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3证券简称:贵州燃气公告编号:2025-105债券代码:110084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25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8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92,730.80(为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9.65 |
| 特别风险提示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原担保情况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盘水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2024年11月28日,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51%为六盘水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5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本次补充担保情况2025年7月29日,公司与六盘水公司、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能投公司”)签署《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5%股权交易合同》,由公司收购天然气能投公司持有的六盘水公司5%的股权。六盘水公司已于2025年10月9日完成工商信息变更登记。公司持有六盘水公司股权比例已由51%变更为56%。根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4六中银六燃借字第001号)相关约定,按照持股比例份额对等提供担保原则,公司需对六盘水公司原有5,000万元贷款追加5%比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5年12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保证合同>补充合同》,本次补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六盘水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5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00元。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六盘水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2025-030、2025-036、2025-04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 |
| 被担保人名称 | 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6% |
| 法定代表人 | 宋庆松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200214650754Q |
| 成立时间 | 2015年02月09日 | ||
| 注册地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花渔洞13号 | ||
| 注册资本 | 24,4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燃气、热力供应、电力供应;管道设计、安装维修;燃气具及配件销售;汽车加气;停车服务、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3,351.38 | 71,963.23 | |
| 负债总额 | 56,208.56 | 57,730.73 | |
| 资产净额 | 17,142.82 | 14,232.50 | |
| 营业收入 | 25,339.79 | 28,902.36 | |
| 净利润 | 2,781.68 | -521.90 | |
三、本次补充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原合同:“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本合同项下保证人对主债权的51%承担保证责任”。现将上述条款修改为: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本合同项下保证人对主债权的56%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补充担保是为了保障六盘水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
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2,730.80万元,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65%(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89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1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