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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开展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爱柯 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公司”)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爱柯迪2026 年 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业务覆盖全球汽车市场,出口国外市场的产品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 因出口业务占比较大,汇率出现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 影响。为了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 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等外汇避险业务。

(二)预计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累计办 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任一时点未交割合约余额不超过等值 40 亿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日元、墨西哥比索、林吉特。

2、交易对手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对手主要为银行类金融 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3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 避险业务的任一时点未交割合约余额不超过等值40 亿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 的币种、汇率计算),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经管理 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本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 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财务报 表上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 风险。

4、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

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 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 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

2、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减少逾期汇 率波动风险;匹配国际采购业务,让财务报表呈现自然对冲,减少风险敞口;

3、以出口交易为基础,严禁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4、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已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具体的业务操作进 行规范。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操作由财经管理部根据情况提出申请,并严格按 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5、建立远期外汇交易台账,建立内部监督制度。财经管理部专人负责对远 期外汇交易、实际结售汇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台账。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交易流程、 内容是否符合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6、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 交易。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 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保构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

2、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 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已制订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较为 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4、保荐机构同时提请各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 外汇避险业务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 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性导致的内控失效风险以及由于相关 款项的实际回款或付款规模和时间与预测出现偏差而导致的延期交割等方面的 风险仍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上述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事 项无异议。

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煜焘

魏博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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