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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3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5年,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耀忠先生、孙积禄先生及董事卢军先生共同组成。其中,李耀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暨主任委员。

李耀忠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23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银川分所主任会计师。

孙积禄先生,教授。2023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员。

卢军先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16年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8月至今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召开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共审议14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2月8日1.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2月28日1.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3月11日1.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审议《2024年度审计报告》3.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6.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8.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9.审议《关于董事会聘任2025年度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1.审议《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8月21日1.审议《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10月23日1.审议《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阅定期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审慎审阅定期报告。就审计范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法等核心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充分沟通,切实保障定期报告审计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25年3月11日、2025年4月22日、2025年8月21日及2025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2025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勤勉履职情况开展全面监督与评估。审计委员会就审计事项、工作计划及具体安排等核心事宜,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研讨与沟通。审计工作开展期间,未发现

其他相关重大审计事项。

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履职尽责,严格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实施的财务审计工作完全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审计结论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与督促职责,推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与落地执行。报告期内,委员会督促公司深化内控管理理念,结合生产经营与管理流程实际,持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优化内控管理流程,有效防范各类经营管理风险,保障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得到持续优化,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重大问题,内控管理体系运行效能显著提升。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有效沟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统筹协调各方主体开展及时沟通与协同配合,保障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推进、顺利完成。

(五)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3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两项关联交易议案。经审慎研究,与会委员一致认为,前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除前述审议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恪尽职守,全面履行监督、沟通及评价等各项职责。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持续强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活动及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力度;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忠实履行审计职责,

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及落地执行的监督管理;深化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各方的协同沟通,切实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全面、高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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