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6月16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6月16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京美”)因与东莞亿震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嘉兴京美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林林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东莞亿震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1法定代表人:徐伟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年7月1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供货合作协议》、《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保密协议》、《阳光采购协议》,约定由原告向被告采购LCD显示屏、IC产品。2024年7月、8月原告与被告签订6份《采购订单》,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预付款人民币8,918,435.32元,被告未按《采购订单》约定交付产品,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仅向原告交付了金额为428,636.68元的产品。被告逾期交货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且依据《供货合作协议》第12.3.2条之约定,被告不能交货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被告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24年7月19日签订的《供货合作协议》、《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保密协议》、《阳光采购协议》、2024年7月19日签订的订单编号JMP0202407190007《采购订单》、2024年7月19日签订的订单编号JMP0202407190008《采购订单》、2024年7月19日签订的订单编号JMP0202407190009《采购订单》、2024年8月9日签订的订单编号JMP0202408090002《采购订单》、2024年8月14日签订的订单编号JMP0202408140004《采购订单》、2024年8月14日签订的订单编号JMP0202408140005《采购订单》;
2、判决被告立即退还原告预付款人民币8,489,798.64元,并按不能交付产品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546,939.59元,合计人民币11,036,738.23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1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案件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传票》
2、《民事起诉状》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