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中国黄金:2026-007: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31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区域分公司(试点)的议案》。为积极响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严格落实国家明确区分黄金“投资属性”与“商品属性”的要求,构建与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税收框架的战略部署,公司拟开展区域分公司试点运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

(一)

分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东城区

分公司负责人:周韩林

分公司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

分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营业场所:上海市黄浦区

分公司负责人:苏艺萌

分公司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

分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营业场所:郑州市二七区分公司负责人:李宗阳分公司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四)分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营业场所:成都市锦江区分公司负责人:彦飞分公司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分公司的目的为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有关要求,积极推动黄金“投资属性”与“商品属性”有序分离,构建与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税收框架,公司拟开展区域分公司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河南、四川等重点区域设立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依托现有旗舰店开展相关业务,有利于优化业务布局、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强化国有资本在黄金珠宝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二)本次设立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本次设立区域分公司(试点),既契合央企服务国家战略、引领行业规范发展的使命担当,又能破解业务发展结构性矛盾、强化国有资本在黄金珠宝领域的控制力与影响力。本次设立分公司(试点)不会产生投资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设分公司(试点)受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为此,公司将积极开拓市场,建立资源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业务衔接、利益分配等问题,保障协同发展。本次设立分公司(试点)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授权事项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本次设立分公司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分公司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