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工程师朱世奎先生、副总经理聂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朱世奎 | 总工程师 | 2026年2月11日 | 2027年9月25日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否 | / | 否 |
| 聂政 | 副总经理 | 2026年2月11日 | 2027年9月25日 | 个人身体原因 | 是 | 首席专家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朱世奎先生、聂政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与运行。截至本公告日,朱世奎先生、聂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的公开承诺或义务,与公司不存在意见分歧,亦不存在需向投资者说明的重要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朱世奎先生、聂政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