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088证券简称:中国神华公告编号:临2025-0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国神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送了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4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5年
月
日在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亲自出席董事4人,委托出席董事3人。非执行董事康凤伟、李新华因公请假,均委托执行董事张长岩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独立非执行董事袁国强因公请假,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虹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会议由执行董事张长岩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宋静刚参加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6年至2028年〈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国铁集团公司签订2026年至2028年《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协议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自2026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
月31日止。同意设定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之年度上限。
2.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处理协议签署的相关事宜,及决定并采取必要行动,以符合联交所关于关连交易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全体董事已确认:
2026年至2028年《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协议、定价原则及其交易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持续关连交易公告》。
(四)《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通过。
(五)《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六)《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七)《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八)《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一、二、三;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四;独立董事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三,全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