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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3 月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并 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沂水县锐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水锐沂”) 负责开发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诸葛镇上古村“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以下简 称“沂水项目”)、枣庄市峄城区锐峄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锐峄”) 负责开发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37.5MW“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以下
简称“枣庄项目”),沂水锐沂、枣庄锐峄拟分别与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前海兴邦”)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沂水项目融资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8,080 万元,枣庄项目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320 万元,租赁期限不超 过15 年。
为上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前海兴邦享有的全部债权提供担保,沂水县锐 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沂水锐沂100%股权)及枣庄市峄城区锐华新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枣庄锐峄100%股权)拟分别与前海兴邦签订《质押合同》、 沂水锐沂及枣庄锐峄拟分别与前海兴邦签订《质押合同》、《抵押合同》,将沂水 锐沂100%及枣庄锐峄100%股权、沂水项目及枣庄项目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前海兴 邦,并将沂水项目及枣庄项目的设备抵押给前海兴邦。同时,华锐风电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前海兴邦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