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4,849,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7%。包士金先生本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5,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1.64%,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11,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1.63%,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1%。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2、本次质押股份均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包士金 | 是 | 25,000,000 | 否 | 否 | 2025/11/12 | 2027/1/31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11.64% | 2.58% | 偿还债务 |
| 合计 | - | 25,000,000 | - | - | - | - | - | 11.64% | 2.58% | - |
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 包士金 | 214,849,388 | 22.17% | 86,500,000 | 111,500,000 | 51.90% | 11.51% | 0 | 0 | 0 | 0 |
| 包振华 | 1,100,000 | 0.1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215,949,388 | 22.29% | 86,500,000 | 111,500,000 | 51.63% | 11.51% | 0 | 0 | 0 | 0 |
注:合计比例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数量合并计算。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36,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9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3.77%,对应融资余额为4,00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3.1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5.16%,对应融资余额为7,00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而且股份质押比例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影响。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