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9会议
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48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215,259,63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7.0058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总裁阳杰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
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4人,王文杰、黄维义、周衡翔董事,李耀独立董事因公务出差未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2人出席会议,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2,212,840,992 | 99.8908 | 2,185,021 | 0.0986 | 233,621 | 0.0106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驰、王成昊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