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 和材料于2026 年3 月6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 年 3 月26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 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会议由丁向群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2 名,实际出 席11 名,委托出席1 名。因其他公务安排,肖建友董事委托赵鹏董 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 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告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利 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 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集团母子两级法人股权及财务架 构的影响等因素,符合本集团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本次 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5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股东会审阅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公司2025年度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 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暨2025 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第三部分“内部控制评估”)及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评价及审 计相关报告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股东会审阅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经营管理工作 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暨尽职报告)》《2025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并同意将《2025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暨尽职报告)》提交股东会审阅,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