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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6 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 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截至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 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 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 册会计师超过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逾550 人。安永华明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 民币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 亿元(含证券业 务收入人民币23.69 亿元)。2024 年度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 计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 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等。安永华明2024 年A 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人民币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 监督管理措施3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0 次。13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 施4 次、自律监管措施2 次和纪律处分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 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 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 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 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 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 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 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 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 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印印女士,于2004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2024 年开始作为签字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复核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东先生,于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 始作为签字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 家上 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长征先生,于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 核3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和《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 理的原则确定,公司拟就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安永华明和 安永香港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5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175 万元),较2025 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2025 年度履职情 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能按照2025 年服务合 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工作中展现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审计工作要 求,对该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 满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 年3 月23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本次续聘事项,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 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第五届第十六次会议以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 任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批 准,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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