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121公司简称: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涛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18
第五节重要事项 ...... 20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0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53
第八节财务报告 ...... 54
| 备查文件目录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宝地矿业 | 指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新疆国资委 | 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新矿集团、新矿投资集团 | 指 |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宝地投资 | 指 |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金源矿冶 | 指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 润华投资 | 指 |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海益投资 | 指 |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润石投资 | 指 | 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 |
| 中健博仁 | 指 | 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 金投资管 | 指 |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凯迪投资 | 指 |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国有基金 | 指 |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
| 嘉兴宝地 | 指 | 嘉兴宝地蕴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嘉兴宝润 | 指 | 嘉兴宝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嘉兴宝益 | 指 | 嘉兴宝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嘉兴甄铭 | 指 | 嘉兴甄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波涌峰 | 指 | 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备战矿业、备战公司 | 指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备战铁矿 | 指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备战铁矿 |
| 察汉乌苏铁矿 | 指 | 和静县察汉乌苏铁矿 |
| 紫金矿业 | 指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冀武球团 | 指 | 山西冀武球团有限公司 |
| 哈西亚图公司 | 指 | 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 |
| 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 | 指 | 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格尔木市哈西亚图C11磁异常铁多金属矿 |
| 宝山矿业、伊吾宝山 | 指 | 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宝山铁矿 | 指 | 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吾县宝山铁矿 |
| 鄯善公司、鄯善宝地 | 指 | 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天华矿业、天华公司 | 指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松湖铁矿 | 指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尼勒克县松湖铁矿 |
| 宝顺新兴 | 指 | 新疆宝顺新兴供应链有限公司 |
| 宝地科技 | 指 | 新疆宝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蒙西矿业 | 指 | 新疆蒙西矿业有限公司 |
| 葱岭实业 | 指 | 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 |
| 葱岭能源 | 指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 JAAN | 指 | JAANINVESTMENTSCO.LTD.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宝地矿业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XinjiangBaodiMining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aodiMining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高伟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王江朋 | 贾智慧 |
| 联系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
| 电话 | 0991-4850667 | 0991-4850667 |
| 传真 | 0991-4856288 | 0991-4856288 |
| 电子信箱 | touzizhe@bdky.com.cn | touzizhe@bdky.com.cn |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830000 |
| 公司网址 | 无 |
| 电子信箱 | touzizhe@bdky.com.cn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投资者联系邮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日报》(www.zqrb.cn)《证券时报》(www.stcn.com)《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宝地矿业 | 601121 | 不适用 |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注1) |
|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陈国飞、罗敬轩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3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 | |
| 报告期内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注2) |
|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陈国飞、王润统 |
注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0股,并于2023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注2:2025年1月,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721,459,395.05 | 583,489,722.00 | 23.65 |
| 利润总额 | 134,629,529.07 | 210,982,385.07 | -36.1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592,025.04 | 102,848,848.61 | -40.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4,053,926.12 | 91,933,753.51 | -41.2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196,687.53 | 236,604,114.57 | 9.55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89,032,361.93 | 3,046,008,479.50 | 1.41 |
| 总资产 | 6,727,187,950.03 | 6,531,272,777.84 | 3.0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3 | -38.4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3 | -38.4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1 | -36.3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0 | 3.33 | 减少1.33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6 | 2.98 | 减少1.2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6.19%,主要系本期铁精粉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加之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0.11%,主要系本期铁精粉销售毛利率下降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1.20%,主要系本期铁精粉销售毛利率下降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8.46%,主要系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5)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8.46%,主要系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2,691.38 | 鄯善公司、备战公司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26,473.17 | 天华公司摊销“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购置资产的折旧及鄯善公司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经费等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412,052.70 | 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173,938.67 | 备战矿业支付给股东紫金矿业的借款利息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3,352.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238.9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453.6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317.76 |
| 合计 | 7,538,098.9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行业分类公司主营业务为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铁精矿的主要用途是作为钢铁生产的原材料,公司生产的精矿产品经下游冶炼企业加工成相应的金属产品后,广泛应用于房地产、基建、制造业等社会经济领域。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公司所属行业为“B采矿业”门类中的“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大类“B0810铁矿采选”小类。
2、宏观经济情况
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顶住压力、迎难而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生产需求稳定增长,新动能成长壮大,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660,5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其中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展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但全球经济增速整体放缓,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国内有效需求不足。
3、铁矿石行业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我国铁矿石原矿产量约为50,859.8万吨,同比下降
9.1%,生铁产量43,467.5万吨,同比下降0.8%。铁矿石普氏指数走势整体呈震荡下行,普氏指数由年初的106.9美元降至6月份的94.47美元,降幅为7.01%;上半年平均普氏指数为100.7美元,较去年上半年同期下降了16.7美元。铁矿石市场整体先扬后抑,整体震荡下降。虽然上半年高库存阶段性缓解,但粗钢调控政策发酵、终端需求预期偏弱,叠加宏观海外关税扰动因素,黑色重心延续有下降,铁矿石价格跟随宏观情绪进一步下挫。
图一:2025年上半年普氏指数走势图
数据来源:我的钢铁网
4、钢铁行业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粗钢产量51,483万吨,同比下降3.0%;生铁产量43,468万吨,同比下降0.8%;钢材产量73,438万吨,同比增长4.6%。
图二:2025年上半年钢铁综合指数
数据来源:我的钢铁网
2025年上半年,钢铁行业呈现减量调结构、需求差异化的特点,钢材价格弱势运行。传统建筑用钢需求持续疲软,房地产行业对钢材的支撑作用显著减弱,而制造业用钢需求虽在汽车、家电等领域表现亮眼,但其增量尚未完全抵消建筑用钢的减量。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主要产品为铁矿石原矿经选矿后所生产的铁精粉。
公司现有4处矿区,分别是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宝山铁矿、松湖铁矿、备战铁矿。其中,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产能144万吨/年(其中铁120万吨/年、金锌铜24万吨/年)、宝山铁矿产能50万吨/年、松湖铁矿产能200万吨/年及备战铁矿产能1,000万吨/年。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铁矿石核准开采规模为1,370万吨/年、金锌铜矿石核准开采规模为24万吨/年。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备战铁矿1,000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建设。2025年4月,备战矿业已取得1,000万吨/年采矿权证。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项目达产后,预计备战矿业铁精矿产量可达到498.13万吨/年(TFe品位65%),可进一步提高公司铁精粉产能,巩固公司在新疆铁矿采选产业的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综合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将松湖铁矿采选改扩建项目规模由原150万吨/年提升至200万吨/年,通过进一步提升生产规模,并借助其地域优势、产量优势,松湖铁矿能够更好地满足当地客户的铁矿石产品需求;此外,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已开始生产,其资源价值正逐步释放,稳产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规模,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本报告期,哈西亚图公司生产的金精矿产品以高系数成交,充分印证市场对哈西亚图金精矿产品的认可,更从实证角度凸显了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在金元素品位方面的资源潜力优势。
长期以来,公司同新疆及周边多家大型钢铁企业保持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有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等。
公司聚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公司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企业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以增强所属矿山核心功能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司治理,在构建新疆绿色矿业产业集群发挥主力军作用,推动公司做强、做优、做大。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宝地矿业公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与重点工作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全力克服宏观经济复杂变化及行业周期性波动带来的挑战,聚焦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发展根基持续巩固
公司紧密围绕发展战略目标,集中优势资源,扎实推进各重点项目建设进程。建立常态化效能监察机制,通过定期跟踪、督导检查,对项目关键节点、预算执行和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把控,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高效有序实施。
备战公司1,000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增长引擎,报告期内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同时,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编制完成并获发改委核准批复,为后续工程建设和产能释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充分挖掘现有矿山潜力,提升规模效益,公司全力推进松湖铁矿150万吨/年规模提升至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项目,已取得项目核准批复,明确项目建设规模、环保要求和技术路线;哈西亚图公司作为公司多金属资源开发的重要平台,正有序推进生产经营,积极开展多矿种协同发展,通过深化地质勘探、优化采选工艺和拓展产品种类,努力发掘资源综合利用价值,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备战项目的顺利获批为长期资源接续提供了保障,松湖改扩建工程将有效提升现有资产效能,哈西亚图的多矿种发展更是拓展了新经济增长空间,上述重点项目的稳步推进,不仅显著增强了公司对核心矿产资源的开采开发效率,更直接构建起支撑未来资源开发与产能跃升的核心动力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重点项目的同时,亦高度重视降本增效工作。通过深化精细化管理、优化生产组织、加强成本管控、推进技术创新等一系列措施,有效降低了主要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及综合运营费用,提升了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公司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的财务与管理保障。
(二)聚焦产业提升,攻坚资源增储
为巩固核心竞争优势并开辟新的增长曲线,公司在聚焦主责主业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其他盈利能力较强的矿产品,同时强化资源储备,为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础。在存量资源挖潜方面,全力推进重点矿区勘探进程,加大自有矿业权找矿力度,加强成矿规律研究和勘查技术总结,邀请地质专家赴矿山现场指导工作,持续加强成矿地质背景、控矿因素及矿床赋存规律的研究总结,为精准找矿提供理论支撑。主动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及在勘探技术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企业合作,建立紧密高效的协同创新机制,系统地开展地质、物探、化探等基础资料集成分析,为增储工作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三)加速科技创新转化,塑造竞争新优势
公司将技术管理作为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优化成本结构,推动技术成果向经济效益高效转化。在技术革新方面,完成提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并调试运行。在智能化矿山建设方面,以实现大型设备无人值守与自动控制、生产经营数据集中管控,提升矿山智能化水平与生产效能为目标,按照“1+1+4+X”总体方案全力推进数字化转型,目前安全管控平台、融合通信系统+工业环网、地质三维模型、矿山固定设备无人值守项目已全面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四)纵深推进国企改革,充分激发内生动力
公司积极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在公司治理方面,由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增设职工董事,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现代企业治理架构;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选拔多名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形成良性竞争氛围;注重改革经验总结与成果转化,通过专题宣传稿件、典型微案例等形式总结经验,为后续深化改革夯实理论与实践基础。
(五)持续强化内控管理,提升精益运营水平
公司着力构建风控、内控、合规三合一管理体系,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持续优化风险识别、岗位职责、流程管控“三张清单”,推动公司运营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迈进。持续提高内部控制评价的方式方法,创新运用矩阵式评估框架,通过多维度测评、穿行测试及缺陷分析,对战略投资、采购管理等核心业务领域的关键流程开展系统性审查。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合规性审查,启动合同管理系统全级次覆盖建设及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六)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筑牢企业发展底线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压实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深入开展全流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实现风险分级管控全覆盖。公司管理层每月带队到所属矿山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拟向葱岭实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葱岭能源82%股权、向JAAN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葱岭能源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葱岭能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向包括新矿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6,000.00万元,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规模为上限。
2025年7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5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资源禀赋优势新疆是全国矿产资源最为丰富的省区之一,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接替区。公司旗下的核心铁矿主要位于西天山成矿带、西昆仑成矿带,其中西天山成矿带属国家规划的重点金属矿产富集区,该矿区地质构造稳定,矿体厚度大、品位高、埋藏浅。根据《新疆尼勒克县松湖铁矿2024年矿山储量年度报告》,松湖铁矿铁矿石平均品位为44.46%;根据《新疆和静县备战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4年9月30日)》(新自然资储备字〔2025〕3号)、《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备战铁矿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巴矿协资储核〔2025〕119号),备战铁矿铁矿石平均品位为42.45%;根据《关于〈青海省格尔木哈西亚图C11磁异常铁多金属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青国土资储审备字〔2013〕056号),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铁矿石平均品位为36.77%、金平均品位4.10g/t。
较好的资源储量能够支撑公司长期开采,为公司整体的持续盈利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公司拥有矿山的铁矿石平均品位均高于国家平均标准,资源禀赋稀缺性强,使得公司铁矿石原矿在选矿过程中有效利用率更高且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二)区域位置优势
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自贸试验区于2023年正式挂牌成立,随着中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等方面建设的深入推进,新疆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自治区党委提出“积极打造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桥头堡”要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拓展向西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与周边国家特别是中亚五国全方位、多领域交流合作。新疆铁矿资源主要分布在阿尔泰成矿带、东西天山成矿带及西昆仑成矿带,分布较广且偏远,铁矿石运输距离长,运输成本较高。
公司拥有并正在运营的宝山铁矿、松湖铁矿、备战铁矿地处新疆铁矿资源丰富地区,周边钢铁企业众多,所生产铁精粉产品可直接供应至下游钢企客户,相对于铁矿石进口贸易公司的产品具有显著的运输成本优势。在区域铁矿石采选业务方面,受益于多年的经营累积,公司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未来,公司能充分依托新疆区位优势、开放优势、政策优势,释放资源潜能,为推动新疆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三)潜在规模优势
随着松湖铁矿变更建设规模至200万吨/年项目达产、哈西亚图公司铁多金属矿项目144万吨/年达产、备战铁矿1,000万吨/年项目达产,公司原矿开采能力将逐渐提高,铁精粉产量将逐步提升,规模效应也将逐步释放,有利于促进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也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在铁矿生产企业中的生产规模和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备战矿业已经取得了新疆自然资源厅核发的1,0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天华矿业200万吨/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变更已取得项目核准批复。公司各所属矿山建设项目均在稳步推进中。同时,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收购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如并购成功,葱岭能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葱岭能源拥有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北铁矿,保有储量8,266.61万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正在开展320万吨/年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若本次并购成功,将补充公司在南疆地区的产业布局,有效提升铁矿资源量及生产开发能力。
(四)组织管理优势
公司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新矿集团,新矿集团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重点支持的国有独资公司,拥有排名亚洲第一、世界第六大的火烧云铅锌矿,是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战略中的骨干企业,能在资源获取、矿业建设、矿业开发、合规管理、技术提升等方面给予公司有效支持。
公司连续两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名单,具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发展潜力较好。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天华矿业是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松湖铁矿、备战铁矿入选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公司深耕铁矿行业十余年,拥有卓越的管理团队及管理优势,在矿产勘查、矿石采选、公司治理等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公司核心管理层深刻了解国内及新疆矿产行业发展趋势和本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灵活制订和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抢得先机。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721,459,395.05 | 583,489,722.00 | 23.65 |
| 营业成本 | 477,816,672.57 | 294,384,561.62 | 62.31 |
| 销售费用 | 1,366,508.36 | 1,553,123.38 | -12.02 |
| 管理费用 | 69,680,242.98 | 53,308,026.49 | 30.71 |
| 财务费用 | 2,951,340.37 | 2,425,017.28 | 21.70 |
| 研发费用 | 3,446,207.23 | 2,304,165.06 | 49.5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196,687.53 | 236,604,114.57 | 9.5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5,865,482.61 | 35,085,682.32 | -1,969.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805,033.95 | -56,707,232.37 | 不适用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铁精粉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哈西亚图公司进入生产期,职工人数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哈西亚图公司、备战公司基建投入增加以及本期结构性存款购买支出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哈西亚图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64,835,602.82 | 9.88 | 360,766,962.76 | 5.52 | 84.28 | (1) |
| 应收票据 | 49,870,000.00 | 0.74 | 156,892,591.13 | 2.40 | -68.21 | (2) |
| 应收账款 | 143,022,725.12 | 2.13 | 11,505,890.36 | 0.18 | 1,143.04 | (3) |
|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32,523,976.38 | 0.50 | -100.00 | (4) | |
| 预付款项 | 19,620,410.38 | 0.29 | 5,089,925.05 | 0.08 | 285.48 | (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1,918,387.51 | 2.56 | 111,066,604.04 | 1.70 | 54.79 | (6) |
| 应付票据 | 211,702,189.44 | 3.15 | 104,913,603.90 | 1.61 | 101.79 | (7) |
| 合同负债 | 17,074,861.57 | 0.25 | 34,197,424.85 | 0.52 | -50.07 | (8)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932,954.90 | 0.42 | 49,902,514.78 | 0.76 | -44.02 | (9) |
| 应交税费 | 33,740,672.86 | 0.50 | 6,690,749.75 | 0.10 | 404.29 | (10) |
| 其他流动负债 | 8,239,386.62 | 0.12 | 54,605,403.02 | 0.84 | -84.91 | (11) |
| 长期借款 | 239,127,462.62 | 3.55 | 100,041,500.00 | 1.53 | 139.03 | (12) |
| 专项储备 | 35,441,592.90 | 0.53 | 24,009,735.26 | 0.37 | 47.61 | (13) |
其他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84.28%,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68.21%,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票据到期托收所致;
(3)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143.04%,主要系本报告期铁精粉赊销量增加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票据到期托收且无新增信用度较高银行出具的承兑票据所致;
(5)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增加285.48%,主要系本报告期备战公司预付设计服务费、电费、材料款等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54.79%,主要系本报告期哈西亚图公司及备战公司新增预付设备购置款所致;
(7)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增加101.79%,主要系本报告期备战公司采用票据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8)合同负债较上年期末减少50.07%,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减少44.0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支付上年绩效工资所致;
(10)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增加404.29%,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资源税及所得税增加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减少84.91%,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同负债减少引起待转销项税额同步减少所致;
(12)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39.0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哈西亚图公司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13)专项储备较上年期末增加47.6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哈西亚图公司及备战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结余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62,330,742.64 | 票据保证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 合计 | 62,330,742.64 | /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注销宝地科技2025年3月4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宝地科技,注册资本为900万元,注册地为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红柳镇1号。
宝地科技拟参与新疆和田县黄草湖锂矿勘查探矿权竞拍,由于竞拍未成功,公司注销宝地科技公司。2025年6月26日,公司已取得和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登记通知书》〔(和市监和)登字[2025]第4209号〕,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二)注销蒙西矿业
蒙西矿业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9%,于2025年4月14日取得伊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登记通知书》〔(伊县市监)登字[2025]第736号〕,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公司收回投资119.68万元,影响当期损益0.42万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松湖铁矿20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华矿业松湖铁矿采选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由150万吨/年变更为200万吨/年,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67,828.00万元,变更后项目计划投资总额98,018.61万元。项目建设期自2020年10月至2027年10月,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现开展二期建设,通过机械化、自动化设备引进及生产安排优化等方式实现建设规模的提升。因该项目为公司首发上市时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变更仅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之变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等均未发生变化,且不涉及关联交易。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项目已完成投资52,191.07万元。
(二)备战铁矿1,000万吨/年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备战矿业稳步推进1,000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建设并取得了新疆自然资源厅核发的采矿权证。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预计投资金额523,398.21万元,项目基建期4年,生产期26年(不含基建期,其中投产期1年,稳产期21年,减产期4年)。资金来源为备战矿业自筹、股东增加注册资本金、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项目已完成投资43,731.19万元。
(三)哈西亚图144万吨/年铁多金属矿项目建设
公司全资子公司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采选项目计划投资总额81,245.75万元,已进入生产阶段,已有铁精粉和金精粉产出。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项目已完成投资67,989.12万元。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 | 393,290,939.14 | 1,068,640.06 | 1,643,000,000.00 | 1,340,000,000.00 | -32,523,976.38 | 664,835,602.82 | |
| 合计 | 393,290,939.14 | 1,068,640.06 | 1,643,000,000.00 | 1,340,000,000.00 | -32,523,976.38 | 664,835,602.8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鄯善宝地 | 子公司 | 选矿生产 | 15,000.00 | 19,657.74 | 18,759.21 | 17.41 | 109.56 | 82.17 |
| 伊吾宝山 | 子公司 | 原矿开采、选矿生产 | 5,000.00 | 9,978.41 | 7,299.92 | 6,380.23 | 630.38 | 566.95 |
| 天华矿业 | 子公司 | 原矿开采、选矿生产 | 20,000.00 | 94,208.30 | 46,919.92 | 25,851.99 | 3,447.81 | 2,956.48 |
| 宝顺新兴 | 子公司 | 道路运输 | 5,000.00 | 7,815.02 | 5,245.54 | 509.66 | 349.91 | 299.80 |
| 哈西亚图 | 子公司 | 原矿开采、选矿生产 | 30,000.00 | 121,066.03 | 29,662.77 | 2,874.60 | -93.92 | -131.40 |
| 和静备战 | 子公司 | 原矿开采、选矿生产 | 79,215.69 | 273,220.41 | 128,231.27 | 36,848.16 | 9,649.81 | 8,234.92 |
注:天华公司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5.95%,影响本期归母净利润减少1,128.52万元;备战公司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2.22%,影响本期归母净利润减少3,068.27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因本期铁精粉销售价格下降及成本上升综合导致。
2.本公司主要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葱岭能源 | 参股公司 | 工业企业 | 25,000.00 | 76,141.13 | 29,970.62 | 10,518.97 | 1,299.67 | 1,076.3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新疆宝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3月4日投资设立 | 产生净利润5701.10元 |
| 2025年6月26日注销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经济周期风险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铁精粉作为冶炼钢铁的重要原料,其生产销售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下游钢铁行业的影响。钢铁行业是传统周期性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紧密相关。若宏观经济下行导致钢铁行业整体不景气,铁矿石产品的需求将会下降,可能会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建筑业、机械制造业、汽车船舶制造业等行业的景气程度,
亦对钢铁产品的需求量有着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到铁矿石产品的需求量。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容易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2.铁矿石价格波动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铁矿石是冶炼钢铁的主要原料,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大宗商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供需关系、海运价格等方面的影响,近年来铁矿石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铁矿石加工形成的铁精粉,铁矿石价格的波动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直接相关,如果铁矿石受供需关系、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导致价格出现波动,则可能会导致公司业绩下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产业政策相关风险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及下游行业发展能够推动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矿产开发的行业标准和相关政策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的矿产资源无法及时获得采矿权或矿业权证到期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将会给公司的业务带来一定的影响。国家先后出台的环保税、资源税、矿业权出让收益政策调整可能导致公司成本上升,降低公司盈利水平。未来若钢铁行业进行产业政策调控,可能会对铁矿石行业发展带来较大影响,行政许可标准的提高亦有可能对公司扩大再生产或对外扩张带来限制。
4.客户集中风险公司地处新疆,受制于交通条件的影响,客户大部分为新疆本地的钢铁企业,客户相对集中。未来随着公司采选规模继续扩大,公司将继续积极开发优质客户,但基于铁精粉作为钢铁企业大宗生产原材料以及新疆钢企市场的特点,未来公司客户仍可能较为集中。若部分客户生产经营出现较大波动,或重点客户本身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减少对公司铁精矿产品的购买,且公司未来无法找到其他可替代的销售渠道,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5.安全生产风险铁矿石开采(尤其是地下开采)作业环境复杂,采矿过程中存在采场(巷道)局部冒顶片帮、爆破、透水等主要危险因素,尾矿堆放过程中也可能发生渗漏、垮塌等事故。公司的原矿开采多采用对外承包的方式,与公司合作的工程公司均拥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也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监督体系,但不能完全排除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为更好发挥公司资源、技术及生产经营等优势,公司备战铁矿、松湖铁矿、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多个重要项目正处于新建及改扩建阶段。受制于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在产量提升、扩产技改、矿种拓展等方面,可能存在盈利能力或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参与矿权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宝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参与和田县黄草湖苦水湖锂矿勘查探矿权的竞拍,并依据实际竞拍情况追加缴纳保证金及与本次竞拍的其他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购买探矿权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且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若在竞拍前进行披露,将有增加竞拍对手及提高竞拍价格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能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符合暂缓披露或豁免披露的相关条件。针对本次信息暂缓或者豁免披露事项,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措施,尽力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防止信息泄露。根据最终竞拍结果,公司未能竞拍取得和田县黄草湖苦水湖锂矿勘查探矿权。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 高伟 | 董事长、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 选举 |
| 原公司总经理 | 离任 | |
| 赵颀炜 | 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 选举 |
| 总经理 | 聘任 | |
| 原公司副总经理 | 离任 | |
| 王江朋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 杜金花 | 职工董事 | 选举 |
| 邹艳平 | 原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 姚瑶 | 原公司董事 | 离任 |
| 杨超 | 原公司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 史华 | 原公司监事 | 离任 |
| 加依娜·叶尔扎提 | 原公司职工监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高伟,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5月8日,因工作调整原因,高伟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辞任暨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高伟先生担任宝地矿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同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高伟先生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2.赵颀炜,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年5月8日,因工作调整原因,赵颀炜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25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辞去职务暨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赵颀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赵颀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赵颀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其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资格生效。
3.王江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5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王江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杜金花,现任公司职工董事。2025年5月26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杜金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5.邹艳平,原公司董事长。2025年5月8日,因工作调整原因,邹艳平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6.姚瑶,原公司董事。2025年5月8日,因个人原因,姚瑶女士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7.杨超,原公司监事会主席。2025年5月26日,因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杨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8.史华,原公司监事会监事。2025年5月26日,因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史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9.加依娜·叶尔扎提,原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2025年5月26日,因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加依娜·叶尔扎提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无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无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无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详见说明一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 详见说明一 | 否 | 详见说明一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详见说明二 | 避免同业竞争 | 详见说明二 | 否 | 详见说明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详见说明三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详见说明三 | 否 | 详见说明三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说明四 | 股份限售 | 详见说明四 | 是 | 详见说明四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详见说明五 | 避免同业竞争 | 详见说明五 | 否 | 详见说明五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详见说明六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详见说明六 | 否 | 详见说明六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七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详见说明七 | 否 | 详见说明七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八 | 稳定股价的承诺 | 详见说明八 | 否 | 详见说明八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九 | 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详见说明九 | 否 | 详见说明九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十 |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 | 详见说明十 | 否 | 详见说明十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十一 | 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详见说明十一 | 是 | 详见说明十一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详见说明十二 | 避免同业竞争 | 详见说明十二 | 否 | 详见说明十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详见说明十三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详见说明十三 | 否 | 详见说明十三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十四 |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 详见说明十四 | 否 | 详见说明十四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十五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 详见说明十五 | 否 | 详见说明十五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 | 其他 | 详见说明十六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 详见说明十六 | 否 | 详见说明十六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说明十七 |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 | 详见说明十七 | 否 | 详见说明十七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金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说明十八 | 关于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情形的承诺函 | 详见说明十八 | 否 | 详见说明十八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说明十九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承诺 | 详见说明十九 | 否 | 详见说明十九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二十 | 关于合法合规和诚信情况的声明与承诺 | 详见说明二十 | 否 | 详见说明二十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详见说明二十一 | 关于本次交易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 详见说明二十一 | 是 | 详见说明二十一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二十二 |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详见说明二十二 | 否 | 详见说明二十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二十三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详见说明二十三 | 否 | 详见说明二十三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竞争 | 详见说明二十四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详见说明二十四 | 否 | 详见说明二十四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详见说明二十五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详见说明二十五 | 否 | 详见说明二十五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二十六 | 关于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的承诺函 | 详见说明二十六 | 否 | 详见说明二十六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详见说明二十七 | 关于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 详见说明二十七 | 是 | 详见说明二十七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二十八 | 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 详见说明二十八 | 否 | 详见说明二十八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二十九 | 关于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的承诺 | 详见说明二十九 | 否 | 详见说明二十九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详见说明三十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详见说明三十 | 是 | 详见说明三十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三十一 | 关于葱岭能源无证房产土地的承诺函 | 详见说明三十一 | 否 | 详见说明三十一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详见说明三十二 | 关于归还葱岭能源占用资金的承诺函 | 详见说明三十二 | 是 | 详见说明三十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公司原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因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新矿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新矿集团承继了宝地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备战矿业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所做的所有承诺。原股东姚学林、李直杰、赵秋香因减持股份事项,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下述说明中对新矿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对宝地投资控股股东、对姚学林、李直杰、赵秋香股东身份的表述系指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作出该承诺时的身份。新矿集团在担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姚学林、李直杰、赵秋香在担任公司股东期间均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
说明一:新矿集团在《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所作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新矿集团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新矿集团作为宝地矿业直接控股股东,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宝地矿业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影响宝地矿业的独立性,保持其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1、本次收购完成后,新矿集团将保持与宝地矿业之间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新矿集团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宝地矿业控股股东的关系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宝地矿业经营决策,损害宝地矿业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上述承诺于新矿集团对宝地矿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新矿集团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宝地矿业造成损失,新矿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说明二:新矿集团在《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所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宝地矿业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来亦不会在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如果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而本公司所控制的相关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承诺将该相关企业所持有的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业务进行转让,并同意宝地矿业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
3、除对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投资以外,本公司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投资或自营宝地矿业已经开发、生产或经营的产品(或相类似的产品、或在功能上具有替代作用的产品)。
4、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说明三:新矿集团在《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所作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新矿集团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宝地矿业35.25%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保证宝地矿业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管理与宝地矿业的关联交易,新矿集团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如下:
“1、在不对宝地矿业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承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宝地矿业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本公司承诺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宝地矿业的资金、利润,不要求宝地矿业违规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宝地矿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宝地矿业及其子公司除外)也遵守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宝地矿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宝地矿业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说明四: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的情形,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
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前述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若相关监管机构对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单位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相应锁定期进一步承诺。”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前述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若相关监管机构对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相应锁定期进一步承诺。”
(三)本公司股东金源矿冶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金源矿冶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前述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若相关监管机构对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相应锁定期进一步承诺。”
(四)本公司股东润华投资、海益投资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润华投资、海益投资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目前持有的宝地矿业的股份为本公司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宝地矿业的情形;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出资人中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出资人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所持宝地矿业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宝地矿业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上市前股份。
3、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的时期内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本公司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上述承诺均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5、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公司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6、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公司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宝地矿业所有。
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宝地矿业,则宝地矿业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宝地矿业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五)本公司股东润石投资、中健博仁、金投资管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润石投资、中健博仁、金投资管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目前持有的宝地矿业的股份为本公司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宝地矿业的情形;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出资人中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出资人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所持宝地矿业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司取得宝地矿业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地矿业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上市前股份。
3、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的时期内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本公司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上述承诺均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5、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公司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6、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公司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宝地矿业所有。
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宝地矿业,则宝地矿业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宝地矿业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六)本公司股东凯迪投资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凯迪投资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目前持有的宝地矿业的股份为本公司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宝地矿业的情形;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出资人中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出资人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所持宝地矿业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司取得宝地矿业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地矿业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上市前股份。
3、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的时期内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本公司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公司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5、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公司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宝地矿业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宝地矿业,则宝地矿业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宝地矿业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七)本公司股东国有基金、宁波涌峰、嘉兴宝地、嘉兴宝润、嘉兴宝益、嘉兴甄铭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国有基金、宁波涌峰、嘉兴宝地、嘉兴宝润、嘉兴宝益、嘉兴甄铭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目前持有的宝地矿业的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宝地矿业的情形;本企业的直接或间接出资人中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出资人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宝地矿业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本企业承诺自本企业取得宝地矿业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地矿业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上市前股份。
3、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的时期内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上述承诺均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5、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6、本企业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宝地矿业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宝地矿业,则宝地矿业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宝地矿业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
(八)股东徐思涵、姚学林、李直杰、赵秋香的承诺
股东徐思涵、姚学林、李直杰、赵秋香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人目前持有的宝地矿业的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宝地矿业的情形;本人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宝地矿业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本人与宝地矿业的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未寻求与其他股东一致行动的安排。
2、本人承诺自本人取得宝地矿业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地矿业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上市前股份。
3、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的时期内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本人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5、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宝地矿业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宝地矿业,则宝地矿业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宝地矿业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说明五: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于2021年11月6日出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新疆国资委承诺如下:
“1、本单位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特设行政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其本身并无任何生产经营行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单位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从事或者参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者联合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单位如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单位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转让予发行人,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如发行人认定本单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支持他人从事或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本单位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单位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发行人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5、如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单位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单位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6、在本单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函为持续有效之承诺,且不可撤销。”
(二)间接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根据间接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于2022年1月5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新矿投资集团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地矿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对任何与宝地矿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
2、本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宝地矿业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宝地矿业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宝地矿业,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转让予宝地矿业,以确保宝地矿业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如宝地矿业认定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宝地矿业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宝地矿业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宝地矿业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宝地矿业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如违反上述承诺,宝地矿业及宝地矿业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宝地矿业及宝地矿业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宝地矿业所有。
5、在本公司为宝地矿业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函为持续有效之承诺,且不可撤销。”
(三)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根据控股股东宝地投资于2021年11月6日出具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宝地投资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地矿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对任何与宝地矿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控制。
2、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宝地矿业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宝地矿业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宝地矿业,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转让予宝地矿业,以确保宝地矿业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如宝地矿业认定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宝地矿业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宝地矿业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宝地矿业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宝地矿业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如违反上述承诺,宝地矿业及宝地矿业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宝地矿业及宝地矿业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宝地矿业所有。
5、在本公司为宝地矿业的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函为持续有效之承诺,且不可撤销。”
说明六: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为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出具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间接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出具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将充分尊重宝地矿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宝地矿业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宝地矿业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宝地矿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宝地矿业在经营活动中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宝地矿业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所规定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充分发挥监事会、独立董事的作用,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宝地矿业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护宝地矿业其他股东和宝地矿业利益不受损害;
3、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地矿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形式损害宝地矿业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因违反本承诺函而给宝地矿业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地矿业及宝地矿业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宝地矿业将有权暂扣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企业未能及时赔偿宝地矿业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宝地矿业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说明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公司关于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及盈利水平。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习培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及产业发展需要,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由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3、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以提升发行人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效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提高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4、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根据公司制定的上市后《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强化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更加健全、透明。同时,公司还制订了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5、其他方式: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对填补摊薄即期回报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宝地矿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宝地矿业利益,切实履行对宝地矿业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宝地矿业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宝地矿业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宝地矿业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宝地矿业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摊薄即期回报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的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说明八: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本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1、宝地投资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宝地投资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宝地投资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宝地投资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宝地投资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宝地投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宝地投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公司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源矿冶、海益投资及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润华投资、润石投资、中健博仁,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为稳定发行人股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发行人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益(简称:“违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发行人有权按照应上交违规减持收益金额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企业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1、本人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在触发发行人稳定A股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发行人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A股股价的实施方案,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A股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A股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发行人稳定A股股价预案确定的稳定A股股价措施,本人增持发行人股票时,增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在发行人处取得年薪的20%,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3)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说明九: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本公司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本公司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提供赔偿保障。”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因本公司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三)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源矿冶、海益投资及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润华投资、润石投资、中健博仁,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因本公司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四)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因本人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4、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承诺未实际履行30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起30日内,自愿将上一年度从发行人处所领取的全部薪金作为前述承诺的履约担保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说明十:关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发生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因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为全体员工缴纳、未足额缴纳或未及时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对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予以追缴、补缴、收取滞纳金或处罚;或发生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员工因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其缴纳、未足额缴纳或未及时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要求补缴、追索相关费用、要求有权机关追究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行政责任或就此提起诉讼、仲裁等情形,本公司承担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且在承担相关责任后不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说明十一: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单位将确保宝地投资、金源矿冶遵守其出具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宝地投资、金源矿冶违反该承诺,本单位将确保宝地投资、金源矿冶将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益交由发行人;如果因宝地投资、金源矿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单位将确保宝地投资、金源矿冶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承诺事项另有特别规定的,本单位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减持前提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控股股东地位。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如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届时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本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自主决策减持计划,本公司保证在减持后保持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减持程序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其他承诺
5.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1)本公司或者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2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交易所予以备案。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5.3本公司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4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公司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5.5如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公司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本公司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5.2和5.3条承诺的要求。
5.6本公司的股权如被质押,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公告。
5.7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本承诺之其他承诺内容。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6、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履行上述承诺。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三)发行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金源矿冶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如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届时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本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自主决策减持计划,本公司保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减持程序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其他承诺
5.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1)本公司或者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2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交易所予以备案。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5.3本公司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4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5.5如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本公司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5.2和5.3条承诺的要求。
5.6本公司的股权如被质押,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公告。
5.7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本承诺之其他承诺内容。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6、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履行上述承诺。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2、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海益投资及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润华投资、润石投资、中健博仁,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本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届时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的经营发展情
况自主决策减持计划,并且减持价格在保证本公司合理收益的前提下,根据届时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的经营状况确定。
4、减持程序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其他承诺
5.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1)本公司或者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2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3本公司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4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5.5如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本企业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5.2和5.3条承诺的要求。
5.6本公司的股权如被质押,本公司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公告。
5.7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本承诺之其他承诺内容。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6、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说明十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直接控股股东宝地投资、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间接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1、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不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来亦不会在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2、如果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而本公司所控制的相关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承诺将该相关企业所持有的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业务进行转让,并同意宝地矿业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3、除对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投资以外,本公司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投资或自营宝地矿业已经开发、生产或经营的产品(或相类似的产品、或在功能上具有替代作用的产品)。4、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说明十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直接控股股东宝地投资、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间接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宝地矿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公司与宝地矿业之间将尽可能减少和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
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宝地矿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地矿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及关联关系损害宝地矿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宝地矿业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二)交易对方冀武球团
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依法签订协议,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本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亦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说明十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直接控股股东宝地投资、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间接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1、本公司承诺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2、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上市公司利益。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时,本单位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十五: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直接控股股东宝地投资、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间接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2、特别地,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3、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说明十六: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一)宝地矿业:1、本公司保证披露及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该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宝地矿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向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下同)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
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1、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下同)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四)交易对方葱岭实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JAAN董事、主要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1、本人向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下同)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且已取得有效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及承诺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人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五)交易对方葱岭实业、JAAN:1、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下同)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且已取得有效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及
承诺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公司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六)标的公司葱岭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1、本人向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下同)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且已取得有效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及承诺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标的公司葱岭能源:1、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下同)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且已取得有效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及承诺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说明十七: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
(一)宝地矿业: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各自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宝地矿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交易对方葱岭实业、JAAN: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各自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六)交易对方葱岭实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JAAN董事、主要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七)标的公司葱岭能源: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各自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标的公司葱岭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说明十八:关于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情形的承诺函
宝地矿业: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说明十九: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承诺
(一)宝地矿业:1、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2、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3、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4、本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在本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二)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1、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2、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3、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4、本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在本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三)交易对方葱岭实业、JAAN:1、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2、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3、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4、本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在本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四)标的公司葱岭能源:1、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2、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3、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4、本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在本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说明二十:关于合法合规和诚信情况的声明与承诺
(一)宝地矿业:1、本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且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3、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宝地矿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交易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2、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3、本人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4、本人承诺,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的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本人上述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交易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2、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3、本公司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4、本公司上述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交易对方葱岭实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JAAN董事、主要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2、由此给上市
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五)交易对方JAAN:1、本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六)交易对方葱岭实业:1、本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说明二十一:关于本次交易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一)宝地矿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有关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重组事项首次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上述股份包括本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原持有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如违反上述承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执行。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1、自有关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重组事项首次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亦无任何减持宝地矿业股份的计划;2、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宝地矿业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说明二十二: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宝地矿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拟公布股权激励措施,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1、承诺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2、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上市公司利益。3、自承诺函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时,本单位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说明二十三: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一)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与其他股东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3、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交易对方葱岭实业、JAAN: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3、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说明二十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不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来亦不会在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2、如果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而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承诺将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所持有的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业务进行转让,并同意宝地矿业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3、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4、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二)交易对方葱岭实业: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企业(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不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来亦不会在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2、如果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而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承诺将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所持有的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业务进行转让,并同意宝地矿业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3、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4、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三)交易对方葱岭实业实控人帕哈尔丁·阿不都卡得尔:1、本人及相关企业不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来亦不会在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2、如果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而本人及相关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人承诺将本人及相关企业所持有的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业务进行转让,并同意宝地矿业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3、本人及相关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及相关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4、本人及相关企业与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宝地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说明二十五: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宝地矿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宝地矿业之间将尽可能减少和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发生。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宝地矿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地矿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及关联关系损害宝地矿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宝地矿业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二)交易对方葱岭实业、JAAN: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宝地矿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宝地矿业之间将尽可能减少和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宝地矿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地矿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关联关系损害宝地矿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宝地矿业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说明二十六:关于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的承诺函
(一)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一致行动人金源矿冶: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说明二十七:关于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1、本公司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内,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2、若上述锁定股份的锁定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说明二十八: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本公司用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认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本公司违反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说明二十九:关于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的承诺
(一)交易对方JAAN:1、本公司合法拥有标的公司5%股权对应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方式代持标的资产的情形,标的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或终止之日,非经宝地矿业同意,本公司保证不转让标的公司股权,亦不在标的资产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2、本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不存在未缴纳出资、虚报或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均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真实、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3、本公司拟转让的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该等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同时,本公司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标的资产登记至宝地矿业名下。4、在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至宝地矿业名下之前,本公司将审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过宝地矿业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标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5、
本公司承诺及时进行本次交易有关的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6、本公司保证对与上述承诺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纠纷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宝地矿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二)交易对方葱岭实业:1、本公司合法拥有标的公司82%股权对应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方式代持标的资产的情形,标的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或终止之日,非经宝地矿业同意,本公司保证不转让标的公司股权,亦不在标的资产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2、本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不存在未缴纳出资、虚报或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均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真实、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3、本公司拟转让的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该等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同时,本公司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标的资产登记至宝地矿业名下。4、在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至宝地矿业名下之前,本公司将审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过宝地矿业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标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5、本公司承诺及时进行本次交易有关的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6、本公司保证对与上述承诺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纠纷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宝地矿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说明三十: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交易对方葱岭实业:1、本公司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宝地矿业股份,自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12个月(以下简称“法定锁定期”)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宝地矿业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本公司如在前述法定锁定期内将取得的宝地矿业股份进行质押的,设定质押的宝地矿业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宝地矿业股份数的90%。2、为担保本次交易相关协议项下本公司义务的履行,本公司自愿承诺,本公司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宝地矿业股份数的10%(“自愿锁定股份”)在前款法定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自愿锁定期”)内,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转让,也不得设定质押、任何其他权利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自愿锁定承诺”)。本公司如果违反前述自愿锁定承诺的,本公司应将减持自愿锁定股份取得的对价全部上交上市公司。3、在上述股份法定锁定期、自愿锁定期内,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相关股份及其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均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4、上述股份法定锁定期、自愿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5、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锁定或股份交易出台了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或要求时,则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6、本公司知悉违反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本公司承诺,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行为将依本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说明三十一:关于葱岭能源无证房产土地的承诺函
交易对方葱岭实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葱岭能源的矿山和选矿厂房屋、选矿厂土地使用权存在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本公司/本人承诺对于其中可以补办相关权属证书的,本公司/本人将尽力协助葱岭能源办理并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对于无法办理的,本公司/本人保证上述无证房产、土地均可以按现在的用途继续免受任何争议地由葱岭能源使用。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若因该等尚未办理房产、土地权证的原因,造成葱岭能源或者上市公司受到处罚或者造成任何其他损失,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说明三十二:关于归还葱岭能源占用资金的承诺函
交易对方葱岭实业承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标的公司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预估为7,672.22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同意如经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本公司占用标的公司的资金金额及计算的利息与前述预估金额(7,672.22万元人民币)不
一致的,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占用金额及计算的相应利息为准。本公司承诺在2025年3月1日前归还其对标的公司占用的全部资金及相应利息,如本公司未在前述约定期限前全部归还,或因本公司未及时、足额归还导致甲方无法在2025年5月31日前按计划向上交所提交申请材料的,本公司应当于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本公司逾期支付前述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本公司应向上市公司指定的账户支付应付未付违约金0.05%的利息。如因本公司未及时足额归还导致上市公司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变更定价基准日的,上市公司除有权要求本公司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及延期利息外,本公司同意由上市公司重新确定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股份发行价格。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赔偿因本公司未按期偿还占用资金而给葱岭能源或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不得因任何原因单方撤销。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
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葱岭实业购买葱岭能源8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JAAN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并向包括新矿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5年1月7日,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月13日开市起复牌。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6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宜获得新疆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矿集团转来的新疆国资委作出的《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宜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25〕189号),新疆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
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7月31日,公司披露《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3),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3/3 | 876,000,000 | 814,448,113.05 | 814,448,113.05 | 0.00 | 598,174,750.28 | 73.45 | 24,186,341.79 | 2.97 | |||
| 合计 | / | 876,000,000 | 814,448,113.05 | 814,448,113.05 | 0.00 | 598,174,750.28 | / | / | 24,186,341.7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湖铁矿20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674,819,000 | 24,186,341.79 | 458,674,750.28 | 67.97 | 2027年 | 否 | 是 | 29,564,775.33 | 235,532,694.08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39,629,113.05 | 0 | 139,500,000 | 99.9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 | / | / | 814,448,113.05 | 24,186,341.79 | 598,174,750.28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4年8月19日 | 27,000 | 2024年8月19日 | 2025年8月18日 | 22,500.00 | 否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的议案》,将原“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湖铁矿15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变更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湖铁矿20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本次变更仅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之变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等均未发生变化,且不涉及关联交易。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1,035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282,000,000 | 35.25 | 282,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0 | 138,000,000 | 17.25 | 138,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560,000 | 37,189,669 | 4.65 | 0 | 质押 | 30,56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徐思涵 | 0 | 20,726,471 | 2.5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 0 | 14,705,883 | 1.84 | 0 | 无 | 0 | 其他 |
|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91,900 | 13,437,512 | 1.6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0 | 10,737,440 | 1.3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0 | 8,400,074 | 1.05 | 0 | 无 | 0 | 其他 |
| (有限合伙) | ||||||||||
| 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 | 0 | 7,897,700 | 0.9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0 | 7,493,200 | 0.9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37,189,669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89,669 | |||||||
| 徐思涵 | 20,726,471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26,471 | |||||||
|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 14,705,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05,883 | |||||||
|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3,437,5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37,512 | |||||||
|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0,737,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37,440 | |||||||
| 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00,074 | 人民币普通股 | 8,400,074 | |||||||
| 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 | 7,89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97,700 | |||||||
| 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7,49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93,200 | |||||||
|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882,353 | 人民币普通股 | 5,882,353 | |||||||
| 嘉兴宝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0,000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新矿集团持有金源矿冶100%的股权;新疆国资委持有新矿集团100%的股权,新疆国资委为新矿集团及金源矿冶的实际控制人。凯迪投资、国有基金实际控制人为新疆国资委,故新矿集团、金源矿冶、凯迪投资及国有基金同受新疆国资委控制。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2,000,000 | 2026年3月1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2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138,000,000 | 2026年3月1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中,新矿集团持有金源矿冶100%的股权,新疆国资委持有新矿集团100%的股权,新疆国资委为新矿集团及金源矿冶的实际控制人。 | ||||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注释1 | 632,357,748.83 | 887,331,253.59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注释2 | 664,835,602.82 | 360,766,962.7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注释4 | 49,870,000.00 | 156,892,591.13 |
| 应收账款 | 注释5 | 143,022,725.12 | 11,505,890.36 |
| 应收款项融资 | 注释7 | 32,523,976.38 | |
| 预付款项 | 注释8 | 19,620,410.38 | 5,089,925.05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注释9 | 3,948,812.19 | 3,767,457.0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注释10 | 118,990,125.11 | 168,960,106.8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注释13 | 74,624,259.41 | 96,549,585.7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07,269,683.86 | 1,723,387,748.95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注释17 | 268,713,222.21 | 274,253,171.3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注释20 | 833,928,950.16 | 877,371,351.82 |
| 在建工程 | 注释21 | 757,631,885.67 | 641,736,632.4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注释24 | 22,437,231.99 | 23,435,994.21 |
| 无形资产 | 注释25 | 2,803,283,124.80 | 2,713,424,666.0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注释26 | 6,450,990.44 | 6,450,990.44 |
| 长期待摊费用 | 注释27 | 101,306,796.44 | 104,603,883.8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注释28 | 54,247,676.95 | 55,541,734.6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注释29 | 171,918,387.51 | 111,066,604.0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19,918,266.17 | 4,807,885,028.89 | |
| 资产总计 | 6,727,187,950.03 | 6,531,272,777.84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注释31 | 312,258,396.08 | 312,472,943.9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注释34 | 211,702,189.44 | 104,913,603.90 |
| 应付账款 | 注释35 | 302,926,370.42 | 281,719,125.18 |
| 预收款项 | 注释36 | 16,439.94 | 162,997.46 |
| 合同负债 | 注释37 | 17,074,861.57 | 34,197,424.8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注释38 | 27,932,954.90 | 49,902,514.78 |
| 应交税费 | 注释39 | 33,740,672.86 | 6,690,749.75 |
| 其他应付款 | 注释40 | 258,653,729.76 | 262,243,368.6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注释42 | 155,732,887.62 | 231,002,887.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注释43 | 8,239,386.62 | 54,605,403.0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28,277,889.21 | 1,337,911,019.21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注释44 | 239,127,462.62 | 100,041,500.00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注释46 | 19,653,097.63 | 20,711,679.63 |
| 长期应付款 | 注释47 | 1,000,329,360.00 | 1,026,369,68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注释49 | 116,732,659.63 | 122,349,312.81 |
| 递延收益 | 注释50 | 7,350,839.25 | 7,809,614.7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注释28 | 46,607,338.19 | 48,693,331.3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29,800,757.32 | 1,325,975,118.50 | |
| 负债合计 | 2,758,078,646.53 | 2,663,886,137.71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注释52 | 8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注释54 | 1,356,571,816.60 | 1,356,571,816.60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注释57 | 35,441,592.90 | 24,009,735.26 |
| 盈余公积 | 注释58 | 113,153,706.48 | 113,153,706.4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注释59 | 783,865,245.95 | 752,273,221.1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89,032,361.93 | 3,046,008,479.50 | |
| 少数股东权益 | 880,076,941.57 | 821,378,160.63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69,109,303.50 | 3,867,386,640.13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727,187,950.03 | 6,531,272,777.84 | |
公司负责人: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93,191,268.28 | 621,947,386.04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4,439,135.28 | 240,440,268.8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注释1 | 144,000.00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196,959.84 | 201,926.06 | |
| 其他应收款 | 注释2 | 298,841,036.85 | 296,191,044.53 |
| 其中:应收利息 | 2,648,315.69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348.14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68,867.30 | 3,532,299.50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30,581,615.69 | 1,162,312,924.93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注释3 | 1,685,945,141.38 | 1,691,485,090.5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3,169,439.66 | 3,586,657.15 |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4,364,678.14 | 4,988,203.60 | |
| 无形资产 | 371,681.45 | 391,592.93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693,929.84 | 4,224,071.96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3,620.93 | 1,350,761.47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7,810.00 | 167,810.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98,746,301.40 | 1,706,194,187.66 | |
| 资产总计 | 2,829,327,917.09 | 2,868,507,112.59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335.86 | 335.86 | |
| 应付账款 | 281,571.00 | 1,148,348.00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27,896.48 | 4,609,817.45 | |
| 应交税费 | 40,125.75 | 73,238.68 | |
| 其他应付款 | 155,662,516.67 | 155,460,435.50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33,047.62 | 1,333,047.62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0,745,493.38 | 162,625,223.11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2,469,723.24 | 3,738,285.38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50,953.36 | 1,357,118.10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20,676.60 | 5,095,403.48 | |
| 负债合计 | 164,666,169.98 | 167,720,626.5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567,591,670.20 | 1,567,591,670.20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13,153,706.48 | 113,153,706.48 | |
| 未分配利润 | 183,916,370.43 | 220,041,109.3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64,661,747.11 | 2,700,786,486.0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29,327,917.09 | 2,868,507,112.59 | |
公司负责人: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合并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721,459,395.05 | 583,489,722.00 | |
| 其中:营业收入 | 注释60 | 721,459,395.05 | 583,489,722.00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595,982,152.66 | 392,151,624.35 | |
| 其中:营业成本 | 注释60 | 477,816,672.57 | 294,384,561.62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注释61 | 40,721,181.15 | 38,176,730.52 |
| 销售费用 | 注释62 | 1,366,508.36 | 1,553,123.38 |
| 管理费用 | 注释63 | 69,680,242.98 | 53,308,026.49 |
| 研发费用 | 注释64 | 3,446,207.23 | 2,304,165.06 |
| 财务费用 | 注释65 | 2,951,340.37 | 2,425,017.28 |
| 其中:利息费用 | 4,396,561.94 | 6,671,241.02 | |
| 利息收入 | 1,533,323.76 | 4,404,600.21 | |
| 加:其他收益 | 注释66 | 2,980,017.16 | 2,294,771.2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67 | 5,686,061.73 | 14,149,840.2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38,410.19 | 5,389,656.46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69 | 1,068,640.06 | 81,227.4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70 | -1,218,222.38 | 1,784,515.9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71 | 90,217.54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72 | 32,691.38 | 180,899.4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4,116,647.88 | 209,829,351.91 | |
| 加:营业外收入 | 注释73 | 522,841.34 | 1,729,123.35 |
| 减:营业外支出 | 注释74 | 9,960.15 | 576,090.1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4,629,529.07 | 210,982,385.07 | |
| 减:所得税费用 | 注释75 | 21,756,627.32 | 27,004,265.6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872,901.75 | 183,978,119.43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872,901.75 | 183,978,119.43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592,025.04 | 102,848,848.61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280,876.71 | 81,129,270.82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2,872,901.75 | 183,978,119.43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592,025.04 | 102,848,848.61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1,280,876.71 | 81,129,270.82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3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3 | |
公司负责人: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注释4 | 127,433.64 | 127,433.64 |
| 减:营业成本 | 注释4 | ||
| 税金及附加 | 33,639.83 | 36,238.09 |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16,061,897.82 | 12,733,346.86 | |
|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 -4,354,953.56 | -2,883,160.03 | |
| 其中:利息费用 | 64,485.48 | 3,026,006.55 | |
| 利息收入 | 4,436,064.48 | 6,000,066.23 | |
| 加:其他收益 | 62,872.80 | 44,937.49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5 | 4,831,748.33 | 40,298,490.2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42,649.09 | 5,336,805.84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98,866.48 | 81,227.41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00.00 | 53,540.00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3,418.41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720,262.84 | 30,772,622.28 | |
| 加:营业外收入 | 6,500.00 | 10,917.27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713,762.84 | 30,783,539.55 | |
| 减:所得税费用 | 410,975.80 | 156,239.77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24,738.64 | 30,627,299.78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24,738.64 | 30,627,299.78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124,738.64 | 30,627,299.78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02,344,578.11 | 773,614,987.68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910,737.04 | 573,803.17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7 | 10,448,896.39 | 106,207,675.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4,704,211.54 | 880,396,466.55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5,669,178.70 | 289,075,567.89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9,420,700.29 | 90,411,755.23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3,038,682.25 | 172,348,714.91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7 | 27,378,962.77 | 91,956,313.9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5,507,524.01 | 643,792,351.98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196,687.53 | 236,604,114.57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96,829.9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685,768.36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91,651.00 | 143,8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7 | 123,976,045.24 | 109,232,269.8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1,550,294.50 | 109,376,069.87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4,215,777.11 | 263,240,387.55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7 | 403,200,000.00 | -188,9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7,415,777.11 | 74,290,387.55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5,865,482.61 | 35,085,682.32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4,845,766.02 | 18,925,648.02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7 | 2,250,516.49 | 29,4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7,096,282.51 | 48,325,648.02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 | 5,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6,876,530.10 | 98,529,580.39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7 | 1,414,718.46 | 1,503,3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291,248.56 | 105,032,880.39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805,033.95 | -56,707,232.37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8,863,761.13 | 214,982,564.52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8,890,767.32 | 838,225,125.69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0,027,006.19 | 1,053,207,690.21 | |
公司负责人: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1,092.87 | 4,150,905.21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1,092.87 | 4,150,905.21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749,003.03 | 11,380,051.58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234.54 | 260,335.05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97,842.65 | 3,355,748.72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692,080.22 | 14,996,135.35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20,987.35 | -10,845,230.14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96,829.9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691,468.21 | 52,892,849.69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92,403.36 | 8,147,530.55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80,701.47 | 61,040,380.24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5,014.85 | 1,333,119.62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3,200,000.00 | -248,95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3,455,014.85 | -247,616,880.38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874,313.38 | 308,657,260.62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491,414.14 | 73,373,925.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491,414.14 | 73,373,925.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30,000,000.25 | 96,502,280.39 | |
| 付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752,230.92 | 189,103,3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752,231.17 | 290,605,580.39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60,817.03 | -217,231,655.39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8,756,117.76 | 80,580,375.09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1,947,386.04 | 613,437,845.75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3,191,268.28 | 694,018,220.84 |
公司负责人: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1,356,571,816.60 | 24,009,735.26 | 113,153,706.48 | 752,273,221.16 | 3,046,008,479.50 | 821,378,160.63 | 3,867,386,640.1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0 | 1,356,571,816.60 | 24,009,735.26 | 113,153,706.48 | 752,273,221.16 | 3,046,008,479.50 | 821,378,160.63 | 3,867,386,640.1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431,857.64 | 31,592,024.79 | 43,023,882.43 | 58,698,780.94 | 101,722,663.3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592,025.04 | 61,592,025.04 | 51,280,876.71 | 112,872,901.7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30,000,000.25 | -30,000,000.25 | -30,000,000.25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00,000.25 | -30,000,000.25 | -30,000,000.25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11,431,857.64 | 11,431,857.64 | 7,417,904.23 | 18,849,761.87 | ||||||||
| 1.本期提取 | 25,349,643.42 | 25,349,643.42 | 15,243,521.92 | 40,593,165.34 | ||||||||
| 2.本期使用 | -13,917,785.78 | -13,917,785.78 | -7,825,617.69 | -21,743,403.47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1,356,571,816.60 | 35,441,592.90 | 113,153,706.48 | 783,865,245.95 | 3,089,032,361.93 | 880,076,941.57 | 3,969,109,303.50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1,358,571,816.60 | 29,359,418.00 | 108,881,364.44 | 746,959,527.53 | 3,043,772,126.57 | 704,614,305.85 | 3,748,386,432.42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 | 800,000,000.00 | 1,358,571,816.60 | 29,359,418.00 | 108,881,364.44 | 746,959,527.53 | 3,043,772,126.57 | 704,614,305.85 | 3,748,386,432.42 | |||||||
| 余额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36,145.28 | 9,248,848.61 | 14,384,993.89 | 73,803,289.64 | 88,188,283.53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2,848,848.61 | 102,848,848.61 | 81,129,270.82 | 183,978,119.4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93,600,000.00 | -93,600,000.00 | -12,800,000.00 | -106,400,00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600,000.00 | -93,600,000.00 | -12,800,000.00 | -106,400,000.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5,136,145.28 | 5,136,145.28 | 5,474,018.82 | 10,610,164.10 | ||||||||
| 1.本期提取 | 19,312,898.82 | 19,312,898.82 | 13,687,810.04 | 33,000,708.86 | ||||||||
| 2.本期使用 | -14,176,753.54 | -14,176,753.54 | -8,213,791.22 | -22,390,544.76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1,358,571,816.60 | 34,495,563.28 | 108,881,364.44 | 756,208,376.14 | 3,058,157,120.46 | 778,417,595.49 | 3,836,574,715.95 |
公司负责人: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1,567,591,670.20 | 113,153,706.48 | 220,041,109.32 | 2,700,786,486.0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0 | 1,567,591,670.20 | 113,153,706.48 | 220,041,109.32 | 2,700,786,486.0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124,738.89 | -36,124,738.8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24,738.64 | -6,124,738.64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30,000,000.25 | -30,000,000.25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00,000.25 | -30,000,000.25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1,567,591,670.20 | 113,153,706.48 | 183,916,370.43 | 2,664,661,747.11 |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1,569,591,670.20 | 108,881,364.44 | 315,190,030.99 | 2,793,663,065.6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0 | 1,569,591,670.20 | 108,881,364.44 | 315,190,030.99 | 2,793,663,065.6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2,972,700.22 | -62,972,700.2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627,299.78 | 30,627,299.7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93,600,000.00 | -93,600,00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600,000.00 | -93,600,00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1,569,591,670.20 | 108,881,364.44 | 252,217,330.77 | 2,730,690,365.41 |
公司负责人: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新地发【2001】170号文件批准,于2001年11月14日由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共同出资设立,2013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3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21,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000731825217N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80,000.00万元,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一般经营项目:岩石矿物测试;矿产开发及加工;房屋租赁;矿业投资;矿产品、钢材的销售。本公司属于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主要产品为铁精粉。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
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5%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或坏账准备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0万元或当期计提坏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
|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占当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影响当期盈亏变化 |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或坏账准备5%以上,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工程期末金额1,000.00万以上 |
| 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5%以上,或金额超过50.00万元 |
| 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总额5%以上,或金额超过50.00万元 |
| 少数股东持有的权益重要的子公司 | 单体公司剔除内部往来后的期末资产总额5,000.00万以上 |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单项投资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00万元,或来源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算)占合并报表净利润10%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①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②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③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④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
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⑴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①金融资产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C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⑵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⑶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得以解除的,终止确认已解除的部分。如果现有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被实质性修改,终止确认现有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为零 |
| 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承兑人为非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较高的非银行企业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的无风险交易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预期信用损失为零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账龄周期一致,信用损失风险相同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5% |
| 1-2年 | 10% |
| 2-3年 | 30% |
| 3-4年 | 50% |
| 4-5年 | 80% |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为零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的无风险交易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预期信用损失为零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账龄周期一致,信用损失风险相同 | 以账龄为基础预计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5% |
| 1-2年 | 10% |
| 2-3年 | 30% |
| 3-4年 | 50% |
| 4-5年 | 80% |
| 5年以上 | 100% |
其他应收款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进行计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⑴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⑵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⑶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⑷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
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⑴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⑵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债务重组准则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关规定确定。
⑶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所有固定资产均计提折旧。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摊销法/产量法 | 5-50 | 0-5 | 1.90-20.00 |
| 其中:井巷工程 | 产量法 | --- | --- | --- |
| 机器设备 | 直线摊销法 | 2-15 | 0-5 | 6.33-50.00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直线摊销法 | 2-10 | 0-5 | 9.50-50.00 |
| 运输设备 | 直线摊销法 | 3-10 | 0-5 | 9.50-33.33 |
| 固定资产弃置费用 | 产量法 | --- | --- | ---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以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依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⑴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⑵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②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下表列示进行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和摊销方法: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证载明期限 |
| 采矿权 | 产量法 | 预计可开采量 |
| 地质成果 | 产量法 | 预计可开采量 |
| 矿业权出让收益 | 产量法 | 预计可开采量 |
| 软件 | 2-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
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和产量法摊销,如下表所示:
|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 装修费 | 3-5年 | 预计可使用期限 |
| 井巷开拓 | 产量法 | |
| 挂帮矿工程 | 产量法 | |
| 矿体剥岩 | 产量法 | |
| 磨选车间耐磨材料 | 产量法 |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⑴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⑵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商品销售方式确认收入具体原则如下:
①根据合同约定,以本公司检测结果为依据的销售,在本公司产品过磅并交付给客户后确认收入;
②根据合同约定,以客户检测结果为依据的销售,双方都进行检测,本公司产品运到客户堆场后,如果双方对含水量、品位无异议,则按照市场定价,签署结算单,本公司收到结算单后确认收入;如果双方对含水量、品位有异议,则聘请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准,并签署结算单,本公司收到结算单后确认收入。
本公司运输业务确认收入的具体原则如下:
公司承运货物按运输的吨数和距离与客户进行结算,收到客户的结算单据(磅单)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的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⑴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
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⑵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⑴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⑵递延所得税的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⑶递延所得税的净额抵销依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将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⑴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①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已扣除租赁激励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
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时需支付的款项等。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即本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以及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对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勘探开发支出
勘探开发支出是指在地质勘查活动中进行详查和勘探所发生的支出,以矿区为核算对象。
本公司在详查和勘探过程中,钻探、坑探完成后,如果确定该活动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直接费用化;如果确定该活动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将其发生的勘探开发支出进行资本化。如果未能确定该勘探活动是否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在勘查完成后一年内予以暂时资本化。一年后仍未能确定是否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勘探的资本化支出继续暂时资本化,否则计入当期损益:①该勘探已发现足够数量的储量,但要确定其是否属于探明经济可采储量,还需要实施进一步的勘探活动;②进一步的勘探活动已在实施中或已有明确计划并即将实施。
(2)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印发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办法,本公司提取安全生产费如下:
①矿山生产:“第二节第十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矿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A.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5元。
B.尾矿库运行按当月入库尾矿量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其中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4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5元。”
运输服务:“第六节第二十四条交通运输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
A.普通货运业务1%。第五十三条企业作为承揽人或承运人向客户提供纳入本办法规定范围的服务,且外购材料和服务成本高于自客户取得营业收入85%以上的,可以将营业收入扣除相关外购材料和服务成本的净额,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依据。”
B.暂停提取。第五十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
(3)弃置费用弃置费用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
弃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在确认后,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费用应当确认为财务费用;由于技术进步、法律要求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特定固定资产的履行弃置义务可能发生支出金额、预计弃置时点、折现率等变动而引起的预计负债变动,应按照以下原则调整该固定资产成本:
①对于预计负债的减少,以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限扣除固定资产成本。如果预计负债的减少额超过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超出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②对于预计负债的增加,增加该固定资产成本。
按照上述原则调整的固定资产,在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一旦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预计负债的所有后续变动应在发生时确认为损益。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 | 13% |
|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 9% | |
| 资源税 | 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的销售额 | 8.5%、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1% |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简称 | 所得税税率(%) | 备注 |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宝地矿业 | 25% | |
| 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鄯善宝地 | 25% | |
| 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伊吾宝山 | 15% | 注1 |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天华矿业 | 15% | 注1 |
| 新疆宝顺新兴供应链有限公司 | 宝顺新兴 | 15% | 注2 |
| 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 | 哈西亚图 | 15% | 注1 |
| 和静县和静备战有限责任公司 | 和静备战 | 15% | 注1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注1:根据财政部“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之子公司伊吾宝山、天华矿业、哈西亚图、和静备战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之(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铁、锰、铜、镍、铅、锌、钨(锡)、锑、稀有金属勘探、有序开采、精深加工、加工新技术开发及应用,废铁、废钢、废铜、废铝以及稀有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及运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自2021年1月1日起,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2:根据财政部“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宝顺新兴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之(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5.公路旅客运输,公路、铁路货物运输及多式联运”,自2021年1月1日起,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33,043.64 | 16,603.14 |
| 银行存款 | 569,993,962.55 | 828,874,164.18 |
| 其他货币资金 | 62,330,742.64 | 58,440,486.27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合计 | 632,357,748.83 | 887,331,253.59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其中受限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4,569,015.52 | 26,819,532.01 |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37,761,327.12 | 31,620,554.26 |
| ETC保证金 | 400.00 | 400.00 |
| 合计 | 62,330,742.64 | 58,440,486.27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64,835,602.82 | 360,766,962.76 | / |
| 其中: | |||
| 债务工具投资 | 664,835,602.82 | 360,766,962.76 | / |
| 合计 | 664,835,602.82 | 360,766,962.7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本报告期增加304,068,640.06元,系新增购买结构性存款。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35,500,000.00 | 31,689,235.13 |
| 商业承兑票据 | 15,500,000.00 | 132,126,577.20 |
| 小计 | 51,000,000.00 | 163,815,812.33 |
| 减:坏账准备 | 1,130,000.00 | 6,923,221.20 |
| 合计 | 49,870,000.00 | 156,892,591.13 |
其他说明: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68.21%,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票据到期托收所致。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2,000,000.00 | |
| 商业承兑票据 | 4,027,843.11 | |
| 合计 | 6,027,843.11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000,000.00 | 100.00 | 1,130,000.00 | 2.22 | 49,870,000.00 | 163,815,812.33 | 100.00 | 6,923,221.20 | 4.23 | 156,892,591.13 |
| 其中: | ||||||||||
| 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35,500,000.00 | 69.61 | 355,000.00 | 1.00 | 35,145,000.00 | 31,689,235.13 | 19.34 | 316,892.35 | 1.00 | 31,372,342.78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15,500,000.00 | 30.39 | 775,000.00 | 5.00 | 14,725,000.00 | 132,126,577.20 | 80.66 | 6,606,328.85 | 5.00 | 125,520,248.35 |
| 合计 | 51,000,000.00 | 100.00 | 1,130,000.00 | 2.22 | 49,870,000.00 | 163,815,812.33 | 100.00 | 6,923,221.20 | 4.23 | 156,892,591.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35,500,000.00 | 355,000.00 | 1.00 |
| 合计 | 35,500,000.00 | 355,000.00 | 1.00 |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5,500,000.00 | 775,000.00 | 5.00 |
| 合计 | 15,500,000.00 | 775,000.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坏账计提比例1%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坏账计提比例5%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6,923,221.20 | 12,384.69 | 5,805,605.89 | 1,130,000.00 | ||
| 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316,892.35 | 268,307.65 | 230,200.00 | 355,000.00 |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6,606,328.85 | -255,922.96 | 5,575,405.89 | 775,000.00 | ||
| 合计 | 6,923,221.20 | 12,384.69 | 5,805,605.89 | 1,130,000.0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50,419,072.76 | 12,110,761.15 |
| 其中:0-6个月(含6个月) | 118,132,862.76 | 3,045,611.91 |
| 7-12个月(含12个月) | 32,286,210.00 | 9,065,149.24 |
| 1至2年 | 122,425.20 | |
| 2至3年 | 953.24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953.24 | |
| 5年以上 | 9,532,241.66 | 9,532,241.66 |
| 合计 | 160,074,692.86 | 21,643,956.0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532,241.66 | 5.95 | 9,532,241.66 | 100.00 | 9,532,241.66 | 44.04 | 9,532,241.66 | 100.00 | ||
| 其中: | ||||||||||
| 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 | 9,532,241.66 | 5.95 | 9,532,241.66 | 100.00 | 9,532,241.66 | 44.04 | 9,532,241.66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0,542,451.20 | 94.05 | 7,519,726.08 | 5.00 | 143,022,725.12 | 12,111,714.39 | 55.96 | 605,824.03 | 5.00 | 11,505,890.36 |
| 其中: |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50,542,451.20 | 94.05 | 7,519,726.08 | 5.00 | 143,022,725.12 | 12,111,714.39 | 55.96 | 605,824.03 | 5.00 | 11,505,890.36 |
| 合计 | 160,074,692.86 | 100.00 | 17,051,967.74 | 10.65 | 143,022,725.12 | 21,643,956.05 | 100.00 | 10,138,065.69 | 46.84 | 11,505,890.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新疆金汇铸管有限公司(原鄯善金汇铸造有限公司) | 9,532,241.66 | 9,532,241.66 | 100.00 | 债务人债务重组,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9,532,241.66 | 9,532,241.6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法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50,419,072.76 | 7,507,197.59 | 5.00 |
| 1—2年(含2年) | 122,425.20 | 12,242.52 | 10.00 |
| 2—3年(含3年) | |||
| 3—4年(含4年) | 953.24 | 285.97 | 30.00 |
| 合计 | 150,542,451.20 | 7,519,726.08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根据应收账款账龄划分。计提比例:1年以内5%,1-2年(含2年)10%,2-3年(含3年)30%,3-4年(含4年)50%,4-5年(含5年)80%,5年以上1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 | 9,532,241.66 | 9,532,241.66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 | 605,824.03 | 6,967,902.05 | 54,000.00 | 7,519,726.08 | ||
|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 605,824.03 | 6,967,902.05 | 54,000.00 | 7,519,726.08 | ||
| 合计 | 10,138,065.69 | 6,967,902.05 | 54,000.00 | 17,051,967.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5,250,908.66 | 85,250,908.66 | 53.26 | 4,262,545.43 | |
| 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 | 34,868,131.24 | 34,868,131.24 | 21.78 | 1,743,406.56 | |
| 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6,778,565.52 | 16,778,565.52 | 10.48 | 838,928.28 | |
| 新疆金汇铸管有限公司 | 9,532,241.66 | 9,532,241.66 | 5.95 | 9,532,241.66 | |
| 哈密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607,479.86 | 8,607,479.86 | 5.38 | 430,373.99 | |
| 合计 | 155,037,326.94 | 155,037,326.94 | 96.85 | 16,807,495.9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32,523,976.38 | |
| 合计 | 32,523,976.38 |
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公司收到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由于期限较短,以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历史上也未发生信用损失,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46,583,423.05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合计 | 46,583,423.05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8,171,907.89 | 92.62 | 4,225,514.59 | 83.02 |
| 1至2年 | 1,321,697.42 | 6.74 | 783,585.80 | 15.39 |
| 2至3年 | 45,980.41 | 0.23 | ||
| 3年以上 | 80,824.66 | 0.41 | 80,824.66 | 1.59 |
| 合计 | 19,620,410.38 | 100.00 | 5,089,925.0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紫金(厦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6,960,000.00 | 35.47 |
| 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900,000.00 | 19.88 |
| 巴州雪峰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0.19 |
| 新疆明和投资有限公司 | 1,324,687.28 | 6.75 |
| 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 | 1,049,580.00 | 5.35 |
| 合计 | 15,234,267.28 | 77.64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3,948,812.19 | 3,767,457.02 |
| 合计 | 3,948,812.19 | 3,767,457.0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3,242,923.52 | 3,860,518.88 |
| 其中:0-6个月(含6个月) | 1,825,384.16 | 537,713.35 |
| 7-12个月(含12个月) | 1,417,539.36 | 3,322,805.53 |
| 1至2年 | 908,251.69 | 83,716.21 |
| 2至3年 | 72,819.18 | 17,973.78 |
| 3至4年 | 17,351.18 | 20,600.90 |
| 4至5年 | 20,360.90 | 1,088,599.41 |
| 5年以上 | 44,017,252.76 | 42,928,653.35 |
| 合计 | 48,278,959.23 | 48,000,062.53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关联方往来款 | 926,400.00 | 2,305,123.34 |
| 押金及保证金、质保金 | 1,382,991.00 | 1,551,000.00 |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44,436,162.46 | 44,038,833.07 |
| 个人往来 | 903,646.13 | 105,106.12 |
| 代收代付款项 | 429,399.73 | |
| 其他 | 200,359.91 | |
| 合计 | 48,278,959.23 | 48,000,062.53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8,162,452.68 | 36,070,152.83 | 44,232,605.51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97,541.53 | 97,541.53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8,259,994.21 | 36,070,152.83 | 44,330,147.0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36,070,152.83 | 36,070,152.83 | ||||
| 的其他应收款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8,162,452.68 | 97,541.53 | 8,259,994.21 | |
|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 8,162,452.68 | 97,541.53 | 8,259,994.21 | |
| 合计 | 44,232,605.51 | 97,541.53 | 44,330,147.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中建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 33,630,352.83 | 69.66 | 其他往来 | 4-5年、5年以上 | 33,630,352.83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 5,691,832.39 | 11.79 | 其他往来 | 3-4年、5年以上 | 5,632,717.33 |
| 沈阳重型华扬机械有限公司 | 2,439,800.00 | 5.05 | 其他往来 | 5年以上 | 2,439,800.00 |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1,207,965.20 | 2.50 | 借款利息 | 5年以上 | 1,207,965.20 |
| 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 | 1.45 | 投标保证金 | 1年以内 | 35,000.00 |
| 合计 | 43,669,950.42 | 90.45 | / | / | 42,945,835.36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26,419,293.52 | 3,018,651.89 | 23,400,641.63 | 19,846,882.27 | 3,108,869.43 | 16,738,012.84 |
| 自制半成品 | 23,469,312.04 | 23,469,312.04 | 18,527,985.03 | 18,527,985.03 | ||
| 产成品(库存商品) | 68,608,746.69 | 68,608,746.69 | 113,130,478.22 | 113,130,478.22 | ||
| 合同履约成本 | 637,069.21 | 637,069.21 | ||||
| 发出商品 | 2,874,355.54 | 2,874,355.54 | 20,563,630.78 | 20,563,630.78 | ||
| 合计 | 122,008,777.00 | 3,018,651.89 | 118,990,125.11 | 172,068,976.30 | 3,108,869.43 | 168,960,106.87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3,108,869.43 | 90,217.54 | 3,018,651.89 | |||
| 合计 | 3,108,869.43 | 90,217.54 | 3,018,651.89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下属子公司和静备战矿业公司已计提存货跌价的原材料,本期已领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 原材料 | 26,419,293.52 | 3,018,651.89 | 11.43 | 19,846,882.27 | 3,108,869.43 | 15.66 |
| 自制半成品 | 23,469,312.04 | 18,527,985.03 | ||||
| 产成品 | 68,608,746.69 | 113,130,478.22 | ||||
| (库存商品) | ||||||
| 发出商品 | 2,874,355.54 | 20,563,630.78 | ||||
| 合计 | 121,371,707.79 | 3,018,651.89 | 2.49 | 172,068,976.30 | 3,108,869.43 | 1.81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留抵扣额/待认证进项税 | 68,572,156.20 | 84,066,583.41 |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5,693,612.64 | 12,483,002.38 |
| 大宗材料待摊费用及其他 | 358,490.57 | |
| 合计 | 74,624,259.41 | 96,549,585.79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无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6,656,023.00 | 6,656,023.00 | ||||||||||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97,173,158.59 | 1,338,410.19 | 5,685,768.36 | 92,825,800.42 | ||||||||
| 新疆中亚华宝矿业有限公司 | 134,906.67 | 134,906.67 | 134,906.67 | 134,906.67 | ||||||||
| 新疆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1,474,031.66 | 1,474,031.66 | 1,474,031.66 | 1,474,031.66 | ||||||||
| 新疆蒙西矿业 | 1,192,591.00 | 1,192,591.00 | ||||||||||
| 有限公司 | ||||||||||
| 鄯善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166,358,252.30 | 166,358,252.30 | ||||||||
| 新疆怡盛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新疆金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新疆荣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873,146.49 | 2,873,146.49 | ||||||||
| 小计 | 275,862,109.71 | 1,608,938.33 | 1,192,591.00 | 1,338,410.19 | 5,685,768.36 | 270,322,160.54 | 1,608,938.33 | |||
| 合计 | 275,862,109.71 | 1,608,938.33 | 1,192,591.00 | 1,338,410.19 | 5,685,768.36 | 270,322,160.54 | 1,608,938.33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20、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833,928,950.16 | 877,002,597.37 |
| 固定资产清理 | 368,754.45 | |
| 合计 | 833,928,950.16 | 877,371,351.82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弃置费用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169,811,249.61 | 231,409,125.18 | 15,928,902.26 | 24,782,374.34 | 136,108,345.39 | 1,578,039,996.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05,800.79 | 56,579,990.72 | 1,046,935.43 | 3,616,429.98 | 57,337,555.34 | |
| (1)购置 | 340,306.57 | 55,510,875.67 | 1,046,935.43 | 3,616,429.98 | 60,514,547.65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246,107.36 | 1,069,115.05 | -3,176,992.31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5,364,713.00 | 5,627,912.42 | 887,281.48 | 413,747.09 | 112,293,653.99 | |
| (1)处置或报废 | 53,406,454.47 | 5,627,912.42 | 887,281.48 | 413,747.09 | 60,335,395.46 | |
| (2)其他 | 51,958,258.53 | 51,958,258.53 | ||||
| 4.期末余额 | 1,060,540,735.82 | 282,361,203.48 | 16,088,556.21 | 27,985,057.23 | 136,108,345.39 | 1,523,083,898.13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452,172,807.93 | 148,795,633.93 | 10,495,263.20 | 14,230,979.44 | 41,227,854.94 | 666,922,539.4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350,469.23 | 8,930,006.39 | 1,139,920.65 | 1,788,112.90 | 7,059,934.74 | 48,268,443.91 |
| (1)计提 | 29,350,469.23 | 8,930,006.39 | 1,139,920.65 | 1,788,112.90 | 7,059,934.74 | 48,268,443.9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406,454.47 | 4,797,848.24 | 843,539.88 | 393,059.73 | 59,440,902.32 | |
| (1)处置或报废 | 53,406,454.47 | 4,797,848.24 | 843,539.88 | 393,059.73 | 59,440,902.32 | |
| 4.期末余额 | 428,116,822.69 | 152,927,792.08 | 10,791,643.97 | 15,626,032.61 | 48,287,789.68 | 655,750,081.0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25,017,945.86 | 8,647,680.34 | 202,912.22 | 246,321.55 | 34,114,859.97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93,751.38 | 16,241.65 | 709,993.03 | |||
| (1)处置或报废 | 693,751.38 | 16,241.65 | 709,993.03 | |||
| 4.期末余额 | 25,017,945.86 | 7,953,928.96 | 186,670.57 | 246,321.55 | 33,404,866.94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07,405,967.27 | 121,479,482.44 | 5,110,241.67 | 12,112,703.07 | 87,820,555.71 | 833,928,950.1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92,620,495.82 | 73,965,810.91 | 5,230,726.84 | 10,305,073.35 | 94,880,490.45 | 877,002,597.3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 房屋及建筑物 | 81,106,661.07 | 56,094,572.40 | 25,007,659.22 | 4,429.45 | |
| 机器设备 | 50,785,926.58 | 42,997,336.57 | 6,856,124.86 | 932,465.15 | |
| 运输设备 | 945,806.80 | 759,136.23 | 186,670.57 |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940,989.58 | 1,802,676.50 | 129,961.56 | 8,351.52 | |
| 合计 | 134,779,384.03 | 101,653,721.70 | 32,180,416.21 | 945,246.12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房屋建筑物 | 22,860,782.66 | 正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机器设备 | 330,083.14 |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8,671.31 | |
| 合计 | 368,754.45 |
其他说明:
无
21、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757,631,885.67 | 641,736,632.48 |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757,631,885.67 | 641,736,632.48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松湖铁矿工程 | 79,227,094.03 | 79,227,094.03 | 111,897,850.76 | 111,897,850.76 | ||
| 格尔木市哈西亚图C11磁异常铁多金属矿项目 | 571,966,353.22 | 571,966,353.22 | 505,991,730.29 | 505,991,730.29 | ||
| 百灵山1号井工程 | 3,060,842.58 | 3,060,842.58 | 3,060,842.58 | 3,060,842.58 | ||
| 和静县备战铁矿1000万吨/年采选工程 | 99,590,554.84 | 99,590,554.84 | 23,634,198.54 | 23,634,198.54 | ||
| 其他零星工程 | 6,847,883.58 | 6,847,883.58 | 212,852.89 | 212,852.89 | ||
| 合计 | 760,692,728.25 | 3,060,842.58 | 757,631,885.67 | 644,797,475.06 | 3,060,842.58 | 641,736,632.48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松湖铁矿工程 | 111,897,850.76 | 17,394,453.63 | 1,398,671.70 | 48,666,538.66 | 79,227,094.03 | 募集资金+自筹 | ||||||
| 格尔木市哈西亚图C11磁异常铁多金属矿项目 | 812,457,500.00 | 505,991,730.29 | 65,974,622.93 | 571,966,353.22 | 70.40 | 70.40 | 6,195,817.25 | 4,325,682.25 | 2.45 | 银行贷款+自筹 | ||
| 和静县备战铁矿1000万吨/年采选工程 | 5,233,982,100.00 | 23,634,198.54 | 71,380,692.29 | -4,575,664.01 | 99,590,554.84 | 1.98 | 1.98 | 自筹 | ||||
| 合计 | 641,523,779.59 | 154,749,768.85 | -3,176,992.31 | 48,666,538.66 | 750,784,002.09 | / | / | 6,195,817.25 | 4,325,682.25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22、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3、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4、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6,235,254.51 | 18,761,838.80 | 24,997,093.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6,235,254.51 | 18,761,838.80 | 24,997,093.31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247,050.91 | 314,048.19 | 1,561,099.1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3,525.46 | 375,236.76 | 998,762.22 |
| (1)计提 | 623,525.46 | 375,236.76 | 998,762.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870,576.37 | 689,284.95 | 2,559,861.32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64,678.14 | 18,072,553.85 | 22,437,231.9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88,203.60 | 18,447,790.61 | 23,435,994.21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采矿权 | 地质成果 | 矿业权出让收益 | 软件 | 专利技术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18,500,423.59 | 1,015,048,860.08 | 159,314,447.28 | 1,537,189,266.17 | 6,144,265.37 | 5,716.98 | 2,836,202,979.4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2,355,496.45 | 6,994,026.73 | 500.00 | 10,471.70 | 119,360,494.88 | ||
| (1)购置 | 58,845,837.92 | 500.00 | 10,471.70 | 58,856,809.62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4)其他 | 53,509,658.53 | 6,994,026.73 | 60,503,685.26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30,855,920.04 | 1,022,042,886.81 | 159,314,947.28 | 1,537,189,266.17 | 6,154,737.07 | 5,716.98 | 2,955,563,474.35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1,977,069.47 | 19,765,964.84 | 46,022,073.36 | 43,041,548.46 | 1,971,371.49 | 285.84 | 122,778,313.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88,482.34 | 7,425,778.56 | 1,264,588.35 | 12,969,099.46 | 1,453,801.54 | 285.84 | 29,502,036.09 |
| (1)计提 | 6,388,482.34 | 7,425,778.56 | 1,264,588.35 | 12,969,099.46 | 1,453,801.54 | 285.84 | 29,502,036.0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8,365,551.81 | 27,191,743.40 | 47,286,661.71 | 56,010,647.92 | 3,425,173.03 | 571.68 | 152,280,349.5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2,490,368.23 | 994,851,143.41 | 112,028,285.57 | 1,481,178,618.25 | 2,729,564.04 | 5,145.30 | 2,803,283,124.8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6,523,354.12 | 995,282,895.24 | 113,292,373.92 | 1,494,147,717.71 | 4,172,893.88 | 5,431.14 | 2,713,424,666.0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工业用地 | 36,985,847.54 | 未达到办理条件 |
| 尾矿库防洪、防渗及废石堆场建设用地 | 15,642,307.17 | 未达到办理条件 |
| 合计 | 52,628,154.71 |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6、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6,450,990.44 | 6,450,990.44 | ||||
| 合计 | 6,450,990.44 | 6,450,990.44 |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备战矿业含商誉的资产组 | 资产组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不包含期初营运资金、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有息负债) | 备战矿业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备战矿业含商誉的资产组 | 94,511.32 | 97,870.00 | 7.58 | 2025年-2027年毛利率为32.62%-44.51% | 详见说明 | 2027年至2032年毛利率为31.64-33.56% | 详见说明 | |
| 合计 | 94,511.32 | 97,870.00 | / | / | / | / | / |
说明:预测期及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根据《关于对<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备战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新自然资开审发[2021]008号)、《(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备战铁矿2023年储量年度报告)核查意见》的批复(巴矿协资储核〔2024〕11号)、《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国统计出版社)确认预测期内相关参数,价格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及市场价格信息资料预测。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井巷开拓 | 69,760,546.67 | 38,591,418.42 | 31,652,420.96 | 76,699,544.13 | |
| 挂帮矿项目 | 19,330,164.02 | 10,473,516.89 | 8,856,647.13 | ||
| 选矿车间耐磨材料 | 5,624,096.63 | 1,164,789.91 | 1,342,805.09 | 5,446,081.45 | |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1,915,224.18 | 273,603.48 | 1,641,620.70 | ||
| 备战公司选矿浓密车间屋面修缮费用 | 636,989.66 | 173,724.48 | 463,265.18 | ||
| 备战公司1号宿舍楼修缮费用 | 3,844,982.09 | 131,221.49 | 397,756.74 | 3,578,446.84 | |
| 深圳城15/17层办公区装修 | 2,308,847.78 | 256,538.64 | 2,052,309.14 | ||
| 天井钻机工程 | 1,529,693.51 | 30,831.49 | 1,498,862.02 | ||
| 其他 | 1,183,032.80 | 312,083.11 | 425,096.06 | 1,070,019.85 | |
| 合计 | 104,603,883.83 | 41,729,206.44 | 45,026,293.83 | 101,306,796.44 |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61,829,491.50 | 8,557,595.03 | 55,390,471.36 | 8,341,742.01 |
| 可抵扣亏损 | 959,077.80 | 143,861.67 | 3,550,524.93 | 532,578.74 |
| 预计负债 | 116,732,659.63 | 17,509,898.94 | 122,349,312.81 | 18,352,396.91 |
| 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 160,746,016.12 | 24,111,902.41 | 160,699,697.32 | 24,104,954.59 |
| 租赁负债 | 20,986,145.25 | 3,528,198.87 | 22,044,727.25 | 3,813,842.39 |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 2,641,466.87 | 396,220.03 | 2,641,466.92 | 396,220.04 |
| 合计 | 363,894,857.17 | 54,247,676.95 | 366,676,200.59 | 55,541,734.6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 100,901,772.47 | 15,135,265.87 | 102,127,564.60 | 15,319,134.69 |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1,439,135.28 | 359,783.82 | 440,268.80 | 110,067.20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09,240,943.52 | 27,310,235.88 | 116,999,639.76 | 29,249,909.94 |
| 使用权资产 | 22,437,231.99 | 3,802,052.62 | 23,435,994.21 | 4,014,219.49 |
| 合计 | 234,019,083.26 | 46,607,338.19 | 243,003,467.37 | 48,693,331.3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8,292,413.52 | 51,294,432.51 |
| 可抵扣亏损 | 54,495,701.86 | 49,558,891.25 |
| 合计 | 102,788,115.38 | 100,853,323.7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6年度 | 10,298,733.37 | 10,298,733.37 | |
| 2027年度 | 11,003,714.98 | 11,003,714.98 | |
| 2028年度 | 16,491,700.51 | 9,806,581.09 | |
| 2029年度 | 16,701,553.00 | 18,449,861.81 | |
| 合计 | 54,495,701.86 | 49,558,891.2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72,583,116.24 | 72,583,116.24 | 59,503,815.05 | 59,503,815.05 | ||
| 勘探支出 | 76,983,174.43 | 76,983,174.43 | 29,210,692.15 | 29,210,692.15 | ||
| 被注销矿权已缴纳尚未开采矿产资源储量对应的价款 | 22,352,096.84 | 22,352,096.84 | 22,352,096.84 | 22,352,096.84 | ||
| 合计 | 171,918,387.51 | 171,918,387.51 | 111,066,604.04 | 111,066,604.04 |
3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62,330,742.64 | 62,330,742.64 | 其他 | 58,440,486.27 | 58,440,486.27 | 其他 | 受限资金 | |
| 合计 | 62,330,742.64 | 62,330,742.64 | / | / | 58,440,486.27 | 58,440,486.27 | / | / |
其他说明:
无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信用借款及利息 | 312,258,396.08 | 286,310,483.13 |
|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还原 | 26,162,460.86 | |
| 合计 | 312,258,396.08 | 312,472,943.9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2,559,331.60 | 9,184,029.04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9,142,857.84 | 95,729,574.86 |
| 合计 | 211,702,189.44 | 104,913,603.9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24,648.36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对方未办理承兑。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87,167,869.60 | 267,303,405.87 |
| 1年以上 | 115,758,500.82 | 14,415,719.31 |
| 合计 | 302,926,370.42 | 281,719,125.1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9,362,242.29 | 未结算 |
| 陕西日升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静分公司 | 14,021,084.88 | 未结算 |
| 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055,031.53 | 未结算 |
| 和静骏疆供应链有限公司 | 2,868,696.69 | 暂未结算 |
| 安丘瑞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108,273.84 | 暂未结算 |
| 湖南建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938,747.12 | 未结算 |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642,000.00 | 对方合同违约 |
| 鄯善县金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52,082.20 | 未结算 |
| 紫金矿业集团西南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540,000.00 | 未结算 |
| 合计 | 47,088,158.5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0,707.55 | 65,932.90 |
| 1年以上 | 5,732.39 | 97,064.56 |
| 合计 | 16,439.94 | 162,997.4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17,074,861.57 | 34,197,424.85 |
| 合计 | 17,074,861.57 | 34,197,424.8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49,392,262.00 | 84,320,148.20 | 108,959,453.81 | 24,752,956.39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10,252.78 | 12,404,437.57 | 9,734,691.84 | 3,179,998.51 |
| 三、辞退福利 | 29,050.53 | 29,050.53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49,902,514.78 | 96,753,636.30 | 118,723,196.18 | 27,932,954.90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4,379,986.24 | 67,063,440.72 | 91,679,334.79 | 19,764,092.17 |
| 二、职工福利费 | 3,459,659.11 | 3,409,473.32 | 50,185.79 | |
| 三、社会保险费 | 82,367.28 | 5,732,124.16 | 5,732,124.16 | 82,367.2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7,575.04 | 4,573,747.22 | 4,573,747.22 | 67,575.04 |
| 工伤保险费 | 14,792.24 | 1,158,376.94 | 1,158,376.94 | 14,792.24 |
| 生育保险费 | ||||
| 四、住房公积金 | 6,434,917.00 | 6,434,917.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929,908.48 | 1,630,007.21 | 1,703,604.54 | 4,856,311.15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9,392,262.00 | 84,320,148.20 | 108,959,453.81 | 24,752,956.3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505,170.65 | 10,200,255.62 | 9,318,858.04 | 1,386,568.23 |
| 2、失业保险费 | 5,082.13 | 289,518.20 | 289,518.20 | 5,082.1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914,663.75 | 126,315.60 | 1,788,348.15 | |
| 合计 | 510,252.78 | 12,404,437.57 | 9,734,691.84 | 3,179,998.5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8,084,829.79 | 696,261.82 |
| 资源税 | 8,249,798.34 | 3,559,448.04 |
| 企业所得税 | 13,483,590.94 | 722,961.17 |
| 个人所得税 | 333,527.95 | 396,513.4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03,709.59 | 31,157.24 |
| 教育费附加 | 242,545.45 | 19,416.98 |
| 地方教育附加 | 161,696.96 | 12,944.65 |
| 其他税费 | 2,780,973.84 | 1,252,046.36 |
| 合计 | 33,740,672.86 | 6,690,749.75 |
40、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258,653,729.76 | 262,243,368.66 |
| 合计 | 258,653,729.76 | 262,243,368.66 |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往来款 | 234,807,031.23 | 236,252,952.48 |
| 押金及保证金、质保金 | 22,901,112.21 | 25,148,015.69 |
| 代收代付款 | 639,473.47 | 582,271.67 |
| 员工往来 | 306,112.85 | 260,128.82 |
| 合计 | 258,653,729.76 | 262,243,368.6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148,071,000.00 | 关联方往来款 |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3,500,000.00 | 尚未支付 |
| 新疆昌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其他往来款 |
| 陕西日升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 3,050,000.00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 新疆中亚华宝矿业有限公司 | 2,610,000.00 | 关联方往来款 |
| 浙江鑫旺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保证期未到期 |
| 陕西日升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静分公司 | 2,123,300.53 | 保证金未到期 |
| 新疆暖洋洋矿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5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 和静骏疆供应链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 鄯善昌平矿业有限公司 | 990,202.00 | 其他往来款 |
|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34,000.00 | 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 |
| 新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590,640.00 | 其他往来款 |
| 合计 | 240,819,142.5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1、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2、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54,399,840.00 | 229,669,840.0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33,047.62 | 1,333,047.62 |
| 合计 | 155,732,887.62 | 231,002,887.62 |
43、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 | 2,211,543.51 | 4,439,706.80 |
| 已背书未到期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对应的负债 | 6,027,843.11 | 50,165,696.22 |
| 合计 | 8,239,386.62 | 54,605,403.0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4、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信用借款 | 239,127,462.62 | 100,041,500.00 |
| 合计 | 239,127,462.62 | 100,041,5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26,578,568.85 | 27,911,616.47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5,592,423.60 | 5,866,889.22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33,047.62 | 1,333,047.62 |
| 合计 | 19,653,097.63 | 20,711,679.63 |
47、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1,000,329,360.00 | 1,026,369,680.00 |
| 专项应付款 | ||
| 合计 | 1,000,329,360.00 | 1,026,369,680.00 |
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探矿权成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松湖铁矿矿业权出让收益 | 132,660,000.00 | 132,660,000.00 |
| 哈西亚图铁矿矿业权出让收益 | 155,549,200.00 | 155,549,200.00 |
| 察汉乌苏铁矿矿业权出让收益 | 618,190,320.00 | 618,190,320.00 |
| 备战铁矿矿业权出让收益 | 48,329,680.00 | 149,64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54,399,840.00 | 229,669,840.00 |
| 合计 | 1,000,329,360.00 | 1,026,369,680.00 |
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49、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弃置费用 | 116,732,659.63 | 122,349,312.81 | 土地复垦及环境治理 |
| 合计 | 116,732,659.63 | 122,349,312.8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0、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AI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 | 310,000.00 | 23,249.99 | 286,750.01 | 政府补助 | |
| 2024年工业转型升级(工业投资及技术改造领域)专项资金 | 800,000.00 | 800,000.00 | 政府补助 | ||
| 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补助 | 340,000.00 | 340,000.00 | 政府补助 | ||
| 安全信息网络建设财政补助 | 254,000.00 | 254,000.00 | 政府补助 | ||
| 尾矿库闭库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补助资金 | 1,630,000.00 | 1,630,000.00 | 政府补助 | ||
| 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5,864,014.74 | 375,125.49 | 5,488,889.25 | 政府补助 | |
| 西天山阿吾拉勒铁矿带防灾减灾、绿色可循环再生矿山建设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 | 241,600.00 | 60,400.01 | 181,199.99 | 政府补助 | |
| 合计 | 7,809,614.74 | 1,630,000.00 | 2,088,775.49 | 7,350,839.2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2、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8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
53、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4、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25,158,403.07 | 1,325,158,403.07 | ||
| 其他资本公积 | 31,413,413.53 | 31,413,413.53 | ||
| 合计 | 1,356,571,816.60 | 1,356,571,816.6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5、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6、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7、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安全生产费 | 24,009,735.26 | 25,349,643.42 | 13,917,785.78 | 35,441,592.90 |
| 合计 | 24,009,735.26 | 25,349,643.42 | 13,917,785.78 | 35,441,592.9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8、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113,153,706.48 | 113,153,706.48 | ||
| 合计 | 113,153,706.48 | 113,153,706.4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52,273,221.16 | 746,959,527.53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52,273,221.16 | 746,959,527.53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592,025.04 | 138,298,851.67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272,342.04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0,000,000.25 | 133,6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其他减少 | -4,887,184.00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83,865,245.95 | 752,273,221.1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6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716,406,358.06 | 477,234,657.87 | 562,939,908.21 | 278,553,063.22 |
| 其他业务 | 5,053,036.99 | 582,014.70 | 20,549,813.79 | 15,831,498.40 |
| 合计 | 721,459,395.05 | 477,816,672.57 | 583,489,722.00 | 294,384,561.6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自产铁精粉销售(总额法) | 其他业务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铁精粉 | 716,406,358.06 | 477,234,657.87 | 716,406,358.06 | 477,234,657.87 | ||
| 其他 | 5,053,036.99 | 582,014.70 | 5,053,036.99 | 582,014.70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疆内 | 687,782,296.57 | 457,815,849.83 | 5,053,036.99 | 582,014.70 | 692,835,333.56 | 458,397,864.53 |
| 疆外 | 28,624,061.49 | 19,418,808.04 | 28,624,061.49 | 19,418,808.04 | ||
| 合计 | 716,406,358.06 | 477,234,657.87 | 5,053,036.99 | 582,014.70 | 721,459,395.05 | 477,816,672.5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1、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9,674.62 | 1,570,898.66 |
| 教育费附加 | 533,349.40 | 3,068,682.6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55,566.29 | 2,045,788.42 |
| 资源税 | 34,599,784.62 | 27,999,187.84 |
| 房产税 | 1,677,121.03 | 1,622,152.93 |
| 土地使用税 | 1,874,267.70 | 1,421,890.76 |
| 车船使用税 | 16,559.84 | 32,679.96 |
| 印花税 | 443,408.88 | 360,369.20 |
| 其他 | 331,448.77 | 55,080.12 |
| 合计 | 40,721,181.15 | 38,176,730.52 |
62、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990,203.74 | 1,416,646.87 |
| 检测费 | 193,438.48 | |
| 其他 | 182,866.14 | 136,476.51 |
| 合计 | 1,366,508.36 | 1,553,123.38 |
63、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45,427,332.45 | 34,447,783.98 |
| 办公费 | 1,065,192.39 | 806,165.24 |
| 差旅费 | 789,411.84 | 583,721.13 |
| 车辆费 | 350,049.05 | 805,750.00 |
| 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折旧 | 8,345,344.82 | 7,576,392.00 |
| 无形资产摊销 | 1,485,179.41 | 1,120,061.68 |
| 中介机构费用 | 2,179,929.78 | 2,089,212.15 |
| 租赁物业、水电暖费 | 1,312,596.88 | 1,166,539.16 |
| 广告费 | 100,155.45 | |
| 其他 | 8,725,206.36 | 4,612,245.70 |
| 合计 | 69,680,242.98 | 53,308,026.49 |
64、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3,012,869.25 | 2,304,165.06 |
| 研发服务费 | 433,337.98 | |
| 合计 | 3,446,207.23 | 2,304,165.06 |
65、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1,630,332.15 | 3,853,749.98 |
| 减:利息收入 | 1,533,323.76 | 4,404,600.21 |
| 资金占用费 | 1,173,938.67 | 1,177,974.52 |
| 银行手续费 | 88,102.19 | 70,147.83 |
|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及其他 | 1,592,291.12 | 1,727,745.16 |
| 合计 | 2,951,340.37 | 2,425,017.28 |
66、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88,775.49 | 1,303,490.78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67,672.10 | 916,552.78 |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23,569.57 | 74,727.73 |
| 合计 | 2,980,017.16 | 2,294,771.29 |
67、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38,410.19 | 5,389,656.46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238.9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343,412.64 | 8,760,183.76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5,686,061.73 | 14,149,840.22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68,640.06 | 81,227.41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合计 | 1,068,640.06 | 81,227.41 |
70、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793,221.20 | 1,967,315.45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938,474.59 | -687,071.33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2,968.99 | 504,271.82 |
| 合计 | -1,218,222.38 | 1,784,515.94 |
71、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0,217.54 |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90,217.54 |
72、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2,691.38 | 127,480.99 |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53,418.41 | |
| 合计 | 32,691.38 | 180,899.4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3、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罚款收入 | 320,808.41 | 849,340.00 | 320,808.41 |
| 销售废铁收入 | 663,204.76 | ||
| 往来清理收入 | 97,962.85 | 141,815.05 | 97,962.85 |
| 违约金收入 | 6,500.00 | 6,500.00 | |
| 其他 | 97,570.08 | 74,763.54 | 97,570.08 |
| 合计 | 522,841.34 | 1,729,123.35 | 522,841.3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4、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7,803.51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7,803.51 | ||
| 赔偿、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7,268.31 | 412,950.22 | 7,268.31 |
| 对外捐赠 | 122,395.80 | ||
| 其他 | 2,691.84 | 2,940.66 | 2,691.84 |
| 合计 | 9,960.15 | 576,090.19 | 9,960.15 |
7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548,562.72 | 30,850,365.43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91,935.40 | -3,846,099.79 |
| 合计 | 21,756,627.32 | 27,004,265.6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34,629,529.07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3,657,382.27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631,811.76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910.77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84,319.17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03,892.70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26,503.59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负数列示) | -516,931.08 |
| 其他影响 | |
| 所得税费用 | 21,756,627.3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6、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7、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1,533,323.76 | 4,557,909.11 |
| 政府补助 | 2,491,713.52 | 961,297.86 |
| 押金及保证金 | 4,585,503.96 | 96,835,431.88 |
| 其他及个人往来 | 1,838,355.15 | 3,853,036.85 |
| 合计 | 10,448,896.39 | 106,207,675.7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的费用 | 5,625,042.39 | 6,386,925.25 |
|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6,140,772.86 | |
| 押金及保证金 | 8,589,523.35 | 82,593,963.05 |
| 营业外支出 | 8,268.31 | 379,308.62 |
| 其他及个人往来 | 7,015,355.86 | 2,596,117.03 |
| 合计 | 27,378,962.77 | 91,956,313.9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到结构性存款利息 | 4,604,017.40 | 9,232,269.87 |
| 收到定期存单本金 | 100,000,000.00 | |
| 收到投标保证金 | 119,372,027.84 | |
| 合计 | 123,976,045.24 | 109,232,269.87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0.00 | |
| 葱岭项目审计及备考审阅服务费 | 200,000.00 | |
| 购买结构性存款支出净额 | 303,000,000.00 | -188,950,000.00 |
| 合计 | 403,200,000.00 | -188,95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根据现金流量表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列报。下列各项可以按照净额列报:(二)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支出以净额列示。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到股东方借款 | 29,400,000.00 | |
| 票据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关 | 2,250,516.49 | |
| 合计 | 2,250,516.49 | 29,4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预付的租金 | 1,399,700.00 | 1,399,700.00 |
| 分红手续费及保证金 | 15,018.46 | 103,600.00 |
| 合计 | 1,414,718.46 | 1,503,3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租赁负债 | 20,711,679.63 | 274,465.62 | 1,333,047.62 | 19,653,097.63 |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33,047.62 | 1,333,047.62 | 1,333,047.62 | 1,333,047.62 | ||
| 其他应付款-借款 | 73,500,000.00 | 73,500,000.00 | ||||
| 短期借款 | 312,472,943.99 | 34,883,822.14 | 219,550.63 | 180,134.82 | 35,137,785.86 | 312,258,396.08 |
| 长期借款 | 100,041,500.00 | 139,961,943.88 | 165,518.74 | 1,041,500 | 239,127,462.62 | |
| 合计 | 508,059,171.24 | 174,845,766.02 | 1,992,582.61 | 2,554,682.44 | 36,470,833.48 | 645,872,003.95 |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 结构性存款 | 公司本期持续进行银行投资理财业务-结构性存款 | 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采用净额法列报真实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状况 | (1)按总额法核算:本期购买金额16.43亿元,本期赎回金额13.4亿元;(2)按净额法核算:本期购买3.03亿元。 |
(4).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12,872,901.75 | 183,978,119.43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0,217.54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18,222.38 | -1,784,515.94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8,268,443.91 | 42,499,447.31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998,762.22 | 623,525.45 |
| 无形资产摊销 | 29,502,036.09 | 17,812,225.62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5,026,293.83 | 651,765.8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691.38 | -180,899.4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68,640.06 | -81,227.41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396,561.94 | 6,671,241.02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86,061.73 | -14,149,840.2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94,057.73 | -1,730,983.6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85,993.13 | -2,115,116.16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060,199.30 | -39,429,535.10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255,992.02 | -14,623,277.18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778,804.24 | 58,463,184.90 |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196,687.53 | 236,604,114.57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70,027,006.19 | 1,053,207,690.21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28,890,767.32 | 838,225,125.69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8,863,761.13 | 214,982,564.5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570,027,006.19 | 828,890,767.32 |
| 其中:库存现金 | 33,043.64 | 16,603.14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69,993,962.55 | 828,874,164.18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0,027,006.19 | 828,890,767.32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4,569,015.52 | 26,819,532.01 | 预计变现时间长于三个月 |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37,761,327.12 | 31,620,554.26 | 预计变现时间长于三个月 |
| ETC保证金 | 400.00 | 400.00 | 预计变现时间长于三个月 |
| 合计 | 62,330,742.64 | 58,440,486.27 | / |
7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80、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1、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491,605.6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房租 | 6,820.18 | |
| 设备租赁 | 7,645.26 | |
| 场地租赁 | 174,080.46 | |
| 合计 | 188,545.9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2、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3,012,869.25 | 2,304,165.06 |
| 研发服务费 | 433,337.98 | |
| 合计 | 3,446,207.23 | 2,304,165.06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446,207.23 | 2,304,165.06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鄯善宝地 | 吐鲁番市鄯善县 | 150,000,000.00 | 吐鲁番市鄯善县 | 选矿生产 | 100 | 设立 | |
| 伊吾宝山 | 哈密市伊吾县 | 50,000,000.00 | 哈密市伊吾县 | 原矿开采、选矿生产 | 100 | 收购 | |
| 天华矿业 | 伊犁州尼勒克县 | 200,000,000.00 | 伊犁州尼勒克县 | 原矿开采、选矿生产 | 68 | 设立 | |
| 宝顺新兴 | 乌鲁木齐、哈密 | 50,000,000.00 | 乌鲁木齐 | 道路运输 | 51 | 设立 | |
| 哈西亚图 | 青海省格尔木 | 300,000,000.00 | 青海省格尔木 | 原矿开采、选矿生产 | 100 | 收购 | |
| 和静备战 | 和静县 | 792,156,863.00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 原矿开采、选矿生产 | 51 | 收购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天华矿业 | 32.00 | 9,460,728.10 | 150,143,743.77 | |
| 和静备战 | 49.00 | 40,351,118.04 | 704,230,061.97 | |
| 宝顺新兴 | 49.00 | 1,469,030.57 | 25,703,135.83 | |
| 合计 | 51,280,876.71 | 880,076,941.5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天华矿业 | 25,201.92 | 69,006.38 | 94,208.30 | 29,098.64 | 18,189.74 | 47,288.38 | 22,405.47 | 71,919.89 | 94,325.36 | 32,360.51 | 18,187.46 | 50,547.97 | |
| 和静备战 | 24,150.98 | 249,069.43 | 273,220.41 | 62,492.68 | 82,496.46 | 144,989.14 | 28,011.25 | 233,695.82 | 261,707.07 | 59,010.89 | 85,186.21 | 144,197.10 | |
| 宝顺新兴 | 7,769.68 | 45.34 | 7,815.02 | 2,569.48 | 2,569.48 | 8,111.20 | 48.41 | 8,159.61 | 3,218.51 | 3,218.51 | |||
子公司名
称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天华矿业 | 25,851.99 | 2,956.48 | 2,956.48 | 9,522.43 | 16,611.22 | 4,616.07 | 4,616.07 | 2,769.08 |
| 和静备战 | 36,848.16 | 8,234.92 | 8,234.92 | 16,731.49 | 34,274.49 | 14,251.14 | 14,251.14 | 12,543.39 |
| 宝顺新兴 | 509.66 | 299.80 | 299.80 | 638.70 | 5,743.56 | 367.60 | 367.60 | 1,474.97 |
| 华健投资 | -623.42 | -623.42 | -297.51 |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精河县 | 精河县 | 工业企业 | 16.10 | 权益法 | |
| 新疆中亚华宝矿业有限公司 | 新源县 | 新源县 | 工业企业 | 29.00 | 权益法 | |
| 新疆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新源县 | 新源县 | 工业企业 | 19.10 | 权益法 | |
| 新疆金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且末县 | 且末县 | 工业企业 | 30.00 | 权益法 | |
| 鄯善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鄯善县 | 鄯善县 | 工业企业 | 20.00 | 权益法 | |
| 新疆荣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 | 乌鲁木齐 | 工业企业 | 43.00 | 权益法 | |
| 新疆怡盛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尼勒克县 | 尼勒克县 | 工业企业 | 19.00 | 权益法 | |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和田地区 | 和田地区 | 工业企业 | 19.23 | 权益法 | |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喀什市 | 喀什市 | 工业企业 | 13.00 | 权益法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
| 流动资产 | 145,028,176.54 | 906,440,941.76 | 142,923,934.53 | 906,353,237.58 |
| 非流动资产 | 616,383,162.48 | 567,178,057.81 | ||
| 资产合计 | 761,411,339.02 | 906,440,941.76 | 710,101,992.34 | 906,353,237.58 |
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 | 461,521,684.29 | 27,028,807.14 | 194,468,489.39 | 27,136,868.45 |
| 非流动负债 | 183,486.24 | 191,538,192.73 | ||
| 负债合计 | 461,705,170.53 | 27,028,807.14 | 386,006,682.12 | 27,136,868.45 |
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99,706,168.49 | 879,412,134.62 | 324,095,310.22 | 879,216,369.1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8,961,801.90 | 169,110,953.49 | 42,132,390.33 | 169,073,307.78 |
|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其他 | 53,863,998.52 | -2,752,701.19 | 55,040,768.26 | -2,715,055.49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92,825,800.42 | 166,358,252.30 | 97,173,158.59 | 166,358,252.30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营业收入 | 105,189,715.22 | 116,697.24 | 139,257,966.73 | 180,000.00 |
| 净利润 | 10,763,902.30 | 195,765.49 | 41,052,352.61 | 170,784.12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0,763,902.30 | 195,765.49 | 41,052,352.61 | 170,784.1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5,685,768.36 |
其他说明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1,138,107.82 | 10,721,760.49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0.00 | 20,008.8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20,008.83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 新疆怡盛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856,050.74 | -7.47 | -8,856,058.21 |
| 新疆金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0,587,257.39 | 4,067.97 | -90,583,189.42 |
其他说明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7,809,614.74 | 1,630,000.00 | 2,088,775.49 | 7,350,839.25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7,809,614.74 | 1,630,000.00 | 2,088,775.49 | 7,350,839.25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2,088,775.49 | 1,303,490.78 |
| 与收益相关 | 737,697.68 | 916,552.78 |
| 合计 | 2,826,473.17 | 2,220,043.5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5年6月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 应收票据 | 51,000,000.00 | 1,130,000.00 |
| 应收账款 | 160,074,692.86 | 17,051,967.74 |
| 其他应收款 | 48,278,959.23 | 44,330,147.04 |
| 合计 | 259,353,652.09 | 62,512,114.78 |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43.97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6.74亿元。
(3)市场风险
①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报告期内本公司未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各期末账面不存在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不存在汇率风险。
②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借款均为固定利率;本报告期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③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 应收票据 | 46,583,423.05 | 未到期背书转让已终止确认 |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较高 |
| 合计 | / | 46,583,423.05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应收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 46,583,423.05 | |
| 合计 | / | 46,583,423.05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64,835,602.82 | 664,835,602.82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64,835,602.82 | 664,835,602.82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664,835,602.82 | 664,835,602.82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64,835,602.82 | 664,835,602.82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第一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第二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第三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母公司名称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市 | 投资与管理 | 100.00 | 35.25 | 35.2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17.25%,故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合计
52.5%。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时是大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 |
| 新疆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乌鲁木齐市深圳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新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新疆新矿物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哈密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鄯善县彩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鄯善县众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新疆宝晨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新疆宝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新疆宝地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新疆宝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新疆盛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金源公司董事尚德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新疆金能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新疆宝地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住宿费 | 4,325.01 | 147,280.45 | ||
| 新疆宝地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培训服务 | 4,599.05 | |||
| 乌鲁木齐市深圳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水电费、物业费 | 524,603.08 | 504,768.72 | ||
| 乌鲁木齐市深圳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维修费、暖气费 | 8,367.26 | |||
| 新疆宝晨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 福利费等 | 466,144.31 | 607,889.40 | ||
| 新疆新矿物资有限公司 | 办公用品及耗材 | 1,796,091.19 | |||
| 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服务 | 44,757,103.51 | 45,186,240.25 | ||
| 新疆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勘查服务 | 1,799,292.45 | |||
| 新疆新矿物资有限公司 | 耗材 | 1,716,352.14 | |||
| 新疆新矿物资有限公司 | 设备采购 | 168,584.07 | |||
| 合计 | 49,449,370.88 | 48,242,270.0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哈密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运费 | 1,126,899.22 | 17,005,309.79 |
| 新疆宝晨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 标书费 | 188.68 | |
| 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矿渣及其他 | 1,033,872.65 | |
| 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电力 | 63,611.52 | |
| 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运输费 | 1,813,371.25 | |
| 新疆新矿物资有限公司 | 标书费 | 188.68 | |
| 鄯善县彩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水费 | 57,018.35 | |
| 新疆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标书费用 | 188.68 | |
| 新疆金能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费 | 104,206.03 | |
| 合计 | 1,294,716.77 | 19,910,138.0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 | 车位 | 10,476.19 | |||||||||
| 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 | 深圳城17、30楼 | 1,333,047.62 | 64,485.48 | 1,333,047.62 | 84,563.07 | 15,091.92 | |||||
| 新疆宝晨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 家具租赁 | 95,791.89 | 108,244.84 | ||||||||
| 合计 | 95,791.89 | 1,441,292.46 | 64,485.48 | 10,476.19 | 1,333,047.62 | 84,563.07 | 15,091.92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16.44 | 223.93 |
说明:本期报酬包含企业为职工支付的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票据 | 哈密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60,000.00 | 16,620,000.00 | 166,200.00 |
| 应收账款 | 哈密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607,479.86 | 430,373.99 | 1,016,450.00 | 50,822.50 |
| 应收账款 | 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71,881.01 | 3,594.05 | ||
| 应收账款 | 新疆金能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89,545.56 | 44,477.28 | ||
| 其他应收款 | 新疆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168,758.14 | 168,758.14 | 168,758.14 | 168,758.14 |
| 其他应收款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1,207,965.20 | 1,207,965.20 | 1,207,965.20 | 1,207,965.20 |
| 其他应收款 | 新疆盛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26,400.00 | 926,400.00 | 926,400.00 | 926,4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乌鲁木齐市深圳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1,600.00 | 2,000.00 | 1,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新疆金能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5,000.00 | ||
| 预付账款 | 新疆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2,000.00 | |||
| 应收款项融资 | 哈密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250,000.00 | |||
| 合计 | 15,974,029.77 | 2,848,168.66 | 34,193,573.34 | 2,521,145.84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票据 | 新疆新矿物资有限公司 | 2,086,472.00 | 1,410,000.20 |
| 应付票据 | 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7,976,868.72 | 441,462.96 |
| 应付票据 | 新疆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1,473,250.00 | |
| 应付账款 | 新疆新矿物资有限公司 | 866,576.57 | 1,594,537.39 |
| 应付账款 | 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54,740,575.30 | 55,414,873.93 |
| 应付账款 | 乌鲁木齐市深圳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248.00 | |
| 应付账款 | 新疆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160,125.00 | |
| 租赁负债 | 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 | 2,469,723.24 | 3,738,285.38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 | 1,333,047.62 | 1,333,047.62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中亚华宝矿业有限公司 | 2,755,000.00 | 2,61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148,071,000.00 | 148,071,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鄯善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90,202.00 | 990,202.00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新矿物资有限公司 | 17,000.00 | 102,6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686,005.92 | 186,005.92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590,640.00 | 590,640.00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162,125.00 | 144,125.00 |
| 合计 | 224,378,611.37 | 216,651,028.4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国寿永丰安享稳赢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合同期限3年已到期,经本公司党委会决议(2024(党纪17-7)号)通过,决议内容:“经会议研究,同意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受托管理合同,期限3年,企业缴费比例为本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6%,将国寿永丰安享稳赢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调整为单一年金计划后采取固定收益类组合方案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44,000.00 | |
| 合计 | 144,000.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 | 120,000.00 | 83.33 | ||
| 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 | 24,000.00 | 24,000.00 | 16.67 | ||
| 合计 | 144,000.00 | 144,000.00 | 100.00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2,648,315.69 | |
| 其他应收款 | 296,192,721.16 | 296,191,044.53 |
| 合计 | 298,841,036.85 | 296,191,044.5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 | 2,648,315.69 | |
| 合计 | 2,648,315.69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428.77 | 204,500,152.14 |
| 1至2年 | 204,500,000.00 | 91,690,400.00 |
| 2至3年 | 91,690,400.00 | |
| 3至4年 | 2,000.00 | |
| 4至5年 | 2,000.00 | |
| 5年以上 | 1,376,723.34 | 1,376,723.34 |
| 合计 | 297,571,552.11 | 297,569,275.48 |
(13).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关联方往来款 | 296,185,400.00 | 296,185,400.00 |
| 押金及保证金、质保金 | 7,000.00 | 7,000.00 |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1,379,152.11 | 1,376,875.48 |
| 合计 | 297,571,552.11 | 297,569,275.48 |
(14).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378,230.95 | 1,378,230.95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600.00 | 600.00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1,378,830.95 | 1,378,830.9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378,230.95 | 600.00 | 1,378,830.95 | |||
|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 1,378,230.95 | 600.00 | 1,378,830.95 | |||
| 合计 | 1,378,230.95 | 600.00 | 1,378,830.95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6).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比例(%) | |||||
| 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 | 219,685,400.00 | 73.83 | 带息往来 | 1-2年、2-3年 | |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76,500,000.00 | 25.71 | 带息往来 | 1-2年 | |
| 新疆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168,758.14 | 0.06 | 借款利息 | 5年以上 | 168,758.14 |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1,207,965.20 | 0.40 | 借款利息 | 5年以上 | 1,207,965.20 |
| 合计 | 297,562,123.34 | 100.00 | / | / | 1,376,723.34 |
(18).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17,231,919.17 | 1,417,231,919.17 | 1,417,231,919.17 | 1,417,231,919.17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70,322,160.54 | 1,608,938.33 | 268,713,222.21 | 275,862,109.71 | 1,608,938.33 | 274,253,171.38 |
| 合计 | 1,687,554,079.71 | 1,608,938.33 | 1,685,945,141.38 | 1,693,094,028.88 | 1,608,938.33 | 1,691,485,090.55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 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77,788,880.52 | 77,788,880.52 | ||||||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8,597,700.00 | 208,597,700.00 | ||||||
| 新疆宝顺新兴供应链有限公司 | 15,300,000.00 | 15,300,000.00 | ||||||
| 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 | 503,341,240.00 | 503,341,240.00 | ||||||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62,204,098.65 | 462,204,098.65 | ||||||
| 合计 | 1,417,231,919.17 | 1,417,231,919.17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 | 其他 | |||||
| 益调整 | 备 | ||||||||||
| 一、合营企业 | |||||||||||
| 无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6,656,023.00 | 6,656,023.00 | |||||||||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97,173,158.59 | 1,338,410.19 | 5,685,768.36 | 92,825,800.42 | |||||||
| 新疆中亚华宝矿业有限公司 | 134,906.67 | ||||||||||
| 新疆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1,474,031.66 | ||||||||||
| 新疆蒙西矿业有限公司 | 1,192,591.00 | 1,192,591.00 | |||||||||
| 鄯善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166,358,252.30 | 166,358,252.30 | |||||||||
| 新疆荣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873,146.49 | 2,873,146.49 | |||||||||
| 小计 | 274,253,171.38 | 1,192,591.00 | 1,338,410.19 | 5,685,768.36 | 268,713,222.21 | 1,608,938.33 | |||||
| 合计 | 274,253,171.38 | 1,192,591.00 | 1,338,410.19 | 5,685,768.36 | 268,713,222.21 | 1,608,938.33 |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
| 其他业务 | 127,433.64 | 127,433.64 | ||
| 合计 | 127,433.64 | 127,433.64 |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7,200,000.00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38,410.19 | 5,389,656.46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238.9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483,399.39 | 7,708,833.79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其他 | 5,699.85 | |
| 合计 | 4,831,748.33 | 40,298,490.25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2,691.38 | 鄯善公司、备战公司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26,473.17 | 天华公司摊销“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购置资产的折旧及鄯善公司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经费等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412,052.70 | 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173,938.67 | 备战矿业支付给股东紫金矿业的借款利息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
| 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3,352.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238.9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453.6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317.76 |
| 合计 | 7,538,098.9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0 | 0.08 | 0.0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6 | 0.07 | 0.0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高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15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