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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
华塑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3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塑股份股票代码:6009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16层1601-01单元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19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6年1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或“公司”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4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备查文件 ...... 9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一节释义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华塑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建信投资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的行为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16层1601-01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明合
注册资本2,7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GH6K26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6日
经营期限2017年7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
主要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19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张明合董事长中国中国
鲁秀艳董事中国中国
魏巍董事中国中国
曹众董事中国中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以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触及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5,947,38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即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4月11日期间,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因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2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及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使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9.62%减少至

5.00%,持股比例触及5%。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减持数量(股)变动比例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6月21日57,158,8101.63%
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11月2日10,440,0890.30%
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11月20日35,072,5001.00%
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3月22日24,215,8000.69%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26,582,0000.74%
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2025年6月6日00.14%
集中竞价交易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9日4,125,2000.11%
合计157,594,3994.62%

注:2025年6月6日,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新增的87,336,244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14%。上述表格中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数据。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37,331,3349.62%179,736,9355.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507,401,812股为基数测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2025年6月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后的总股本3,594,738,056股为基数测算。上述表中比例

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数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塑股份179,736,935股。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之外买卖华塑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明合签署日期:2026年1月2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
股票简称华塑股份股票代码6009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337,331,334股持股比例:9.6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79,736,935股持股比例:5.00%变动数量:157,594,399股变动比例:4.6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9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使所持公
司股份比例由9.62%减少至5.00%,持股比例触及5%。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明合签署日期:2026年1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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