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造4+4艘集装箱船舶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4亿元投资建造4+4艘1800TEU集装箱船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造4+4艘集装箱船舶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4亿元投资建造4+4艘1800TEU集装箱船舶,其中4艘选择船公司有权在合同签署后的一定期限内确定是否实施建造。本次拟投资建造船舶事项既满足航线新增运力需要,也将进一步优化运力结构与提升精品服务能级,保障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
本次交易具体投资金额、资金支付方式等以实际招投标后签署的船舶建造合同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可多选)
| 交易事项(可多选) | ■购买□置换□其他,具体为: |
|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 ?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
| 交易标的名称 | 4+4艘1800TEU集装箱船舶 |
|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 ■是□否 |
|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 □是■否 |
| 交易价格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尚未确定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银行贷款□其他:____________ |
| 支付安排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以实际招投标后签署的船舶建造合同为准 |
|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 ?是■否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造4+4艘集装箱船舶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本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4+4艘1800TEU集装箱船舶。
2、资金来源本次拟投资建造船舶事项将通过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不会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造成较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
| 标的资产名称 | 4+4艘1800TEU集装箱船舶 |
| 定价方法 | ?协商定价□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公开挂牌方式确定■其他:招投标方式 |
| 交易价格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尚未确定 |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锦江航运是一家综合性航运公司,主要从事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运输业务,多年来持续深耕东北亚、东南亚和国内航线。公司在稳固传统优势航线,夯实业绩基本盘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东南亚第二增长极。
本次拟投资建造船舶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策。该批新建造船舶将提升公司船队规模,满足公司在东南亚区域的航线拓展需求,改善公司东南亚航线的运力结构;同时,也将为丰富“丝路快航”系列精品航线提供运力保障,进一步助力公司继续在东南亚区域复制精品服务理念。此外,公司将进一步推动东北亚区域与东南亚区域的航线串联升级,为区域内客户带来更加丰富的航线服务,助力航线经营提质增效。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