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于2020年
月
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
月
日到期,累计转股数量345,925,144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024,209,278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据此修订《章程》中相应条款,具体详见附件《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附件:《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 |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78,336,408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24,209,278元。 | ||
| 第二十二条公司全部资产等额划分为4,678,336,408股,每股面值为1元。 | 第二十二条公司全部资产等额划分为5,024,209,278股,每股面值为1元。 | ||
| 第二十五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678,336,408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五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5,024,209,278股,全部为普通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