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公开发行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环保”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创业环保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2]1122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22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3,189,65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0,4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43,434.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810,756,564.9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1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475,863.23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77,873,793.63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9月20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83,05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0.00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974.34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81,075.66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60,239.79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7,547.59 |
| 暂时补流金额 | 0.00 |
| 现金管理金额 | 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42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2.99 |
| 其他-具体说明 | 0.00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13,496.8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于2022年10月18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及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如本专项核查意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所述,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103,000,000.00元变更用于实施“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2023年11月17日,公司与子公司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发生了变更。将“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
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3,000,000.00元变更用于“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2025年2月24日,公司与子公司赤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如本专项核查意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所述,2025年12月16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同意将原拟定于投入上述“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的53,000,000.00元调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9月20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 | 12050166080000005163 | 11,149.11 | 使用中 |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 02190001040027110 | 12.84 | 使用中 |
| 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8111401012400794278 | 53.88 | 使用中 |
| 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8111401012600798424 | 843.70 | 使用中 |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122908963510401 | 1,089.96 | 使用中 |
|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8111401012000915662 | 347.40 | 使用中 |
| 赤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8111401013401030065 | 0 | 已注销 |
注:2025年12月16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终止。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已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382,040.3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5703号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9月20日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置换完成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14,800.00 | 7,642.24 | 7,642.24 | 2023/2/22 | 2022/12/21 |
|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 | 21,450.00 | 2,649.71 | 2,649.71 | 2023/3/16 | |
|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 | 21,900.00 | 646.25 | 646.25 | 2023/3/8 | |
|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 24,900.00 | 0.00 | 0.00 | - |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并将“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6月,考虑到工程结算进度,项目预计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时间为2026年8月。本次延期主要是该项目子项目-排水管线建设工程延期,一方面是由于排水管线建设工程前期招标、规划、施工审批办理手续周期较长,导致工程开工时间较晚;另一方面是受当地道路地下情况影响,城区地下各种管线繁多,地质条件复杂,同时受当地气候条件限制,每年11月初即迎来降雪,到次年3月底平均气温均在零下,该时间段属于施工冬歇期,导致工程施工进展较为缓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于2023年发生了变更,将募投项目“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3,000,000.00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发生了变更。公司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3,000,000.00元变更用于“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原拟定于投入上述“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的53,000,000.00元调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所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创业环保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创业环保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2025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2年9月20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47.59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787.3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900.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5.78%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14,800.00 | 14,800.00 | 14,800.00 | 562.88 | 13,957.90 | -842.10 | 94.31 | 2022年7月1日 | 1,078.79 | 是 | 否 |
|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21,450.00 | 11,150.00 | 11,150.00 | 1,427.75 | 8,768.35 | -2,381.65 | 78.64 | 2024年8月1日 | 369.21 | 是 | 是 |
|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21,900.00 | 16,600.00 | 16,600.00 | 1,426.19 | 12,182.93 | -4,417.07 | 73.39 | 2024年3月27日 | 5,990.13 | 是 | 是 |
|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0.00 | 15,600.00 | 15,600.00 | 4,130.76 | 9,952.54 | -5,647.46 | 63.80 | 预计为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 生产建设 | 是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已终止 |
| 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 | |||||||||||||
|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22,925.66 | 22,925.66 | 22,925.66 | 0.00 | 22,925.66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81,075.66 | 81,075.66 | 81,075.66 | 7,547.59 | 67,787.39 | -13,288.27 | 83.61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7月1日进入商运,由于该项目政府方审计决算工作尚未结束,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满足支付条件; (2)“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已于2024年8月1日进入商运,由于项目工程结算尚未完成,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满足支付条件; (3)“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全部43个点位已于2024年3月27日完成工程验收,目前正处于工程结算阶段,尚未完成结算工作,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满足支付条件。 (4)“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6月,本次延期 (5)主要是该项目子项目-排水管线建设工程延期,一方面是由于排水管线建设工程前期招标、规划、施工审批办理手续周期较长,导致工程开工时间较晚;另一方面是受当地道路地下情况影响,城区地下各种管线繁多,地质条件复杂,同时受当地气候条件限制,每年11月初即迎来降雪,到次年3月底平均气温均在零下,该时间段属于施工冬歇期,导致工程施工进展较为缓慢。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并将“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6月,考虑到工程结算进度,项目预计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时间为2026年8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湖项目投资方案变更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7日由洪湖项目公司与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项目补充协议,约定洪湖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洪湖市峰口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洪湖市乡镇镇郊村组管网建设,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00m?/d,并将洪湖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人民币14,831.99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约为人民币11,825.38万元。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洪湖项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10,300.00万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支出。 (2)“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由于通过优化工程管理,降低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300.00万元,另外取得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000.00万元,预计节约使用募集资金约5,3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3,000,000.00元变更用于“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 (3)经公司与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协商,确认“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应由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事项由于非因公司的原因而在合理时间内无法获得批准或完成备案,无法满足项目移交及运营移交条件,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已在2025年11月14日与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商解除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2025年12月16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赤壁募投项目终止。 | ||||||||||||
| (4)“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由于非因公司原因终止该项目实施,原计划募投资金5,3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目及公司整体收益,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赤壁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5,300万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支出。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2年9月20日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募投项目性质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年月)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
|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 | 生产建设 |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 10,300.00 | 10,300.00 | 4,130.76 | 9,952.54 | 96.63 | 预计为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3/8/7 | 2023/9/21 |
| 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 |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 | 生产建设 | 赤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湖北省赤壁市 | 5,300.00 | 5,30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2025/8/22 | 2025/12/16 |
|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 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 | 生产建设 |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 15,600.00 | 15,600.00 | 4,130.76 | 9,952.54 | 63.80 | 预计为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5/12/26 | - |
| 合计 | 31,200.00 | 31,200.00 | 8,261.53 | 19,905.09 | 63.80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湖项目投资方案变更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7日由洪湖项目公司与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项目补充协议,约定洪湖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洪湖市峰口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洪湖市乡镇镇郊村组管网建设,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00m?/d,并将洪湖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人民币14,831.99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约为人民币11,825.38万元。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洪湖项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10,300.00万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支出。 (2)“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由于通过优化工程管理,降低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300.00万元,另外取得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000.00万元,预计节约使用募集资金约5,3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3,000,000.00元变更用于“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 (3)经公司与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协商,确认“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应由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事项由于非因公司的原因而在合理时间内无法获得批准或完成备案,无法满足项目移交及运营移交条件,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已在2025年11月14日与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商解除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2025年12月16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赤壁募投项目终止。 (4)“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由于非因公司原因终止该项目实施,原计划募投资金5,3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目及公司整体收益,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 ||||||||||||||
| 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赤壁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5,300万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支出。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经公司与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协商,确认“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应由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事项由于非因公司的原因而在合理时间内无法获得批准或完成备案,无法满足项目移交及运营移交条件,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已在2025年11月14日与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商解除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2025年12月16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赤壁募投项目终止。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