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浙文影业股票代码:
60159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钱文龙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黄春洪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等法律法规,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文影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文影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浙文影业
| 公司/上市公司/浙文影业 | 指 |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钱文龙先生、黄春洪先生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指 | 钱文龙先生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指 | 黄春洪先生 |
| 本报告书 | 指 |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钱文龙
姓名
| 姓名 | 钱文龙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05211953****** |
| 住所 | 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
|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 否 |
(二)黄春洪
| 姓名 | 黄春洪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05821978****** |
| 住所 | 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 |
|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 否 |
注:钱文龙与黄春洪系翁婿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浙文影业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减持计划,具体如下:
2025年8月30日,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5-037),钱文龙先生计划自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430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25年8月6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5-030),黄春洪先生计划从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11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64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暂无其他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相关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36,2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206%,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钱文龙 | 大宗交易 | 2024年3月4日 | 5,600,000 | |
| 大宗交易 | 2024年3月13日 | 11,550,000 | ||
| 大宗交易 | 2024年4月10日 | 3,640,000 | ||
| 大宗交易 | 2025年4月18日 | 3,819,900 | ||
| 大宗交易 | 2025年4月21日 | 2,630,100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7日 | 6,000,000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1月5日 | 2,775,400 | ||
| 黄春洪 | 集中竞价 | 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0日 | 200,000 | |
| 合计 | 36,215,400 | 3.1206 | ||
上述权益变动中,钱文龙先生已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详见《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4-012)、《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5-007)、《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2025-022)、《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5-026)、《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5-037)。黄春洪先生已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5-0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2023年12月31日)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2025年11月5日)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钱文龙 | 91,264,522 | 7.8640 | 55,249,122 | 4.7606 |
| 黄春洪 | 2,978,000 | 0.2566 | 2,778,000 | 0.2394 |
| 合计 | 94,242,522 | 8.1206 | 58,027,122 | 5.0000 |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入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卖出浙文影业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日期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 钱文龙 | 集中竞价 | 2025年5月 | 3.57 | 64,300 |
| 集中竞价 | 2025年10月 | 3.74-3.86 | 603,100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11月 | 3.80-3.82 | 2,172,300 | |
| 黄春洪 | 集中竞价 | 2025年9月 | 3.7-3.83 | 200,000 |
| 合计 | 3,039,700 |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却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钱文龙年月日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二)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黄春洪年月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此页无正文,为《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钱文龙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黄春洪年月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
| 股票简称 | 浙文影业 | 股票代码 | 60159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钱文龙、黄春洪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不适用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钱文龙与黄春洪系翁婿关系)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94,242,522股(其中:钱文龙91,264,522股,黄春洪2,978,000股)持股比例:8.120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持股变动数量:36,215,400股(其中:钱文龙36,015,400股,黄春洪200,000股)持股变动比例:3.1206%变动后持股数量:58,027,122股(其中:钱文龙55,249,122股,黄春洪2,778,0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00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5年11月5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此页无正文,为《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钱文龙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黄春洪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