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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风电: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7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风电”或“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编制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中节能察右前旗(兴和县)5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察右前旗部分)177,000.00165,000.00
2中节能察右前旗(兴和县)5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兴和县部分)32,000.0030,000.00
3中节能阿克塞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55,000.0048,000.00
4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万千瓦风电6#风力发电项目64,258.7824,000.00
5中节能怀安10万千瓦项目73,645.0048,000.00
6邢台市圣领南和区50MW风电项目32,457.1723,000.00
7邢台市南和区圣领50MW风电项目31,923.2822,000.00
合计466,284.23360,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风力发电受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并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产业由此进入政策驱动、规模扩张与技术升级的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和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统筹推进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同时量化确定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为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刚性约束和政策保障;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先行官,全社会用电量与GDP增长高度相关且二产、三产用电量直接反映工业和服务业活跃度,《纲要》明确“十四五”期间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并使GDP年均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由此奠定电力需求刚性增长的基本盘,国家随之相继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壮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并确保新增用

电需求优先由非化石能源满足,同时建立有利于新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上述政策协同发力既保障总量需求扩张又结构性提升新能源发电市场空间。

综合来看,经济增长带来的电力需求扩张“双碳”目标下的能源结构转型形成双重逻辑,需求侧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拉动用电量刚性增长,供给侧国家产业政策明确将新能源作为增量主体并实施结构性倾斜,两者叠加赋予风电、光伏发电稳定的市场预期和明确的政策红利,使相关企业迎来战略性发展机遇期。

2、契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精神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历史性地写入宪法,体现了我国目前对生态环境建设及环境保护的空前重视。

风电工程使用可再生的自然风力资源发电,同时不排放任何污染物,因此其节能减排环境效益明显。相较传统火电拥有节约能源、减排有害气体等显著优势,高度契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多个相关政策大力扶持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有效提升产业整体规模和优化发展结构。为此,公司提出发行申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风电项目投资建设,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装机规模,进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发行是公司既定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主业优势,增强公司主业核心竞争力,对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公司负债规模也逐渐扩大。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规模为4,496,802.90万元,总负债规模为2,639,165.79万元,资产负债率达到58.69%。

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通过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一

方面符合国家“结构性去杠杆”的政策要求,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经营稳健性,为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资金支持,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中节能察右前旗(兴和县)5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察右前旗部分)

1、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能源短缺及节能等问题日益关注,开发风能资源是减少空气污染、减少有害气体排放量的有效措施之一,风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对调整能源结构、缓解环境污染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本项目具有对外交通便利,并网条件好的优势,项目开发建设完成后,将为工业园区提供绿色用电,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地点及实施主体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境内。

项目实施主体:中节能(察哈尔右翼前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额为177,000.00万元。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察右前旗(兴和县)5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共计建设50万千瓦风电,其中察右前旗建设40万千瓦风电,220千伏升压站一座,配套建设箱变、储能设施和集电线路、检修道路等附属设施。

(3)项目的审批程序

1)本项目已于2024年取得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察右前旗(兴和县)

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察右前旗部分)核准的批复》(乌发改批字〔2024〕102号)。

)本项目涉及的环评批复正在办理之中。

)本项目已于2024年取得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察右前旗(兴和县)

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察右前旗部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乌自然资字〔2024〕

号)。

(4)项目效益情况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投产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中节能察右前旗(兴和县)

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兴和县部分)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参见本报告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之“(一)中节能察右前旗(兴和县)

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察右前旗部分)”之“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地点及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境内。项目实施主体: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32,000.00万元。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察右前旗(兴和县)

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共计建设

万千瓦风电,其中兴和县建设

万千瓦风电,配套建设箱变、集电线路、检修道路等附属设施。(

)项目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已于2024年取得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节

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察右前旗(兴和县)5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兴和县部分)核准的批复》(乌发改批字〔2024〕

号)。2)本项目涉及的环评批复正在办理之中。3)本项目已于2024年取得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察右前旗(兴和县)5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兴和县部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乌自然资字〔2024〕270号)。

)项目效益情况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投产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中节能阿克塞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甘肃省风光资源富集,风能技术可开发量为5.6亿千瓦,位居全国第四。近年来,甘肃省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高度重视能源安全和能源基地建设,截至2025年9月末,甘肃省新能源装机规模达7,523.73万千瓦。具体来看,“十四五”以来,甘肃新能源装机新增5,108万千瓦、突破7,500万千瓦,是2020年2355万千瓦的3倍多;新能源年发电量806亿千瓦时,较“十三五”末增长112.1%;全省新能源装机及发电量占比分别达到65.1%和39.6%,居全国前列;全省累计外送电量超2,600亿千瓦时,外送范围覆盖26个省份。

本项目位于新疆、甘肃、青海电力输送的大通道重要位置,是酒泉市政府正在规划的库木塔格沙漠新能源基地的重要区域,为公司布局国家沙戈荒新能源基地项目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地点及实施主体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在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当金山南区域。

项目实施主体: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阿克塞项目公司)。

(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额为55,000.00万元。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拟建设16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箱变、输变电线路、进站道路、检修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

(3)项目的审批程序

1)本项目已于2025年取得酒泉市能源局出具的《酒泉市能源局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阿克塞县

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酒能新规〔2025〕45号)。

)本项目涉及的环评批复、土地预审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4)项目效益情况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投产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

万千瓦风电6#风力发电项目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

万千瓦风电6#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境内丰富的绿色风能资源,直接向当地负荷供电,作为区域负荷发展的补充电源,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及社会发展,推进甘肃省风电规模化发展。同时,风电场的建设,有利于“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实现,有利于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大规模开发风能资源,有利于甘州平山湖地区满足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实现能源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地点及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地点: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乡。项目实施主体:中节能(张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额为64,258.78万元。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MW风力发电机组,并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新建110kV送出线路等附属设施工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套相应比例储能设施。

(3)项目的审批程序

1)本项目已于2023年取得《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节能(张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万千瓦风电6#项目核准的批复》(张发改能交〔2023〕31号)。

2)本项目已于2023年取得《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关于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万千瓦风电6#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本项目已于2023年取得张掖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20700202300010号)。

4)本项目已于2023年取得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具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万千瓦风电6#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甘政自然资发〔2023〕310号)。

)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投产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中节能怀安10万千瓦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在传统能源逐渐枯竭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怀安建设风力发电站有助于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符合国家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的政策要求。同时,怀安建设风力发电站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中关于清洁能源发展的要求,有助于提升区域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地点及实施主体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左卫镇、第三堡乡、太平庄乡一带。项目实施主体:中节能(河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额为73,645万元。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力发电机组,新建升压站一座等及其他附属设施。

(3)项目的审批程序

1)本项目已于2022年取得怀安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怀行审投资备字〔2022〕

号)。

2)本项目已于2023年取得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审批意见(张行审立字[2023]294号),原则同意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3)本项目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冀(2024)怀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510号)。

)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投产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六)邢台市圣领南和区50MW风电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河北省用电量不断增加。截至2024年底,河北南网统调装机容量达到7,640.85万千瓦,电网早峰、晚峰最大负荷分别达到5,204万千瓦和4,736万千瓦。积极开发利用河北的风力资源,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可以有效降低河北省的煤炭消耗、缓解环境污染和交通运输压力,提升省内供电能力,对于改善电源结构,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地点及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在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三思镇、阎里乡。项目实施主体:北京中节能国投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32,457.17万元。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力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储能装置、集电线路等。

(3)项目的审批程序1)本项目已于2024年取得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北京中节能国投有限公司邢台市圣领南和区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4]264号)。

)本项目已于2025年取得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审批意见(邢环表〔2025〕

号)。

)本项目已于2024年取得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30506202400009号)。

(4)项目效益情况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投产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七)邢台市南和区圣领50MW风电项目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参见本报告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之“(六)邢台市圣领南和区50MW风电项目”之“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地点及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在河北省邢台市。项目实施主体:北京中节能国投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31,923.28万元。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力发电机组,一座220kV升压站,并配套建设储能装置、集电线路等。

(3)项目的审批程序1)本项目已于2024年取得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北京中节能国投有限公司邢台市南和区圣领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4]263号)。

)本项目已于2025年取得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审批意见(邢环表〔2025〕

号)。

)本项目已于2024年取得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30506202400010号)。

(4)项目效益情况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投产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新能源业务的布局和规模,巩固自身市场地位,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产业布局和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得以提高,有效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产生综合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有所下降;但随着

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并逐步实现预设目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将进一步增强。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经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方向,具有实施的必要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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