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 | 600万元 | 8,00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3,270万元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57.94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向江苏和泰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债权人)借款600万元,期限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内蒙
古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睿泓吉)以其持有的500万股公司A股股份质押给债权人,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26年2月9日,公司与债权人签订《债务加入协议》,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次担保无反担保,通辽金煤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根据公司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为四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3亿元,子公司之间可互相调剂,截止目前累计担保未超出股东大会决议范围。有关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预计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76.77%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蒋涛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5916609973369 | ||
| 成立时间 | 2007年6月 | ||
| 注册地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 ||
| 注册资本 | 245,301.74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生产乙二醇、草酸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33,052.22 | 128,109.04 | |
| 负债总额 | 76,420.61 | 62,198.87 | |
| 资产净额 | 56,631.61 | 65,910.17 | |
| 营业收入 | 68,612.15 | 76,704.54 | |
| 净利润 | -9,278.57 | -36,783.9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债务加入协议》主要内容:
通辽金煤与债权人签订借款总额最高600万元的《最高额典当合同》,借款期限半年,金睿泓吉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与通辽金煤作为共同典当借款人,对《最高额典当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等承担不分份额的连带还款责任。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通辽金煤其他股东方未提供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均由各控股子公司进行。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担保的风险不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担保或子公司互保,无对外部公司担保事项,其中公司为通辽金煤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累计担保8,600万元,通辽金煤为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金聚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累计担保4,670万元,合计对外担保总额13,27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7.94%,均未逾期。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3日
