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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1139证券简称:深圳燃气公告编号:2026-011债券代码:113067债券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3,503万元,2025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4,505万元;预计与关联人黄维义先生任职副董事长企业的全资子企业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55,000万元,2025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8,217万元;预计与关联人周衡翔先生任职董事的企业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万元,2025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

万元。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59,153万元,2025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12,986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周衡翔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

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且合理的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九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51.14121.68
深圳港能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30.00191.53
深圳市燃气用具有限公司164.03358.92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3,518.23
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27,500.00-
小计27,945.174,190.36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1.49
名气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4.274.68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100.00120.80
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27,500.008,217.42
深圳市燃气用具有限公司40.0035.33
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162.34
小计27,654.278,642.06
向关联方租赁名气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57.2025.42
深圳市燃气用具有限公司81.0868.76
小计138.2894.18
从关联方租入深圳市燃气用具有限公司105.5059.76
小计105.5059.76
合计55,843.2212,986.36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公司年初预计关联交易时,对可能发生的交易均进行了预计,但在实际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市场竞争格局、价格波动、商务谈判等因素,合理调整采购和销售方案,导致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存在差异。

(三)2026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九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100.000.017.43121.680.01
深圳港能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181.802.0216.90191.532.13
深圳市燃气用具有限公司275.199.836.29358.9212.82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2,700.0025.00756.583,518.2332.58
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27,500.002.03---
小计30,756.99-787.204,190.36-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480.001.15101.49101.490.24
名气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4.681.29-4.681.29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88.000.2129.64120.800.29
深圳市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27,500.001.76140.068,217.420.52
深圳市燃气用具有限公司14.193.913.5735.339.74
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170.000.4110.20162.340.39
小计28,256.87-284.968,642.06-
向关联方租赁名气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5.420.29
深圳市燃气用具有限公司78.800.9111.7768.760.80
小计78.80-11.7794.18-
从关联方租入深圳市燃气用具有限公司60.000.435.1759.760.43
小计60.00-5.1759.76-
合计59,152.66-1,089.1012,986.36-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与部分单位加强业务合作与产业协同,探索联合采购模式,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基础上有所调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通过其实际控制的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华煤气(深圳)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6.48%的股份,下列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下列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九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城东港区化纤纺织工业基地(姑塘镇)香积大道7号查健1,000万元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家用电器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互联网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深圳市燃气用具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中康北路深燃大厦B座8楼程哲敏316万元燃气用具、燃气设备、仪表、厨房设备、家用电器、五金制品的批发、零售及相关配套业务。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电池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互联网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劳务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食品销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6号朱伟70,000万元城市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及相关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城市燃气工程设计与施工;燃气用户的相关经营服务。管材管件、厨具的批发、零售和佣金代理;保险兼业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
深圳港能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招商中环B座国任保险大厦16F邱建杭600万元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冷能、热力生产和供应,其他电力生产和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燃气、热力、电力能源设施设备、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名气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中康北路深燃大厦B座13楼黄至仁600万元楼宇智能化的设计、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电线、电缆的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置业路6号1楼101、2楼201、三楼301甘俊升4,100万元生产经营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及其制品,产品境内外销售;从事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业务;提供商业咨询服务。

2、公司副董事长黄维义先生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2栋1107梁嘉慧43,000万元电能、热能、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3、公司董事周衡翔先生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为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吴海47821.9266万元建设、经营和管理全省天然气支干线管网;参与城市天然气管网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代表安徽省向上游购买天然气资源,向城市管网和大用户销售天然气;开发天然气、煤层气及其它能源应用和相关项目,包括液化气(LNG)、压缩天然气(CNG)、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从事其它与上述业务相关或辅助的业务。
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2号3楼301室任益群100000万元城市管道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的供应和相关服务;燃气设施的生产、经营、维护、维修、质量控制、技术服务、科研开发、管网测绘、物资贸易;长输燃气管网、场站的建设、施工、管理;以燃气为能源,供冷、供热、供电多联产项目的建设、生产、供应、维护;供热设备、建筑材料、供热器材的批发零售;燃气厨电、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相关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服务及家居服务;新能源产业开发建设经营;农业种植、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软件开发与应用;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

(二)履约能力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或购买相关产品、商品,相关资产租赁,提供相关劳务或服务等日常交易行为。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依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2026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下属单位与关联各方之间开展生产经营所需,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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