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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装: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601399证券简称:国机重装公告编号:2025-049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5%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了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减持计划,详见《国机重装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通知,中行德阳分行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5,025,3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76%;中行镇江润州支行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210,4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上述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68,235,7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行德阳分行持有公司股份290,831,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03%;中行镇江润州支行持有公司股份69,846,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7%。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0,677,89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95%减少至5.00%,权益变动触及5%及1%整数倍。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5.95%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5.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_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915106002051039271□不适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211007205029734_□不适用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5106002051039271□不适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211007205029734□不适用
备注: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同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辖属分支机构,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了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减持计划,详见《国机重装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通知,中行德阳分行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5,025,3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76%;中行镇江润州支行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210,4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上述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68,235,7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行德阳分行持有公司股份290,831,73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4.03%;中行镇江润州支行持有公司股份69,846,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7%。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0,677,89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95%减少至5.00%,权益变动触及5%及1%整数倍。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万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34,585.70394.79%29,083.17394.03%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请注明)2025/11/11-2025/11/14不适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8,305.65581.15%6,984.61580.97%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请注明)2025/11/11-2025/11/14不适用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不适用
合计42,891.35975.95%36,067.78975.00%------

三、其他说明

1.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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