余额(5,163)(6,286)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306–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3,48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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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主要关联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1) 本公司的子公司;
(2)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3)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4) 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 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及
(6) 由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2. 关联方关系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主要是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其基本资料及与本公司的关系详见附注五。
(2)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被投资单位名称注册资本所持股份或权益
2025年1月1日本年变动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本年变动2025年12月31日
太保产险19,948–19,94898.50%–98.50%太保寿险8,628–8,62898.29%–98.29%太保资产2,100–2,10099.67%–99.67%长江养老3,000–3,00061.10%–61.10%太保香港港币250百万元–港币250百万元100.00%(1.5%)98.50%太保不动产115–115100.00%–100.00%太保投资(香港)港币200百万元–港币200百万元99.71%–99.71%City Island美元50,000元–美元50,000元98.29%–98.29%Great Winwick Limited美元50,000元–美元50,000元98.29%–98.29%伟域(香港)有限公司港币10,000元–港币10,000元98.29%–98.29%Newscott Investments Limited美元50,000元–美元50,000元98.29%–98.29%新域(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港币10,000元–港币10,000元98.29%–98.29%新汇房产美元15,600千元–美元15,600千元98.29%–98.29%和汇房产美元46,330千元–美元46,330千元98.29%–98.29%太保在线200–200100.00%–100.00%天津隆融354–35498.29%–98.29%养老投资公司5,000–5,00098.29%–98.29%太平洋健康险3,600–3,60099.74%–99.74%太平洋安信农险1,080–1,08066.76%–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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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关联方关系(续)
(2)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续)
被投资单位名称注册资本所持股份或权益
2025年1月1日本年变动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本年变动2025年12月31日太平洋医疗健康1,0001,2002,20098.29%–98.29%国联安基金150–15050.83%–50.83%太保代理50–50100.00%–100.00%成都项目公司1,000831,08398.29%–98.29%杭州项目公司1,200–1,20098.29%–98.29%厦门项目公司900–90098.29%–98.29%成都服务公司60–6098.29%–98.29%南京项目公司702–70298.29%–98.29%大理项目公司608–60874.70%–74.70%上海(普陀)项目公司250–25098.29%–98.29%杭州服务公司60–6098.29%–98.29%武汉项目公司980–98098.29%–98.29%太保资本100–10099.67%–99.67%上海(崇明)服务公司1,253–1,25398.29%–98.29%上海(普陀)服务公司30–3098.29%–98.29%博瑞和铭52–5298.29%–98.29%太保寿险(香港)港币1,000百万元港币3,000百万元港币4,000百万元98.29%–98.29%青岛服务公司227–22798.29%–98.29%厦门服务公司40–4098.29%–98.29%郑州项目公司650–65098.29%–98.29%北京项目公司800–80098.29%–98.29%太保科技700–700100.00%–100.00%鑫保裕3,650–3,65098.46%–98.46%太保科技武汉100–100100.00%–100.00%三亚项目公司490–49098.29%–98.29%南京服务公司30–3098.29%–98.29%上海(静安)服务公司426–42698.29%–98.29%武汉服务公司30–3098.29%–98.29%苏州服务公司30–3098.29%–98.29%北京服务公司30–3098.29%–98.29%郑州服务公司45–4598.29%–98.29%厦门康复医院160–16098.29%–98.29%广州项目公司830–83098.29%–98.29%苏州项目公司300–30098.29%–98.29%济南康复医院260–26098.29%–98.29%瑞永景房产14,050–14,05068.80%–68.80%南山居服务公司10(4)655.04%43.25%98.29%三亚服务公司–3030–98.29%98.29%太保致远–1010–99.67%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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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关联方关系(续)
(3) 其他主要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母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母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母公司的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母公司的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母公司的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母公司的子公司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母公司的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母公司的子公司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占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滨江祥瑞本公司的合营企业裕利安怡本公司的合营企业上海聚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聚车”)本公司的联营企业中道汽车救援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道救援”)本公司的联营企业上海杉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泰健康”)本公司的联营企业上海广慈纪念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慈医院”)本公司的联营企业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太平洋保险在线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太平洋保险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上海太保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太平洋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太平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太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太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过去12个月内由本集团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由本集团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由本集团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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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3.1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交易金额按该公司在报告期内被认定为本集团关联方的期间统计。
(1) 销售保险
2025年2024年
东方证券2621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518申能股份有限公司1010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51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1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34上海燃气有限公司34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2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2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2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合计8778
其中:2025年度向个别拥有本公司5%以上股本权益的股东及股东之母公司销售保险人民币8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4百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保险均按正常的市场交易条款进行。2025年度及2024年度关联方规模保费占本集团全部规模保费的比例均小于1%。
(2) 基金申购赎回交易
2025年2024年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1
890490
(3) 资产管理产品交易
2025年2024年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1
70230
注1:本集团与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申购赎回交易、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管理产品交易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规定的持续关连交易,并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本集团已遵守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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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3.1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4) 债券买卖交易
2025年2024年东方证券1,06661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注2
–40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20合计1,066221注2:本集团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券买卖交易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规定的关连交易,并全面豁免遵守申报、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5) 分配现金股利
2025年2024年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1,5131,427华宝投资有限公司1,3871,310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705665合计3,6053,402
其中:2025年度向个别拥有本公司5%以上股本权益的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605百万元(2024年度:
人民币3,402百万元)。
(6) 分出的保费(交易发生额)
2025年2024年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4243,489
(7) 摊回的分保费用(摊回发生额)
2025年2024年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22827
(8) 摊回的赔付支出(摊回发生额)
2025年2024年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266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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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3.1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9)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2024年工资及其他福利
注3
2435
注3:上表中披露的关键管理人员2025年度任职期间薪酬未包括部分相关人士尚待考核及主管部门确认的薪酬,以及尚在确认过程中的高管人员绩效薪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考核及主管部门确认,本公司2024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人民币35百万元。
(10) 本集团于本年度与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下:
2025年2024年
向企业年金计划供款741749
(11) 本集团于本年度与下属合营企业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2025年2024年
滨江祥瑞 租赁滨江祥瑞办公大楼的费用7680瑞永景房产
注4 租赁瑞永景房产办公大楼的费用59122 发放贷款347332 贷款利息151292裕利安怡 采购服务2422
注4:瑞永景房产于2025年6月30日起成为本集团的子公司。
(12) 本集团于本年度与下属联营企业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2025年2024年
采购服务 杉泰健康638203 中道救援216214 上海聚车113143 广慈医院–7合计96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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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3.2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1) 本公司于本年度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下:
2025年2024年
购买保险 太平洋健康险66 太保产险55合计1111收取办公大楼租金收入 太保产险9595 太保科技3031 太保寿险1111 长江养老79 养老投资公司44 太平洋医疗健康43 太平洋健康险22 太保资产22合计155157收取共享中心服务费 太保产险5149 太保寿险4543 太平洋健康险54 太保资产45 养老投资公司21 太保科技12 太保在线11 太保资本11 太平洋医疗健康11合计111107收取设备租赁费 太保科技12696支付资产管理费 太保资产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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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3.2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1) 本公司于本年度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下:(续)
2025年2024年支付技术服务费 太保科技334289支付委托管理费 太保不动产1110体检费用 太平洋健康险33办公大楼租金费用 太保寿险22 太保产险33 鑫保裕22合计77宣传服务费用 太保科技11咨询服务费用 太保资本65 太保资产11合计76短信服务费 太保科技22股利收入 太保寿险6,8696,869 太保产险3,1441,965 太保资产382369 太保科技2411 太保不动产1849合计10,4379,263本公司向太保产险、太保科技、太保寿险、长江养老、养老投资公司、太平洋医疗健康、太平洋健康险和太保资产收取的办公大楼租金均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本公司向太保产险、太保寿险、太保资产、太平洋健康险、太保科技、养老投资公司、太保在线、太保资本和太平洋医疗健康收取的共享中心费用,以服务提供方所发生的各项成本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分摊比例进行分配。本公司向太保科技收取的设备租赁费用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本公司向太保资产支付的资产管理费,考虑受托资产类型、受托资产规模及实际运营成本综合确定。本公司向太保科技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本公司向太保不动产支付的委托管理费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本公司与太平洋健康险产生的体检费用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本公司与太保产险、太保寿险和鑫保裕产生的办公大楼租金费用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本公司向太保科技支付的宣传服务费用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本公司向太保资本、太保资产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用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本公司向太保科技支付的短信服务费用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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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3.2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2) 本公司于本年度与本集团其他关联方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2025年2024年
租赁办公大楼的费用 滨江祥瑞5355
4.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1) 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太保寿险95101 太保科技4842 太保产险45149 长江养老72 太平洋健康险33 太保资产33 养老投资公司11 太保在线11合计203302其他应付款 太保科技123135 太保资产3329 鑫保裕64 太保不动产45 太保资本35 太保产险–1合计16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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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续)
(2) 本集团与合营企业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 滨江祥瑞1,7721,772其他应付款 滨江祥瑞354318本集团应收滨江祥瑞垫付款项无利息,且无固定还款期限。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与瑞永景房产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包括其他应收款人民币124百万元以及其他债权投资人民币6,120百万元。瑞永景房产于2025年6月30日起成为本集团的子公司。
(3)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因分出再保险业务产生的应收应付余额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应收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891,366应付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90863
十、或有事项
鉴于保险业务的业务性质,本集团在开展日常业务过程中会涉及对或有事项及法律诉讼的各种估计,包括在诉讼中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述纠纷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对保单提出的索赔。本集团已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准备,包括当管理层参考律师意见并能对上述诉讼结果做出合理估计后,对保单等索赔计提的准备。对于无法合理预计结果或管理层认为败诉可能性极小的未决诉讼或可能的违约,不计提相关准备。除上述性质的诉讼以外,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作为被起诉方的若干未决诉讼。本集团根据预计损失的金额,对上述未决诉讼计提了预计负债,而本集团将仅会就任何超过已计提准备的索赔承担或有责任。对于无法合理预计结果或管理层认为败诉可能性极小的未决诉讼或可能的违约,不计提相关准备。十一、承诺事项
1. 本集团的主要资本承诺事项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本承诺已签约但未拨备(1)(2)(3)(4)(5)15,80718,858已批准但未签约(1)2,7792,101
18,5862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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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诺事项(续)
1. 本集团的主要资本承诺事项(续)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主要资本承诺事项如下:
(1) 太保寿险和太保养老投资公司出资设立的成都项目公司等十五家项目公司分别作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等
十五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和建设开发主体进行“太保家园”及相关项目建设。于2025年12月31日,尚未完工项目中已累计支付投资款约人民币4.22亿元,尚未出资额中,约人民币15.56亿元为已签约但未拨备资本承诺,约人民币7.88亿元为已批准但未签约资本承诺。
(2) 太保寿险与第三方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设立了太嘉杉。上述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约人民币50.50亿元,
其中太保寿险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亿元,投资占比为99.01%。于2025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已累计出资人民币31.50亿元。尚未出资额约为人民币18.50亿元,作为已签约但未拨备的资本承诺列示。
(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太保寿险和太保资本合计认缴太保大健康90.90%的股份。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太保大健康共投资28项股权投资基金(未包括已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认缴出资合计人民币63.27亿元,实缴出资约人民币50.61亿元。尚未出资额约人民币12.66亿元,作为已签约但未拨备的资本承诺列示。
(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和太保资本合计认缴太保长航99.98%的股份。太保长航共投资3项未
上市股权及31项股权投资基金(未包括已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认缴出资合计约人民币93.44亿元,实缴出资约人民币68.18亿元,尚未出资额约25.26人民币亿元,作为已签约但未拨备的资本承诺列示。
(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和太保资本合计认缴南京太保鑫汇致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汇致远”)99.99%的股份。鑫汇致远共投资9项股权投资基金(未包括已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认缴出资合计人民币71.45亿元,实缴出资约人民币36.06亿元,尚未出资额约人民币35.39亿元,作为已签约但未拨备的资本承诺列示。
2. 经营性租赁应收租金
本集团签订了多项租赁合同出租其物业。于不可撤销之租赁合同项下的未来经营性租赁应收最低金额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7575831至2年(含2年)6753182至3年(含3年)4621873至5年(含5年)5071055年以上15151
2,552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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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
1. 保险风险
(1) 保险风险类型和集中度
保险合同风险是指承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引起的赔付金额和赔付时间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金额和保户利益给付超过已计提的保险责任的账面价值,受索赔频率、索赔的严重程度、实际赔付金额及长期索赔进展的影响。因此,本集团的目标是确保提取充足的保险合同负债以偿付该等负债。保险风险在下列情况下均可能出现:
发生性风险-保险事故发生的数量与预期不同的可能性;
严重性风险-保险事故产生的成本与预期不同的可能性;
发展性风险-投保人的责任金额在合同期结束时出现变动的可能性。
通过把保险风险分散至大批保险合同组合可降低上述风险的波动性。慎重选择和实施承保策略和方针,以及合理运用再保险安排也可改善风险的波动性。
本集团保险业务包括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主要包括寿险和长期健康险)、短期人身险保险合同(主要包括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和财产保险合同。就以死亡为承保风险的合同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和自然灾害均可能成为增加整体索赔频率的重要因素,从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就以生存为承保风险的合同而言,不断改善的医疗水平和社会条件是延长寿命的最重要因素。就财产保险合同而言,索赔经常会受到自然灾害、巨灾、恐怖袭击等诸多因素影响。
目前,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未存在可以合理区分的重大分别,但不合理的金额集中可能对基于组合进行赔付的严重程度产生影响。
含固定和保证赔付以及固定未来保费的合同,并不能大幅降低保险风险。同时,保险风险也会受到保单持有人终止合同、减少支付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保证年金选择权等影响。因此,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会影响保险风险。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保险风险,本集团通过将部分保险业务分出给再保险公司等方式来降低对本集团潜在损失的影响。本集团主要采用三类再保险安排,包括成数分保、溢额分保和超赔再保,并按产品类别和地区设立不同的自留限额。再保险合同基本涵盖了所有含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尽管本集团使用再保险安排,但其并未解除本集团对保户负有的直接保险责任。本集团以分散方式分出保险业务给多家再保险公司,避免造成对单一再保险公司的依赖,且本集团的营运不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任何单一再保险合同。
(2) 假设与敏感性分析
长期人身保险
假设
本集团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过程中须对折现率假设、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主要包括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假设、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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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假设与敏感性分析(续)
长期人身保险(续)
敏感性分析由于各项假设之间的关系尚不能可靠计量,因此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在其他主要假设不变的情况下,单一假设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本集团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负债产生的变动对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2025年12月31日假设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再保前)对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再保前)死亡率
+10%(96)(1,032)-10%(306)751疾病发生率
+10%(1,994)(4,506)-10%1,6544,283费用
+10%(848)(1,428)-10%8381,419保单红利+5%(953)(953)退保率
+10%1,6491,733-10%(1,667)(1,317)
2024年12月31日假设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再保前)对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再保前)
死亡率
+10%(125)(831)-10%(248)552疾病发生率
+10%(1,968)(4,471)-10%1,5984,212费用
+10%(921)(1,509)-10%9141,502保单红利+5%(993)(993)退保率
+10%1,6522,795-10%(1,673)(2,528)
分出再保险合同对于本集团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的影响不重大,上述敏感性分析再保后结果与再保前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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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假设与敏感性分析(续)
财产险及短期人身险假设在计算已发生赔款负债时主要基于本集团的历史赔款进展经验,包括各事故期间的平均赔付成本、理赔费用率、赔付通胀因素及赔案数目的假设。为评估过往趋势不适用于未来的程度(例如一次性事件、公众对赔款的态度、经济条件等市场因素的变动、司法裁决及政府立法等外部因素的变动,以及产品组合、保单条件及赔付处理程序等内部因素的变动),会使用额外定性判断。
其他主要假设包括非金融风险调整、结付延迟等。
敏感性分析上述主要假设的变动会对财产险及短期人身险保险的已发生赔款负债造成影响。若干变量的敏感性无法量化,如法律变更、估损程序的不确定等。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在其他假设不变的情况下,赔付率假设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本集团财产险及短期人身险的已发生赔款负债产生的变动对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2025年12月31日假设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
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赔付率
+5%(4,521)(3,091)(4,521)(3,091)-5%4,5213,0914,5213,091
2024年12月31日假设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
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
赔付率
+5%(4,119)(2,718)(4,119)(2,718)-5%4,1192,7184,119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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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假设与敏感性分析(续)
财产险及短期人身险(续)敏感性分析(续)
本集团财产保险业务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财产保险(事故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计
再保前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项总额估计额事故年度101,908109,894128,386145,848146,5711年后98,801104,854126,694142,7152年后98,681101,343126,0123年后97,58798,6214年后96,661累计已决赔付款项(95,682)(95,463)(119,806)(125,596)(97,667)小计9793,1586,20617,11948,90476,366以前年度调整额、间接理赔费用、非 金融风险调整、折现及其他影响
8,733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85,099
本集团财产保险业务考虑分出业务后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财产保险(事故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计
再保后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项净额估计额事故年度89,76296,915111,921125,153128,1581年后87,17393,658111,798124,2452年后87,04990,463111,1683年后86,00987,4504年后85,007累计已决赔付款项(84,369)(85,305)(106,473)(111,144)(87,827)小计6382,1454,69513,10140,33160,910以前年度调整额、间接理赔费用、非 金融风险调整、折现及其他影响
(2,358)已发生赔款负债净额58,552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总额26,547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8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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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假设与敏感性分析(续)
财产险及短期人身险(续)
敏感性分析(续)本集团短期人身险业务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短期人身险(事故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计再保前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项总额估计额事故年度4,9134,0754,5484,5324,6361年后4,5473,8014,3834,2362年后4,4083,7824,3093年后4,3853,7564年后4,388累计已决赔付款项(4,388)(3,750)(4,200)(3,908)(3,187)小计–61093281,4491,892以前年度调整额、间接理赔费用、非 金融风险调整、折现及其他影响
3,424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5,316
本集团短期人身险业务考虑分出业务后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短期人身险(事故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计
再保后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项净额估计额事故年度3,9673,4364,3004,3704,4001年后3,7333,2404,1454,0662年后3,6263,2324,0993年后3,6013,1904年后3,604累计已决赔付款项(3,604)(3,184)(3,991)(3,776)(3,032)小计–61082901,3681,772以前年度调整额、间接理赔费用、非 金融风险调整、折现及其他影响
3,247已发生赔款负债净额5,019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总额297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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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等。
本集团已采取下列政策及程序减少市场风险:
● 制定集团市场风险制度,以评估及确定本集团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组成因素,并且监督制度的落实情
况,任何制度的执行和违反政策的情况均会逐级上报直至集团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本集团管理层会定期复核该风险管理制度以使政策能反映风险环境的变化。
(1)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内地经营业务,除因部分保单以外币计价,且持有部分外币存款及普通股等而承担一定的外汇风险外并无重大集中的外汇风险。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主要货币列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折人民币)港币(折人民币)其他币种(折人民币)合计
货币资金39,5285,43317,825362,789衍生金融资产–3–2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4,512–––24,512定期存款186,491819––187,310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693,29917,9062,956707714,868 债权投资52,601–––52,601 其他债权投资1,767,5104,568––1,772,07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5,989–172–176,161存出资本保证金6,900–––6,900其他资产12,24234221–12,605小计2,959,07229,07120,9747123,00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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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1) 外汇风险(续)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主要货币列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列示如下:(续)
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折人民币)港币(折人民币)其他币种(折人民币)合计衍生金融负债2612,30632,37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8,565365––218,930应付债券10,286–12,392–22,678应付手续费及佣金5,786–49–5,835租赁负债1,547–24–1,571长期借款154–––154其他负债47,138420175–47,733小计283,47884614,9463299,273净额2,675,59428,2256,0287092,710,556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折人民币)港币(折人民币)其他币种(折人民币)合计货币资金23,2595,822274229,357衍生金融资产131–122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905–––10,905定期存款172,829989––173,818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648,41616,6481,579556667,199 债权投资64,844–––64,844 其他债权投资1,606,3581,614––1,607,9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1,933180–142,014存出资本保证金6,851–––6,851其他资产13,34814819–13,515小计2,688,75625,2231,9525702,716,501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折人民币)港币(折人民币)其他币种(折人民币)合计衍生金融负债294––9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81,695–––181,695应付债券10,286–––10,286应付手续费及佣金5,926–16–5,942租赁负债2,710–12–2,722其他负债42,242249163–42,654小计242,861343191–243,395净额2,445,89524,8801,7615702,47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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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1) 外汇风险(续)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主要货币列示的保险合同资产/负债和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折人民币)港币(折人民币)合计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43,6993,40764047,746保险合同负债2,455,37810,2131,0162,466,607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折人民币)港币(折人民币)合计保险合同资产22––2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38,8036,83844046,081保险合同负债2,216,14712,5618062,229,514本集团折算汇率按主要币种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美元港币美元港币
折算汇率7.028800.903227.188400.92604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本集团利润总
额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下表敏感性分析测算了外币即期与远期汇率变动,本集团各报告期末主要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货币性金
融负债、保险合同资产/负债和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对本集团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
美元、港币及其他币种兑人民币汇率
2025年12月31日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5%1,1631,172-5%(1,163)(1,172)
美元、港币及其他币种兑人民币汇率
2024年12月31日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5%1,0521,056-5%(1,052)(1,056)
上述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货币性金融负债、保险合同资产/负债和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对股东权益的影响为利润总额和公允价值变动对股东权益的共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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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浮动利率工具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率工具则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政策要求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以管理利率风险。该政策还要求管理生息金融资产和付息金融负债的到期情况。浮动利率工具一般一年内会重估,固定利率工具的利息则在有关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计价,且在到期前固定不变。本集团并无重大集中的利率风险。下表按合同约定/估计重估日或到期日列示了本集团承担利率风险的主要金融工具,未包括在下表中的其他金融工具为不带息且不涉及利率风险:
2025年12月31日1年以内1至3年3至5年5年以上浮动利率不计息合计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4,081–––58,705362,78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4,508––––424,512定期存款40,27169,52273,579––3,938187,310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3,61624,09826,377243,185–4,245311,521 债权投资6,4113,26413,58528,904842952,601 其他债权投资34,75558,799149,1001,515,661–13,7631,772,078存出资本保证金2,5983,733362––2076,900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8,819––––111218,930长期借款6292––––154应付债券–10,000–––12,67822,678
2024年12月31日1年以内1至3年3至5年5年以上浮动利率不计息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221–––29,128829,35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902––––310,905定期存款24,49074,05971,603––3,666173,818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9216,75910,742236,655–4,272278,520 债权投资15,2825,8515,88637,246857164,844 其他债权投资66,40655,82278,2251,394,875–12,6441,607,972存出资本保证金5794,8981,225––1496,851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81,567––––128181,695应付债券––9,999––28710,286浮动利率债权型投资或债务于调整利率之日起分段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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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2) 利率风险(续)
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本集团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集团绝大部分承担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均为人民币金融工具,下表敏感性分析仅测算如人民币利率变化对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固定利率金融工具的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各报告期末固定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中承担利率风险的主要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下表敏感性分析仅测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人民币固定利率债权型投资因利率变动将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对本集团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人民币利率
2025年12月31日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50基点(5,655)(92,353)-50基点5,953103,356
人民币利率
2024年12月31日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50基点(4,446)(77,481)-50基点4,66986,912
上述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对股东权益的影响为利润总额和公允价值变动对股东权益的共同影响。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敏感性分析
下表敏感性分析测算本集团各报告期末,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在利率出现变动的情况下对本集团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
人民币利率
2025年12月31日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50基点294294-50基点(294)(294)
人民币利率
2024年12月31日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50基点146146-50基点(146)(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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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2) 利率风险(续)
敏感性分析(续)保险合同负债的利率敏感性分析下表敏感性分析测算各报告期末,保险合同负债在折现率出现变动的情况下对本集团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人民币折现率
2025年12月31日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50基点2,13790,538-50基点(4,076)(104,677)人民币折现率
2024年12月31日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50基点2,42784,733-50基点(4,680)(98,663)
(3)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变动(利率风险或外币风险引起的变动除外)而引起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不论该变动是由个别金融工具或其发行人的特定因素引起的,还是某些影响整个交易市场中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的因素引起的。本集团的价格风险政策要求设立并管理投资目标,采取相关策略,控制价格风险引起经营业绩的波动幅度。本集团持有的面临市场价格风险的金融投资主要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股票和权益类基金。
下表说明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对面临市场价格风险的上市股票及权益类基金的公允价值的每10%的变动(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同时考虑对于上市股票及权益类基金及保险合同负债的影响)的敏感性。权益价格
2025年12月31日对投资的影响对保险合同负债的影响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
+10%55,04725,98917,27129,058-10%(55,047)(25,970)(17,291)(29,077)权益价格
2024年12月31日对投资的影响对保险合同负债的影响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
+10%48,93225,41814,71723,514-10%(48,932)(25,392)(14,742)(2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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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3.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或保险合同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目前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存放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及其他资产等有关。
因本集团的投资品种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限制,本集团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政府债、政府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定期存款、债权投资计划和债权型理财产品等。其中,定期存款均存放于国有商业银行及普遍认为较稳健的金融机构;大部分企业债券、债权投资计划和债权型理财产品由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担保,因此本集团投资业务面临的信用风险相对较低。本集团在签订投资合同前,对各项投资进行信用评估及风险评估,选择信用资质较高的发行方及项目方进行投资。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保户质押贷款均有质押且其到期期限均不超过一年,人寿保险业务的应收保费主要为宽限期内应收续期保费,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通过给予较短的信用期限或安排分期付款以减低财产保险业务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定期对再保险公司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并选择具有较高信用资质的再保险公司开展再保险业务。
本集团通过实施信用控制政策,对潜在投资进行信用分析及对交易对手设定信用额度等措施以减低信用风险。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在考虑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阶段划分时,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变化。本集团进行金融资产的减值阶段划分判断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主要考虑因素有监管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等。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判断金融工具阶段划分。
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判断标准主要包括债务人违约概率的变化、信用风险分类的变化以及其他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情况。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变化时,本集团根据准则要求将逾期超过30天作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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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3.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90天以上;-内部信用评级为违约等级;-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原因,债权人给予债务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愿做出的让步;-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者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的模型、参数和假设说明如下: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分别以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下的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三者的乘积折现后的结果。i) 违约风险敞口,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ii) 违约概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iii) 违约损失率,本集团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做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本集团在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时,考虑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整个存续期的违约概率是基于到期信息由12个月违约概率推演而成。采用组合计提的资产,是基于可观察的历史数据,并假定同一组合和信用等级的资产的情况相同。上述分析参考行业经验,以历史数据作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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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3.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敞口
在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级方法的影响下,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反映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下表对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敞口进行了列示:
2025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最大信用风险敞口货币资金62,789––62,78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4,512––24,512定期存款175,89411,416–187,310金融投资:1,814,5867,8362,2571,824,679 债权投资51,30161868252,601 其他债权投资1,763,2857,2181,5751,772,078存出资本保证金6,900––6,900其他12,2222948912,605总计2,096,90319,5462,3462,118,795
2024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货币资金29,357––29,35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905––10,905定期存款172,1131,705–173,818金融投资:1,663,5346,3212,9611,672,816 债权投资62,7701,51755764,844 其他债权投资1,600,7644,8042,4041,607,972存出资本保证金6,851––6,851其他13,2352107013,515总计1,895,9958,2363,0311,907,262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担保物包括股票及股权等。本集团密切监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对应的担保品。有关保险合同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的披露如下: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签发的保险合同109,029112,950分出再保险合同47,74646,081
本集团定期对分出再保险接受人的资信状况,包括财务状况、偿付能力水平等进行评估,并选择就有较高信用资质的公司开展再保险业务。于本年末,本集团分出再保险接受人的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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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3.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敞口(续)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本年变化:
账面总额
2025年减值阶段年初余额
本年净增加/(减少)(注)
三阶段变动
本年核销年末余额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净转入/(转出)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净转入/(转出)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净转入/(转出)
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62,800(11,038)(421)–––51,341第二阶段1,657(800)421–(642)–636第三阶段1,984(62)––642–2,564其他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1,600,764169,141(6,620)–––1,763,285第二阶段4,804(4,332)6,620–126–7,218第三阶段2,404(703)––(126)–1,575
减值准备
2025年减值阶段年初余额
本年净增加/(减少)(注)
三阶段变动
本年核销年末余额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净转入/(转出)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净转入/(转出)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净转入/(转出)
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3019(9)–––40第二阶段1403779–(508)–18第三阶段1,427(53)––508–1,882其他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209113(8)–––314第二阶段1151178–(83)–157第三阶段3,896(411)––83–3,568
注:本年因购买、源生或除核销外的终止确认而导致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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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3.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敞口(续)
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本年变化:(续)账面总额
2024年减值阶段年初余额
本年净增加/(减少)(注)
三阶段变动
本年核销年末余额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净转入/(转出)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净转入/(转出)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净转入/(转出)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81,334(17,001)(1,533)–––62,800第二阶段156(32)1,533–––1,657第三阶段2,221(237)––––1,984其他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1,243,368362,513(5,117)–––1,600,764第二阶段1,147(1,460)5,117–––4,804第三阶段2,920(516)––––2,404减值准备
2024年减值阶段年初余额
本年净增加/(减少)(注)
三阶段变动
本年核销年末余额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净转入/(转出)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净转入/(转出)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净转入/(转出)
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43126(139)–––30第二阶段1–139–––140第三阶段1,33394––––1,427其他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222(7)(6)–––209第二阶段11986–––115第三阶段3,696200––––3,896
注:本年因购买、源生或除核销外的终止确认而导致的变动。本集团根据资产信用质量和资产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内部评级,按内部评级标尺将金融工具的信用等级可进一步区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和“违约”。“低风险”一般是指资产质量良好,存在充分的证据表明资产预期不会发生任何违约,或不存在理由怀疑资产已发生违约;“中风险”指资产质量较好或存在可能对资产质量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但不存在足够理由怀疑资产已发生违约;“高风险”指存在对资产质量产生显著不利影响的因素,但尚未出现表明已发生违约的事件;“违约”的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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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3.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敞口(续)
下表对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债权投资按信用风险等级做出了分析。下列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2025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合计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信用等级 低风险51,341––51,341 中风险–636–636 高风险–––– 违约––2,5642,564账面总额51,3416362,56454,541减值准备(40)(18)(1,882)(1,940)账面价值51,30161868252,601
2024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合计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债权投资信用等级 低风险62,59925–62,624 中风险2011,632–1,833 高风险–––– 违约––1,9841,984账面总额62,8001,6571,98466,441减值准备(30)(140)(1,427)(1,597)账面价值62,7701,5175576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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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3.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敞口(续)
下表对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其他债权投资按信用风险等级做出了分析。下列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2025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合计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等级 低风险1,760,428––1,760,428 中风险2,8577,218–10,075 高风险–––– 违约––1,5751,575账面价值1,763,2857,2181,5751,772,078
2024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合计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等级 低风险1,597,629167–1,597,796 中风险3,1354,6375798,351 高风险–––– 违约––1,8251,825账面价值1,600,7644,8042,4041,607,972
4.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偿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是源于保险合同的有关退保、减保或以其他方式提前终止保单,保险的赔付或给付,以及集团的各项日常支出。
当发生退保、减保或以其他方式提前终止保单时,本集团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需要随时偿还保单持有人的金额,通常为合同相关部分所对应未经过保费或相应的保单现金价值,扣除提前终止手续费(如有)后的金额。本集团通过制定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设置以及资产到期日组合指引,以匹配投资资产的期限与对应保险责任的期限来控制流动性风险,及时为本集团履行付款责任提供资金。
本集团采取下列政策及程序减少流动性风险:
● 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评估及厘定本集团所承担流动性风险的组成因素。政策的遵守会受到监控,
任何政策的执行和违反政策的情况均会逐级上报直至集团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本集团管理层会定期复核,以厘定有关政策是否切合当时情况及风险环境的变化;
● 设立应急资金计划,建立应急资金来源,明确日常储备资金的最低金额比例,并规定何种情况下启动
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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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4. 流动性风险(续)
下表概括了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及预期现金流量的剩余到期日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5年12月31日即期/已逾期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无期限合计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58,7084,081–––62,789衍生金融资产–5–––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4,516–––24,516定期存款–45,131153,587––198,718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38828,88090,239317,599399,340836,446 债权投资–9,29224,02540,432–73,749 其他债权投资–100,965452,0762,541,911–3,094,95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92,297192,297存出资本保证金–2,7564,310––7,066其他9647,4454,60625213,042小计60,060223,071728,8432,899,967591,6394,503,580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2,30666–––2,37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9,015–––219,015应付债券–36723,125––23,492应付手续费及佣金1,5803,87035431–5,835租赁负债–633926216–1,775长期借款–6494––158其他1,01145,0571,665––47,733小计4,897269,07226,164247–300,380净额55,163(46,001)702,6792,899,720591,6394,2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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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4. 流动性风险(续)
下表概括了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及预期现金流量的剩余到期日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续)
2024年12月31日即期/已逾期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无期限合计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29,136221–––29,357衍生金融资产–1313––2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905–––10,905定期存款–26,288160,777––187,065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38829,17063,209306,695366,452765,914 债权投资–17,99619,88349,370–87,249 其他债权投资–120,725331,9842,187,048–2,639,7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4,475164,475存出资本保证金–7396,534––7,273其他1,1077,8574,93445213,945小计30,631213,914587,3342,543,158530,9293,905,966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1482––9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81,748–––181,748应付债券–36711,101––11,468应付手续费及佣金9234,38560826–5,942租赁负债–8461,447692–2,985其他71440,2401,700––42,654小计1,637227,60014,938718–244,893净额28,994(13,686)572,3962,542,440530,9293,661,073下表概括了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保险合同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到期期限分析,到期期限分析不包括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负债中与未到期责任相关的部分:
2025年12月31日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4至5年5年以上合计
保险合同负债对应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13,153)8,32244,12965,03757,5401,857,1292,019,004
2024年12月31日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4至5年5年以上合计
保险合同负债对应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4,195)(28,617)29,90843,15867,4891,691,7781,79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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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4. 流动性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1年以内1至2年2至5年5年以上合计未纳入租赁负债的未来合同现金流302736295
2024年12月31日1年以内1至2年2至5年5年以上合计未纳入租赁负债的未来合同现金流3326457111下表列示了本集团资产和负债按预计使用和清算时间所做的流动分析:
2025年12月31日流动非流动合计资产:
货币资金62,789–62,789 衍生金融资产5–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4,512–24,512 定期存款41,081146,229187,310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406,738308,130714,868 债权投资6,45246,14952,601 其他债权投资35,1301,736,9481,772,07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2,36533,796176,161 存出资本保证金2,7024,1986,900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4,01723,72947,746 其他8,1714,43412,605总计753,9622,303,6133,057,575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2,372–2,37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8,930–218,930 应付债券–22,67822,678 保险合同负债86,7282,379,8792,466,60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5,4493865,835 租赁负债7238481,571 长期借款6292154 其他46,0681,66547,733总计360,3322,405,5482,76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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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4. 流动性风险(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资产和负债按预计使用和清算时间所做的流动分析:(续)
2024年12月31日流动非流动合计资产:
货币资金29,357–29,357 衍生金融资产13132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905–10,905 定期存款25,296148,522173,818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383,995283,204667,199 债权投资15,43049,41464,844 其他债权投资66,8711,541,1011,607,9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3,72738,287142,014 存出资本保证金6266,2256,851 保险合同资产22–22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1,52424,55746,081 其他9,1064,40913,515总计666,8722,095,7322,762,604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14829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81,695–181,695 应付债券–10,28610,286 保险合同负债60,9752,168,5392,229,514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5,3086345,942 租赁负债7971,9252,722 其他40,8541,80042,654总计289,6432,183,2662,472,909
5.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无法控制操作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业务稳健运营及声誉受影响,牵涉法律或监管问题或导致财务损失。
本集团在经营业务时会面临多种操作风险,这些风险是由于未取得或未充分取得适当授权或支持文件,未能保证操作与信息系统程序正常执行,或由于员工的舞弊或差错而产生。
通过建立并执行内控手册、不断优化信息系统、监测并回应潜在风险等手段,本集团已构建内控长效机制,以减轻操作风险对本集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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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5. 操作风险(续)
本集团已采取下列内部控制措施减少操作风险:
● 设置有效的职责分工、权限控制、授权和对账程序、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控制;
● 运用合规检查、风险调查和内部审计等监督手段;
● 定期开展风险与内控自查,落实缺陷整改;
● 推行职工培训和考核程序。
6. 资产与负债错配风险
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是指因资产与负债的期限、现金流和投资收益等不匹配所引发的风险。在现行的法规与市场环境下缺乏期限足够长的资产可供本集团投资,以与寿险的中长期保险责任期限匹配。本集团在监管框架及市场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将加大长期固定收益证券的配置比例,适当选择并持有久期较长的资产,以使资产负债在期限和收益上达到较好的匹配。为了进一步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本集团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的决策职能,另外本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对资产负债及匹配提供专业支持。
7. 资本管理风险
资本管理风险主要是由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
本集团明确以保持强健的信用评级和充足的偿付能力为目标,借此支持其业务目标和使股东价值最大化,具体措施如下:
● 通过定期评估实际偿付能力与目标偿付能力的差额来管理资本需求;
● 通过多种手段打造资本平台,满足因未来业务活动不断扩展而带来的偿付能力需求;
● 通过持续积极调整保险业务组合,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质量,以提升经营效益并增加盈利对偿付
能力的贡献。
本集团及主要保险子公司根据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计量的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及最低资本如下:
太保集团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450,600358,078实际资本596,647503,745最低资本218,444197,079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06%18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7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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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续)
7. 资本管理风险(续)
本集团及主要保险子公司根据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计量的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及最低资本如下:(续)太保寿险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292,993213,418实际资本425,176345,510最低资本186,103164,31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7%13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8%210%
太保产险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63,33558,153实际资本76,14370,698最低资本31,20331,852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03%18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44%222%太平洋健康险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3,7633,294实际资本4,5664,040最低资本2,0941,716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80%19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18%235%
太平洋安信农险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2,9292,868实际资本3,1823,153最低资本91794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319%30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47%335%
十三、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在正常商业活动中运用结构化主体实现不同目的,例如为客户进行结构化交易、为公共和私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财务支持,以及代第三方投资者管理资产而收取管理费。这些结构化主体通过与投资者签署产品合同的方式运作,本集团对合并结构化主体的考虑因素详见附注三、6。
以下表格为本集团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的规模、相应的本集团的投资额以及本集团最大风险敞口。最大风险敞口代表本集团基于与结构化主体的安排所可能面临的最大风险。最大风险敞口具有不确定性,约等于本集团投资额的账面价值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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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结构化主体(续)
于2025年12月31日,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的规模、本集团投资额以及本集团最大风险敞口如下:
2025年12月31日规模本集团投资额
本集团最大
风险敞口
本集团投资
账面价值
本集团持有利益性质
关联方管理年金基金及养老保障产品342,052–––资产管理费关联方管理保险资管产品338,922119,947121,133121,133投资收益及资产管理费关联方管理证券投资基金119,1523,0093,1823,182投资收益及资产管理费关联方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3,43115,06616,94516,945投资收益及资产管理费第三方管理保险资管产品注1141,569144,578144,578投资收益第三方管理信托产品注120,57420,43020,430投资收益第三方管理银行理财产品及资管产品注15,3435,3765,376投资收益第三方管理证券投资基金注172,10983,04083,040投资收益合计377,617394,684394,684
注1:该结构化主体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
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的利益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下的资管产品类投资、债权投资计划、基金等、债权投资项下的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等、其他债权投资项下的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等和长期股权投资中确认。
十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估计是在某一具体时点根据相关市场讯息及与金融工具有关的资讯而作出的。在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如经授权的证券交易所,市价乃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最佳体现。在缺乏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乃使用估值技术估算(详见附注三、28)。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定期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存出资本保证金等。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及应付债券等。
未按公允价值列示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下表列示了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未按公允价值列示的债权投资、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2024年12月31日:债权投资和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及其公允价值估计。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52,60156,81264,84470,062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154154–– 应付债券22,67823,10310,28610,758
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金额接近其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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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及其层次的确定所有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公允价值层次归类。此公允价值层次将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的参数分为三个层次。计量公允价值归属于何层次取决于计量公允价值所用重要参数的最低层次。公允价值层次如下所述:
(1) 根据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未经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以下简称“第一层次”);
(2) 根据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市场报价以外的有关资产
或负债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以下简称“第二层次”);
(3) 根据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确定公允
价值(以下简称“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层次取决于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影响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基于此考虑,输入值的重要程度应从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角度考虑。对于第二层次,其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参数及近期交易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服务提供商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参数,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二层次。本集团划分为第二层次的金融工具主要为人民币债券投资,人民币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所有重大估值参数均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的估值技术。对于第三层次,其公允价值根据如贴现现金流模型和其他类似方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判断公允价值归属第三层次主要根据计量资产公允价值所依据的某些无法直接观察的参数的重要性,以及估值方法如贴现现金流模型和其他类似估值技术。本集团估值团队可能使用内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估值,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分析估值变动并向管理层报告。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对于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本集团在每个报告期末通过重新评估分类(基于对整体公允价值计量有重大影响的最低层次输入值),判断各层次之间是否存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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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公允价值计量(续)
公允价值及其层次的确定(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次:
2025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定期存款––139,269139,269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211,735–1,073212,808 -基金78,3186,569–84,887 -债券6,989264,976388272,353 -其他16,14013,985114,695144,820
313,182285,530116,156714,868其他债权投资 -债券4,3641,557,0903,1231,564,577 -其他–377207,124207,501
4,3641,557,467210,2471,772,07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股票124,846––124,846 -优先股–8,705–8,705 -其他1,33512,50828,76742,610
126,18121,21328,767176,161衍生金融资产–5–5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衍生金融负债–662,3062,372披露公允价值的资产债权投资(附注十四)–21,68935,12356,812投资性房地产(附注六、11)––32,30532,305披露公允价值的负债(附注十四)长期借款––154154应付债券––23,1032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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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公允价值计量(续)
公允价值及其层次的确定(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次:(续)
2024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定期存款––132,893132,893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178,823–190179,013 -基金63,2497,223–70,472 -债券8,902265,045388274,335 -其他15,1174,939123,323143,379
266,091277,207123,901667,199其他债权投资 -债券1,5381,341,3503,1071,345,995 -其他–851261,126261,977
1,5381,342,201264,2331,607,97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股票71,506–4,54676,052 -优先股–12,642–12,642 -其他54718,87833,89553,320
72,05331,52038,441142,014衍生金融资产–26–26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衍生金融负债–96–96披露公允价值的资产债权投资(附注十四)–25,76544,29770,062投资性房地产(附注六、11)––14,16914,169披露公允价值的负债(附注十四)应付债券––10,75810,758
于2025年度,由于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报价的可获取性发生变化,本集团部分债券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发生了转换。于2025年度,账面价值约人民币49万元债券从第一层次转换为第二层次;无债券从第二层次转换为第一层次。于2024年度,账面价值约人民币2.23亿元债券从第一层次转换为第二层次;无债券从第二层次转换为第一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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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公允价值计量(续)
公允价值及其层次的确定(续)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次金融资产的变动信息如下:
2025年年初数购买出售
转入第三层次
转出第三层次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年末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123,90145,419(54,231)62(106)1,111–116,156 -股票190758(136)–(106)367–1,073 -债券388––––––388 -其他123,32344,661(54,095)62–744–114,695其他债权投资264,23335,939(87,580)––(152)(2,193)210,247 -债券3,107–––––163,123 -其他261,12635,939(87,580)––(152)(2,209)207,12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8,4414,334(6,761)–(6,308)–(939)28,767 -股票4,5462,600––(6,308)–(838)– -其他33,8951,734(6,761)–––(101)28,767
2024年年初数购买出售
转入第三层次
转出第三层次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
损失
计入其他综合损益的利得或
损失
年末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118,87224,871(19,878)3,698–(3,662)–123,901 -股票790138(791)––53–190 -债券454––––(66)–388 -其他117,62824,733(19,087)3,698–(3,649)–123,323其他债权投资308,84222,238(71,711)3,119–(152)1,897264,233 -债券–––3,119––(12)3,107 -其他308,84222,238(71,711)––(152)1,909261,12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2,92810,909(4,601)–––(795)38,441 -股票3,1474,478(2,117)–––(962)4,546 -其他29,7816,431(2,484)–––16733,895
估值技术
非上市债权型投资的公允价值是通过采用当前具有类似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债券之利率对未来现金流进行折现来估计的,并在必要时进行适当的调整。非上市股权型投资的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如现金流量折现法、上市公司比较法、类似或相同金融工具的最近交易价格等,并进行适当的调整,如使用期权定价模型对缺乏流动性进行调整。估值需要管理层使用主要假设及参数作为模型中不可观察的输入值,主要假设包括非上市股权投资的预计上市时间,主要参数包括折现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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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公允价值计量(续)
估值技术(续)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通过现金流折现等方法确定,其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估计的每平方米月租金以及折现率等。在此方法下,公允价值的估计需要对该物业由评估基准日至其经济使用年限到期所产生的一系列现金流进行预测。并采用基于市场利率推导出的贴现率对预测现金流进行折现,以计算与资产相关的收益之现值。
本集团主要第三层级金融工具的重大不可观察参数信息如下:
2025年:
估值方法不可观察输入值范围对公允价值的影响
现金流折现法折现率1.40%至47.66%公允价值与折现率成反比可比公司法流动性折扣0.00%至31.17%公允价值与流动性折扣成反比市场法近期交易价格不适用公允价值与近期交易价格成正比
2024年:
估值方法不可观察输入值范围对公允价值的影响
现金流折现法折现率1.45%至39.06%公允价值与折现率成反比可比公司法流动性折扣0.00%至30.00%公允价值与流动性折扣成反比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集团无重大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1. 董事和监事酬金
(人民币千元)2025年2024年
袍金1,6461,600其他酬金 -薪金、津贴及其他短期福利
注1
5,3966,565 -设定提存计划供款1,4331,311 -延期支付奖金
注2
–– -就管理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企业的事务所提 供其他服务而支付或应收的酬金
––小计6,8297,876合计8,4759,476
注1:上述董事及监事的2024年度薪酬总额已根据2025年最终情况进行重述。注2:为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关键员工,本集团实行延期支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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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重要事项(续)
1. 董事和监事酬金(续)
(1) 独立非执行董事
以上袍金中包含2025年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支付的酬金人民币1,646千元(2024年:人民币1,600千元)。于2025年,本集团并无其他应支付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人民币千元)
2025年袍金延期支付奖金
薪金、津贴及其他短期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供款
就管理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企业的事务所提供其他服务而支付或应收的酬金
合计林婷懿350––––350姜旭平350––––350刘晓丹
117––––117金弘毅300––––300罗婉文300––––300陈欣
229––––2291,646––––1,646
2025年4月,刘晓丹女士退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4月,陈欣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人民币千元)
2024年袍金延期支付奖金
薪金、津贴及其他短期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供款
就管理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企业的事务所提供其他服务而支付或应收的酬金
合计
林婷懿350––––350陈继忠––––––姜旭平350––––350刘晓丹350––––350金弘毅250––––250罗婉文300––––300
1,6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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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重要事项(续)
1. 董事和监事酬金(续)
(2) 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
(人民币千元)
2025年延期支付奖金
薪金、津贴及其他短期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供款
就管理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企业的事务所提供其他服务而支付或应收的酬金
合计
执行董事:
傅帆
–874361–1,235 赵永刚
–1,015360–1,375非执行董事:
黄迪南––––– 路巧玲–300––300 王他竽–300––300 陈然–300––300 周东辉––––– 谢维青
––––– 蔡强
–100––100 John Robert Dacey–200––200 王昱华
–––––
–3,089721–3,810
上述傅帆先生和赵永刚先生2025年度的最终薪酬尚在确认过程中,最终数额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
2025年6月,因工作原因,谢维青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2025年4月,因工作变动原因,蔡强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2025年12月,王昱华女士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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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重要事项(续)
1. 董事和监事酬金(续)
(2) 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续)
(人民币千元)
2024年延期支付奖金
薪金、津贴及其他短期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供款
就管理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企业的事务所提供其他服务而支付或应收的酬金
合计
执行董事:
孔庆伟–14031–171 傅帆–1,680365–2,045 赵永刚–1,015366–1,381非执行董事:
黄迪南––––– 陈然–300––300 吴俊豪––––– 王他竽–300––300 周东辉––––– John Robert Dacey––––– 路巧玲–300––300 谢维青––––– 蔡强–75––75
–3,810762–4,572
注:上述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的2024年度薪酬总额已根据2025年最终情况进行重述。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届董事(执行董事除外)津贴标准为每年税前人民币30万元,并授予担任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董事每年税前人民币5万元的额外津贴。于2025年,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黄迪南先生、周东辉先生、谢维青先生和王昱华女士不领取津贴。本公司非执行董事John Robert Dacey先生于2025年1-4月期间不领取津贴。于2025年,除黄迪南先生、周东辉先生、谢维青先生、王昱华女士和JohnRobert Dacey先生外,无其他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的安排(2024年:黄迪南、吴俊豪、谢维青、周东辉、John Robert Dacey、陈继忠)。
(3) 监事
(人民币千元)
2025年延期支付奖金
薪金、津贴及其他短期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供款
就管理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企业的事务所提供其他服务而支付或应收的酬金
合计
朱永红
–––––周丽贇
1,3
–779360–1,139顾强
–1,528352–1,880董志强
–––––
–2,307712–3,019
上述周丽贇女士2025年度的最终薪酬尚在确认过程中,最终数额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
2025年8月,因工作变动原因,朱永红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2025年12月,因本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本公司监事会正式撤销,周丽贇女士、顾强先生和董志强先生不
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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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重要事项(续)
1. 董事和监事酬金(续)
(3) 监事(续)
(人民币千元)
2024年延期支付奖金
薪金、津贴及其他短期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供款
就管理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企业的事务所提供其他服务而支付或应收的酬金
合计朱永红–––––季正荣–24362–305周丽贇–504122–626鲁宁–––––董志强–––––顾强–2,008365–2,373
–2,755549–3,304
注:上述监事的2024年度薪酬总额已根据2025年最终情况进行重述。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届监事(职工监事除外)津贴标准为每年税前人民币30万元。于2025年,本公司监事朱永红先生和董志强先生不领取津贴。于2025年,除本公司监事朱永红先生和董志强先生外,无其他监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的安排(2024年:朱永红、鲁宁、董志强)。
(4) 董事的退休福利
于2025年和2024年,并无向董事支付退休福利的事项。
(5) 董事的终止福利
于2025年和2024年,并无提前终止委任董事并向其支付补偿的事项。
(6) 就提供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提供的对价
于2025年和2024年,并无就委任董事及其提供服务而向第三方提供对价的事项。
(7) 向董事、受该等董事控制的法人团体及该董事的关连主体提供的贷款、准贷款和其他交易的数据
于2025年和2024年,并无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子公司企业向董事、受该等董事控制的法人团体及该董事的关连主体提供的贷款、准贷款及其他交易。
(8) 董事在交易、安排或合同的重大权益
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度,本公司并无签订任何涉及本集团之业务而本公司之董事直接或间接在其中拥有重大权益之重要交易、安排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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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重要事项(续)
2. 薪酬最高的五位雇员
于2025年,本集团薪酬最高的五名人士中不包括董事成员(2024年:不包括董事成员),董事成员的酬金见附注十七、1。
纳入以下酬金幅度的非董事薪酬最高雇员人数如下:
2025年2024年港币3,500,001元至港币4,000,000元–1港币4,000,001元至港币4,500,000元–3港币4,500,001元至港币5,000,000元21港币5,000,001元至港币5,500,000元1–港币5,500,001元至港币6,000,000元2–合计55
薪酬最高的非董事个人的薪酬详情如下:
(人民币千元)2025年2024年薪金、津贴及其他短期福利7,5768,370奖金13,3998,699设定提存计划供款3,1562,260
24,13119,329上述薪酬的非董事个人人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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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决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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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附录: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附录: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2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02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基本稀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5.565.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5.445.42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基本稀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4.674.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4.674.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下:
2025年2024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0544,960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贴(156)(220)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处置收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0)(2)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5)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的净额11116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03)–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65)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2,30244,926加/(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2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33044,926
* 瑞永景房产于2025年6月30日起成为本集团的子公司。瑞永景房产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产生一次性收益影响人民币16.03亿元,详见附注五、2。本公司发行的H股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权价值重估损益等影响合计约人民币-6.00亿元。
?????叱???????1 South Zhongshan Road, Huangpu, Shanghai, PR China??(Zip): 200010??(Tel): +86-21-58767282э?(Fax): +86-21-6887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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