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材国际”)向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总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院”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2023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4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院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1日、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中材国际与中国建材总院签署的《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在本次重组过渡期内因盈利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归中材国际所有,因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中国建材总院向中材国际以现金方式补足。
二、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间
本次重组的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交割审计基准日为2023年1月31日,本次重组的过渡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三、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3〕002703号)。
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本次重组过渡期间,合肥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782.08万元,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未发生亏损,因此交易对方无需现金补足,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整体实现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四、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3〕002703号)。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