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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3

600875股票简称:东方电气编号:

2025-03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即2025年7月18日、7月21日、7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即2025年7月18日、7月21日、7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自查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部经营管理有序推进,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经公司自查,且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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